大師夏仲奇遺例解讀之《父親的哀傷》

這是 夏老師在九四年算得一個八字,當時是由這個八字的父親來算的。

    男命:一九七五年—月—日—寅時生

          乙卯  己卯  壬子  壬寅

     從0歲2月15天開始行大運,於每一交運年的四月十日交運。

     大運:0戊寅  10丁丑                     

                   

夏老師第一句話:可惜啊,你這個孩子現在不在人世了,死於九四年。依我看來他的死不是病因,也不是出凶,像是沾水沾火死的,對不對呀。你這孩子是不是九二年談對象了,是不是和他的對象死在一塊了啊,不過依我看,你兒子的對像又搶救活了。

 

此造,恐怕沒有人敢輕易斷夭折的。當然我也是不敢斷的。左看右看,實在看不出夭折的信息來。

此造日干坐刃,有凶必然,年月天乙貴人空亡,吉不成吉。

從原神看,命主天干原神為時干壬水,雖然無根但也沒有受到直接傷害,最多在不吉的大運流年出現意外但不至於凶死。

命主地支子,寅卯制之,宜制。子水被年月卯所刑,刑即矛盾,子水遭遇兩卯之刑,為年月壞宮壞身,是命主身體遭遇重大傷害。在遭遇沖刑穿時,最可怕的是「重」或「並」,相當於兩重打擊。

子水宜制一點不假,但子水被刑壞也一點不假。這種充當命主根相當於身體的東西被壞,首先就代表不圓滿,既沒有抗擊能力,又特別容易被外力拉出或者驅趕出原命局,這就如同活生生地把一個人的靈魂和肉身進行了硬性分割,被外力放在另外一個沒有任何庇護的環境下摧殘,很容易出凶。

關於坐支宜制而又是在遭遇重重沖刑穿後的宜制,我在前面的博文中有過闡述。這類地支宜制是其必須,而制只能來自於原局,不能來自於大運和流年,大運流年對次類地支的傷害不能算為「制」。只有傷害,這種傷害比原局的傷害更為慘烈,為何?相當於把一個得不到父母關愛的孩子拿到野外去當階級敵人處置。是往死里整。這種原局宜制又受到重傷的根,根本身不能受傷,而其原神也不能受傷。

本造胎元庚午,天干為印,庚合乙木致使乙木製己的力量打了折扣,但這不是出凶的理由。胎元地支午,破卯沖子,合寅。胎元午破卯本身不足以為禍,充其量可以判斷命主早年身體不好。午發揮了一個很不好的作用,那就是沖子,這胎元沖子是加重了對子的傷害,也相當於將子衝出原局去。胎元午為命主之財,相當於「犯祿」,但此祿並為與原局祿並也沒有同宮,故此「犯祿」也不是致命的傷害。

命主原神卯寅互戰,均不能護佑日主,又日柱以外三柱均空亡,命主毫無依託。這種命造,最怕命主地支的根在大運流年遭遇沖刑穿出局,在行運中,最可怕的為丑、午、未之運。

命主第二步大運丑,丑合子,將一個如同遊魂一般的子拉出原局,戌年,戌制卯制寅,相當於把原本僅有的一點點護佑一同滅盡。命主亡。

本造出凶有兩條路線,一條是由丑完成,丑把子這個命主根牽引出原局帶到荒郊野外。戌把原本沒有什麼力量且互相扯皮的寅丑滅掉,相當於兩股力量對丙之一党進行了滅門處理。

根據邢女士原文講,夏老前輩惟獨此例未能明確斷出死因,確實在原局沒有發現重傷原神的情況,不能從原局判斷出來。夏先生說像沾水又像沾火死的。的確,命主坐支為水被拉出局,如果斷戌年,戌為火庫又有火像。至於局中原神卯木,應該是代表神經。邢女士的解釋是判斷丁丑大運丁為火,丑為水庫濕土有水火的像。這從大運上讀像還有待於探索。

    乙卯  己卯  壬子  壬寅

命主女友,或者說妻,定位為時支寅。寅充當了命主在地支的一個原神,丑運丑暗合寅,寅動,丑運又合子,是配偶宮和子女宮同動,92年壬申年,寅申沖,申子合,也是配偶宮子女宮妻星同動,命主有婚姻信息,應該還懷過孩子。

寅為妻,其根為子,宜制,寅自為原神,卯也為原神,同樣原神互戰,子根被刑懷,丑運子根被拉出局,戌年制卯制寅,大凶。其妻為何得不死?個人看法是:從妻出發查空亡,其他三柱不為空,原神力量比較命主來說要略微厚重些,得以保命。由此看,空亡的天干地支力量打折不虛也。

   此造日柱坐刃,刃者刀也,丑合子,乃大運奪刀,必處置之。

   這個八字最壞在空亡,否則命主將有貴氣的。

 

邢女士還提供另一個夭折的命造。

 

1989年生

己巳  丙寅  戊午丁巳

身體健康活潑可愛,夏老師看後無情地說:  「這個孩子短命,活不過13歲。」 「他會死於車禍,頭會受創,一隻眼睛沒了。此災不可能解,命中帶的災,沒辦法。」 「1998年陰曆十月最凶。我算出要死的,還沒一個能解了的!」

什麼樣的大運最可怕?傷根傷神扶忌。三各條件具備就是大凶之運。

本造日主坐刃,年日支均為亡神,出凶難免。命主天乾沒有太大的瑕疵。地支根為午,巳會生之,可恨的是午根不爭氣,自生寅土壞原神,為自作孽,不可活了。命主年支巳刑寅,欲生午而救之。年支巳本力不足,命主胎元地支巳於年支巳並,由於胎元的參與使年支巳變得尤其重要,故巳絕不可傷。

乙丑大運,天干並無不吉之徵兆。地支丑,穿午,合巳,暗合寅。穿傷命主根,滅命主原神,扶旺忌神寅。癸未流年,未沖丑而使丑怒發威為禍。為忌之物如果有力,遭遇沖刑穿則變為瘋狗,最是傷人。

命主月支寅見時支巳為犯四柱關,主車禍。

個人體會,沖一般不對對象進行破壞,往往體現一種正面的君子式的戰鬥,有點象紳士之間的決鬥,如果有力量,反而會激發鬥志;刑主傷害,並且多為暗傷;穿為害最烈,屬於反覆地來回地捅刀子,以破壞為目的。穿如果是一種「制」的話,這也是破壞性的。合為羈絆,也為合動,如果從羈絆這個角度看,對忌神最要合,對用神,遭遇合既代表羈絆也代表動,應吉不是很明顯。

 

關於命主帶不去一隻眼,實乃高層技法。夏先生在《悲慘的女人》中所斷之命主也是帶不去眼且是雙眼。兩例對比看可以發現一些端倪。

乙未 乙酉 丙戌 己丑(悲慘的女人)

能夠代表眼睛的只有兩個方面,一是從五行上看,火代表眼睛;二是從十神上看,食傷主竅,食傷有時候可以代表眼睛。

帶不去眼,顯然是眼離了身或者眼壞了。

悲慘的女人,在己丑運亡故,丑刑戌,戌為火庫,藏丁火,原局酉穿之,大運丑刑之,刑穿而壞,帶不去。

己巳  丙寅  戊午丁巳

本造,命主坐下午藏丁,丑運穿之,眼帶不去。

從這兩例看,火主眼是有道理的,說明命主的身體部位要從兩個方面考慮,一從五行屬性,二為十神。在夏先生的斷例中有一例從比劫受刑穿而斷是個拐子就是從十神斷的。要主要的是四墓庫地支,往往以庫氣來斷,如戌主火丑主金辰主水未主木之類。

 

 

 

公曆:1989年02月27日10時08分    

農曆:己巳蛇年(大林木)正月廿二巳時

 

乾造:己    丙    戊    丁

   巳    寅    午    巳    空亡(子丑)

起運:命主於出生後7年8個月又28天10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於公曆1996年11月29日00時00分交運

大運: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始於:1996  2006  2016  2026  2036  2046  2056  2066  

流年:丙子  丙戌  丙申  丙午  丙辰  丙寅  丙子  丙戌  

   丁丑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辛巳  辛卯  辛丑  辛亥  辛酉  辛未  辛巳  辛卯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乙酉  乙未  乙巳  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止於:2005  2015  2025  2035  2045  2055  2065  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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