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交所賣給德國人是誰之過?
06-01
紐交所賣給德國人是誰之過?對一些美國人來說,把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多數股權賣給德意志交易所(Deutsche Boerse AG)無異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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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mberg News紐約證券交易所前首席執行長格拉索(Dick Grasso)紐交所是一個美國機構,是美國金融和公司實力的象徵。那麼誰該對此負責呢?
格拉索(Dick Grasso)、塞恩(John Thain)和尼德奧爾(Duncan Niederauer)是過去10年中曾領導紐交所母公司的三位首席執行長。想像一下,假如在任由世界最大的證券交易所被一家非美國公司接管這件事上法院可以找出誰有罪,情況會怎樣。我請這三位首席執行長配合。
尼德奧爾和塞恩拒絕了,不過格拉索同意了。他說,我完全支持這樁交易。那麼,就讓審判開始吧。格拉索的話是他的原話。Zuma Press紐約證券交易所首席執行長尼德奧爾(Duncan Niederauer)說的對,說的對。現在開庭。被告,請起立。格拉索、塞恩、尼德奧爾,你們被控在美國的象徵紐交所死亡一事中玩忽職守。你們怎麼說?
三名被告異口同聲地說:無罪。
法官: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公訴人:尼德奧爾,你在紐交所任職的三年中,看到了紐交所最後被賣掉。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SE Euronext)的股票在你的領導下暴跌了逾60%。你沒能利用紐交所在全球現金股票市場上令人羨慕的份額來進軍利潤更高的衍生品業務。此外,你還堅持說紐交所場內交易是市場的一個重要部分,這純屬謊言,尼德奧爾。紐交所不到5%的成交量來自場內交易。這是欺詐,尼德奧爾!你怎樣結束了自己的統治?你把紐交所賣給了德國人,你自己卻當上了首席執行長。叛徒!尼德奧爾:這是對等合併!我要說多少次才行?公訴人:合併?所有權歸德國人。董事會由德國人控制。一個歐洲總部。一位德國董事長。紐交所現在像德國雞蛋麵疙瘩一樣,沒有一點兒美國味。你乾脆給它起個德國名好了,比如Bundesmarkt、SauerBorse、Mein NYSE。尼德奧爾:實際上,我們正在考慮叫它Blitztrade(閃電交易所)。
公訴人:塞恩,你只被控為從犯,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你的罪行就不嚴重。2004年你從格拉索手中接過了紐交所。表面上看,或許是你打心眼裡對這個美國機構感興趣,不過讓我問你一個問題:金鵝在哪?在你任職期間,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美國洲際交易所(IntercontinentalExchange)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Group)等交易所都在分享紐交所的午餐。衍生品還是毫無進展,塞恩。交易在哪,「解決問題能手」先生?你還自稱是來自高盛(Goldman)!塞恩:你是在開玩笑嗎?我年薪只有大約500萬美元,以紐交所的標準這簡直不值一提。付我這樣的薪水,你們獲得現代化、職業道德的改革、公開上市、成本削減、大舉進軍電子平台、全球業務,以及通過收購泛歐交易所(Euronext)在股市上獲得相當大的市場份額。如今,你卻在抱怨衍生品問題?即便是我們想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美國洲際交易所做交易,它們又有什麼理由願意和我們做?我在衍生品上就說一句話:你可能知道我後來去了美林(Merrill Lynch)工作,衍生品完全不像人們說的那麼好。公訴人:非常精彩,塞恩。你曾和律師共事過嗎?塞恩:我倒是認識幾個律師。在把紐交所買給德國人這件事上,我沒有責任。尼德奧爾:這是對等合併!
法官:肅靜!公訴人:格拉索,你面臨的指控最嚴重。你不光彩地辭職了。你交給塞恩一家老態龍鐘的19世紀交易所,還面臨著涉嫌搶先交易的調查、公司治理的醜聞以及一個存在衝突的監管部門。斯皮策說你從交易所巧取豪奪了1.4億美元。格拉索:要說因我離職而起的種種傳言導致了紐交所的員工進入嚴冬,那是不公平的。有關我離開紐交所的整出鬧劇是:我是一年拿了1.39億美元還是35年拿了這麼多錢?答案是後者。似乎沒人想關注這一點,所以董事會認為我最好離開。業務在漸漸變化。監管政策在變,現金股票業務在變,公共政策在變(就接受價值發現的另類方式而言),你身處一個新世界中。把我在位時的業務和如今的業務進行比較,就好像拿蘋果跟橘子比。我那個時代的紐交所是一家會員制公司,每一位主顧在董事會都有代表,其中包括最大的機構客戶美林、摩根士丹利以及瑞士信貸。在紐交所的走向問題上,客戶才是真正的決定者。
公訴人:格拉索,你說的確實不錯,但在你徒勞地和納斯達克比拼上市公司的數量之時,市場發生了變化。全球範圍內,新交易所在創造投資者喜愛並願意買單的產品。格拉索,你聽說過VIX(波動率指數)嗎?周二一天,VIX交易了276,327份期權合約,未平倉的合約數超過600萬份。你又引入了什麼新產品?格拉索:你能告訴我還有哪家企業的規模是原來的五倍?我接手時,紐交所每日交易量3億股。我被迫離職時,已經達到每天14億股。市場份額從78%增加到84%。我認為沒有幾家能達到這樣的成就。法官:結案陳詞?公訴人:作為我的結案陳詞,我想讓大家聽聽美國民眾的聲音。新澤西州諾伍德的商業分析師莫蒂卡(Henry Motyka)談到此次紐交所被德意志交易所收購一事時說到:這重要嗎?作為一個美國人這非常重要!這次事件真的傷害了我們的自尊。因為至少在我看來紐交所是美國強有力的象徵。巴雷特(Chris Barrett)的父親在紐交所工作了30年,他寫道:我肯定我的父親氣得天旋地轉。如果他在這兒,他肯定會痛心疾首。他總是為紐交所感到非常自豪,對於美國來說,這不僅是令人悲傷的一天,這還表明我們變得有多疲弱。法官:被告?尼德奧爾:我知道對很多美國人來說這看上去像是我們失去了美國的一小部分,就好像我們將自由女神像賣給了外國人(我的意思是「合併」)。但這是一筆強有力的交易,會讓紐交所變得更強大。德意志交易所會擁有交易後的投資組合,我們則有上市公司。既然紐交所是上市公司,任何人都可以擁有我們的股份。外國人持有我們的股權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紐交所還是紐交所。我們依然打著美國的旗號,我將繼續負責。雖然我的名字是尼德奧爾,但我和你們任何一位一樣,是一個美國人。法官:陪審團做出裁決了嗎?陪審團主席:是的,法官大人。我們的裁決是:無罪!塞恩:謝謝。尼德奧爾:非常感謝。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