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足服
棕色毛皮鞋,鞋長二五厘米 鞋幫殘高一六厘米。新疆羅布泊鐵板河出土二、商周時期足服山西柳林高紅的商代貴族或武士墓中還出土了一雙銅靴,靴尖翹起,平底、高長筒,在靴筒口有一圓孔,腳面布有紋飾,此工藝雖用青銅製作,但顯然是皮革制的高筒靴。商周時期社會生產力有了極大的提高,農業、手工業、紡織業等得到迅速發展,這為鞋履的製作提供了更為豐富的材料。此時,鞋履也從最初的實用功能融入「舉足輕重」的禮儀內涵。它的裝飾和質地也了尊卑和等級的區別。商周時期最高等級的鞋是舄。它是一種淺幫重木底的式樣,因此又稱為「復舄」。其底部為雙層,上層用布或皮革,下層用木料。舄是天子諸侯參加祭祀、朝會時穿的鞋,穿時必須與禮服配套穿用。
商 銅靴,山西柳林高紅商代貴族墓出土三、漢代足服春秋戰國時期,鞋尖開始上翹,時稱「翹頭履」。至漢代,履頭開始分衩,時稱「歧頭履」。其式樣如在一九七二年湖南長沙西漢馬王堆中出土的青絲歧頭履,此履採用不同紋樣的青絲織布面料做成。鞋前部為緯線較粗的平紋料,鞋幫是絳紫色的八字紋料,底部又用淺絳色麻線編織而成。歧頭履製作講究,反映了當時精湛的絲綢紡織技藝。襪,又寫作「韈」,可能一開始是用皮革做的,現存漢代的襪子實物質料多為羅、絹、麻及織錦等 。東漢時期的襪子則比較考究。
湖南長沙馬王堆西漢墓出土的女襪四、魏晉南北朝足服1.履魏晉時期,男女鞋履質料更加講究,有絲履、錦履和皮履等。履的顏色也有一定製度:士卒百工服綠、青、白;奴婢侍服紅、青。東晉織成履尤其精美,吐魯番阿斯塔那墓出土一雙織成履,其出土時色澤如新,採用多色彩的絲線以「通經斷緯」方法挑花編織。鞋面上織有隸體漢字「富且昌宜侯王天延命長」。鞋頭方圓,鞋面織成寫意的瑞獸紋樣,鞋緣織成散花式小菱形花紋,鞋面夾有倒山紋、忍冬紋,整體莊重而豐滿,色調濃而不艷。鞋底則用麻線編織,耐用而輕巧。鞋面花紋複雜多樣,卻協調對稱。這雙織成履絲履精品,反映了我國古代織造工藝的傑出水平。2. 木屐魏晉時期男子的足服,除採用絲履之外,特別盛行木屐。《急救篇》顏師古:「屐者,以木為之,而施兩齒,可以踐泥。」所謂「兩齒」是指在屐底前後安裝的木齒。這種木齒可以根據行走需要靈活調節:上山時可拔掉前齒,下山時可拔掉後齒。這種雙齒木屐後世仍然流行。除了高齒,還有不裝齒的「平底屐」。木屐的形制,男女屐頭初有方圓之別,後即混同。古代著履和著屐,在禮節上有所區別。魏晉六朝因循古儀,著履表示尊重,著屐以圖輕便。凡在主要場合,如訪友宴會等,均需穿履,不得穿屐,否則被認為「儀容輕慢」。五、隋唐足服1. 翹頭履隋朝沿襲前代翹頭履式樣。到了唐代,上聳一片的通稱「高牆履」,上部再加重疊山狀的則叫「重台履」。重台履的形狀多樣,其形象如吳道子繪的《送子天王圖》中腳穿重台履的人物形象。其實物如新疆阿斯塔納二七號墓出土唐代翹頭藍絹鞋實物。唐代多采多姿的鞋翹為後人留下了不少實物,如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三八一號墓出土唐代變體寶相花紋雲頭錦履。該錦履面錦為淺棕色斜紋面,由棕、朱紅、寶藍色線起斜紋,變體寶相花處於鞋面中心位置,履首以同色錦紮起翻卷的雲頭,內蓄棕草,鞋頭高高翹起並向內翻卷,形似捲雲。該履使用了三種錦料,充分顯示了唐代中期織錦、配色、顯花三者結合的精湛工藝。履上的「吉祥」圖案形象地反映了唐代絲織紋樣對漢代以來傳統紋樣的繼承、發展以及吸收、融合外來紋樣的藝術風格。就其功能而言,鞋尖上翹不僅具有裝飾功能,還具有一定實用功能。首先,鞋頭露於衫裙之外,既可免前襟擋腳,又可作為裝飾,可謂一舉兩得。其次,鞋翹一般與鞋底相接,而鞋底牢度大大優於鞋面,可延長鞋飾壽命。再次,鞋尖上翹或許與中國古人尊崇上天的信仰有關。2.草履唐代亦有用蒲草類編成的草履 。蒲草鞋主要是利用柔韌的蒲草本植物為主要原料編織而成,選草嚴格、編織結實、款式考究。一般的草鞋是以稻草編就,沒有鞋幫,而蒲鞋像布鞋那樣有鞋幫。蒲鞋多為百姓暑天所穿著。所用的草不同,草鞋又有「芒鞵」、「棕鞋」等稱謂,甚至因其至賤而不需要借人,故美其名曰「不借」。此外據考證,編麻鞋先要納出像做布鞋用的一樣的鞋底,然後在鞋底上用麻繩穿出許多繩鼻子,之後用剪刀一個個從頂端剪斷,就可以拿細麻線進行編織了。3. 靴子在周代,中原地區的足服無論質料,多為低幫淺鞋,而西域或北方游牧民族的足服則多具高筒。秦漢時期,在秦始皇兵馬俑陳列中,只有騎兵和少數鎧甲扁髻步兵穿靴。但自南北朝以來,大量北方民族湧入中原地區,游牧民族服飾元素也一同傳入中原。此時,無論官民都以穿靴為尚,但靴子還未被納入禮儀場合。除軍用外,正式場合穿靴則為非禮,根據隋朝制度,舄只能配冕服,履可隨意穿著,靴只能與褲褶服搭配。唐承隋舊制,穿靴雖無論貴賤高低之別,但只與圓領袍、襆頭和銙帶,或者與平巾幘和袴褶服配套。在傳唐閻立本《步輦圖》中的男性人物都穿。唐中期,胡風流行,上層社會女性尚穿軟底透空錦靴。唐代錦靴如營盤出土刺繡彩繪紋飾靴,靴底為皮革,靴面以麻布為質地,色彩為赤、青、黑,其上綉雲彩紋樣與「C」形紋樣穿插。為保暖禦寒,靴內里著柔軟輕薄的毛織物。
安徽省豪縣王斡墓出土隋代圓頭陶履六、宋代足服1. 靴子五代時期,服飾制度多沿襲唐代。此時,褲褶服已逐漸退出歷史舞台,因此,靴主要用作常服,僅與襆頭、圓領袍、銙帶配套使用,自宋代始稱烏皮靴為朝靴。 徽宗重和元年禮制局討論冠服制度,定公服去靴用履。南宋初公服仍用履,直至乾道七年復改用靴,以黑革為之。低級官吏、差役的靴則用料不一,或皮或帛。在被國家服飾制度認同後,靴子進入了官服體系,不僅被納入宋代服飾制度的範疇,且有了等級區分。據《宋史·輿服志》載,宋代朝靴飾有「絇、繶、純、綦,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武功郎以下去繶,從義、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並去純。」此時,圓領袍搭配銙帶、襆頭和靴,以及交領袍配低幫淺鞋的搭配習慣已然根深蒂固。便衣穿靴則較為少見,甚至還會被人譏笑。2. 翹頭小鞋與大氣磅礴的唐代女性不同,尚小家碧玉的宋代女性很少穿靴,只有宮中侍女在身穿圓領袍腰系銙帶時才著靴子。雖然,在宋人文學作品中也有「弓靴」的詩句,但那並非是真實意義的靴子,而是指一種翹頭小鞋。3. 繡鞋據記載,中國古代女性纏足的風氣始於南唐後主李煜。北宋初期,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至南宋末年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民間女子紛紛仿效,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甚至成為評判女子品德的一個重要條件。與宋代同時期的北方少數民族地區也有纏足的風氣。例如黑龍江阿城齊國王金墓就出土了一雙羅地繡花鞋。該實物以金線片剪成的串枝萱草紋,綠色的鞋幫上環繞一條花蝶紋醬色絲帶。此外,該墓還出土有連襪脛衣,時稱「吊敦」。絳絹錦吊敦出土時穿於女服之內,左右成對。以絳色絹為面料,黃絹襯裡,內絮薄絲綿。
浙江蘭溪南宋墓出土翹頭繡花女鞋七、元代足服元代蒙古族屬北方游牧民族。其服飾文化也必然體現騎馬射獵的生活方式。雖然入主中原後,生活方式已經改變,但元代蒙古人穿靴的習慣仍然保持。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之後,本不纏足的蒙古人非但不反對漢人纏足,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使得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末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棕色暗花綾絲棉雙梁女鞋八、明代足服1. 靴子明代靴子有多中式樣。皂靴為百官朝服之屬,面料採用黑色皮、緞、氈等,形製為「底軟襯薄,其里則布也,與聖上履式同,但前縫少荾角,各縫少金線耳。頻加粉飾,敝則易之」。在冠服制度之外,氈靴是一種頗為實用的明代足衣。其靴筒有內外兩層,內衲氈,穿著暖和。其外層處可貯放名帖、錢柬及文書等物。緞靴用緞縫製。此外,明代靴子式樣還有方頭靴、虎頭靴和粉底靴。方頭靴,靴頭呈方形,略上翹。其制上襲元代,下至清代。虎頭靴,在鞋頭飾有虎形狀。粉底靴,底部用多層革、布、紙或木製成厚底,外塗白粉或白漆,鞋頭多為圓頭或方頭。為了維護社會等級制度,明政府對鞋靴制度做了嚴明的規定。據《明史·輿服志》記載,洪武三年規定,男女靴鞋不得裁製花樣、金線裝飾。洪武二十五年朝廷又進一步下令:嚴禁庶民、商賈、技藝、步軍、余丁及雜役等穿靴,只能穿皮札(革翁),唯獨天寒地凍的北方地區允許用牛皮直縫靴,違者處以極刑。所謂「皮札(革翁)」是指穿時先將皮統縛於小腿,下面再穿鞋履。2. 翹首鞋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的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其實物如明代益宣王墓出土的高底鳳頭翹首鞋。鞋頭翹起呈鳳嘴狀,鞋幫處綉有眼珠、翅膀、花草等紋樣。鞋底以粗布縫納,後跟部還縫著綉有花卉的鞋提巴。
江蘇揚州明墓出土黑色高筒氈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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