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風骨何以成民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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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段協平
談到民國文人的風骨,耳熟能詳的故事太多。
章太炎大鬧總統府;劉文典對罵蔣介石;蔡元培在北大校長任上,「思想自由,兼容並包」「教授治校」,說得到做得到;清華「永遠的校長」梅貽琦關於大學非大樓而大師之謂固然讜言嘉論,其在西南聯大與師生跑警報時,以雨傘為拐杖,從容淡定,也讓人肅然起敬;胡適拒絕政府警告,白紙黑字寫下:「上帝我們尚且可以批評,何況國民黨和孫中山?」;張奚若在參政會上一言不合拂袖而去,下次會議發來請柬和川資,回以八字:「無政可參,路費退回」;馬寅初拒不應召去見黨國最高領導人,兩個理由講得理直氣壯;傅斯年先後炮轟當朝皇親國戚,蔣總統無奈其何,兩任行政院長先後黯然下台;魯迅先生,亮匕首,擲投槍,嬉笑怒罵皆成文章......
遙望民國文人,或長衫旗袍,彬彬有禮,或西裝革履,風度翩翩。即使困於經濟,「竹杖芒鞋輕勝馬」「一蓑煙雨任平生」,不稍苟且。秀才筆墨,文章報國,該拍案而起時,一紙風雷天下,日常謙謙君子,溫文爾雅。......清風明月,大漠孤煙,多少氣象!這就是「民國范兒」。陳丹青說:民國范兒,是各色人等坦然率真那股勁。信然!一今人對民國文人風骨,推崇至矣!較少討論的是,對文人種種,如果當年袁世凱不買賬呢?如果當時蔣介石拉下臉呢?如果袁、蔣被秦始皇惡魂附體大加發作呢?如果當年人家把胡適們胡風了呢?把傅斯年們右派了呢?把這些人「文革」了呢?被割喉、被8X8、被奪筆、被709了呢?他們「范兒」「風骨」得起嗎?沒有如果。很多事情就那樣如江河行地般發生了,如今回想起來,如嚼橄欖果。就說章太炎大鬧總統府。講到這件事,後來人常與禰衡擊鼓罵曹相比。其實,禰衡被人推薦去見曹操,意在能為其所用,在志節上先輸章氏一把;曹操故意羞辱禰衡在先,禰衡罵曹在後,雖也好漢,畢竟是被逼到牆角的反擊。章太炎卻是對當時普遍認為開歷史倒車的袁世凱主動挑戰,顯然不是禰衡擊鼓罵曹能相提並論。章太炎大鬧總統府,是一台大戲,轟動一時,沸反盈天。後來我常想,以袁世凱的實力和手腕,並非沒有能力阻止這出大戲上演:讓這齣戲胎死腹中。按照我們今天的邏輯,章太炎對於當時的政府來講,屬於敵對分子,異見人士,危險人物、別有用心。對這樣一個手無縛雞之力者,派兩名便衣警察站在門前嚴防死守,名曰保護,不就得啦?想出大門? 不行。為什麼?沒為什麼。還有沒有王法?有又怎麼樣?王法是讓你用的?不讓你出去就是王法。還講不講理?理長什麼樣?跟誰講?誰聽你講?當然也可以講點技術含量,溫柔一刀,把你離京「旅遊」于山水。不用交出手機,啊,忘了,那時候還沒這讓當政者頭疼的玩意兒。這些名堂,我們聞見過吧?讓這齣戲中途夭折。退一步,章太炎早上出了大門,養那麼多維穩的人幹什麼?跟蹤盯梢,圍追堵截,攔住就是了。總統腳下,首善之區,有的是鷹犬走狗,哪容得你破衣爛衫,蓬頭垢面,大搖大擺走近新華門?有礙京華瞻觀一條就夠了。況且,新華門是什麼地方?是一般人能靠近的?早從門裡閃出幾名彪形大漢,把你死死摁住絲毫動彈不得,分分鐘的事情。事實上,別說總統府的新華門,就是總督的門,甚至縣府衙門,只要掛上號,你走近試試。這樣的故事,我們不陌生吧?軟什麼禁啊?就憑在新華門那一番表演,定你個尋釁滋事罪,擾亂公共秩序罪,妨礙執行公務罪,算是輕的。當眾妄議國家大政方針,肆意辱罵國家最高領導人,惡毒攻擊當前大好形勢,干擾破壞袁大總統偉大戰略部署,與國內外敵對勢力遙相呼應,圖謀顛覆國家政權,漢奸,賣國賊,哪一條都夠鐐銬加身。你以為監獄只是給別人開的?況且,即使我袁世凱想放你一馬,廣大人民群眾能答應?民情民意是最容易製造出來的。
再讓你人間蒸發。礙於你章太炎名氣大,把你請進一個黑屋,不就得了?卻居然被請進中南海,擺開了國師的架子,使喚了十幾個櫥子、僕人,好飯好菜管上,好茶喝上,好煙抽上,還讓人家喊你老爺、大人,連帶對接二連三的來客也必須這樣稱呼,何其霸道!每逢陰曆初一、十五還要僕人向你磕頭、請安,不從就罰錢,還還還......你以為你是誰?竟然絕食,嚇唬誰?想死還不好說?!結論現成:自絕於政府和人民。不想死?玩你個「躲貓貓」死、「喝水死」、「吸入性窒息死」、突發心臟病死......衙門裡最不缺乏的就是這方面的智慧。袁世凱一招都沒用。一幕僚出了個餿主意,袁世凱大搖其頭,嘆道:「我何必強人所難?那樣的話,只能將他逼死。我不願太炎成為今日禰衡,我又怎能變作黃祖?如果催逼,太炎必然成為又一個方孝孺。」(邵盈午《民國范兒》之《章太炎:鐵骨錚錚 浩浩雄才》)在與章太炎這場較量中,袁世凱輸了,細想,他何嘗不是贏了呢?他贏在不僅知道如何使用權力,還知道如何不使用權力。這固然有其宅心仁厚的一面,一如對清室那個孤兒寡母,但我更傾向於他不敢,有顧忌,有底線——畢竟20世紀了,民國了。二袁世凱有的仁心和底線,蔣介石也有;袁世凱不敢、有所顧忌的,蔣介石也不敢、有顧忌。所以,不管是劉文典與蔣介石對罵也罷,還是傳說中的你搧我一耳光、我還你一飛腳也罷,手下人挖空心思,也只能按治安條例拘留他七天、摘掉安徽大學校長帽子了事。時人出了一口長氣。在蔣介石執政的民國,有一張堅持「不黨、不私、不賣、不盲」的《大公報》,張季鸞是它的掌門人。20世紀30年代初,當局令各報一律稱共產黨為「共匪」,稱紅軍為「匪軍」,《大公報》就不照辦。無怪毛澤東曾動情地說:「只有你們《大公報》拿我們共產黨當人。」有關種種,不說也罷。最讓蔣介石難堪者,是1927年12月1日,他與宋美齡在上海舉辦結婚典禮,盛況空前。蔣當日在報上發表《我們的今日》,自況:「我今天和最敬愛的宋女士結婚,是有生以來最光榮、最愉快的事。我們結婚以後,革命事業必定更有進步,從今可以安心擔當革命的大任。我們結婚,可以給中國舊社會以影響,同時又給新社會以貢獻。」看到這篇文章,張季鸞第二天就在自己的《大公報》上發表了《蔣介石之人生觀》,直言「為國民道德計,誠不能不將公以相當之批評,俾天下青年知蔣氏人生觀之謬誤。」隨後冷嘲熱諷:「壘壘河邊之骨,凄凄夢裡之人;兵士殉生,將帥談愛;人生不平,至此極矣。」提醒蔣介石,不要「自誤而復誤青年」,夠掃興的了。我不相信蔣介石看了這篇文章心裡會舒服,也僅此而已。窩囊吧?窩囊。領袖窩囊點,天下文人就不窩囊了。
非但如此,蔣後來還對張季鸞及他的《大公報》高看一眼,厚待十分。1929年12月27日,蔣介石以國民政府主席的身份通電全國報館求言,電文抬頭為:「大公報並轉全國各報館鈞鑒」,一電天下,萬眾矚目,該報領袖輿論群倫之地位確立。1931年5月2 日,在紀念《大公報》發行一萬號時,蔣介石送來親筆題寫的「收穫與耕耘」賀詞,稱該報「為中國第一流之新聞紙。」1934年夏,蔣介石在南京大宴百官,緊靠蔣左席就坐的就是一介布衣張季鸞。蔣給張頻頻斟酒布菜,二人談笑風生,驚艷全場。1938年抗戰正酣,蔣介石夙夜在公,也未忘農曆二月初八是張季鸞五十壽辰,向正在漢口的張致電祝賀,並派人送禮慰問。蔣介石能給張季鸞的,一樣能給別人。1957年被打成頭號右派、至今不予改正的章伯鈞、羅隆基、章乃器等人,當年專與國民政府對著干。蔣介石相忍為國,在1946年舊政協會議召開前夕,給章、羅伸出橄欖枝:除了國防部長、外交部長,要當什麼部長,隨便挑。章伯鈞回答:「就是給我國防部長、外交部長,我也不幹!」羅隆基放出的話是:「我要當就要當外交部長!」章乃器有經濟之才,陳誠向蔣介石建議,延請他為財政部長,蔣扼腕唏噓道:「我是要用章乃器,可是他不為我所用!」(胡平:《苦難的祭壇》)他們一個個把眼睛長在腦門上,心高氣傲,看不上、也不看好國民政府,一心全力倒蔣。國民黨中宣部長彭學沛曾開導羅隆基:「努生兄,雖然別人叫你『羅隆斯基』,你我是同鄉同窗,我卻知道你並非『布爾什維克』,共產黨也不會看你是的。現在他們只是利用你,而絕不會信任你.....」正在與延安熱戀的的羅隆基哪能聽的進去啊!終於配合槍杆子把蔣介石攆到孤島,迎來了斯大林加秦始皇,也迎來了自己的苦難歷程。姚小遠先生在《蔣介石對得起民國知識分子,民國知識分子對不起蔣介石》文中直言,這是「自作自受」,誰叫他們瞎了眼呢?因此,「他們後來經歷的那些劫難,不論是誰,我一個都不同情」,話是重了些,但在理。言歸正題,在對待文人的問題上,袁世凱也罷,蔣介石也罷,不能否認他們個人方面的修養、見識、胸懷。一向客觀平實的胡適在寫給羅隆基的信中就說:「依我的觀察,蔣先生是一個天才,氣度也很廣闊」。但人終究一半天使,一半魔鬼,蔣介石不例外,大救星也不例外。所以,後來梁漱溟在國務會上向主人要雅量,實在是要錯了時間和地方,自討無趣。沒路可走時,人家萬歲也喊得出來,三顧茅廬還做得出來。但此一時彼一時,北京不是延安。當年能與你徹夜促膝竟談,到了紫禁城,能正眼瞧你就算客氣了。同例,新政初開張,太陽剛升起,張奚若被請進皇宮,一掬血誠,發抒積悃,聽者唯唯否否,熱臉貼上了個冷屁股。皇帝也講禮賢下士,那是一種姿態。既是姿態,就可有可無,全看人家高興不高興了。退一步講,就是人家有氣度,一次可以,兩次可以,再三再四怕就有問題了。能靠得住的還是制度。三亞洲第一個共和國誕生後,正如一個新生的嬰兒,種種不足是一眼就看得出來的。好在以美國為樣板的很多現代制度在短時期內陸續建立起來。公權受到很大限制,私權得到應有保護,人權不再是霧裡花,水中月。盜亦有道,那時的人實誠。
以新聞出版、言論自由為例,1912年頒布的《臨時約法》就把這一款寫進去。寫進去就不能當兒戲,當擺設,當年就有500多家報刊問世。1912年3月,戴天仇(季陶)在上海租界創辦《民權報》,「日作千言,洋洋洒洒」,「措辭激烈,讀之令人興奮」。4月16日起,《民權報》連續發表6篇《討袁世凱》,5月20日,他在《民權報》上發表措辭更激烈的短論《殺》,反對本已囊中羞澀的政府向四國銀行借款,直言:「熊希齡賣國,殺!唐紹儀愚民,殺!袁世凱專橫,殺!章炳麟阿權,殺!」公共租界以「任意毀謗」罪名拘捕戴天仇,雖然第二天就被保釋,但公共租界巡捕房還是以「鼓吹殺人罪」提起了公訴。對此,上海日報公會提出抗議,認為於法無據。而唐紹儀,這位袁世凱的搭檔,自己也被列為殺的對象,卻以國務總理的名義致電上海有司,公開為戴天仇說話,理由很簡單:「言論自由,為約法所保障。」這樣的事,今天聽起來猶如天方夜譚。(以上引自傅國涌《文人的底氣》之《漂浮的木板——重讀百年言論史》)胡適自詡過河的卒子。在推進中國民主建設前進道路上,他還真是一直向前,沒有任何含糊。1929年4月,國民政府頒布了一道保障人權的命令,聲稱「無論個人或社會團體均不得以非法行為侵害他人身體、自由、及財產。」對此,胡適在《新月》雜誌2卷2號發表的《人權與約法》中,公開提出質疑:「命令所禁止的只是『個人或團體』,而不曾提及政府機關......我們今日需要一個約法,需要中山先生說的『規定人民之權利義務與革命政府之統治權』的一個約法。我們要一個約法來規定政府的許可權:過此許可權,便是『非法行為』。我們要一個約法來規定人民的『身體,自由,及財產』的保障:有侵犯這法規定的,無論是一百二十五旅的連長或國民政府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制裁。」斬釘截鐵,義正辭嚴,不遑稍讓。於是,在民國期間,財產私有受到法律的保護。有恆產者有的是老子不跟你玩的底氣;人身自由有法律保證,何處安家,謀啥職業,全憑自己的興趣和能耐,一如劉文典,安徽待不成了,就去北大當教授,再如魯迅,或北京,或廣州,要不青島,再不上海,最後租界,反正是,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設若受到不公正的處理,能告狀,出了公共事件,開大會,發通電,搞聲援,遊行示威,罷工罷市罷課......那是一個權利能得到伸張的年月,「民國范兒」,「范兒」得起,文人風骨,風骨得真。風骨沒制度做保障,就只能做夾邊溝的「風骨」——風化了的骨。《民國范兒》封面有一段話:「嚴復云:『物之存亡,系其精氣,咸所自己,莫或致之。』模範繫於天性,無此『精氣』者,想成『范兒』不可能;有此『精氣』者,不想成『范兒』亦不可能。『民國范兒』均自然天成,非人力之能左右。」值得商榷。它解釋不了,同是那些人,為什麼在大陸鼎革前後判若兩樣?為什麼1957年後都噤若寒蟬?也解釋不了,同是一批人,為什麼去了海峽對岸仍然正人君子,大道直行,頂天立地,留在大陸就低眉順眼,唯唯諾諾,斯文掃地?斯大林有一句名言:共產黨員是特殊材料製成的,純屬無稽之談。文人一樣,並不天然具備什麼風骨。很多人譏諷郭沫若。問題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舉國之人,不分東西南北,不論男女老少,都必須仰黨國的恩施和權力的鼻息活命,沒有糧油、布匹等七色八樣、名目繁多的票證,都只能吊起膀子;一個戶口,畫地為牢,你還能怎麼樣?即使你捨得一身剮,親朋好友呢?方孝孺以誅十族相搏,不足為訓。毛澤東稱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當年被封了多少英雄稱號?那又怎麼樣?活到新政時期,也逃不出紅太陽給出的兩條路,人人也就只能郭沫若了。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過來人沒幾個有資格笑話郭沫若!有一種曾很流行的觀點,說是壓迫愈深,反抗愈烈。證之歷史和現實,高壓出奴才,出順民。這也是《舊制度與大革命》透出的信息。形勢比人強。不能要求人人都作聖女林昭、烈士張志新,也做不到。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能頑廉懦立。
撫今追昔,就事論理:從北洋政府到南京政府,從袁世凱到蔣介石,手中權力遠沒有我們後來見到的那樣神聖、張狂,全面壟斷,領導一切,無遠弗屆,滴水不漏,你絲毫碰不得,也逃不脫。這就給文人骨氣的發育、成長有了空間。一切都過去了。中國文人風骨已經成了中華民國的專利。那是一道遠逝的風景,一道我們今天心嚮往之的精神會餐的美味。也只能這樣了——請神容易送神難,如此大好江山,紅利太多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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