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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細的行善分類

  善的分類一、

  倫常第一

  忠孝類

  (1)國家和單位

  1. 對國家、單位竭忠效力,買東西如己所買,不收回扣,所省百錢為一善。

  2.建議政府推廣善道,能利益一人為一善。利益一方為十善,利益天下為五十善,利益天下及後世為百善。政府未能採納能,利益一方為一善,利益天下為十善,利益天下及後世為二十善。

  3.薦引一有德人,十善。

  (2)父母

  1.以出世間佛法勸化父母,使其改一過為五十善(如勸其戒殺、放生),能勸其接受正信佛法,並發願脫離輪迴,往生極樂為二百善。

  2.父母親於倫常有欠缺之處,勸導使之和樂;化導父母親行仁成德;每樣五十善。(每個分號隔開的一句為一樣,下同)

  3.被父母厭惡討厭,能無怨無恨,積誠感動,挽回親心;自培厚德,顯親揚名;父母親喪葬,如法為作佛事;各五十善。

  4.父母親大病(指卧床大病、侍奉時間達三個月以上),小心侍奉令痊癒,三十善:小病,二善。

  5. 對父母親和氣婉容,自己心裡有憂憤事不流露出來,早晚問安,尊重、孝順奉養,自己修德、勤學,使父母感到喜悅,這樣的話一日一善。

  6.遇一大事,勸父母親改過向善;終身遵守父母的一則良訓;為父母親補一過失及還一拖欠;父母親所愛敬人,加意愛敬;各十善。

  7.解親一怒;舒親一憂;順親心,不吝財物;各三善。

  8.代父母親受一勞苦;父母親責怒而順受;對父母親的善事贊襄助成;各一事一善。  ☆事繼母致敬盡養,敬養祖父母、岳父母(同論)。

  (3)兄弟(姐妹、異父母兄弟同)

  1. 獎勸弟兄成就德業,百善。

  2.弟兄破產者仍與其同居共苦,五十善;

  3. 勸兄弟止惡改過成功,一事二十善。勸其行善成功,一事二善,其未作者,一事一善;

  4.

  獨自擔任一大事,如門戶差徭嫁娶喪葬之類;分產物讓多取 少;一事一善,大事十善。

  5.容忍一過;不聽婦人讒言;一事為二善。

  6.敬兄愛弟,讓別人休息自己擔任勞動,同一事不生異心,一事一善。

  7、財物不論你我,百錢為一善。(若終身與兄弟財物不分你我,一百善。)

  (4)夫妻

  1. 教化對方實行仁義、成就德行,求出世間法,百善。

  2. 對方本不孝順,勸化其孝順公婆(岳父母)、和順妯娌(兄弟),五十善。

  3. 勸對方改一大過(如不孝、不睦及虐下等)成功,一事二十善。勸其行善成功,一事二善,其未作者,一事一善;

  4.禁止對方到殺盜淫賭毒等不良環境去;一事一善。

  5. 夫妻和睦,閨範謹肅,一事一善。

  (5)子、侄、徒

  1.為師應誠心教導子弟。

  2.教化其實行仁義、成就德行,百善。

  3.禁止刻薄取利、攀緣功名,教導其敬祖睦族;各三十善。

  4.禁止一惡習;十善。

  5.教育他們一種良訓;一種大事教導子弟並被遵從;各一善。

  6.大戶人家禁約家人門客者,同子侄同論。

  (6)宗族親戚

  1.應敬尊長,睦同輩,貴賤平等。

  2.富貴娶一殘疾女(對原聘者而言);本族有絕後的,不貪其財產為其立後繼承;各百善。

  3.代辦一嫁、娶、喪葬事;捐助貧困養活一人;各五十善。

  4.結親擇一賢良,不考慮勢力、富貴,二十善。

  5.主動周給貧乏,百錢一善。

  6.貧乏者借貸,不吝惜,二百錢一善。

  (7)師友

  1.應敬師,遵守教訓;尊重前輩親賢;不妄交朋友。

  2.許諾朋友,守信用而不負然諾,一次一善。守信用而不負身命,為百善。守信用而不負財物寄託,百錢為一善。【解:然諾即鄭重許諾,如掛劍樹上之類;身命,如存孤死節之類;財物,如還金於幼子之類。】

  3.不辜負朋友委託,儘力照顧朋友的妻子,五十善。

  4.不忘師友;不辜負貧賤之交;各三十善。

  5.朋友有過,忠告善道;不忘記一位父親的摯友;各十善。

  6.遵守師友教訓,一言一善。

  7.不善之友招引自己狎戲而不從;弔慰師友心地誠敬;履踐一約定;各一善。

  8.接濟朋友,二百錢一善。

  (8)僱員、下屬、家庭服務人員

  1.教化一人忠信仁慈,百善。

  2.善為一下屬擇偶,三十善;若兼出資,百錢一善。

  3.遇一病,用心醫治獲痊;二十善。

  4.寬容一小過錯,二善。

  5.豐厚地給予衣食;對一件事體恤其艱苦;各一善。

  三寶格第二

  1. 引導勸人入佛門方面:度一大德賢弟子【行持《了凡四訓》、發願求生凈土、能自做佛法訂課】,為八十善;

  2、度一明義、守行弟子,為十善;

  3、度一僅明義或者僅守行弟子,為五善。(若泛濫度者非善)。【解:大德賢弟子:謂能續佛慧命,普利人天者是也。】

  4. 為自己,經一卷、佛號千聲、懺百拜各一善。

  5、嚴持八關齋戒一次為二善,破戒無善。

  6、為國家人民父母親友知識法界眾生誦經,一卷為二善,佛號千聲為二善,禮懺百拜為二善;(若收受報酬者非善)。  

  7。自訂課,每天做一次在第二條的基礎上加一善,一個月不間斷再加五善。

  8.刊刻大乘經、律、論,百錢一善;聲聞乘,百五十錢一善;人天因果如五戒十善及世間正法、四書六經、先賢嘉言善行等,二百錢一善。印施贈送流通者同論。(但標價貨賣流通者非善,以下皆同)。

  9. 禮拜大乘經典,五十拜為一善。

  10.

  撰寫一篇弘揚善法的心得、體會並公布使之得益於人一善。影響面廣,五善。

  11. 講演正法處,至心往聽,聽一席為一善。

  12. 為國家人民父母乃至法界眾生施食一壇,所費百錢一善;登壇施法者,一度為三善;(若收受報酬者非善)。

  13. 為世間災難作祈禳道場;作功果薦沉魂;每樣所費百錢一善。

  14.飯食供僧,因其來乞而與者,三僧為一善;延請至家者,二僧為一善;送供養到寺者,一僧為一善;若盡誠盡敬者,一僧為五善。(僧人再三苦求然後與飯食者非善)。

  15. 飯僧時不拒乞人,平等與食者,二乞人為一善。

  16. 護持僧眾,一人為一善。(所護匪人者非善)。

  17. 見偽經勸人不要學,一善。

  注釋正法大乘經律論,一卷五十善,卷數雖多,止千五百善;聲聞乘及人天因果,一卷一善,卷數雖多,止三百善。(若邪知臆見者非善)。

  18.自己著述編輯出世正法文字,一卷二十五善,但最多五百善;人天因果,一卷十善,但最多百善。(若談說無益者非善)。

  19.講演大乘經律論,聽眾五人,講演者一善,人數雖多,止百善;聲聞乘及人天因果,在席十人一善,但最多八十善。(若收取報酬者非善,圖名者非善,講演虛玄外道無益於人者非善)。

  20.建立三寶寺院及床座供器等;施地與三寶;護持常住不使廢壞;施香燈燭油糧菜米面等物供養三寶;建立諸天正神聖賢等廟宇;每樣費百錢一善。(用葷血祭祀者非善。)

  21.塑造三寶像,百錢一善;塑諸天先聖治世正神賢人君子等像,二百錢一善。

  仁愛第三

  (1)人類

  1.凶年、荒年施粥;有瘟疫等流行病時施藥;每樣百錢二善。

  2.賑濟鰥、寡、孤、獨、癱、瞽、貧民;周全窮途人士還鄉等患難;冬日施薑茶、施棉衣;夏日施茶水、單衣;助人嫁娶、喪葬;造橋、渡船,賓士道路、險阻、泥淖;疏河、掘井;修建涼亭、倉平;荒年平價售米所讓利潤;百錢一善。

  3、零星施捨可自按積累量加一善,米麥布匹等類物品則以等價計算,亦百錢一善。

  4.救濟接人助力疲睏之苦如順手推車等;一次一善。

  5.救人一命;收養無主棄嬰;伸一人大冤;完聚一家骨肉;興建一地方大利,出言造福(發言利及百姓),或出力任勞;各百善。

  6.救一人危難、流離;救一溺嬰(已生者);救一賤從良;救(指在不是自己主事的情況下用力扶救)一無辜重刑;葬一無主靈柩;收養一無倚靠人;各五十善。(以上受賄者非善,偏斷不公者非善)。

  7.救一重病;見人侵凌另一人,竭力保護;除一人害;伸一人冤;勸人勿溺一子女;各三十善。

  8.救一在腹之胎;救一無辜輕刑;路遇病人接回家調養,一人次;各二十善。(若收受報酬者非善)。

  9.掩埋一無主暴露屍體;舍棺材埋葬一白骨;傳授人一保益身命事;一小事為眾出力;各十善。

  10.盡心為人謀劃一事;治療一輕疾使痊癒;寬容一應責人;各三善。

  11.濟一人飢;濟十人渴;濟凍人一衣;施一暗夜燈明一人;施、借一人雨具;施藥一服有效等各一善。

  (2)物類

  1.隨緣放生,一命一善。(專救微命不救大命者,是惟貪己福,無慈物心是也,非善)。

  2.救十極細微濕化之屬命,一善。

  3.買放生命;祭祀筵宴不殺生,所省;每樣百錢一善。

  4.善巧勸說養蠶人、漁人、獵人、屠人等人改業(不計改與未改,只計勸與未勸),其因之而改善業五十善;救一微命;施捨禽、畜食物一日;葬一自死禽獸;救接畜力疲乏一時;二善。

  5.自己戒殺一年,二十善。

  6.十齋日素食一日一善。

 

  勸化第四

  (1)助善類(人之為善,而我助之則為善,阻之則為過也。)

  1.勸未行善者為一切善,其勸化功德為對方作善的一半;讚歎、幫助他人已經開始行的善,贊助功德為其四分之一;勸人出財作福,被勸人出三百錢,勸化人一善。(圖名利而募化者非善)。

  2.舉用一賢良為十善;驅逐一姦邪為十善;揚人一善為一善;隱人一惡為一善。

  3.刻施一善書,百錢一善;傳播人保養身命書,一卷為五善;救病藥方,五方為一善;(若收授報酬者非善,無效驗者非善)。

  4.編輯一濟世善書;供養一賢善人;成人一美如助成家業等;見人侵毀賢善,勸而止之;各十善。

  5.感化人一家好善;表揚一人陰德;各三善。

  6.感化一人成德,五十善。

  7.倡一善事,其利益可普及一方,百善。

  (2)阻惡類(人之為惡,而我阻之則為善,助之則為過也)

  1.勸人改一過;勸阻播人一小惡;各為一善。

  2.折伏、化除他人一惡;解人一憂;息一人斗;各三善。

  3.化解一人怨恨,使之忘懷,五善。

  4.免死刑一人為十善,免徒刑一人為五善,免勞教一人為二善,免收容拘留一人為一善,     

  勸人和解鬥爭為一善。(若收報酬者非善)。

  5.阻止張揚他人一隱惡、隱私;阻止談一閨情;燒毀一卷邪書;各十善。

  6.勸一人勿溺子女(前述是去救,這裡是勸轉);阻止一違法亂紀行為;解免害人陰謀、落井下石;各三十善。

  7.勸化一為非者改行;勸人改一惡業如殺生等;調停他人內外骨肉忿爭;各五十善。

  8.化轉一人至仁至孝;百善。

  敬慎第五

  存心。(心是行善去惡的本源,人能於此不欺,就是慎獨防心的工夫,又何必憂慮行事不會正當呢?)

  1、每天晨思善勉勵自己一善

  2、晚上有總結反思一善

  3、受一橫不嗔三善

  4、任一謗不辯三善

  5、受一逆耳言三善

  6、免一應責人三善

  7、惡念起即掃除,一善。

  8、見人有憂善為解慰一善

  9、人當順利常作拂逆想一善

  10、眼前足食常作貧窶想一善

  11、人相愛敬常作恐懼想一善

  12、家世望重常作卑下想一善

  13、學問頗優常作淺陋想一善

  14、不欺暗室;一切妄想不生;處眾常思為眾,不為己者,所處之地;各一日一善。

  15、見人之得失,如己之得失,五善。

  16、一月之中,心常敬畏,有善無惡,百善。

  (2)應事

  1.應安守本分,循天理順人心,遇事敬慎,守規矩。

  2.處一事唯知為眾,三善。

  3.聞一過即改;見一善即誠敬遵行;各三善。

  4. 有財有勢,可使不使,而順理安分者,一事為十善。

  5. 不苟且求一名譽、位置;讓一善給他人;任一他人過;為善始終如一;報人一德;各二十善。

  6. 當大事能損己益人;寧失己財,寧失己位,使他人得財得位者;各五十善。

  7. 善與人同,不存形跡,百善。

  (3)出言

  1.應慎言,心口如一。

  2. 見人有憂,善為解慰;讚歎一人善;掩一人惡;勸一人息爭(爭比訟輕);各為一善口業。

  3. 發一至德言;出一方便話,說果報勸人;宣揚人一善;表白一人誣跡;各十善。

  4. 辨、雪一人大冤(前用力此用言),五十善。

  (4)敬天事神

  1.應敬天地,事神明;

  2。祖先齋戒至誠;一次二善。

  3.祈福禳災等,但許善願,不許酒肉牲祀者,為五善。

  4。闡明神聖經典如《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騭文》、《關聖帝君覺世寶訓》等,刊刻行世,百錢一善。

  5.如寫有佛法善書之字紙,拾而恭敬焚化,各一善。

  (5)氣性

  1. 應火氣不生,處處歡喜感化。

  2.引過歸己,推善與人,一事為二善。

  3.論一事不執己見,虛心下賢,理長則受者;納一逆耳言;任一毀謗不辯;各三善。

  4.容人一過;忍受一橫逆;各五善。

  5.遇失意事,明白因果,坦然承受,不怨天尤人;遇一仇不報(指得罪於己者);大事難忍而能忍;各十善。

  6. 有恩必報,一事為一善,報恩過分,為十善;(若借公報私恩者非善)。

  (6)衣食

  1.肉食人減省食,一食為一善;素食人減省食,一食為二善;(若無力辦好食而減者非善)。

  2.肉食人見殺不食,為一善;聞殺不食,為一善;為己食而殺不食,為一善。

  3.一日甘粗糲;自不虛費耗度衣食;拾遺粒如飯菜掉桌上地上洗吃;同人飲食不揀擇好壞;各一善。

  (7)財貨(明搶暗偷為犯罪,不在此例)

  1.一日買賣俱寬厚;分財公平;借貸如期還;不吝器物,借人濟急;各一善。

  2.無害於義可取而不取,百錢為二善;處極貧地而不取,百錢為三善。

  3.名位、財利等安分聽天,不夤緣營謀者,一事為十善。

  4.不負人寄託;不取非義財;路上拾遺歸還;代完官錢、私欠;饒免貧戶租、欠;荒年以平價賣糧食;布施不拒乞丐、貧人;讓利、讓地、讓產;假錢入手,棄 不行使;饒免債負(利多年久,彼人哀求度其難取而饒免者善減半;告官,官不為理,不得已而饒免者,非善);各百錢一善。

  5.荒年能將喜、壽、婚、喪、祭祀、筵宴,改辦素席,減省余資移作救濟公益等公德者;荒年僱工浚河、墾荒、興辦利人工作;每樣出百錢二善。

  6.放債、出當,濟人急,不計利者,二百錢一善。

  7.不逼取貧債;各十善。

  8.赦免債務,因而保全別人一家老小性命,百善。

  (8) 女色(諸惡中,邪淫最重,而人又易犯。涓涓不塞,將成江河 古人有言。萬惡淫為首。蓋淫念一起。諸惡皆生。邪緣未湊。生幻妄心。勾引無計。生機械心。少有 阻礙。生嗔恨心。欲情顛倒。生貪著心。甚至妒人之夫。生殺害心。嫌己之妻。生厭棄心。大抵淫心一動之後。種種惡緣從茲而起。種種善願從此而消。夫一動淫 心。未必實有其事。而忮妄貪惡之害。已至於此。況實有其事者乎)

  1、一晝夜不起淫念。為一功。

  2、見美色不互視。為一功。

  3、見一美色不再留盼,五善。

  4、妓女可染不染。一事為十功。 

  5、毀一部淫書板。三百功。 

  6、造一部戒淫書。百功

  7、六齋日、十齋日,佛菩薩聖誕日,能斷淫。一日一善。

  8、遇見淫詞小說,或誨淫圖畫,或影視,能提起正念,不觀看者,一次為一善;

  9、勸化他人不看誨淫書畫,一次為五善;

  10、燒毀誨淫書畫,一冊為五善;完成三百三十單位

 

 

 

  11、勸化文化界、出版界、互聯網站不印不載,不作誨淫書畫,各為五十善;

  12、勸化青年,勿沾染嫖賭煙酒等惡習,聽從者,化一人為十善。

  13、居家能節慾,十善。

  14、當欲染境守正不染,五十善。(當時情形不能成就才罷手者非善)。

  15 全一婦人節;各百善。

  16、不蓄淫書。不履邪地。不交邪友。已上一日為一功。

  17、遇友人談淫穢事。能正言折之。他詞亂之。為三功。

 

 

 

 

  了凡與陳穎亭書--(教你如何行善及行善的次第)

  弟田租不多,每歲量除三分之一,為行 義之資:先將族人之讀書者,與貧而不能婚葬者,量助若干。次將親友之貧者,存而衣食不能自給,沒而子孫不能自立者,皆薄有所助(由親濟及疏恩周情洽)。次 又將鄉里貧民,每歲放糧以其乏。次施棺木,周給無力殮葬之家。次買魚蝦螺鳥,逐日放生,放得多,欣然暢懷(具見孟子親親仁民愛物次第實功)。次在叢林等 處,歲齋僧數千。而於修橋鋪路之屬,凡叩門者率不敢虛其所求。內思破已之慳,外思納人於善,凡有利益,無不興崇(樂善好施)。我輩平日刻苦,為子孫創業, 死後皆用不著,所可恃以瞑目而釋然無憾者,惟此修德行義之事而已,大抵人受命於天,生來之福有限,積來之福無窮。

 

 

 

 

 

  記功之等級-尋常施濟,五錢一功。因人鼓勵,或因人相勸而施濟者,十錢一功。或值人求告而乃施者,十五錢一功。求告再三而後行者,二十錢一功。不待 人求,偶然施濟者,五錢一功。既經施濟,而復全其事者,一錢一功。或值自己睏乏艱難,而慷慨仗義者,一錢十功。見人於危急中,惻然憫救者,一錢十功。施後 復逼迫追求者,折其功。因其逼迫,致人復殆者,或重利者,或重利稱貸而償者,但取初濟之心,千錢五功。記功之外,仍以逼迫致過。記五功者,外記五十過。既 施復悔,但悔而不逼迫者,百錢一功。既施其一,見其不足,而再加施濟者,一錢一功。勸人助資,成就人事者,即己未出財,而以人所出之數注之,十錢一功。人 不行,而力勸以行者,五錢一功。偶言相勸,即事未行,而亦注功,一言一功。富貴人家,如前所例記注錄之。貧寒人家,出錢施濟者,記功倍三等。十功為一小 善,十小善為一中善,十中善為一大善,滿十大善,增壽祿六月。二十大善,增一算,祿一年。滿百善,增壽一紀,祿六年。在名者注以第九等榮名,滿二百大善, 增壽仍一紀,祿一紀,在名者,注以第九等榮名。滿二百大善,增壽仍一紀,祿一紀。在名者,注以第五、等六等貴籍,以功名報。其所濟在人性命交關處,名節交 關處,一錢二十功,十兩銀者,報以八等科名,仍增壽一紀。救全人某事者,即以某事反成就之,其三百善滿籍者,雖皆注以地仙籍,亦視夙孽、前愆、或祖人遺殃 等類,猶在對質內除者,令除凈盡,始報以福。

 

 

  言事功德之分級-勸人資助人事者,以三等論。次者一言、一功。中者一言、五功。上者一言、十功。

 

 

  三等功之目的- 次等功,完成銀錢事者。中等功、全人性命事者。上等功、全人名節。兼全性命銀錢者,以三等功之輕重,以前銀錢功論之。中等功、人之性命在兩可之間,力救完 全者,一命百善,增壽半紀,祿十二年。二命、三命,全家性命,多數命者,比第一等,而上之。上等功、全人名節,兼以言語財力助者,一命百善,增壽一紀,祿 一紀,注八等科名,二命、三四命,多數命者,比前例等而上之。

 

 

  功德之階梯-助銀錢者,助財兼助力者,財力兼全,而更能完成者。既經完成,更能時相保護者。既經完成,更能不求報償。不思追悔者,視人事為己事者,人我兩忘,德行渾化於無形者。

 

 

  功德之品級

 

 

  上一等,注天仙籍,祖玄子孫,以三世超拔報。

 

 

  上中等、注神仙進士籍,祖玄子孫,以二世報。

 

 

  上下等、注神仙舉人籍,祖玄子孫,以二等富貴三世報。

 

 

  中上等、注神仙秀士籍,祖玄子孫,以三世二等富貴報。

 

 

  中中等、注人仙籍,己身一等,大富貴報,祖玄超二世,子孫以三等富貴報,延三世。

 

 

  中下等、注二等,大富貴籍,己身以二等富貴報,祖玄超二世,子孫以三等大富貴報。或己身不應增貴籍者,本身以壽報,子孫再延一世,貴籍加一等。

 

 

  下上等、注三等富貴籍,祖玄超一世,子孫以二世、四等、富貴報,或己身不應貴籍,以子孫加一等報之。

 

 

  下中等、注四等富貴籍,己身四等富貴,超亡過一名。子孫以三世、五等、富貴報。

 

 

  第九等、注五等富貴籍,己身五等富貴,子孫延三世,以六等富貴報。

 

 

  第十等、注六等富貴籍,己身六等富貴,仍超亡過一名,子孫延二世,以七等富貴報。

 

 

  第十一等、注七等富貴籍,仍超亡過一名,己身七等富貴,子孫延二世,以八等富貴報。

 

 

  第十二等、注八等富貴籍,己身八等富貴,子孫延二世,以九等富貴報。

 

 

  第十三等、注九等富貴籍,己身九等富貴、子孫延二世,以一等富籍報。

 

 

  第十四等、注三等富籍,子孫延一世,以四等富報。

 

 

  第十五等、注四等富籍,己身四等富,子孫延一世以五等富報。

 

 

  第十六等、注五等富籍,己身五等富,子孫延一世,以六等富報。

 

 

  第十七等、注七等富籍,己身七等富,子孫延一世,以八等富報。

 

 

  第十八等、注八等富籍,己身八等富,子孫延一世,以九等富報。

 

 

  第十九等、注八等富籍,己身八等富,子孫延一世,以九等富報。

 

 

  第二十等、注九等富籍、己身豐衣足食,子孫平平可度。

 

 

  二十等之外、或孤獨鰥寡,權可度命。其次為下九流,江湖漂泊。再次拖衣落食,飢餓凍餒。其拖衣落食寒薄之輩,乞討之流。不曾肆膽害人者,責成執日管事星宿,神司監察之神,每日賜三分衣祿。以示上天無絕人之意,若有缺陷,該輪流管事星宿神司記過降責。

 

 

  善例之標目-以財濟人者,以力濟人者,以德化人者,以功垂世者,以德化天下,垂萬世則者。

 

 

  功德之分類- 言功,事功,公功,郡邑功,一家之功、國功、王功、一事功、一時一世功。一身之德,及一家之德,及使役之德,交易不欺之德,謙和進退之德,推讓忍耐之德, 恕人責己之德,正身行化之德,仁民愛物之德,寬裕溫柔之德,敏事慎言之德,明積之德,暗行之德,垂一世之德,垂萬世之德。息事之德,息訟之德,排難解紛之 德,隱惡揚善之德,推己及人,明理達道之德,忠言敬上之德,事親敬長之德,敬老懷幼之德,仁恕容物之德,澤惠及人,不求報償之德,繼往開來之德,承先啟後 之德,維持名教之德,整飭綱常之德,及倫紀之德,功德不止於此,比類而推。

 

 

  報施之大小輕重-一百善報以一福,二百善報以壽祿並臻之重,三百善報以一身,並及一家,延以三世。

 

 

  報償之對質-

 

 

  值人夫婦乖離,財力完全者,報以賢淑之妻,有妻者報以一賢良之子。救人一嬰孩者,救女得女,救男得男。值人父子離間,弟兄不陸,調和安全者,報以一紀壽,生賢良子孫。延繼人宗祀,仗義保全孤寡者,報以一紀壽,延人一世報,延二世。全人一孤子,延以一世,得賢良子孫。

 

 

  值人於危急困阨,而調濟周全者,增壽一紀,祿一紀,功名注二等貴籍,解己身一厄。

 

 

  值人於名節關係在危險之際,設法救護保全者,有科名分者,加三級。無科名者,注以科名。成己身一美事,解己身一厄。

 

 

  代人納稅輸糧,一錢二功。危急中保全者,一錢五功。富貴人家,如上例行者,一錢一功,後例者比常五功。寒苦人仗義以財調濟完全者,一錢十功。

 

 

  報施遲速前後-如己身有百善,而父母有百過者,以五十善除之。祖上有百過者,以四十善除之,己身百善,應增壽祿科名,視其本身克享者,以本身享六十善,分子孫享四十善;或己身不克享者,以子孫報之,加一等報償。

 

 

  延享之長短-

 

 

  滿三百善,果系無過折除者,盡得其數而報,注地仙籍。

 

 

 

  二百八十善,注人仙籍,得人間一等大富貴。

 

 

  二百六十善,注二等富貴籍。

 

 

  二百五十善,三等籍。

 

 

  二百四十善,四等籍。

 

 

  二百三十善,五等籍。

 

 

  二百二十善,六等籍。

 

 

  二百一十善,七等籍。

 

 

  二百善,八等籍。

 

 

  一百九十善,九等籍,皆富貴雙全。

 

 

  其次一百八十善,或助其財,而未助其力,成其事而未助其財,功德僅在半副者。助財不助力,百八十善,注一等富籍。助力不助財,注一等貴籍,有貴無富,下者等而例之。

 

 

  三百善雙全者,延子孫三世。

 

 

  二百八十善,亦延三世。減籍一等。

 

 

  二百六十善,亦延三世,減籍二等。

 

 

  二百四十善,亦延三世,減籍三等。其次比例而推。

 

 

  延壽之等差-

 

 

  百善延一紀,祿一紀。

 

 

  百二十善,延一紀,祿十年,加富貴籍一等。

 

 

  百四十善,仍延一紀,祿十年,加富貴籍二等。

 

 

  百六十善,延壽一紀,祿一紀,富貴仍加一等。

 

 

  百八十善,延壽祿各一紀,加富貴籍三等。

 

 

  二百善,延壽一紀半,祿一紀。

 

 

  二百二十善,延壽祿皆一紀半。

 

 

  二百六十善,壽祿各加一等。

 

 

  二百八十善,壽祿各一紀半,加富貴籍三等。

 

 

  三百善,延壽祿各二紀,加富貴籍三等。上者等數而加,下者等例而推。

 

 

 

  功功過過例相推,差等分明有主裁;

 

 

  莫以小功為不足,由卑而上漸崔巍。

 

 

 

 

 

  此段先敘戒淫或邪淫的功過

 

 

 

 

 

  造一部戒淫書:三百功。

 

 

 

 

 

  燒一部淫書板:三百功

 

 

  (當今科技發達,每一片光碟皆可為母板,若知毀之,則行功亦速矣!)。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陰間法律——冥罰淫律(白話版)

  有句古話叫萬惡淫為首。在陽間的法律對犯罪的人判的已經很重了,陰間的冥律比陽間的法律更嚴懲,以懲罰的極多。其中厲害關係,見到這篇冥間處罰犯淫罪的律條的,請各自警戒自勉。

  嫖淫一次娼妓:減壽半年,染上性病的,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

  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處女論,十六以上,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論。即同性戀者.

  製造淫書的: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若有因閱讀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宣揚一次色情事件的: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女孩之間宣揚談論房事的,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犯亂倫罪的,將永遠關在地獄裡。同時又害人性命的,將遭受天雷擊死。侮辱戲弄屍體的,與此同罪。已經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充抵掉四分罪過。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強姦寡婦的,沒有後代,斷子絕孫,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做妓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陰間司法受罪,可不比陽間法律,雖然刑罰一次,他的身體已死了,又必須使之恢復還原人形,再受受刑罰之苦一次。歷劫滿數後,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獄刑罰。在《洞冥記》中,詳細的登載了犯淫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後自然能抵除減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壓解至各殿,必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嚙、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的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遠關在地獄裡,受盡諸多刑罰。雖刑罰於淫孽的,但是犯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徵也。

  引誘姦寡婦:自其第二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四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四百劫,投胎成禽獸,歷四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先天殘疾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調奸寡婦:自其第三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三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三百劫,投胎成禽獸,歷三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天生貧窮下賤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強姦處女:自己的子女會淫蕩,這個劫要各歷四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四百劫,投胎成禽獸,歷四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給別人做奴隸的下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誘姦處女:自其第二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二百五拾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獸,歷二百五十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出生就滿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調奸處女:自己的妻子女兒來償還罪過,這個劫要各歷一百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一百劫,再胎成禽獸,歷一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中等貧窮的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強姦室婦:自己的妻子女兒來償還罪過,這個劫要各歷三百五十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三百五十劫, 再投胎成禽獸,歷三百五十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奴隸兵卒身。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金科輯要則云:一紀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的寡婦、處女、室婦俱屬別人家,如果是親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親戚,罪次亂倫;若果人家還在服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姦淫之事沒成的,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嫖淫一次娼妓:減壽半年,染上性病的,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使娼遺留一子女的,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處女論,十六以上,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論。即同性戀者

  製造淫書的:減壽二紀,若有因閱讀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宣揚一次色情事件的: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女孩之間宣揚談論房事的,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凡姦淫之事後懷孕的,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引誘調戲,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經有老婆的而又取小老婆的,取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個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一起談論色情之事的,三次,減壽一月。導致他人犯淫罪的,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頭看不停直到人家走遠的,三次,減壽半月。如果假借名議假獻殷勤,其實心存惡意的,一次,減壽三月。

  凡喜愛聽色情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一次,減壽三月,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愛看色情書籍,色情圖片的,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是引誘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容奴僕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陸判官云:按此冥律處罰條例,種種淫罪固然難得寬述,然而犯亂倫罪的尤其嚴重,無論以下犯上的,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

  現在世風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於有錢人家,當官人家,會讀書會認字的,耳聽眼看的時間長了,就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

  天上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此冥律處罰條例明白的廣傳陽間,不必隱藏忌諱,其中只要有人見到此冥律處罰條例,而知到悔改的,減罪。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減罪。積功德的,減罪。

  如果見到這篇律條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毀誹謗的,一定會遭惡報或雷擊,或者有見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並且廣為傳播的,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個當大官的,抵傳一百人。

  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準施行。

  按:地獄不是佛菩薩設的,是各人自己的惡業感召的。所以不要說佛菩薩會不會原諒我,佛菩薩一直在原諒我們。很多朋友看了這個冥律害怕,因為自己造過一些罪業。害怕是應該的,但僅僅害怕是不可取的。一口氣在,就有迴轉餘地,彌天大罪,真悔即可消除。唯一的辦法是立即回頭,戒除邪淫,立功贖罪,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方可轉地獄苦報為蓮花國土。阿彌陀佛有大威神,地獄現前的眾生一念改悔稱念佛名,還能救度到西方凈土,何況我等還沒有到地獄現前的地步,千萬不要拖拉自誤。南無阿彌陀佛。

 

 

 

 

 

 

 

 

 

 

 

 

 

 

  冥罰淫律篇(原文版本)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強姦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復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歷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嚙、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徵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三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汀。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仆類者亦汀。

  陸判官云: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凌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毀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準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災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輪科》彰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雲水憐心按:古時要廣傳多人,非耗費很久時間,甚至數百年以上方能流傳天下,然拜網路科技所賜,如今只要移動滑鼠點按貼文,一夕之間即可完成古時不可能的任務!上天慈悲,亦未因為科技發達而否定或改變古時頒布的《冥罰淫律》明傳陽世施行條文,同時這也是給有心改過、有緣、有幸能夠看到此篇條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過、積陰德方案,如果您有心廣傳天下,看要複製粘貼任何論壇、BBS站、部落格、家族、文章、個人網頁,甚至再懶一點只貼雲水憐心網址吸引他人瀏覽亦達廣傳之效,不用客氣,雲水憐心完全支持您,您愛怎麼轉貼隨您運用,且《功過格》有云:

  「凡人有過錯,低心相勸,曲挽從正,犯錯者遵從:記50功;

  凡人有過錯,低心相勸,曲挽從正,縱使他人不聽:記5功。」

  聰明人應該知道怎麼做吧~反正不管他人遵不遵從,只要有人瀏覽了《冥罰淫律》就開始記功,若有心勸人者、發大無畏心者,可直接發布運用,若因此被人嘲笑、揶揄,您仍被記功,若因此挽救沉淪學子則記功更多!《功過格》有云:

  「造一部戒淫書:記300功;

  當欲染境,守正不染:記50功;

  發一言利及百姓:記50功;

  發至德之言:記10功;

  發言有章,隱惡揚善,勸人行正:記5功;

  對人講究三教格言,善惡報應:記5功;

  傳人一保益性命事:記5功;

  編纂一保益性命經汝:記5功;

  勸止傳播人惡:記5功;

  見一美色不留盼:記5功;

  興事利及十人:記1功。」怎麼算,都划算~

  文昌帝君功過革律˙淫律補篇

  淫律功過條記

  淫律功格

  一晝夜不起淫念:一功。

  不蓄淫書淫畫:一功。

  不履邪地:一次一功(現今網路盛行,並非刻意,亦很容易見到色情網站之鏈接,若能自我自製,即刻遠離,一次即可得一功也!)。

  見一美色不留盼:五功。

  居家能節慾:十功。

  時懷聖賢上帝,暗室謹飭:百功。

  完一女婢節:百功。

  當可染境不染:百功(譬如投懷送抱者,或應酬交際自然形成時…)。

  造一部戒淫書:三百功。

  燒一部淫書板:三百功(當今科技發達,每一片光碟皆可為母板,若知毀之,則行功亦速矣!)。

  平生不二色:千功。

  淫律過格

  造淫書淫畫流傳:無量過(裸露寫真集亦算在內,要當明星者,切勿蹈之!)。

  因邪淫害人性命:千過。

  因邪淫墮胎:千過。

  誘姦幼女:五百過。

  淫蕩忘身貽父母憂:百過。

  好色致病貽父母憂:百過。

  制淫方:五十過(制淫方者,其過如此,而販賣淫劑者,其過同制淫方,如:春藥、FM2…等,宜戒之!)。

  宿一娼妓:三十過。

  調戲一美色:二十過。

  評一女色:十過。

  家居淫褻非時:五過。

  收藏淫邪圖像書詞:一日三過(網站中挾雜色情圖片者,宜戒之!)。

  作淫詩:一次一過。

  口出淫詞:一次一過。

  遇一美色留盼:一次一過。

  輾轉一淫念:一時一過。

  女子德行功過略記

  閨門功格

  居處端莊:一日一功。

  不輕行動謹守深閨:一日一功。

  授受不親:一次十功。

  不輕露言貌:一次十功。

  端莊靜好:百功。

  慎舉止:百功。

  終身縞綦自安不務華飾:百功。

  毀??弗飾:百功。

  教女賢淑遵閨訓:千功。

  苦守節操:無量功。

  遇強暴誓死自全:無量功。

  終身無邪念時刻自持:無量功。

  閨門過格

  陷身失節:無量過。

  墮胎:三百過。

  與人茍接言語:一次十過。

  舉止輕佻:一次一過。

  謹按:依據《文昌帝君功過格律》所言,修果積功至千百,聖賢可希!神明欽敬,則無福不臻,有願皆遂矣。因此同理,累過不必至萬,千百即足以墮入幽冥地獄受極大痛苦矣!

  觸犯淫業之罪條

  修身養性,首重戒淫、戒色害,否則內必傷精,外則敗行。淫色之害如快利鋼刀,刮精刻骨,元氣盡傷,欲修道則無以成之,甚者,敗壞倫常道德,造罪尤深,可不慎乎哉。

  現述律條於後:

  一、違反倫常犯奸者,不赦;未成者,減一等。

  二、日、月、星三光之下宣淫者,神前、佛後、神廟、佛堂宣淫者,父母生辰、忌日,強姦節婦、霜尼者,不赦。

  三、玉皇大帝聖誕日犯者,不赦;父母臨終日犯者,不赦。

  以上不赦之罪,一次百過,奪算三年,降富貴一等;強姦者,加一等治罪;傷害性命者,加罪二等。按罪所積,一等以天霆報,二等以神殛報,三等以水火漂焚報。

  以上所犯不赦之罪,可以其功德抵消之,但亦須受考懲。

  四、強姦節婦霜尼破節之罪,五百罪;套計者,四百罪;和姦者,三百罪,削壽一年,降富貴一等;未成者,減一等;狎戲,百罪。

  五、良婦離夫、娼婦從良、他人愛人、婢女僕婦,強姦者,百罪;計奸者,五十罪;和姦者,二十罪,削壽一年,降富貴一等;未成者,減一等;狎戲,十罪。

  六、眼淫,一次五過;積達十罪,奪算一年、祿六月,生以受諸眼疾之災;死入挖眼獄,戳眼獄,轉世盲瞎。

  七、耳淫,一次五過;罪積十罪,奪壽祿如前,生以耳瘡、腫毒、膿血、塞耳報;死入挖耳獄,蝟蟲鑽耳獄,轉世聾殘,愚悶。

  八、手淫,一次十過;罪積滿十罪,奪壽祿如前,生以手瘡疔毒、諸手膿瘡報;死入拔手足甲獄,轉世手足殘缺。

  九、口淫,依其輕重分五等,一等一言百過,二等一言五十過,三等一言三十過,四等一言二十過,五等一言十過;罪積滿十罪,奪壽祿如前,生以潦倒困厄、一切凶死報;死入銅柱獄,轉世男化女質,女為娼婦,報對填還,罪滿再轉濕生。

  十、身淫,一次十過;罪積滿十罪,奪壽祿如前,生以毒瘡遍體、潰爛、膿血報;死入普掠獄,轉世身體缺廢癃殘。

  以上諸條,按所犯之淫罪,罪積達某數,按罪輕重報之,故有輕重不同之罪罰之也。

  色害誅心

  見人美色起心挑。蝕骨刀侵禍自招。

  倘若怡情三寶養。修持種德福來邀。

  色淫為萬惡之首,君子兢兢然,皆不敢一念苟且,拒防如虎,所以德能堅定以自守,為恐有丑德之來,以致於身敗名裂。見人美色,雖然念起而身未為,念已馳,神已移,念馳神移,則心機必亂為矣。戒之!戒之!

  色者人所同好,如一物之美,人人羨之,故此色不易絕也。念起則心機動,心馳則難以自守,緣之不遇,意已亂,緣之將遇,道德則喪,德喪身則危矣。

  色害之防,先嚴己心,心勿其馳,慎於念動之先。心念即起,目為之賊,耳為之盜,賊盜內侵,身心無主。故內戒己心,尤須外防耳目,耳目既忘,心志則定,意念正,正則無邪。誅心,嚴念之起,慎意之動,見人美色,起心私之,不論其犯與否,均有律誅其應得之罪。

  現述律條於後:

  一、聞聲神移,注目留盼,竊意私窺,逐念幻想,調看斜看,迎面正觀等一切耳淫目淫之罪:一次五過,四十次為一罪,一罪奪壽半算,百罪奪壽三算,降富貴一級,如無降則折壽半紀,按罪削壽祿,注潦倒籍,生以諸謀不遂、困厄潦倒無成報;死入銅柱獄,屠割獄,轉世耳目瘡壞困窮潦倒。

  二、好講淫詞,巧言戲語,亂人心志,曲描醜態,讒言妄語,敗人誣名,妄言閨情等一切口淫之罪:一次十過,二十次為一罪,一罪奪壽半算,百罪奪壽三算,降富貴一級,如無降則折壽半紀,按罪削壽祿,注破敗籍,生以刑禍折凶破敗連連摧折凶死報;死入金剛獄,鑊湯獄,屠割獄,轉世破相(口鼻歪斜,缺牙暴齒,焦顏爛臉,突睛暴眼,口吃等)。

  三、心念手動,手做非禮,藉機挨身,巧誘戲弄,摟抱調戲,手做非禮等一切手淫之罪:按其輕重分三級,三等一次五過,二等一次十五過,一等一次五十過(奪算如前二條),按罪削壽祿,注短折籍,生以刑禍短折潦倒困厄報;死入銅柱獄,屠割獄,轉世手足攣縮,行動不便,曲拳斷指,惡瘡臭手,半身不遂等。

  四、好聽淫詞,自迷心志,專做邪淫,不務正經等一切耳淫之罪:按輕重分三級,三等一次五過,二等一次十過,一等一次二十過(奪算亦如前三條所述),按罪削壽祿,注傾折籍,生以凶禍不斷、傾折困厄報。死入金剛獄,屠割獄,鑊湯獄,轉世破相(除前二條破相例,外加如贅疣、缺唇、斷齒等)。

  以上諸條,乃指耳目手口之淫罪,而以手淫、口淫,易於敗德,甚致敗人名節,損人性命,故有輕重等級之分,以治其罪。

  五、寫作淫詞,艷曲歌謠,流布淫書,刊傳害世,攝繪春宮,迷亂人心,無名虛構,敗人名節,捏誣淫詞,釀禍害人等一切筆淫之罪:按其分三等,三等五字一過,二等一字一過,一等一字三過,按罪奪壽祿加三等,削壽祿,注絕嗣籍,一等以天刑報,二等以巨禍滅門報,三等以非禍惡症凶死報,或以潦倒凶死報,致人性命者,以索冤慘死報,或以速禍凶死報,如有妻女子孫者,以Y  亂報;死入金剛獄,鑊湯獄,銅柱獄,或入阿鼻獄,待流傳消滅凈盡,再轉世女質,或轉世困厄潦倒,或轉世水族,生活困厄乞討,無有善終,再轉世豬母、犬。

  六、邪緣未就,生幻妄心,勾計未就,生陷害心,見人美色,生迷戀心,人有己無,生不平心,人妍己丑,生嫉妒心,見人嬌柔,生妄想心,等一切心淫之罪:一等一次百過,二等一次五十過,三等一次二十過,按罪削壽祿,注傾折籍,一等以摧折傾禍凶死報,二等以速禍連連困厄報,三等以非禍傾折報;死入溟冷獄,火車獄,普掠獄,轉世殘破流離,困厄潦倒。

  七、好尋花問柳,狂妄無忌,見人美色,起心私之之罪:十刑,按罪削壽祿,注潦倒籍,生以困苦窮厄潦倒報;死入金剛獄,鑊湯獄,轉世女質,流落乞討,再轉水禽。

  八、邪淫濫交,自逞風流,見人美色,起心私之之罪:十刑,按罪削壽祿,注疾厄籍,生以非禍惡症凶死報;死入普掠獄,銅柱獄,轉世殘缺膿血,乞討流落。

  九、賄賂買奸,設計誘姦,賄買套奸,等一切盜淫之罪:十五刑,按罪削壽祿,注傾折籍,生以官刑傾折報,或以非刑速禍報;死入鑊湯獄,屠割獄,普掠獄,轉世女質,奴婢娼妓,再轉世虎狼豺豹等野獸。

  十、藉勢威奸,藉故逼奸,等一切邪淫之罪:十五刑,按罪削壽祿,注破折籍,生以非禍連連惡症凶死報;死入金剛獄,溟冷獄,屠割獄,轉世殘破無依,困厄顛連,再轉世水族、猛獸。

  十一、擄掠強姦,結黨朋奸,藉酒醉奸、逼奸、占奸,等一切邪淫之罪:十五刑,削壽祿,注傾覆籍,生以傾覆顛連困窮惡症凶死報;死入屠割獄,銅柱獄,轉世女質,為娼為妓,再轉世牛犬。

  十二、巧計逗奸,藉機奪奸,等一切淫盜之罪:十五刑,按罪削壽祿,注落魄籍,生以官刑非禍落魄報;死入火車獄,溟冷獄,普掠獄,轉世殘缺膿血落魄,再轉世水族。

  考驗功過

 

 

  功過格曰。女人私奔。守正不染。三百功。完一婢女節。百功。 妓女可染不染。一事為十功。 不二色。十功。 配一子女及時。十功。 配一婢僕及時。三十功。 嫁娶一親戚故人子女。百功。 毀一部淫書板。三百功。 造一部戒淫書。百功

 

 

 

 

 

 

 

 

 

 

 

  起心私一女子。十過。 淫一良家婦。三百過。

  淫一室女節婦尼姑。六百過。 污一婢。百過。賣一婢為娼。百過。賣重價。致配非人。五十過。 蓄戲子妓女俊仆在家。致啟邪淫。一日為十過 縱妻女聽彈淫

  詞。一次三十過。 蓄淫書淫畫。一日為十過 作淫書。寫淫畫。流傳天下後世。壞男女心術節操。無量過。 賣淫書淫畫及春藥射利。俱無量過。

 

 

 

 

 

  功過格參  婁水沙溪里黃侃孝直著

 

 

 

 

 

 

 

 

 

 

 

  凡不淫之類十一

 

 

 

 

 

 

 

 

 

 

 

  一晝夜不起淫念。為一功。

 

 

 

 

 

 

 

 

 

 

 

  古人有言。萬惡淫為首。蓋淫念一起。諸惡皆

  生。邪緣未湊。生幻妄心。勾引無計。生機械心。少有阻礙。生嗔恨心。欲情顛倒。生貪著心。甚至妒人之夫。生殺害心。嫌己之妻。生厭棄心。大抵淫心一動之

  後。種種惡緣從茲而起。種種善願從此而消。夫一動淫心。未必實有其事。而忮妄貪惡之害。已至於此。況實有其事者乎

 

 

 

 

 

 

 

 

 

 

 

  見美色不互視。為一功。

 

 

 

 

 

 

 

 

 

 

 

  今之少年。三五為輩。專事輕薄。值素女於簾中。逢青娥於陌上。或流連注盼。或輾轉凝眸。未有苟且之事。先成意想之 。乃至入人之家。低聲淺步。潛窺內室。借親朋之閨閣。供夢寐之淫污。事之不仁。莫過於此。此非禮勿視一語。所以為萬世法也。

 

 

 

 

 

 

 

 

 

 

 

  不蓄淫書。不履邪地。不交邪友。已上一日為一功。

 

 

 

 

 

 

 

 

 

 

 

  遇友人談淫穢事。能正言折之。他詞亂之。為三功。

 

 

 

 

 

 

 

 

 

 

 

  遇友人多病。能極言利害。使其節慾。為十功。

 

 

 

 

 

 

 

 

 

 

 

  人雖不肖。未有敢肆為淫縱者。自邪書一出。將

  才子佳人四字抹殺世間廉恥。而男女之大閑不可問矣。每見名閨女子。素行無瑕。暫一披卷。情不自製。頓忘中冓之羞。遽作巫山之夢。亦有少年子弟。情竇方開。

  一見此書。邪心頓熾。或手淫而不制。或目挑而苟從。喪身失命。皆由於此。若夫巧作傳奇。當場演出。以婉孌姣好之童。為阿媚淫媟之態。壞人閨門不可勝數。皆

  此書為之作俑也。畀之炎火。夫復何疑。

 

 

 

 

 

 

 

 

 

 

 

  履邪地。即今人所謂闖寡門之類。自謂一時適

  興。非有大損。豈知風流種子。落在八識田中。未有不濡染者。且勾闌中人。素有拿人手段。或為穠麗之妝。或為雅靚之態。或為大家子女流落之狀。或為明詩習禮

  之容。其種種神情。皆與書生暗相吸引。而不知其心事之在於阿堵也。人奈何墮其計中耶。

 

 

 

 

 

 

 

 

 

 

 

  種種邪事。必有邪友誘之使然。吾何以知其為邪友而舍之。曰平日好談人閨閫。及講論房術者。必邪友也。好熏香戴花以自矜炫。及窺人內室者。必邪友也。皆當拒之。勿與訂交。

 

 

 

 

 

 

 

 

 

 

 

  偶遇邪緣。守正不染。為百功。

 

 

 

 

 

 

 

 

 

 

 

  士人守正與室女不失節無異。何功之有。曰。令人言清行濁。比比而是。記功所以勸也。以適當其會而不動心為上。其不及亂者。次之。

 

 

 

 

 

 

 

 

 

 

 

  完一婦女節。驅逐一淫惡之人。纂述防淫書一部。已上俱百功。

 

 

 

 

 

 

 

 

 

 

 

  完婦女節。謂婦女為強暴侵陵。而設法護持之也。或以貲財禦侮。或以筆舌解紛。或正其罪。或白其冤。皆無不可。然吾輩作此事。須與奸雄輩相反。功成名遂之後。終歲不過其廬。終身不識其面。使心事如光天化日則可。不然。便失之矣。

 

 

 

 

 

 

 

 

 

 

 

  淫惡之人。謂鴇子馬泊六。及三姑六婆之有敗行者。皆是也。驅逐一人。便是保全無數閨中。故陰德尤勝。

 

 

 

 

 

 

 

 

 

 

 

  凡淫之類二十一

 

 

 

 

 

  行不避婦女。 口出淫詞。 罵童僕夾雜淫穢。已上一次為一過。 祖父忌日不戒。 好日及佳節不戒 已上一次為三過。 閨門內不具威儀。一次為五過。

 

 

 

 

 

 

 

 

 

 

 

  行不避婦女五字。此春秋誅意法也。花間陌上。

  原無必避之理。但存一必不肯避之心。故惡之也。口出淫詞。謂閭巷之人。開口以淫為戲也。詬罵僮婢多在巾合之內。今雜以穢詞。使妻妾姊妹聽之。何以為情。好

  日。謂各人本命日。及每月庚申甲子之類。佳節。謂二分二至之類。不具威儀。即所謂不避嫌疑是也。今有人才入閨門。頓忘檢制。或遇姑姊妹在前。而單裙赤膊。

  無所顧忌者。皆非處家之道。又夫婦間諧謔不避兒女。亦不具威儀之類。

 

 

 

 

 

 

 

 

 

 

 

  宿窩婦。挾妓。俱五十過。

 

 

 

 

 

 

 

 

 

 

 

  今之宿窩婦者。皆謂貧人甘心賣奸。必無意外之變。不知人雖極貧懦。豈無忽焉懷憤之時。萬一枕席之間。其夫操刃而起。安知不身首異處乎。此事之至危者。不可不戒。

 

 

 

 

 

 

 

 

 

 

 

  世間男女之事。雖易濡染。然形格勢阻。猶或禁

  其欲而不得肆。至若花街柳巷。皆以為風月場中。不妨任意取樂。予竊以為不然。夫優娼之輩。雖屬煙花賤質。然當其幼時。父母一般愛惜。指望日後嫁一好人。永

  遠作親戚往來。迨其年齒稍長。或為官糧所逼。或為宦債所凌。勢窮事迫。墮入火坑。回首天涯。脫身無計。獨居則淚眼愁眉。逢人則強為歡笑。即欲舍此而從良。

  而鴇母又從而厭制之。稍有人心者。正宜深為憐惜。而人乃恣為蜂蝶。豈非與於不仁之甚者乎。

 

 

 

 

 

 

 

 

 

 

 

  老年娶少妻。置艾 奸僕婦乳婦。但百過。

 

 

 

 

 

 

 

 

 

 

 

  少年夫妻相對。大約年齒相去不遠。今以雞皮鶴髮之翁。忽為舉案齊眉之計。己則樂矣。其如一人之向隅何。又令白髮貴人。多買少妾。當抱衾與裯之時。即有下驅螻蟻之感。亦世間煞風景事也。吾甚不取。

 

 

 

 

 

 

 

 

 

 

 

  今之為主人者。多以非禮辱使僕婦。甚至宿其將嫁之女。奸其初娶之媳。使其含羞忍恥。不可對人。至於貧人之婦。或資乳食糊口。彼既撫抱我子。不為無功。而世之好淫者。又從而瀆亂之。其為上帝之所怒。不亦宜乎。

 

 

 

 

 

 

 

 

 

 

 

  代人致邪柬。 飲友人家。故點淫戲。 在城市演淫戲。制淫方。已上一次五十過。

 

 

 

 

 

 

 

 

 

 

 

  邪戲。如西廂牡丹亭之類。恐友人有眷屬窺視。故不點耳。致邪柬。演淫戲。皆以一人而敗兩人之行。一日而啟無窮之奸。故君子惡之。

 

 

 

 

 

 

 

 

 

 

 

  恃財謀人妻女。百過。 喪一婦女節。 因邪淫害人性命。 因邪淫離人夫婦。 因邪淫墮胎。 已上俱千過。

 

 

 

 

 

 

 

 

 

 

 

  婚姻。男女之正。何所用其謀。謀者陰惡之別名也。或賄其侍婢以致殷勤。或賂其鄰里以求好合。其處心積慮。固鬼神之所惡也。其有為婚姻計。不為邪淫者。宜從末減之例。

 

 

 

 

 

 

 

 

 

 

 

  害人性命有數端。惡彼夫之害己。而欲去之。一

  也。憾女人之不從。而至於欲殺。二也。事成之後。疑彼婦有外心。而忽然推刃。三也。坐有爭歡之夫。必然攘袂而起。四也。彼婦為夫所覺。而或死鋒刃。或死鞭

  撻。五也。或受制於夫。而鬱郁不得志以死。六也。大約成一淫事。即動無數殺機。動一殺機。即感無數殺報。世之男女相悅者。以為小小風流事耳。豈知受禍之酷

  一至於此。

 

 

 

 

 

 

 

 

 

 

 

  離人夫婦亦數端。紿彼婦以婚姻之約。使之輕棄其夫。一也。彼婦失身之後。不安其室。二也。夫厭其婦。或賣為娼妓。或遠嫁他鄉。三也。在狂夫方遂于飛之樂。在彼婦已有下堂之慘。忍心害理。莫此為甚。謂之多情。吾不知之矣。

 

 

 

 

 

 

 

 

 

 

 

 

 

  不謹疾以憂父母。百過。 護持淫童淫女一人。百過。造淫書一部。無量過。

 

 

 

 

 

 

 

 

 

 

 

 

 

  好色之人。精髓 竭。未有不成尪瘵。至竊玉偷香之輩。朝暮出入。皆經無量恐怖。而又困之以風霜。繼之以饑渴。其致病尤多。即幸而此身無恙。而惡瘡毒氣。或發於子女之身。未有不為宗祀憂也。高堂有老親者。尤宜戒之。

 

 

 

 

 

 

 

 

 

 

 

 

 

  今之才人。多著為傳奇小說。以騁文筆。其間點

  染風流。惟恐一女子不銷魂。一才人不失節。此尤蠱惑人心之大者。昔有人入冥府。見一囚身荷重枷。肢體零落。因問為何人。獄卒曰。汝在生時。曾閱還魂記否。

  曰。少年時曾閱過。獄卒曰。此即作還魂記者也。此詞一出。使天下多少閨女失節。上帝震怒。罰入此獄中問幾時得遇赦出獄。獄卒曰。直待此世界中更無一人歌此

詞曲者。彼乃得解脫耳。吁。可畏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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