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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關稅有變 回國是否要裸奔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1-14 21:47:03 / 個人分類:移民知識
查看( 1320 ) / 評論( 0 ) / 評分( 0 / 0 )自從中國海關54號徵稅令頒布以來,搞得人心惶惶,很多華人和留學生都在糾結能不能再從美國帶東西回國?本文選擇最熱門的幾個問題來作答,以解大家心中的疑惑。
海關是不是什麼都查
海關打擊的物品對象主要集中在IPAD等電子產品、化妝品、名牌包袋、奶粉4類物品。這幾類產品是目前海外代購頻率最高的商品類別,所以成為重點檢查對象。
過境的時候是否人人都會被查到
帶箱子進來不是人人檢查的,而是抽檢,當然如果你到達的地方國際航班少,旅客也少,那可能就是人人過關了。所以大家最近經常會見到許多網友反映,懷著僥倖心理血拚了N多奢侈品,在入境的時候竟然大搖大擺的過關了,基本也沒有人查。
哪些物品不能免稅
根據「54號令」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的予以免稅放行,但包括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傢具、燈具、餐料等在內的20種商品不予免稅;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留學生能帶什麼物品回國
海關打擊的人群主要是代購行為,防止水貨流入。所以如果是留學生的,大部分產品為自用的,比如筆記本電腦、手機等,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基本不會有大礙。
從美國旅遊歸來能否帶戰利品
旅遊購得的適量戰利品很少被查處,如果多買幾件想送人的,不妨在盒子上標註「GIFT」的字樣,外包裝上不要出現品牌標記。
也有網友提醒,此類情況,切記要將購物單放在外面。
能否通過郵寄「曲線避稅」
如今,郵寄渠道也在「嚴打」。自2010年9月1日起,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所以,如果是怕「隨身攜帶」被查處而選擇郵寄的,請自行斟酌,因為如果被查出以後不僅要上繳關稅,還要多付一份郵費。
附: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
為進一步增強海關執法透明度,方便旅客進出境,明確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規範和統一海關驗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 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三、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準等事項另行規定。
特此公告。
下面是我原創的觀點文章與各類專業資料請朋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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