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傷官的食傷組合:食神與傷官在八字命局的作用
食神、傷官的組合:食神與傷官在八字命局的作用 生我的為食神。因為我生的是孩子,孩子長大後報答恩典,致養父母,所以說是食神。至於我生的傷官,因為能制約官星,所以一般認為並不吉利,有「傷官見官,為禍百端」的說法;女命見傷官無財,多主克夫,那就更嚇人了。 雖然食神吉而傷官凶,但也要根據具體情況才能定其宜忌。有關食神的宜忌,命局日主強而比劫林立,又沒有官煞制身、財運勞身的,這時如逢食神泄身,食神就成了致中和的用神了。假如同時又遇印綬奪食,則又+吉。《子平撮要》說:「用之食神不可奪。」說的就是這一情況。相反,命局日主弱而食神重重泄身,而又只見財官,不見生身奪食的印綬,這時如遇比劫助身,就有救了,所以古歌有「食神最喜劫財鄉」的說法。 傷官雖說是個忌神,但也必須根據具體情況才能論定。如命中口主太強,財星稀少,這時就又全靠傷官泄秀生財,以盡其妙了。古歌有云:「傷官傷盡ft為宜。」這時命局中如有官星一點,沒有財星作為中介的,則就怕見傷官殘害。至如口元衰弱,八字中乂多傷官盜泄其氣,這時就全賴印綬生扶、制傷為吉了。因為這時如逢財星,雖然也能盜泄傷官之氣,可是又因財破印,印綬一壞,失卻扶持,日主就不堪忍受。正如《玄機賦》所說「傷官用印宜去財」那樣。此外,如遇比劫助身也好,古歌說「傷官不怕比劫逢」就是這個道理。 有關食神、傷官,《命理約言》中有《看傷官法》、《看食神法》、《看食傷法》等篇加以論述。《看食傷法》中說:「食傷格中有優秀者,曰木火通明,曰金白水清,曰水木清奇,曰土金毓秀。今略舉取用之法,木火通明格,以春三月木日遇火為妙,妙在木旺能任火相,方進也;四月亦取,蓋火當令而木燥,但木須得勢通根耳。金白水清格,以七、八月金日遇水為妙,亦妙在金旺水相。水木清奇格,以二月癸日遇乙,及卯木為上;土金毓秀格,以八月己日遇辛,及酉金為上。蓋卯、酉氣專而清,但癸與己,亦須得氣通根耳。凡合此四格者,皆清貴上命,其喜忌之理,隨格詳審之,然不特此也。凡日主強旺,喜泄甚於喜克。局中官煞與食傷並見,勢均力敵,照常取斷;若官煞輕淺,其情恆向食傷,不必當時得令,但透干成象,即可取用,反以官煞為病神矣。術家於此等局面,只能官煞為用,所以往往不驗。是亦所謂六神通變之端,不可不知也。」 綜論:傷食是「我」生出來的產物。身強吐秀,曰弱泄身。所以,傷食旺的人,首先要身強,就像做母親的,懷孕時,首先要母體健旺,才能生出健康活潑的兒女。傷食又是一種智慧才幹,日主強旺,表示精力充沛,智睿神足,其創作出來的作品,自然優美。 傷食的對立面是官煞。傷食代表智慧、才能、敏銳的洞察力,官煞代表管理、制約、制度秩序,如果一個很有藝術才華的人被官方制約起來,便不能發揮靈感,難以表現其藝術才能;又如一個社會評論家、社會學家、報刊編輯,當他們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對社會制度、管理秩序的錯位缺失進行抨擊時,自然會得罪官方。於是,做官的便會明裡暗裡進行報復,去壓制這些知識分子,輕的去官失職,重的投入牢獄。所以,一個人的四柱中一定不能傷官與官混在一起,即八字中傷與官要隔開,不能組合在一塊,否則,一生坎坷。 一個人的四柱要是不幸碰到官旺且傷官也旺,是否一定災難重重呢?也不盡然。如果當中有財或有印,便要另當別論。為什麼?比如一個人發現官員貪污瀆職便公然大罵、不給面子,傳播出去,做官的自然要懲罰報復他。但這時,身上有錢(財),暗中遞上紅包,做官的看在錢的份上,自然沒事。這叫「傷官見官有災,有財通關無事」。 另有一種人,他敢揭開官場黑暮,官方也憤然,但這個人有後台有背景,裡面有權力人物或機構在撐腰(印),也安然無事。因為做官的要看風使舵,說不定某官員還會上門拜訪,作出自我檢討,感謝「好」媒體及時提醒與挽救了他。這種情況,叫做「傷官見官,禍患百端,有財有印,反成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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