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會為了情人離婚嗎?」這兩個做了十年情人的女人告訴你答案

當今,男人比較注重情感,女人較為看重物質。這一點就連娛樂圈也不例外,為什麼這樣說呢?大家熟知的馬蓉嫁給王寶強,還有梁洛施、朱玲玲、李嘉欣、麗燕珊、王靜瑩、車曉等等新老女星,她們不是淪為富豪家庭的生育工具,就是新鮮感過後被拋棄,何況作為普通的女人呢?

這裡舉兩個獨身女人的例子。其實我們身邊這樣的女人太多,她們生活在感情的縫隙里,掙扎在殘酷的現實里,只要能享受到足夠的物質條件,她們皆可以容忍一切內心的痛苦。

?1、阿靜,離異,45歲。

阿靜是個漂亮的女人,離婚後帶著兒子生活。20年前,她認識了一個承包土地的老闆,然後就成了地老闆的長期情人。地老闆給她在城裡買了房子,並給她提供生活的所有開支,包括兒子上學的一切費用。阿靜感到很知足,每天就是逛逛街打打牌。

儘管地老闆有妻子和孩子,但和阿靜的生活互不干涉,平時地老闆忙碌在地頭陪伴著髮妻,閑暇的時候就到城裡和阿靜相聚,這種生活成了10多年的規律。直到有一天,地老闆的子女找到了阿靜,並大罵阿靜是個妖精,勾引了他們的父親近20年,讓他們的母親也忍受近20年的痛苦。

之後,地老闆的髮妻和子女召開家庭會議,將年近60歲的地老闆架空了,地里的所有家產和收入全部交給子女來管理,每月只給地老闆幾百元的生活費。阿靜也因此沒有了生活經濟來源,頓時陷入了困境,一時不知道怎麼才好。

無奈之下,40多歲的阿靜結束了和地老闆20年的情人生活,去商場打工,月收入不到3000元,還要供養上大學的兒子,日子過得緊緊巴巴。她心裡後悔當初要是正正經經嫁給追她的男人就好了,如今再想遇到個合適的好男人真是太難了。

2、阿香,離異,37歲。

阿香的遭遇也是如此,她和丈夫從四川來到新疆創業,生活了不到10年,丈夫又跑回老家和前妻復婚了。原因是前妻給他生了兩個兒子,她給丈夫生了一個女兒。當初阿香是跟著丈夫私奔出來的,如今就剩下她和女兒生活。

和丈夫離婚後,為了生活,阿香做了一個小老闆的情人。10多年過去,阿香依然跟著小老闆過著地下情人的生活,小老闆的髮妻知道阿香是丈夫的情人,好幾次跑到阿香開的超市大吵大鬧,弄得周圍的業主都明白了怎麼回事。

但是阿香不在乎周圍的眼光,只要自己過得舒服就好,做男人的情人也不是什麼大事。周圍的人好像見怪不怪,覺得這樣的女人太多了,也就沒有什麼好稀奇的,現實生活成了這樣,誰還去責怪女人守節操立牌坊的事情呢?

男人有男人的生活和感情世界,但男人不喜歡女人過度依賴,更不喜歡女人多情濫情,對於多情的女人,男人不會去珍惜,就像衣服一樣隨手脫掉仍了。男人不會為情人失去家庭,更不會和情人白頭到老。情人,是男人的調味品,厭倦了就會棄而遠之。

作為女人,要有臉面和廉恥,不能為了現實生活甘願做男人的情人,不管喜歡不喜歡,只要有錢,經濟條件優越。那些身外之物終究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這些不會長久,更不會讓女人有一種歸宿感。

獲得快樂,只有屬於自己的愛情才真正感到快樂;生活幸福,只有屬於自己的婚姻才真正感到幸福。除此之外,皆是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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