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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述評】春節源於鬼節考

文章來源:《浙江學刊》1997年03期。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共同節日,千百年來人們視其為一年的開始而寄託種種美好的祝福,看作是幸福、吉祥的象徵,很少將它與鬼文化聯繫起來,即使是對春節進行過研究的人也少有此類文章。據筆者所知,至今還沒有文章從鬼的角度來考察春節。事實上,春節的鬼文化色彩相當濃厚,由於歷史的推移,人們只注意到春節的吉祥和歡樂的氣氛,而逐漸忘卻了暗中涌動的鬼文化的潛流。此外各地春節中的民俗雖有「大同」,但亦有「小異」。在此小異之處,也存在著不同表現形式的鬼文化內容,因其屬於一方的民俗而被眾人所忽略。

  一、春節前後為祭鬼神的日子

  據記載,春節最早起源於古代臘祭。所謂臘祭,原是神農氏(一說伊耆氏)時代的「索鬼神而祭祀」,「歲終出祭」[(1)]。到了後來,春節的祭鬼活動變成了驅鬼的儀式。其根據有二:

  一是東漢崔實《四民月令·禮志》記載:「《歲時雜儀》:正旦國俗以糯米和白羊髓為餅丸之若拳,每帳賜四十九枚,戊夜各於帳內牕中擲丸於外,數偶動樂飲宴,數奇令巫十有二人,鳴鈴執箭,繞帳歌呼。帳內爆鹽爐中,燒地拍鼠,謂之驚鬼。居七日乃出。」[(2)]這裡雖說的是軍旅中春節驅鬼之情景,但多少也反映東漢時期普通百姓家中的過年狀況。特別是「驚鬼」活動表現得繪聲繪色,為今人留下了生動的文字資料。如今,驚鬼這一奇特的年俗已經不復存在,但它說明了春節與鬼之間有著一種不可分離的關係。

  二是晉宗懍《荊楚歲時記》:「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謂之端月,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惡鬼。」由此可見,晉代的春節又有了以爆竹來辟鬼的新習俗。

  不過,在史書中記載最多的還是春節期間祭祀祖先的事。如《禮記·月令》:「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鄭玄註:「此《周禮》所謂臘祭也。」孔穎達疏:「臘,獵也,謂獵取禽獸以祭先祖五祀也。此等之祭,總謂之蠟,若細別言之,天宗公社門閭謂之臘,其祭則皮弁素服葛帶榛杖;其臘先祖五祀謂之息民之祭,其服則黃衣黃冠」。《史記·秦本紀》:「十二年,初臘。」張守節正義:「十二月臘日也……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初學記》卷四:「崔湜《四民月令》曰:正月一日是謂正日,潔祀祖禰,進酒降神。」晉周處《風土記》:「蜀之風俗,晚歲相與饋問,謂之饋歲,酒食相邀,謂之別歲。至除夕達旦不眠,謂之守歲。祭先竣事,長幼聚飲,祝頌而散,謂之分歲」。這裡所說的「祭先」即為祭祀祖先。

  以上所說的都是祭祖,但是祭祀的時間卻有先有後,總的來說,漢代以前祭祖大多在臘月,即所謂的臘祭;漢代以後祭祖大多在除夕晚上和正月初一的白天。漢崔湜《四民月令》所載,說明東漢時期早已有了正月一日祭祖的風俗。宋代周密《武林舊事》記載當時杭州除夕「祀先之禮,則或昏或曉,各有不同」,就是說祭祀祖先的儀式不是在除夕之夜就是在正月初一。清朝潘榮陛《燕京歲時紀勝》記載:元旦之日,「士民之家,新衣冠,肅佩戴,祀神祀祖,焚楮帛畢,昧爽闔家團拜,獻椒盤,斟柏酒,飫蒸糕,呷粉羹。」

  民國以後,春節期間祭祖之風依然盛行不衰。如吉林伊通縣,「祀祖均在陰曆正月初一日,接神祖祀為正祭也。其祭品已於前一日除夕備齊,祭器為香爐一個,蠟台一對,香筒一對,饅頭五個,供菜五碗。主祭者行禮之時,燃燒香紙,奠酒,放紙炮三聲,主祭者行一跪四叩首禮,前後兩揖。」[(3)]浙江麗水,「元旦開門後,首要之事是敬神。家中長者在開門後,立即洗手洗臉,然後點燃中堂神位前的香燭,中堂檐口處的『三官燈』及土地神位前的香燭,同時在先祖神位牌前祭祀」[(4)]。如此祭祖風俗,在各地都可以看到,是中國民俗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人們不僅在家中祭祖,而且還要上墳祭掃,這又是春節期間的一大景觀。清顧鐵卿《清嘉錄》卷一記載:「攜糖茶果盒展墓,謂之上年墳。案:錢塘黃書崖《上年墳詩》云:『松柏春逾茂,家家上冢行。紙灰飛蛺蝶,佳節似清明。此祭寧非古,空山亦賀正。食罍分餕後,一擔夕陽輕』。蓋杭俗上年墳,多以肴饌楮鏹。吳俗則糖茶果盒而已。」清光緒《太平縣誌》記載,元旦時,人們去墳上祭拜,「墓上亦插竹點燈,曰『送墳燈』」。[(5)]民國二十年《湯溪縣誌》記載:「元旦,紳士、庶民於家各服其服,拜謝天地、祖先,越日肯火爆、紙錢拜墓,即古掃墓意也。」「元旦,設香燭、齋筵,拜天地、神只、祖先,卑幼為尊長賀歲,謁祖先墓。」[(6)]民國五年《浦江縣誌》記載:「自元旦至上元日,日有展墓者,或一家多至十餘所。其祭但用香紙錠燭,掛楮紙,放爆竹,謂之上墳。」[(7)]清道光《平度州志》記載:「元旦,五更設燎,祭五祀、先祖,拜父母、尊長,食鑼(今謂之「水角(餃)」)。既明,親鄰交拜。三日祭墓。」[(8)]清道光《博平縣誌》記載:元旦,「雞鳴時,舉家夙興,盥嗽(漱),焚香,設果醑,脯糒拜天地、祀祖先畢,乃稱尊罍壽親長,以次序拜。巳(已)而造尊長、親戚之門,登堂相拜,具酒肴相款,以賀新村。又具品物、楮錢登祭先壟」。[(9)]清康熙二十四年《齊東縣誌》記載:「祭則忌日、元旦、清明、七日望日、十月朔日皆詣塋所祭拜」。[(10)]

  上墳祭拜是祭祖的早期形式,以後逐漸改變了野外祭掃習慣,成為在家中掛出祖先像進行祭祀的新儀式。關於這一點,民國十八年修撰的《泰安縣誌》說得很清楚:「近來士庶不盡有家祠、木主,即有,仍以上墳為重,蓋古重神魂,今重體魂,相沿既久,未易更改。觀《孟子》『東郭墦間』,是時齊已野祭,不自秦漢始矣。惟年終徹木主,懸家堂軸,或寫牌位,家家祭祀,稱為服事。大半持齋茹素,較往日誠敬。其禮,除夕家長率子弟奉香向大門外出迎,引至祭室,奉茶獻果,五夜設雞魚肉、肝肺、蔬菜、米飯、餑餑、黃白面糕、水餃祭之。男婦挨次行禮」。在此,說了一層意思,就是祖先的祭祀是由野祭變為家祭的,其形式仍可從舊時的風俗中看出。

  所謂祭祖,就是對祖先死去的亡魂進行祭奠。死去的祖先,人們亦可將其稱之為鬼。如《禮記·祭法》:「人死曰鬼。」「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在西南少數民族中至今仍有祖先鬼這樣的稱呼。海南島黎族崇信的最大最兇惡的鬼是祖先鬼。凡病者全身疼痛,厭飯喜酒,夜夢各種怪物或見其祖先的均系『祖先鬼』作祟;也有因病久醫不愈而歸之於『祖先鬼』。『做鬼』時必須請『娘母』或『三伯公』主持。『娘母』在『做鬼』時,穿黎胞的便裝,『三伯公』則持法印穿長袍,主持人要以高昂的聲調領唱『祖先歌』,求『祖先鬼』保平安」[(11)]。

  這裡所說的祖先鬼,屬於原始宗教時期的一種概念,如今人們是決不會將自己稱為鬼的,這是因為鬼與神的觀念產生了分化,神代表一種善,而鬼代表一種惡;因此人們以全新祖先神靈觀念替代了早期的祖先鬼;其中在此之前,鬼是人們頭腦中的主宰,是統治世間宇宙的至尊的符號,但是隨著歷史的進步,觀念形態的發展,鬼的母體開始分解成為神與鬼兩大體系,其神奇的魔力和統治的權力都有了不同的分工,神慢慢走向塵世而被人尊奉,鬼則因人們對其恐懼和敬畏而遠離之。正是由於這種觀念的變化,已死的祖先就成為神只,護衛著家人而得到供奉,並每遇佳節得到特別的祭祀。

由此可見,春節期間為什麼要祭祀祖先,人們又為什麼要用令人傷悲的對祖先亡靈的追憶來衝擊節日的喜慶氣氛呢,說到底,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鬼的文化底蘊深深地紮根在春節之中,或者說,春節從其形成雛形開始就打上了鬼文化的烙印,亦可以進一步論證為人們因驅鬼勝利而歡欣鼓舞,而形成了這一節日習俗。雖說如今我們還沒有找到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但是我國古代臘月驅逐疫鬼的儺,可以作為一個佐證。

  《論語·鄉黨》:「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呂氏春秋·季冬》:「天子居玄堂右個,……命有司大儺旁磔」。高誘註:「大儺,逐盡陰氣為陽導也,今人臘歲前一日擊鼓驅疫,謂之逐除,是也」。這是說的無論是宮廷還是鄉間都有臘月驅鬼逐疫的風俗,相傳此俗始於黃帝,到周代已有一定規模,成為一種禮制而固定下來。《荊楚歲時記》:「按:周禮有大儺,漢儀有侲子(逐鬼的童子),驅儺之事雖原始於黃帝,而大抵系周之舊制。周官歲終命方相氏率百隸,索室驅疫以逐之,則驅儺之始也」。此處所說周代大儺時間為「歲終」,與後世人們在春節期間舉行一系列的祭祖、驅鬼、驚鬼等儀式是一脈相承的,直到今天,在河北省武安縣固義村還保留著古老而隆重的春節期間驅逐疫鬼的風俗。

  類似的活動,我們在地方志中亦能經常看到。如清同治十二年《祁門縣誌》載:「元旦,集長幼列拜神祗(只),鳴鉦出行,飲屠蘇酒,謁祠宇,交相賀歲,儺以驅疫。」又,清乾隆《德安縣誌》:元旦,「二、三日,城市鄉堡皆迎土神,行儺禮,鼓吹、爆竹不絕,沿門俱送香及米穀,以祈太平,舒陽氣。」《建昌府志》:年終,舉行對舞,「小兒輩帶面具戲舞於市,似古儺禮」[(12)]。這些材料也都說明了鬼與春節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

  年,人們以為與稻穀成熟有關。明郎瑛《七修類稿》卷三載:「年者,《說文》曰:谷熟也。取其谷熟一番曰年,故字從禾」。《爾雅·釋天》也說:「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所謂歲、祀、年、載,是不同時代對同一時間單位的不同叫法。究其深層原因,就可得知,都與祭祀有關,或者可以說古人將祭祀的日子來命名的,否則就難以理解這些字的原義都與祭祀相關連。

  春節是辛亥革命以後的說法,是年的不同稱謂,其時間在寒冷的冬天即將過去、暖和的春天即將到來之際。古時候人們由於科學知識的貧乏和生產力的低下,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差,常為冬天的寒潮所侵擾,又為糧食的匱缺所提心弔膽,早春更是青黃不接、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老人和兒童首先會因飢餓、寒冷及其他各種惡劣的原因而相繼死去。看到這種情景,人們會恐懼,會以為是鬼神的作祟。《月令》說:「季春之月命國難(儺)。」鄭玄註:此「難(儺),難陰氣也。陰氣至此不止,害將及人。所以及人者,陰氣右行此月之中,日行歷昴,昴有大陵、積屍之氣。氣佚則厲鬼隨而出行。」陰氣本指春季陰寒之氣,此時「積屍」的厲鬼會逃逸出來,危害世人。

  老百姓流傳著這樣一句諺語:春寒凍死老黃牛。此話是說春天變化無常,奇冷無比,能將適應力很強的牛凍死,足見其威力巨大。因此古人十分敬畏春天,甚至身穿青衣來表示對春天的恭敬。漢代,春日必穿青衣。《淮南子》云:「孟春之月,東宮御女,青色衣、青采鼓琴瑟。」《漢書》說:「立春之日皆青幡幘迎春於東郭外,令一童男,冒青衣先在東郭外野中迎春。」《續漢書·禮儀志》云:「立春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青,郡國縣官下至令史皆服青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於門外,以示兆民。」到唐宋,立春必祀青帝。《開元禮》云:「立春祀青帝於東郊。」《玉海》云:「紹興十七年二月十三日,上親祠青帝於東郊。」漢唐宋人為什麼要祭青帝呢,照古人看來,春分時天上要出來一股「青氣」,造成人民得時疾,故必得穿青、戴青、祭青,青帝才不會發怒而放出青氣害人。[(13)]《易通卦驗》曰:「震,東方也,主春。春分日,青氣出,直震此正氣也。氣出右,物半死;氣出左,蛟龍出。震氣不出,則歲中少雷,萬物不實,人民疾熱。」[(14)]

  雖說春節的時間較之季春、春分等要早,但它們產生的民眾心理是一樣的,都有對春日的害怕、畏懼和崇拜,其實質就是對鬼神的恐懼。一旦人們跨越了這樣具有神秘色彩、使人戰慄的節氣,才會深感慶幸,歡呼雀躍,相互道賀,久而久之成為一種習俗而固定下來了。在民間傳說中,年是一個妖魔、怪獸等東西,經常作祟,危害人類。到最後亦總是以年失敗而告終,人們慶賀勝利,互相道喜,鳴放鞭炮。在浙江麗水有個傳說,說(即年)是個比魔還狠、比鬼還惡的小妖,叫「祟」。這祟每年在年三十晚上出現一次,出來就害人。有戶姓管的人家,養了個胖小子,到了年終三十,父母怕孩子被害,就夜裡守著,還將八枚銅錢用紅紙包了,放在孩子枕下,這樣就躲過了劫難。人們聽說,紛紛仿效,形成了風俗。因為「祟」和「歲」諧音,並且許多人不知道「守祟」的來歷,就將「守祟」稱為「守歲」,「壓祟錢」也改稱為「壓歲錢」了。[(15)]

  這些傳說故事,人們用神奇的想像和大膽的構思,為我們說明了兩個意思:一是歲(或年),是可怕的怪物,會危害人們的生命;二是人們總會戰勝歲(或年),並慶祝勝利。

  所謂祟,是古人想像中的鬼怪或鬼怪出而禍人。[(16)]由此可見,祟即可視為鬼。正因為如此,我們就不難理解上述所說的《「守祟」和「壓祟錢」》故事中的長期來積澱的文化內涵。在人們的心目中,年是可怕的,其附於一種鬼的形象上,而過年則表示戰勝了鬼怪,使其禍人的目的遭到失敗。

  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春節的歡度是因勝鬼的緣故。在中國這樣一個鬼神觀念十分濃厚的國度里,出現這樣一個戰勝鬼神的節日是沒有什麼可以感到奇怪的。

二、民俗活動中的鬼文化色彩

  春節是民俗活動十分繁多的時節。在這些繁多的民俗活動中,我們還能找到與鬼文化相關的內容,或者說從這些民俗活動及其所表現出的民俗事象的原生形態里更可以發現其帶有濃厚的鬼文化色彩。

  (一)飲食方面

  春節期間飲食品種甚多,其中有些飲食直接與人們頭腦中的鬼信仰相聯繫。如:

  (1)屠蘇酒

  喝屠蘇酒是中國人年俗飲食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早在晉代就有記載,《荊楚歲時記》里有此文字:「於是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蘇酒,膠牙餳,下五辛盤,進敷於散,服卻鬼丸。各進一雞子。凡飲酒次第從小起。」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五更將製作屠蘇酒的藥方、飲用儀式及其作用說得十分清楚:「(屠蘇酒)其方用藥八品,合而為劑,故亦名八神散。大黃、蜀椒、桔梗、桂心、防風各半兩,白朮、虎杖各一分,烏頭半分,咬咀以絳囊貯之。除日薄暮懸井中,令至泥,正旦出之,和囊浸酒中,頃時捧杯咒之曰:一人飲之,一家無疾;一家飲之,一里無疾。先少後長,東向進飲。取其滓懸於中門,以辟瘟氣,三日外棄於井中。此軒轅黃帝神方。」很明顯,在此段文字中,巫術成分甚重,表現了人們對屠蘇酒的崇信的行為和心理。因為長期以來人們就相信春節期間飲用屠蘇酒可以辟鬼祛病,確保平安,就連許多名醫對此亦深信不疑。《歲時廣記》引孫真人屠蘇論云:「屠者言其屠絕垉,蘇者言其蘇省人魂。」此說孫真人即唐代名醫孫思邈。到了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同樣有此相近的觀點:「蘇,螝鬼名。此葯屠割鬼爽,故名。」直到清代,有人才對此提出了異議。蕭智漢《新增月日紀古》卷一「正月初一」條記載:「古人正旦飲酒,以少者得歲故先飲;老者失時故後飲。是日酒皆然,亦無屠蘇先飲之說。或六屠絕鬼氣,蘇醒人魂。妄說也」。雖然如此,但是民間相信屠蘇酒能驅邪辟鬼的觀念仍是十分堅固,至今有些農村依然有春節飲屠蘇酒的風俗。

  (2)椒柏酒

  椒柏酒,又可分稱椒酒、柏酒,原是兩種酒名,亦簡稱椒柏酒。《本草綱目》卷三十三說:「按《歲時記》,歲旦飲椒柏酒以辟疫癘。椒乃玉衡星,服之令人體健耐老;柏乃百術之精,為仙藥,能伏邪鬼故也。」由此可見,飲椒酒亦與鬼種相關無疑了。

  (3)雞蛋

  雞蛋又稱雞子,正月初一生吃雞蛋可以去邪辟瘟。「周處《風土記》曰:正旦當生吞雞子一枚,謂之練形。膠牙者,蓋以使其牢固不動,今北人亦如之。熬麻子、大豆,兼糖散之。案:《練化篇》云:正月旦吞雞子、赤豆七枚,辟瘟氣。又,《肘後方》云:旦及七日吞麻子、小豆各三七枚,消疾疫。《張仲景方》云:歲有惡氣,中人不幸便死,取大豆二七枚,雞子、白麻子,酒吞之。然麻豆之設,當起於此,梁有天下不食葷荊,自此不復食雞子以從常則」。[(17)]

  雞子能辟瘟,當與人們相信雞能驅鬼的觀念是分不開的。因為歷來雞作為供奉鬼神的祭品,人們迷信認為:雞是人與鬼之間的使者,可以用它來傳遞兩者的信息。同時,雞(更確切地說是公雞)會司晨,而鬼一見公雞鳴,就知道天快亮了,於是趕緊逃走,這就是鬼害怕雞的原因之一。正因如此,在春節時人們往往會畫雞來辟鬼,長期以來已成為一種風俗習慣,為大家所遵守。《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第二十二卷元旦部的「元旦畫雞」條記載:「東方朔《古書》:以正月一日為雞二犬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谷,是日晴朗,主是物勝意。王嘉《拾遺記》曰:堯在位七十年來,國人莫不洒掃門戶,以望其來,或刻金寶為其狀,置戶牖間,則鬼類自服。今人於元旦刻雞形於戶上,蓋其遺像也。今人於正旦畫雞於門,貼人於帳,正謂此也。」這裡將畫雞的來歷敘述了一番。元旦畫雞辟鬼,經歷了三個過程:一、人信相信正月一日是雞日,這天晴朗,會帶來好運。二、過去是刻金寶,後改為刻雞形來辟邪驅鬼。三、到晉代,又改為畫雞的辦法來驅疫逐鬼。故《荊楚歲時記》才有「帖(貼)畫雞戶一」來逐鬼的記載。

  (4)吃餃子

  在河南開封,舊時認為正月初三、初五都是鬼節,要吃兩頓餃子,稱「攝鬼眼」。[(18)]

  (5)年糕

  江浙一帶有春節吃年糕的習慣,溯其原由,年糕最初亦是祭祀神鬼的禮物。清顧鐵卿《清嘉錄》卷十二:「黍粉和糖為糕,曰年糕,有黃白之別,大徑尺而形方,俗稱方頭糕,為元寶或者曰糕元寶,黃白磊砢,俱以備年夜祀神,歲朝供先,及饋貽親友之需。」

  (6)饅頭

  饅頭的起源,據民間傳說,是因三國時期諸葛亮率軍南渡瀘水,要以南蠻俘虜的頭祭神,其不忍殺生,以面和成蠻人頭形代祭,故稱蠻頭,後以「饅」代「蠻」,即稱饅頭。[(19)]

  在江浙地區,饅頭「為過年祀神之品,以麵粉搏為龍形,蜿蜒於上,復加瓶勝方戟明珠寶錠之狀,皆取美名,以讖吉利,俗呼盤龍饅頭。」[(20)]

 (二)活動方面

  春節期間的許多活動是圍繞著鬼神而展示的,表現出鬼文化的某些殘餘。

  春節前就有各種以鬼為形態的活動。例如江浙等地的跳灶王、跳鍾馗等。

  所謂跳灶王,就是扮成灶公、灶婆或鬼神形象來逐疫驅邪。李綽《秦中歲時記》:「歲除日進儺,皆作鬼神狀,內二老兒,為儺公儺母」。清褚人獲《堅瓠集》云:「今吳中,以臘月一日行儺,至二十四日止,丐者為之,謂之跳灶王」。《昆新合志》又謂:「舊俗於二十四日,是日必祀灶,有若娛灶神,然後以一日不能偏,改而先期,今遂以月朔始矣。」《江震志》記載:「二十四日,丐者塗抹變形,裝成女鬼判噭跳驅儺索之利物,俗呼跳灶王。」由此可見,祭祀灶王的活動,亦與鬼神相關;再說根據民間傳說,灶王原是凡人,死後而被奉為神只[(21)],其實稱其為鬼神更為準確些。因此祭灶神,也是祭鬼的一種形式,在這一形式里保留著許多鬼神粉墨登場的活動。是合符邏輯,與整個氣氛相吻合的。

  所謂跳鍾馗,早在宋代就有記載。吳自枚《夢粱錄》:「入臘,街市即有丐者,三五人為一隊,裝神鬼判官鍾馗小妹等形,敲鑼擊鼓,沿門乞錢,呼為打夜胡」。此說「打夜胡」即為跳鍾馗。《清嘉錄》中說得更為清楚:「丐者衣壞甲胄,裝鍾馗,沿門跳舞以逐鬼,亦月朔始,屆除夕而止,謂之跳鍾馗」。

  春節里亦有祭祀鬼神活動,如江浙地區正月十三的祭劉猛將軍,正月十五的祭紫姑,都是此類性質的活動。在吳橋縣,「元旦拜節,貴賤通行。……至元宵前後而歸者,諺云:有心拜節,寒食不遲。兒童有打核桃者,有擊埌者,有儺扮帶臉鬼者,戲亦多端」[(22)]。雖說這裡不是純粹的祭鬼活動,但它是轉化為兒童遊戲的早期祭鬼的遺存,至今在不少地方仍可看到這種情景。

  撒路燈是舊時東北等地的元宵節的祭鬼活動。黑龍江省舊志《珠德縣誌》卷十五記載:正月十五、十六,每夜散放燈燭,俗謂離鄉之鬼遊魂為變,假以燈光,超度一切厲魂,以免作祟。據當時人記述,人們用以打發遊魂具體作法是:撒路燈,謂無主遊魂,或離鄉盪鬼,能執光輪迴,而免一方之害也。其地方有燈官反穿羊皮褂,頂掛銅串鈴,頭戴纓帽,耳掛紅椒,在後乘馬以隨,前有肅靜、避版四面(以木杴代之),繼有執以鼓樂,沿路撒之。斯時沿途懸燈,燈官至則鳴炸炮以示迎。如有不懸燈者,任燈官處罰。大抵是點心數盒,或元宵數百而已,無罰錢者。在這些農村,由於地廣人稀,元宵節撒路燈的重要性不亞於這裡的掛紅燈。這種習俗,把撒路燈超度厲鬼遊魂的信仰民俗觀念,與掛紅燈和觀燈習俗結合得十分妥貼。[(23)]

  (三)物品方面

  春節期間的民俗物品是很獨特的,表現了深厚的文化內涵,更確切地說,它們與人們的鬼神觀念是聯繫在一起的,有著深刻的鬼文化的烙印。

  (1)爆竹

  關於爆竹驅鬼的記載,最早見諸於《荊楚歲月記》。這種春節期間的習俗在以前依然興盛不衰。清乾隆《諸暨縣誌》記載:「臘月,以豕為牲,召巫祀之,曰『作年福』。……夜放火炮,以避鬼魅。」明《新昌縣誌》記載:「除夜,飾鬼容逐儺,家家爆竹,群坐歡飲,謂之分歲。」清康熙《舒城縣誌》記載: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辟惡鬼」。清同治《瑞州府志》記載:正月,「三日侵晨,束芻像人,以爆竹、鑼鼓歡噪逐鬼」。

  除用爆竹直接驅逐鬼魅外,春節里人們還有其他施放的用意:一是打田財。清嘉慶十年《黎里志》:正月「十三日,鄉人就田中立長竿,用藁筱夾爆竹縛其上,旁設劉猛將軍之神,香燭、果品,雜列照耀,更有贊神曲,且拜且唱,四圍金鼓之聲不絕,少年好事者往往買雪炮(流星、賽月明之屬)遠遠射之,謂之打田財。」二是驅疫癘。清乾隆《烏程縣誌》:除夕晚上,「人家爆竹,自子夜達曙不止,相傳以驅疫癘雲。」三是迎財神。民國《烏青鎮志》;「初四夜,齋財神,並迎財神會,沿街施放竹爆以表歡迎。」以及迎喜神等等,這些活動中施放爆竹的用意大多與鬼神相關。所不同的是:對於人們喜歡的神靈,人們用爆竹來表示歡迎;而對危害人們的鬼靈,則採取用爆竹的方法來驅趕,以示不受歡迎。[(24)]

  (2)門神

  春節貼門神,是傳統的中國人的一大景觀。此俗始於漢代。漢蔡邕《獨斷》云:「海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蟠屈三千里,卑枝東北有鬼門,萬鬼所出入也。神荼與鬱壘二神居其門,主閱領諸鬼,其惡害之鬼,執以葦索食虎。故十二月歲竟,畫荼、壘並懸葦索於門以御凶也。」由此可知,神荼、鬱壘是兩個門神,其主要任務是將鬼魅御之門外,因此形成了這一春節期間畫(貼)門神於門扉上的風俗。據傳說,「一屆年節,諸鬼怪相率出外,向人家索食」[(25)],因此,人們過年之際用門神來驅鬼怪,確保以後一年裡的平安,是很正常的心理需求。

  雖說門神以後已從神荼、鬱壘變成了秦叔寶、尉遲恭,但其所起的功用卻未改變。《三教搜神大全》記載:「戶神,唐秦叔寶、胡敬德二將軍也。按傳唐太宗不豫,寢門外鬼魅呼號。太宗以問群臣,秦叔寶奏云:『願同胡敬德戎裝立門以伺。』太宗可其奏,夜果無事,因命畫工繪二人之像懸宮門,邪祟以息。後世沿襲,遂永為門神。」

  (3)桃符

  舊時新年的一種避邪驅鬼的門飾。相傳為黃帝所創。《山海經》:「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以御凶。」所謂「大桃人」,即最早的桃符形態。到了晉代,桃符驅鬼之說,已見記載。《荊楚歲時記》:「正月一日,……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

  (4)春聯

  春聯是新年的物品。《清嘉錄》卷十二:「居人更換昂貼,曰春聯。先除夕一二十日,塾師與學書兒書寫以賣,榜於門,曰春聯處多寫千金百順,宜春迪吉,一財二喜,及家聲世澤等語為門聯。」清同治《高安縣誌》載:「歲除:祭祖,祀神,掃屋迎新。粘春聯,張門神」。清乾隆《袁州府志》載:「除日,換桃符,貼春聯。」明《建昌府志》載:「歲除,是日換桃符、春貼(即春聯)。」此類記載,數不勝數,充分表明貼春聯是中國人年節一個重要標誌。

  據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春聯者,即桃符也,自入臘以後,即有文人墨客,在市肆檐下,書寫春聯,以圖潤筆」。宋以前桃符上一般畫神像,宋以後始有人在桃符板上題寫聯句。《宋史·世家·西蜀》:後蜀主孟昶令學士辛寅遜題桃符板,「昶以其非工,自命筆題云:『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由此,我們亦可以看出春聯雖無直接驅鬼逐疫的作用,但它源於桃符,因此,也可將春聯視為與鬼相關的一種文化現象。

三、結尾語

  綜合考察了春節中的鬼文化的內涵後,我們不難發現,在中國人深藏不露的傳統觀念里,認為春節雖是一個人節,又是一個鬼節,或者說鬼節的成分依然在許多現今的春節民俗事象中表現出來,如河南沘源縣認為,每逢年節,「諸鬼怪相率出外」,人們必須「用紅紙裹木炭兩根,置諸門框旁,貧窮之家以棍一條,置諸門檻外,謂欄門杠」。[(26)]據說這樣可以御鬼。在河南開封,早時認為正月「初三和『破五』(即初五)都是鬼節」[(27)]。早時安徽壽春縣,在正月初一,於自家門前,插桃符,以驅除惡鬼。[(28)]在廣東海豐,正月初三是「窮鬼日」,清早要把房子裡邊的垃圾倒掉,還要拿幾炷香、幾張冥鏹,和擸一同倒去,同時還要放爆竹,這叫送窮鬼。這天大家互不往來,尤其禁忌婦女往來,生怕遇著窮鬼,使自己一年倒霉[(29)]。

  雖說如此,人們還是利用了客觀的非客觀的種種心理、行為、器物來戰勝年節期間的各種惡鬼,使自己的生活又翻開新的一頁,變鬼節為人節,因此春節被賦予了新的生命,成了中國人最為喜歡、最有文化內涵、最為歷史悠久的傳統佳節。

  注釋:

  (1)《中華民族風俗辭典》第67頁,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2)(22)《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第二十二卷元旦部。

  (3)《東亞民俗資料薈萃》第103頁,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出版。

  (4)浙江麗水地區文聯《麗水風俗》(內部資料)第115頁。

  (5)(6)(7)(8)(9)(10)見《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彙編》(華東卷)第826、871、862、261、311、187頁,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出版。

  (11)《海南島黎族社會調查》上卷第256頁,廣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

  (12)見《天一閣藏明代方誌選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64年版。

  (13)高國藩《敦煌巫術與巫術流變》第312~313頁,河海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14)《太平御覽》卷二十「春分」。

  (15)《麗水地區故事卷》第575~576頁,浙江文藝出版社1993年版。

  (16)見《辭海》「祟」字。

  (17)《荊楚歲時記》注,見《四庫備要·史部》。

  (18)(27)(28)(29)婁子匡《新年風俗志》第75~76、75、53、93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年影印。

  (19)《中國民俗辭典》第90頁,湖北辭書出版社1988年版。

  (20)《清嘉錄》卷十二。

  (21)見徐華龍、吳菊芬《中國民間風俗傳說》第764~768頁,雲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3)《東北歲節俗研究·東北農諺匯釋》第93、86~87頁,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

  (24)(26)見楊蔭深《事物掌故叢談》第106、65頁,上海書店1986年影印。

  (25)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卷三第44頁,上海大達圖書供應社193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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