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識命理揭示的信息找到人生密碼
個人命運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應該怎樣看待命理中揭示的信息?是不是我們直接就在那裡坐等命運的降臨?更有些朋友,一遇問題,哪怕很小的問題,都要來尋找命理的答案?
命理是客觀存在的,是可以而且也應該被認識的。儘管很多人並不相信命理的存在,甚至認為這些是:「客觀唯心主義」的認識觀和「封建迷信」一類的東西。我們想告訴大家的是,中國古人關於命理的認識,並不是建立在唯心主義的基礎之上的,恰恰相反,他們認為命運是一種客觀存在,是物質形態的客觀存在(金、木、水、火、土等五行之氣的聚合),和其他自然事物一樣,有著形成、發展和消亡的規律。
可以這樣說,我們古代的先賢們,對於人生的命理的研究和探索,是對人類認識自身很了不起的貢獻。他們的那些認識,絕大部分不是全憑想像和思考獲得的,更多的結論都是基於實證的考察和至少是統計學意義上的驗證了的經驗積累。
毫不誇張地說,人生命運是人類迄今為止最為複雜的研究對象。採用建立在牛頓經典物理學基礎上的,生成於西方文化體系的自然科學方法,比如化學、物理、生物學等的研究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也是費力不討好的事情。
在西方文化體系中,對於複雜系統的認識,最能與中國文化接近的當然還是建立在愛因斯坦相對論基礎上的現代科學。比如現代物理學大師海森伯格的就講:「我們所觀察到的並不是自然本身,而是用我們提問的方法所揭示的自然。」也就是說,觀察者決定了如何測量,而這種安排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被觀察物體的性質。如果實驗的安排得到了改進,那麼被觀察的性質也就會改變。奧本海默也所指出的:「在原子物理學的發現中所表現出來的……關於人類認識的一般概念,……究其本質而言並非我們根本不熟悉、前所未聞或者完全是新的。即使在我們自已的文化中它們也有一定的歷史,而在佛教和印度教的思想中更居中心的地位。我們所要作的發現只是古代智慧的一個例證、一種促進和精細化。」
這種認識,其實就是整個東方哲學的基礎。世界是物質的,同時世界也是精神的,它們本來就是相互滲透和無法分割的。天、地、人本來就是一個相互融合、相互滲透的合一體。
命理科學所主張的:人秉陰陽五行之氣而生,這個基本事實和結論,早在兩千多年的中醫學中得到證實。現代中醫理論認為:「氣」就是自然界中廣泛存在的「超微粒子」及其「場」。氣「聚則成形,散則化氣」表明了萬物的形成和消亡的原理。中國古人很早就認為:人是「精、氣、神」的統一。這裡面,「精」當然就是結胎成型的質能,這些質能的獲得,當然就是自然賦予的原始精氣。它們來源於天、地交合的結果,也即是陰陽的運動和演化。「氣」,作為人的生命能量形態,它不僅是生命開始獲得的那種初始的能量形態,而且它也是不斷地、主動的與自然進行著能量交換。「神」當然就是人的意識和思維了。
我們所要強調的是,人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生的過程,也就是自然過程,所以,我們是對於命理的認識、以及人生的行為的選擇等,都應該採取自然的態度。其核心價值理念就應該堅持:「順天(順應自然)、尊天(遵守自然的規律)、敬天(不要輕易地改變自然的狀態)」。這種原則,也應該適合關於命理的認識。命理上揭示的信息並不是答案,而是告訴你的是,應該怎樣選擇你的行為,方能符合自然的原則,依照自然的信息提示,安排行為就能事半功倍。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對待命理的認識呢?
首先,命理揭示的你一生的總體運勢和波動規律這個是客觀存在的。特別是開始接觸命理的人感觸最深:啊,原來如此,早知道多好!但是,我想告訴你的是。這個是你不知道命理作用原理情形下的結果;或者,你即使知道,又沒有對照命理施加任何主動影響,亦步亦趨,這樣命理的揭示事情自然會一一應驗;也就是你沒有將自己作為命理的主人,從來沒有考慮如何改善命運影響的參數。這本身也就失去了我們知命的目的,因為我們之所以想知道命理,就是為了選擇我們將來如何行動,從而超越命理。
所以,我們說:對於那些說命理是迷信的人,我們只能付之一笑,因為對於一個一生只會經歷三個季節的「三季人」,你非要他相信,地球一年有四季,根本就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地,聽從先天的人生設計的人,一生中也難以有大的出息。
其實,命理揭示的就是一個自然的先天的人生設計方案,或者說一個人初始獲取的生命能量模式而已。人們可以通過後天的自身努力,有意識的合理配置你的生命能量的結構、比例,甚至甚至改變這種能量模式本身,那麼,我想,你的人生至少是無悔的。這個觀點其實也貫穿在整個命理學術用語中:比如命理學上所講的「官」,就是外界的一種制約你的一種力量,所以你如果身強的話,當然就能擔當;你如何身強呢,這就是你要考慮的問題了。比如「官」的敵星「傷官」,就是體現出你的創造力,你只要把它通過適當方式和合理的途徑的表現出來,不僅沒有傷害,反而,助你更上人生的一個階梯。比如「財」,為你所克的對象,也表現出的是你主動的追求是吧!你如果不去主動克制,戰勝對手,養命都會成為問題的。所以,行動才是主旋律。只是我們的行動,必須建立在遵尋自然法則的合理行為選擇上,才會具有良好的結果。
其次,看命是必須的,但不是所有的事情,命理都會具有一成不變的答案。命理解決的問題,只是那些困擾你,而你暫時無法運用智慧和知識,進行行為選擇的問題。如果你能夠運用自己的現實經驗、智慧、以及知識進行決策的事情,還是應該運用它們來解決問題,因為所有關於自然之理的學問,都是易道之理。從本質上來說,它們是具有同一性的。
另外,沒有對於命理的覺悟的人,命理對於它們的助益也是無法達成的。有的人,或者根本不相信命理的存在;或者過分的相信、神化命理作用,這些都是對於命理的覺悟低下的表現。符合自然的命理覺悟是「相信命理,但是不能迷信」。所謂「迷信」,不是指哪些特定的東西,而是指相信的程度而言的。科學的相信,就是「合理的懷疑主義」。
信命,但是更要造命。這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命理觀。只是,我們時刻要記住,造命的主體是你自己;造命的方法,一定要符合自然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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