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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地支(上)

一、天干地支的名稱

  「天干地支」簡稱「干支」,古代又稱為「幹枝」。蔡邕在《月令章句》中說:「(昔軒轅之時),大撓采五行之情,占斗機所建也,始作甲乙以名日,謂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謂之枝。有事於天則用日,有事於地則用辰」(《五行大義·論干支名》)。《白虎通》也說:「甲乙者幹也,子丑者枝也」。

  這「幹枝」猶如樹木之幹莖和枝條,相對而言,這樹幹(干)比樹枝重要。

  「天干地支」的具體名稱是,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用數來表達:天干為十,地支為十二。對於「天干地支」這些名稱的解釋,不少典籍均有記載,在解釋大致相同的情況下,我們引後漢劉熙的《釋名》來看看這些名稱的含義。劉熙《釋名》說:「甲,孚也,萬物解孚甲而生也。乙,軋也,自抽軋而出也。丙,炳也,物生炳然皆著見也。丁,壯也,物體皆丁壯也。戊,茂也,物皆茂盛也。己,紀也,皆有定形可紀識也。庚,猶更也,庚堅強貌也。辛,新也,物初新者皆收成也。壬,妊也,陰陽交物懷妊也,至子而萌也。癸,揆也,揆度而生,乃出之也」。

  而對於地支,劉熙《釋名》這樣說:「子,孳也,陽氣始萌孳生於下也。丑,紐也,寒氣自屈紐也。寅,演也,生物也。卯,冒也,載冒土而出也。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巳,巳也,陽氣畢布巳也。午,忤也,陰氣從下上與陽相忤逆也。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申,身也,物皆成其身體,各申束之使備成也,酉,秀也,秀者物皆成也。戌,恤也,物當收斂矜恤之也,亦言脫也,落也。亥,核也,收藏百物,核取其好惡真偽也,亦言物成皆堅核也。」從上可以看出,諸如《釋名》之類對天干地支的解釋,都表示萬物從發生,經過繁茂、成熟、衰減,乃至胚胎新萌芽的狀態。(陳遵媯語)

  二、天干地支的產生

  天干地支早在殷商(如往前推,還可說到夏代)就有記載,因為在夏商帝王的世系中,有以日干作其名號者的。對此,郭沫若先生在《釋支幹》一文中說:卜辭中就有完整的支幹表,這些支幹表,「據余(指郭沫若)所見有三旬式與六旬式之二種」,而「六旬式與三旬式完全相同,即一行十日,六行六旬,行列異常規整。此一見即可知其為實用之目的而鍥刻者,用以便於檢查日數與干支也」

  因為要檢查、識別天數,所以這「天干地支」的產生與古人對日月的識別、觀察相聯繫。

  1. 日之出沒與十天干

  古人對「日之出沒」(太陽從東邊升起到西邊降落)的自然天象習以為常:「日之出沒」為一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古人的作息表。而為了標識這每天的「日之出沒」,古人就「近取諸身」將自身的器官——手納入其中,派上用場:以手指記數,標識天數,以便可以「過日子」。因為人手五指,兩手合十,所以人們記數也常以「十」為單位,由此導致「天干」為十,還人為設定「旬」之字眼,以標識天數(一旬為十日)。

  古人還不斷地對「日之出沒」作觀察和標識,繼續下去就會有一個自然天象呈現在古人面前:當標識記錄三個十(約三十日~三旬)後,人們又能在星空中見到上一次見到過的圓月(月之十五和十六,王國維《生霸死霸考》中稱之為「既望」。此時刻月亮和太陽的黃經相差180°),或者又經歷了上一次經歷過的無月(月之三十和初一,稱之為晦朔,此時刻為月亮和太陽同時出沒;朝地球一面,因無陽光照耀而隱沒)。這種月之朔望、月之圓缺、月之盈虧,即連接兩次朔或望的時間正好三十日(實際時間為29日12時44分)。於是,「一旬為十,三旬為一月」的觀念也就形成,所以就會出現上述提到的「三旬式」的干支表。

  在這裡,這「旬」字,按《說文解字》說來:「旬,徧(遍)也,十日為旬,從勹日」。而這「勹」,《說文解字》又說:「勹,裹也,像人曲形也」。在我看來,這「勹」更像人之手形,兩手合握的手正好裹著手指十。所以,由「勹」而成的「旬」字能被界定為「十日為旬」。以後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這樣解釋「旬」:「自甲至癸為一徧」(十日一遍),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這「旬」字的設定,可能與古人記數怕出錯相關(按郭沫若說來「十日為一旬之制當始於殷人」)。從一記數到十,「雙手合握為十」為一旬;再從一記數到十,「雙手合握為十」為二旬;再從一記數到十,「雙手合握為十」為三旬。此時正好又能在星空中見到圓月(三旬為一月)。這樣記數,不易出錯,於是人為設定「旬」字。

  所以,「天干為十」,不僅與人之記數的手指數十相關,它還與自然界中的日月(如日月同出沒為朔)相關:天干為十(一旬為十)是出於對日月周期變化的取整標識——三旬為一月,一旬為十日。

  而所以將「天干」書寫成「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按郭沫若先生說來:「甲乙丙丁」均為魚身之物,其字象形,四片魚鱗合一似十,所以魚鱗(十)謂之甲,「魚枕謂之丁,魚腸謂之乙,魚尾謂之丙。乙之像魚腸,丙之像魚尾。」而對「戊己庚辛壬癸」,郭沫若認為「此六字均系器物之象形」(見《釋支幹》)。

  這大概是古人記數之同時正好在吃魚,記數之同時正好在拿物。這樣,古人近取諸身——用手記數,遠取諸物——魚,武器(魚,常吃之食物;武器,常用之器物),以此作為書寫天干之字形的參照(象形)物。二者結合,就有了我們現在的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2. 月之朔望與地支十二

  古人在記數的過程中,必會出現有心人,他們會不間斷地將天數記下去。這樣在記到一定日子,又會有一個自然天象呈現在人們面前:一旬為十日,三旬為一月,經過十二個朔望之月、圓缺之月、盈虧之月,冬至日這天,在太陽下的人之身影又可以回復重疊到去年冬至日那天人留下的身影(曆法上稱此為一年,實際時間為365日5小時48分)。如用數來標識:三旬為一月(三十天),三十個十二,就是整數360天(一年)。這樣,天數由天干來標識,那麼,月數十二就由地支來標識,於是就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十二地支。

  這地支十二,簡單地看與一年十二個月相關,但如果深入地看,這還與月亮(月球)在星空自東向西的運動位置變化相關,也與永不落的北鬥鬥柄所指方位的變化相關:這月球每月(約三十天)經過一區,一年經過十二區,於是對應就有地支十二。且這種運動變化每年固定重複,所以地支十二被永遠固定,以標識月份。

  3. 木星合日與地支十二

  不僅如此,作為五星中的木星,因為最明亮,且每年停留在一定的、有明確星座背景的天區,可以標識年份,所以又稱歲星。這歲星在宇宙空間自西向東的運動位置變化,其視周期為11.86年,相當於12年一(黃道)周天。而歲星又恰好每年(與太陽會合)經過一區(古稱為次,今稱為宮),即一周天十二宮(十二年),這樣又可以與十二地支相對應。所以說,十二地支不僅可以標識月份,還可以標識年份:即如同日月合朔及新月的出現,可以作為紀日的標識一樣,一年一次的木星合日及合日後十五天晨見新木星的出現可以作為紀年的標識(木星與太陽於同宮會合也有天象:木星與太陽同宮會合,會有三十天左右為日光所掩蓋,人們看見它在合日前十五天晚見於西方為黃昏星,合日後十五天晨見於東方為曉星)。

  4. 十二時辰與地支十二

  更有意思的是,這十二地支還可標識十二時辰,這是因為我們平時將一天區分為小時二十四,大時十二,所以會有平時「子時」(23時-1時),「午時」(11時-13時)的說法。對此,顧炎武在《日知錄》中這樣說道:「古無以一日分十二辰之說」,「一日為十二時,蓋不知始於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廢」(《日知錄》卷二十「古無一日分為十二時」)。而之所以會有十二時,其情形大致如下:《淮南子·天文訓》將一日劃分為十五時段,《左傳·昭公五年》卜楚丘將一日劃分為十時段。「而杜元凱注,則以為十二時(段),雖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曰夜半者,即今之所謂子(時)也,雞鳴者丑(時)也,平旦者寅(時)也,日出者卯(時)也,食時者辰(時)也,隅中者巳(時)也,日中者午(時)也,日昳者未(時)也,晡時者申(時)也,日入者酉(時)也,黃昏者戌(時)也,人定者亥(時)也。一日分為十二,始見於此」(《日知錄》卷二十「古無一日分為十二時」)。這樣有可能將此對應十二地支,以致到《南齊書·天文志》中就有「子時、丑時、亥時」的說法。

  5. 陰曆陽曆之差與地支十二

  地支十二,還與太陽年(回歸年陽曆)、太陰年(陰曆)的差額數相關。太陽年每年約為365天之多,所謂「陽有所長」,而太陰年每年約354天,所謂「陰有所短」,它們之間相差十二,所以有地支數十二之設定也。因為陽曆與陰曆之數差十二,所以會有三年一閏月(以月中無中氣之月為閏月)、五年再閏月、十九年七閏月的曆法設置,以協調陰曆與陽曆之差。因為有了這「十九年七閏」的說法,所以才有《莊子·養生主》中庖丁的說法:「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也會有《莊子·在宥》「黃帝立為天子十九年」的說法。也因為有了「十九年七閏」的說法,所以戰國時期就有七十六年(19×4)年一周期的曆法。

  由上述天干地支的產生可以看出,天乾產生要早於地支的產生。所以顧炎武在《日知錄》卷六《用日干支》中說道:「三代以前,擇日皆用干……秦漢以下,(擇月)始多用支」。也因為這樣,沈括在《夢溪筆談》中以天乾的「戊」(屬土)與地支的「戌」(屬土)二字的差別來說明天乾產生早於地支:「按字書,戌從戊從一,則戊寄於戌,蓋有從來」(《補筆談目錄》卷二《象數》)。

  由上述天干地支的產生還可以看出,記日之天乾的產生與記月(包括年、時)之地支的產生,都不是孤單地就日而天干、就月而地支,天干地支的產生是古人將日月星辰綜合考量的結果,即紀日考量月(三十日一月),紀月考量年(十二月一年),紀年則考量每年與太陽會合的木星的周天運動(十二年)。也因為這樣,就必然需要將天干地支綜合起來,於是就有了古人的天干地支的組合設計。

  三、天干地支的組合

  在對天干地支組合之前,古人則先要解決這天干地支的陰陽屬性的問題。所以先規定天干地支的陰陽屬性。

  1. 天干地支與陰陽

  古人習慣將「數」分陰陽,陽數為單,陰數為雙。這樣1、3、5、7、9被規定為陽數,2、4、6、8、10被規定為陰數。

  以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來劃分:甲1、丙3、戊5、庚7、壬9為陽;乙2、丁4、己6、辛8、癸10為陰。

  同樣以子11丑12寅1卯2辰3巳4午5未6申7酉8戌9亥10來劃分,子11、寅1、辰3、午5、申7、戌9為陽,丑12、卯2、巳4、未6、酉8、亥10為陰。有了這樣陰陽的劃分,這天干地支的組合就可操作了。

  2. 天干地支的組合

  天干地支的組合,其原則是陽歸陽,陰歸陰,即同性相配。如果十天干與十二地支不按同性相配的原則組合,就不會有60種組合,反倒是120種組合。現將這種同性相配的干支組合列表如下:

  甲子1 乙丑2 丙寅3 丁卯4 戊辰5 己巳6 庚午7 辛未8 壬申9 癸酉10  

  甲戌11 乙亥12 丙子13 丁丑14 戊寅15 己卯16 庚辰17 辛巳18 壬午19 癸未20   

  甲申21 乙酉22 丙戌23 丁亥24 戊子25 己丑26 庚寅27 辛卯28 壬辰29 癸巳30   

  甲午31 乙未32 丙申33 丁酉34 戊戌35 己亥36 庚子37 辛丑38 壬寅39 癸卯40   

  甲辰41 乙巳42 丙午43 丁未44 戊申45 己酉46 庚戌47 辛亥48 壬子49 癸丑50   

  甲寅51 乙卯52 丙辰53 丁巳54 戊午55 己未56 庚申57 辛酉58 壬戌59 癸亥60

  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六十甲子表。對於這種六十甲子表的排列,通常我們常以數學上的最小公倍數原理來解釋。但以我看來,最早古人完成天干地支的組合,依據的原則應是同性相配,而這種最小公倍數的數學道理是後人賦予的。

  有了這六十甲子表,古人就可對應一月三十日,二月六十日,六個六十日為三百六十日一年。正因為這樣,所以後人就將六十甲子表的設定,看作古人理性(湊整數)的表現,照顧炎武說來是古人為「簡潔」而設定,按郭沫若先生說來是古人「故意」的產物。因為日月星辰運行的速度從來不是勻速的,即一月並非三十日整,一年也並非三百六十日整,黃道一周天也並非十二年整,所以說這天干地支組合成的六十甲子表是「故意」的產物是有道理的。這六十甲子表更有可能為以後人們推算些什麼(如六爻預測、八字命理)留下了方便。

  天干地支的同性相配,還會形成這樣的說法:按天干十來說就叫六甲(甲子1、甲寅51、甲辰41、甲午31、甲申21、甲戌11),按地支十二來說則如五子(甲子1、丙子13、戊子25、庚子37、壬子49)。有了這「六甲」、「五子」,其六十甲子的次第輪轉,按潘雨廷先生說來:「猶以大小兩個齒輪的配合旋轉。大齒輪為十二齒(地支十二),小齒輪為十齒(天干十),經大齒輪五轉(五子),小齒輪六轉(六甲)必恢復原狀」(《易老與養生》)。也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六十」一輪迴,又分開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還十分有意思的是,這「六十」又常常被某些事物證實。阮儀三先生在《發現並「摁住」古鎮古村的精彩》一文中說道:「地殼運動都是有規律的,而且這個規律非常准(表現在地震上),有的就是六十年一次」(見《東方早報》2013.9.30.《藝術評論》)。

  同樣,潘雨廷先生在《易老與養生》中也講道:「人之身體的生物鐘與三十年或六十年的周期相關。」所以《莊子》中會有「蘧伯玉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的說法和「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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