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學記]《子平玄珠》小記
文/KrSpirit·行思201601
《子平玄珠》與《神峰通考》一樣,兩書都是時代較早且命例豐富的書籍,所以很多東西我在閱讀時會留意一下兩書技法的同異,以便觀察子平發展脈絡。
《玄珠》中詳細的說明了雜氣月份的取用、祿刃格局以及其餘外格的取用。此書本身作為講解取用立格書籍,命例都是按論述需要而羅列,相對於《神峰》僅僅收集列出已論命例來說,《玄珠》易於學習,只是在非雜氣月份還需參考之前的書籍一併理解。
《神峰》一書應用對五行旺衰掌握的很精深,在此基礎上才說不拘月令。但也不是輕視月令之要,而是談從重論之,不亂論其餘五行,「究人之命將何以探其玄妙,如八字中,先看了日干,次看了月令,且如月令支中所屬是火,先看月令中此一火字起,又看年上或有火,又看月時上或有火,且雖指點此火作一處看,或為病,或非病,又或地支中藏有別物,且不必看,若再看別物,則混雜不明,故曰從重者論。此理是看命下手處法,若以火論,又再看水、看金、看土,則不知命理之要也」實際也就是醉醒子提倡以月令本氣為主,不要拘泥於人元司事,這在行思之前的文章已經專門提及。在雜氣月令上《神峰》曾專門提及,未月火炎土燥與其他土不同,此月不能成稼穡格,在《玄珠》也是同論未月炎燥。論寅月的木火之時觀念也同,也說明得月令旺氣並非就一定強旺。或許正是《滴天髓》總結的一句話「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
陳閣老,辛未、戊戌、丁卯、辛亥,「戊辛並透,為傷官生財。而支全木局,實用印也」也可以看出,《玄珠》談格局並非是月令出什麼用,即論什麼格,而是以四柱可用之物配合成格。此處即與《神峰》不拘泥月令格局觀念類似。林尚書,癸巳、壬戌、甲寅、庚午,「火庫居戌,又四柱皆火位,而時干帶殺,則謂傷官駕殺生財」。月令無透,轉而用它物,同時四柱火旺,故用火傷官駕殺生財。雖然火旺,但庚金不懼「秋金有氣、又長生在巳,故不嫌過制」。
無論是不論格局的《神峰》還是論格局的《玄珠》、《子平真詮》,都少不了對八字寒暖燥濕的把控。金進士,戊午、壬戌、庚午、丁亥,「庚日生於戌月,為雜氣官印格……火土並露而有根,反覺炎燥,取時支壬水透起月干,與日主相涵而成秀麗」。宋尚書,丁酉、丁未、甲辰、庚午,「夏季火燥木枯,妙在日元自坐水庫,濕土栽根」同樣是以寒暖燥濕觀念為論。
在尋用立格中《玄珠》與《神峰》有類似的地方,是可以有多個用神同存,其概念還是在論核心的財官上,也因此自然有多個忌神。像是李閣老,甲子、辛未、庚申、壬午,「未中有丁官乙財,為雜氣財官。而年支見子,時干露壬,專祿日得之,又兼金水傷官喜見官星之論也」。實際上在《真詮》中的變格、完全成格的概念也是近似於多個用神的觀念。
殷閣老,壬午、甲辰、丁未、辛亥。命例中很多這樣,古歌提及的「露煞藏官只論煞,露官藏煞只論官」,且官星歸祿,便以它格論之。顯示子平格局分輕重,雜氣格無專氣,故兼取遇外格先以外格斷。在非雜氣格就見不到這樣的論調,所以古人這方面還是分的很清楚的,單純的將其視為同類,不作區分反而是對五行理解不深。孫尚書命於此同理,而王命同是透官卻取用相異,只因官星不可用。類似取用神概念在《神峰》中也有體現。
對於雜氣月令的取用立格,在之前文章也提及,雜氣月份因雜氣本身氣不專,多透則多用、同會則也可兼用,在《玄珠》中可見許多應用,並且後世的《真詮》所述的規則也與此貼合「多透多用、透會並用,取清者用之」,只是奇怪,除了《御定子平》,其他較晚的書籍都捨棄了一個《淵海》寫明的觀念:「若年時別入他格,當以他格例斷之。蓋此乃天地之雜氣,不能純一,故少力耳」,這在《玄珠》、《三命通會》中都記載的很清楚。
若是僅僅都列理論只能像是《淵海》那樣似乎看的懂但難以應用,許多地方還是得依靠命例解說來學習才能比較好的理解,或許這也是古人留法的方式吧。
孫侍郎,庚戌、丙戌、己卯、乙丑。此命解釋:「年月是皆土旺之地,妙在坐卯透乙,七殺有氣而親切也。一殺一制,八字中和,不復藉資於運」以中和不需運助,與《神峰》中的八字中和不貴說法相異,但還是不太確定《神峰》中提及的「中和」概念就是如此。在希文自解中有提及自命因「中和」而無貴,但與此命的「中和」就不太同相。
顧處士,丙午、己亥、壬寅、庚戌。「可見命運最要參酌中和,江湖士漫以財官二字卜人命理,其謬奚啻千里」在《神峰》也提過這個問題,專以財官而不顧其他,這樣的論命方式論不準命:「屢以中和究人之造化,十無一二有驗。又以財官為論,亦俱無歸趣。後始得悟病葯之旨,再以財官中和參看……」。而在格局論法中,實際上就是處處以財官為核心,所以說單論格局,也是有所偏頗,前一些舉例也說明了《玄珠》一書不僅僅只用格局,還參考了寒暖燥濕使得命局中和不偏。而「病葯」只是一個概念而不是具體方法,論中和有中和之病、論格局有格局之病,實際上不論有沒有這辭彙都在處處有這樣應用,而《玄珠》中同樣有提及「病葯」辭彙。
零散的東西還很多,這裡稍微提一些行思感覺比較主要的。
王會魁,辛酉、壬辰、甲戌、丙寅。可見雜氣月令會合取用,不需月令參與。
王尚書,丙寅、戊戌、甲午、乙亥。可見三合、六合皆有用,但與《御定子平》卻有小異:「隔支逢合謂之垣,三支作合謂之局。垣前局後,得局失垣,反之得垣失局」、「兩合又逢三合,侭三不侭二」看詩訣中應該不能同用,但此處則三合、六合同用無礙。
而《玄珠》中論壽大致是以用神被克至死絕而亡,或是日主本身被克制死絕而亡。僅有一例是因大運與流年而死。
海尚書瑞,甲戌、丁丑、乙卯、壬午。顧翰林紹方,丁未、癸丑、乙卯、丙子。「海命絕於申,顧命絕於酉,乃信專祿忌見官殺也」。兩命《玄珠》提及此論,在後又以此命情況作依據。
靳閣老,甲申、丙寅、甲辰、丙寅,在命例解釋中有提及「一申不能沖二寅」可見此論本是古傳,只是後世慢慢遺忘。《御定子平》中有記錄許多類似這樣的古訣還未被理解應用。
魏中丞,癸卯、甲子、癸巳、丙辰。久淹癢序,癸亥、甲子、癸巳、丙辰(「久淹癢序」原書無名,而將書中描述作為名稱)。這兩命很清晰的可以見到古人對墓庫之論,古籍中常提逢庫需沖,沖則開庫可用。這裡魏中丞命用巳中官星而不用辰中官星,即使在後一命巳中官星受沖而破,也不另用辰中官星,只能解釋因辰未開庫,而庫內之物不能為用。
祝孝廉,庚辰、己丑、戊寅、乙卯,「而官星無財神生助,運又南行,仕至別駕而已」,這「而已」兩字很很讓人好奇官職到底高低怎樣。經查,至明代已經沒有「別駕」這官職了,因至宋代各州的「通判」職任似別駕,故後世以「別駕」為「通判」之習稱。平常說的知府大概類似現代地級市長,同知、通判是輔佐,為正六品官。而下一級比較常聽聞的知縣,為正七品官,古時也有七品芝麻官的說法,這樣對比大概可以感受一下。
在《拱祿拱貴格》一章「祿乃臨官之祿,貴乃官星之貴。或謂拱祿為拱財,拱貴為拱天乙貴人,非也」與《三命》觀念相同,也符古籍所反覆提及子平專論財官之理。
而後還有一章專談《日貴格》,此就是用神煞談談,但也少不了財官之要,書內所列一例,許舉人,癸卯、乙卯、癸巳、乙卯,「四柱全逢貴人而不透官星,止發鄉科耳」。後例雖無官,但用食生財。
而十八格有兼用,也有破而棄用,像是入魁罡格的陳御史,辛亥、壬辰、壬辰、庚戌,「此造若以騎龍論之,則為見戌無情矣」。
還有一些解釋看起來比較牽強,難以找到同例復驗,像是王侍郎,辛亥、甲午、丙午、甲午,「亦用亥中壬水制午中丁火,而歲君為月日時之主,故不必一服三,足為均停」若年上之力如此大,制年即可強於制月日,說明一年之力大於月日時,既然強於但僅時上一位亥水又怎能制伏午火呢,何況還正當令得天時。
水土、火土同宮問題
在趙閣老,甲申、戊辰、戊寅、壬戌,中有提及「辰戌為日干之墓庫,寅申為日干之長生」此處怪,水土、水火同宮同時論?
後來查到《三命通會》也有類似論述:「或曰:五行長生有母而後有子,歸母成孕之說也。獨土一行,分體用厚德載物,居中不用者,土之體也,散於四維各旺四季,土之用也。體生於巳,乘父母之祿,用生於申,維父母之位。水土生申,陰陽家之說,土生於巳,醫家之說。考五星書,申為陰陽宮,故水土俱生於申,原不相離,而土隨水源之說,亦為有理。四行有一生,獨土長生於寅又生於申,一物而有兩生……復言戊土生寅,寄祿於巳者,隨母得家之義也,是以土無正位,生物多方,又何疑矣。」行思繼續翻看發現在《三命通會·論雜氣》中「辰中有乙戊癸,為水土庫。戌中有辛戊丁,為火庫。丑中有癸辛己,為金庫。未中有丁己乙,為木庫」墓庫不見火土同墓,談火土之處都是說火土同行,因火旺故自能生土,以此也可以解釋子平中藏干為什麼都從火。但《玄珠》孫尚書命中解釋提及戌為火土庫,似乎水土生庫、火土生庫同時有用。
而行思之前看《神峰》六卷本中也發現類似的用法,在希文自造的解釋中,同時見到論述火土同敗、水土同墓的描述。但卻是張楠之子自解,雖然是父傳子術,但還十分疑惑。今在《玄珠》一書中也同樣見到,再加《三命》的解釋,可見此法或許可用。而《玄珠》之後的書籍《命理約言》中也有提及「且又牽於土生申之說,故於申中混列戊己共七日,夫諸支皆分某干若干日,申中何不分戊若干日己若干日乎?」持反對論調。《命理約言》算是這方面大刀闊斧下手比較狠,但整理的比較有理致的。要理解古時命理觀念,那這大刀闊斧對理論下手的書就需謹慎對待,從早期的偏於星命演化到專於日主正五行,理論整合難免一些觀念被拋棄,但也並非就是錯誤的理論。
順帶一提,十干分不分陰陽順逆行長生運的問題,這個爭議倒是不大,陰陽順逆各書始終是分的。取《三命》的一段結論:「若不分,則官殺、食傷、印綬、梟神、劫敗、比肩何以一物名而為二,而吉凶禍福迥不相同也?看命者當以前說為是。」這裡「前說」是指原文摘錄周視作的《陰陽定論》中的結論「……即萬物各具一太極之說,則木之為物亦具一太極者可知矣」所以即使是同為木五行,也有一太極而分陰陽不同順逆相異。
月令暗藏問題
朱尚書,癸巳、己未、壬午、庚子,「透出己土為雜氣財官,而未月墓庫暗藏傷官,遂兼水木傷官喜見財官論矣」。
在後世的《真詮》也有類似論月令其餘藏乾的技法,也是提及月令官星的問題:
「又如丙生辰月,透癸為官,而又逢己以為印,官與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兩干並透,合而情也」、「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與印兩不相礙,或有暗官而去食護官,皆貴格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雖食印相剋,而卻存巳中戊官,是去食護官也。反是,則減福矣」、「至於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以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書命是也」、「癸生巳月,時遇甲寅,不以為暗官受破,而以為刑合成格」。
而非月令之時是否也有類似論法?恰好後有此類命例。錢尚書,戊戌、丁巳、己亥、己巳,「坐下亥水財能藏官,戊不敢劫,只來幫助日元」,非巳午火土同宮之地同樣可論,只要地支所藏即可取用。這些就像是先天的影響因素,無論怎樣變化,地支本身所藏必然帶著一些固定的組合,像此命比劫見亥,而對於己日主來說,遇亥必然財官同見,不懼劫來。
神趣八法
「神趣八法」現可見最早記錄的是在淵海子平,在《三命通會》中也有收錄,但都與格局論述分開記述。可見最大的原因還是格局論述多以月令為主,但有些命例卻是四柱五行力量大於月令,或是日主情況不能用月令,而此時則轉而取其他為用。「神趣八法」全是論此情況,算是對月令取用立格的一個補充。
而「神趣八法」的分類較為細碎,其中有些歸納只是上一個分類的子類。總體而言大致可分為兩類,「五行從旺氣」、「日主合化論」。而「五行從旺氣」又可分為從「日主本身五行所旺」、「日主從其他五行所旺」。而「鬼象」、「照象」之類都只是上面其中一類的細分而已。
仔細看書可以發現,在「十八格」中的外格部分,補上了五行一方秀氣的格局,與「從殺」、「從財」兩個從格。可以了解,實際上古人已經有意識到這樣的問題,所以在後來又補上了一些格局。我們無法知曉「神趣八法」與「外十八格」誰先誰後,在《子平三命通變淵源》還不見「外十八格」,大致在彙集成《淵海子平》時期加入,而草堂丁進士先生總結出八法卻不知是何時存在。大致應該是在「十八格」之後,總結出來歸納非月令取用與合化論法,所以總將「神趣八法」列于格局之外。
而「外十八格」中的從格為什麼只有兩個呢?行思想來多半是因為立十八格的基本觀念是尋財官,格格都有一種用財官的方式,所以當然沒有什麼從食傷之說,看過之前的文章也明白,食傷本身也不能為用,所以也就只有兩個從格。或許會問為什麼沒有從官?只是因為食多反成傷、官多反成殺。
所以《玄珠》一書中將此收錄在其中,同時收入了五行一方秀氣的格局,在收錄的「神趣八法」中將八法順序調換了一下,更易於歸類理解。
在其後的書中倒是不見了神趣八法的收錄,但大多都有提及五行一方秀氣和兩個從格。《命理約言》則是直接說「神趣八法」總結太繁,有的地方後世解釋又越解釋越繁瑣,乾脆棄之。《命理約言》、《滴天髓闡微》兩書都論及從象,從原本子平談「十八格」中的從財、從官兩格,擴展到了四種從象,其邏輯跟神趣八法的類似,不專論財官,或許就是將「神趣八法」吸收歸納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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