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佛教名詞的基礎知識

【四諦】

1、苦諦。苦是受逼迫苦惱之意,主要指三界生死輪迴的苦惱。有三苦、八苦的不同。三苦,一為苦苦,指正在受痛苦時的苦惱;二為壞苦,是享受快樂結束時的苦惱;三為行苦,謂不苦不樂時,為無常變化的自然規律所支配的苦惱,包括生、老、病、死在內。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陰盛苦。佛教認為,三苦、八苦有的是社會原因造成的,有的是自然原因造成的。

2、集諦。亦名習諦。集是積聚感招之意。說一切眾生,常時以來,由於貪瞋愚痴的行動,造成的善惡行為的業因,能感招將來的生死苦果。

3、滅諦。亦名盡諦,為息滅、滅盡之意,滅盡三界內之煩惱業因以及生死果報,稱為滅,也稱了脫生死,從此不再受三界內的生死苦惱,達到涅盤寂滅境界,即為解脫。

4、道諦。道為通達之意,也是道路的意思。這種道路是達到寂滅解脫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認為道諦是指八正道。以後大、小乘又各有發展。佛教認為依道諦去修行,就能達到寂滅解脫的滅諦。由此途徑確實可以達到解脫生死的目的。

【涅盤】

佛教教義。又譯作泥日、泥洹、涅盤那。意譯為滅、滅度、寂滅、安樂、無為、不生、解脫、圓寂。涅盤原意是火的息滅或風的吹散狀態。佛教產生以前就有這個概念;佛教用以作為修習所要達到的最高理想境界。含義多種:息除煩惱業因,滅掉生死苦果,生死因果都滅,而人得度,故稱滅或滅度;眾生流轉生死,皆由煩惱業因,若息滅了煩惱業因,則生死苦果自息,名為寂滅或解脫;永不再受三界生死輪迴,故名不生;惑無不盡,德無不圓,故又稱圓寂;達到安樂無為,解脫自在的境界,稱為涅盤。《大乘起信論》稱:「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盤。」

佛教大小乘對涅盤有不同的說法。一般分有餘涅盤和無餘涅盤兩種。

 

一個修行者證得阿羅漢果,這時業報之因已盡,但還有業報身心的存在,故稱有餘涅盤;

及至身心果報也不存在,稱無餘涅盤。

 

據《肇論》介紹:小乘以「灰身滅智,捐形絕慮」為涅盤,是為有餘涅盤;

《中論》等則以「諸法實相」為涅盤,是為無餘涅盤。

 

大乘還分性凈涅盤和方便凈涅盤兩種。

本有的法身,名性凈涅盤,即真如法性,亦稱性德涅盤;假六度緣修,本有法身顯現,名方便凈涅盤,亦稱修得涅盤。

 

法相宗綜合了大小乘涅盤學說立四種涅盤:

①自性清凈涅盤。雖有客塵煩惱,而自性清凈,湛如虛空;

②有餘依涅盤。斷盡煩惱障所顯之真如;

③無餘依涅盤。出生死苦之真如;

④無住處涅盤。斷所知障所顯之真如,此依佛的三身而說,有法身故不住生死,有應化身故不住涅盤,名為無住涅盤。

 

大乘佛教認為涅盤具有常樂我凈四種德性或常、恆、安、清涼、不老、不死、無垢、快樂八種德性。

【定】

亦稱增上心學,指禪定。即擯除雜念,專心致志,觀悟四諦。小乘有四禪,大乘有九種大禪、百八三昧等。小乘四禪為:

1、初禪。即禪定的初級階段,這時沉思於專一,擯除情慾、消除不善心,這就是「離」。由此漸進而生喜樂,即欣喜與慰安。但此時尚有思慮,尚未達到表象的沉靜,故稱初禪。

2、二禪。由初禪進而安住一想,達到表象的沉靜,獲得一種更高的喜樂。

3、三禪。由二禪進而舍離喜樂而達到完全安靜境地,獲得輕安的妙樂。這時已產生了智慧,達到了正念和正智的階段。但此時尚有身體上妙樂的感覺,所以對涅盤境地來說還有一段距離。

4、四禪。由三禪再進一步,完全超脫苦、樂,連自身的存在都已忘卻,達到舍念清凈的境界。即涅盤境界。

 

九種大禪為: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凈禪。

 

百八三昧為:般若經典中所說的一百零八種禪定,《大智度論》卷五有詳細說明。

 

【六度】

佛教教義。又譯事究竟、到彼岸、度無極,簡譯為度;音譯波羅蜜、波羅蜜多、播羅弭多;梵漢並譯六波羅蜜(多)。度即渡之意。《大乘義音》卷十二:「波羅蜜者,是外國語,此翻為度,亦名到彼岸。」謂菩薩乘此六度船筏之法,既能自度,又能度一切眾生,從生死大海之此岸,度到涅盤究竟之彼岸。為大乘佛教最主要的中心教義。

1、施度(檀波羅蜜或檀那波羅蜜):總有財施、法施和無畏施三種。謂菩薩由修布施,能對治慳吝貪愛煩惱,與眾生利樂。

2、戒度(屍波羅蜜或屍羅波羅蜜):包括出家、在家、大乘、小乘一切戒法和善法,謂菩薩由修一切戒法和善法,能斷身口意一切惡業。

3、忍度(羼提波羅蜜):謂菩薩由修忍度,能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及外界一切寒熱饑渴等之大行,即能斷除瞋恚煩惱。

4、精進度(毗梨耶波羅蜜):謂菩薩精勵身心,精修一切大行,能對治懈怠,成就一切善法。

5、禪度(禪度波羅蜜或禪那波羅蜜):止觀雙運名禪,亦名靜慮、三昧、三摩地、定。謂思維真理,定止散亂,心一境性,調伏眼耳等諸根,會趣寂靜妙境。有四禪、八定及一切三昧等。

6、慧度(般若波羅蜜):謂通達諸法體性本空之智。及斷除煩惱證得真性之慧,能對治愚痴()昧無知(無明)。

【他空見】

藏傳佛教覺囊派的學說。12世紀時,時該派始祖裕摩不動金剛創立。14世紀,其九傳弟子篤補巴慧幢著《山法了義海論》,依《第四結集》、《攝義》、《科制》、《寶性論釋》及《現觀莊嚴經論釋》等書闡發他空見之精義。據《山法了義海論》的見解,一切法空性勝義諦是常、恆、不變的,在阿賴耶識中有識、智二分,此屬智分,也就是勝義法爾(法自身)的三寶和遍住一切動靜世界中的界智無別的天眾。它與如來藏、本性住種姓及續部所說的百部尊等同義。它住於因果無別之相續中,具有法身三位。它在同住中雖然常住,但於識上不能顯現,故在因位當依六瑜伽次第修行,至果位則現證法身。至於世俗諸分則是自空、斷空、滅空、獨空,即本來無有,求解脫者皆應棄捨。此說與漢地6~7世紀間地論學派相州南北二道爭論中的現常派觀點相似;但因其主張勝義諦為「他空」與月稱的觀點相對立,故受到新派學者的抵制,並嚴禁門徒保持此說之論籍。

【三諦】

即空諦、假諦、中道諦。佛教天台宗所立的諦理。

認為一切事物都由因緣而生,沒有永恆不變的實體,叫做空諦;

一切事物其中雖無永恆不變的實體,卻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做假諦;

這些都不出法性,不待造作而有,叫做中道諦。

一切事物,皆不出此空、假、中三諦的範疇,故稱為三諦之理。

《始終心要》說:「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一切法,假諦者立一切法。」又此三諦,圓融無礙,一即是三,三即是一。如觀空時,無假無中無不空白;觀假時,無空無中無不假;觀中道時,無空無假無不中,名為圓融三諦。《中觀論·四諦品》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偈被認為是圓融三諦的出處。

【二諦】

即真諦和俗諦。又稱第一義諦、世俗諦,或名勝義諦與名言諦。真俗二諦,中觀派的基本思想是緣起性空論,認為世間出世間萬事萬物,都是由眾多因素相依相持而形成的,是有,稱假有,這就是世俗諦,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是空,稱性空,這就是真諦,所以真俗二諦,就是空、有二諦。這是就外在的物境而言。若以主觀認識而論,謂世俗諦是有,這是世間一般人的常識見解;言真諦為空是二乘聖者特有的超世見解。實際上,說有不住有,談空不落空,空有無礙,才是真俗二諦的正觀。又世俗諦的有,是世間萬事萬物的現象;真諦的空,是世間萬事萬物的本性。緣起才能性空,性空才能緣起,緣起與性空實際是一種事物的兩個方面,相反相成,對立而統一。所以緣起就是性空,性空就是緣起。如《般若經》中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大乘佛教各宗,因為傳承或立論方法不同,對二諦的解釋也各不相同。有的認為二諦是理,有的認為二諦是教。天台宗認為二諦或三諦是真實不虛的諦理,故云:「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三論宗認為真俗二諦是兩種真實不虛的言教:「二諦者,蓋是言教之通詮,相待之假稱……唯是教門,不關境理。」

【八正道】

佛教教義。亦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意謂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盤)的八種方法和途徑:

1、正見。正確的見解,亦即堅持佛教四諦的真理;

2、正思維。又稱正志,即根據四諦的真理進行思維、分別;

3、正語。即說話要符合佛陀的教導,不說妄語、綺語、惡口、兩舌等違背佛陀教導的話;

4、正業。正確的行為。一切行為都要符合佛陀的教導,不作殺生、偷盜、邪淫等惡行;

5、正命。過符合佛陀教導的正當生活;

6、正方便。又稱正精進,即毫不懈怠地修行佛法,以達到涅盤的理想境地;

7、正念。念念不忘四諦真理;

8、正定。專心致志地修習佛教禪定,於內心靜觀四諦真理,以進入清凈無漏的境界。

八正道中最根本的一道是正見,即堅定不移地信奉佛教的教義。佛教也和其他宗教一樣,認為只有自己的教義才是真理,其他宗教及各派哲學都是邪見。因而把正見當作最重要的一道,而其餘七道則都是在正見的基礎上進行精進不懈的修行。

八正道也是針對婆羅門教和耆那教的苦行主義和「六師」中一些派別的享樂主義而提出的。佛陀提倡不苦不樂的中道,因之在原始佛教也把八正道稱為中道。原始佛教對這種不苦不樂的修行方法十分重視,列為四諦之一「道諦」的具體內容。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的《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和南傳《相應部經典》。

 

 【緣起】

佛教教義。亦名緣生。「因緣生起」的略稱。緣,意為關係或條件,所謂緣起即諸法由緣而起;宇宙間一切事物和現象的生起變化,都有相對的互存關係或條件。佛教常用「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來說明緣起的理論。緣起說是原始佛教針對當時各種宗教哲學主張宇宙是從「大梵天造」、「大自在天造」,或從「自性生」、「宿因生」、「偶然因生」、「生類因說」等理論而提出,用以解釋世界、社會、人生和各種精神現象產生的根源。最早的緣起說是「業感緣起」即十二因緣說,主要用以解釋人生痛苦的原因,但後來各派對緣起的認識和解釋各有不同。中觀派和三論宗主張「性空緣起」,認為只有一切事物的本性體空,才能生起一切事物。《中論》稱:「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瑜伽行派和法相宗主張「阿賴耶緣起」,以「三界唯心」、「唯識無境」來說明世界的本原。《大乘起信論》作「真如緣起」,《勝鬘經》等作「如來藏緣起」,均以佛心、法凈心為世界的根源。華嚴宗把各家關於緣起的學說,用判教形式概括為四種:

1、業感緣起。由煩惱惡業招苦果,因果相續,六道展轉,生死輪迴,為小乘之緣起觀;

2、阿賴耶緣起。由阿賴耶識之種子起現行,現行又熏種子,以現行諸法為緣,生煩惱惡業而招感苦果,三世因果輾轉相續,為大乘始教之緣起觀;

3、如來藏緣起。又名真如緣起。如真或如來藏為染凈之緣所驅,生種種事物,其染分現六道生死輪迴,其凈分現四種聖人,為大乘終教之緣起觀;

4、法界緣起。法界通常指真如、實相等,即真如法性之本體為一法界。又為一切法緣一切法成一大緣起,以一法成一切法,一切法生一法,一與多、心與境等圓融無礙,為圓教之緣起觀。

 

【三十七菩提分】

佛教教義。亦譯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覺支等。指佛陀教導眾生修證聖果的三十七種途徑和方法。菩提分,意即成就佛教四聖諦的智慧,通向涅盤聖果的道路。分為七科,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亦譯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俱舍論》卷二十五稱:「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四念住四種以智觀境的方法。世人攀緣身、受、心、法四境,生起凈、樂、常、我四顛倒,因而有貪愛等煩惱。為治此四種顛倒,以念、慧為體立四念住:

1、觀身不凈,用聞思修所生的能觀之智,觀察和覺了身內腸胃赤白痰等不凈,身外眵淚涎唾等不凈,破除凈想的顛倒;2、觀受是苦,用能觀之智,觀察和覺了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者苦,破除樂想的顛倒;

3、觀心無常,用能觀之智,觀察和覺了心境生滅無常,破除常想的顛倒;

4、觀法無我,用能觀之智,觀察和覺了五蘊等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沒有自性,所以無我,除破我想的顛倒。

四正斷四種正確的修行努力:

1、於已生的惡法令斷滅;

2、於未生的惡法令不生;

3、於未生的善法令生起;

4、於已生的善法令堅住和增廣。於此四法戒勉策勵,精進修習,為了斷惡修善。

四神足四種可以得到神通的定(三摩地):

1、欲神足(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由想得到神通的意欲之力發起的定;

2、勤神足(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由不斷止惡進善力發起的定;

3、心神足(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由心念之力發起的定;

4、觀神足(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由觀想佛理之力發起的定。「斷行成就」是要修行者斷除一切障礙三摩地的不善等法,從而轉進修習三摩地行,即用欲、勤、心、觀四法來引發和修證這四種三摩地。欲等四法,求定稱心、趣定自在,故又稱「四如意足」。佛教認為,修行這些禪定,可得神通變化如意自在的能力。

五根修行佛教所依靠的五種內在條件:

1、信根。信正道及助道善法;

2、精進根。修學正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

3、念根。念正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

4、定根。攝心於正道及助道法相應不散;

5、慧根。為正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這五種法,皆有能生善法,不可傾動和勢用增上等義,故名為「根」。

五力五根增長所產生的力用:

1、信力。信根增長可破疑惑;

2、精進力。精進根增長可破懈怠;

3、念力。念根增長可破邪思;

4、定力。定根增長可破亂想;

5、慧力。慧根增長可破煩惱。《大智度論》卷十九:「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

七覺支達到佛教覺悟的七種次第或七種智慧:

1、念覺支。修行者修學出世法時,常念定慧等;

2、擇法覺支。對於諸法的真偽,用智慧加以辯別和選擇,達到去偽存真;

3、精進覺支。以勇猛善心,離邪行真;

4、喜覺支,由於精進而得悟善法,心生喜悅;

5、輕安覺支。不斷進修,斷除諸見煩惱和身心粗重,從而輕利安適;

6、定覺支。使心專住一境而不散亂;7、舍覺支。捨棄虛妄諸法而不追憶,心無偏頗。

八聖道支八種通向涅盤解脫的正確方法和途徑,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見八正道)。

【無常】

佛教教義。三法印之一。指世界萬有(一切事物和思維概念)都是生滅變化無常的。佛教認為,宇宙間一切現象,都是此生彼生、此滅彼滅的相互依存關係,沒有永恆的實體的存在。所以任何現象都是無常的,表現為剎那剎那生滅的。佛典中常提到的有:1、剎那無常。謂一切有為法,剎那之間,有生、住、異、滅的變化;

2、相續無常。謂一切有為法在一期相續之上有生、住、異、滅之四相。

 

佛教不僅認為一切事物和現象的變化是普遍存在的,而且還認為有其發展的過程,可分為四個連續相承的階段或呈現為四種相狀,所謂「四相遷流」,即生、住、異、滅,一種現象的生起稱生,事物或現象形成後有其相對的穩定性稱住,在相對穩定中又無時不在變異稱異,現象的消滅稱滅。任何事物和現象在一剎那中都具有生、住、異、滅四相。但有時又將無常分為:

1、眾生無常。謂人生都是無常的,終歸要變化以至於消滅的;

2、世界無常。謂世界上一切現象都是無常的,無時無刻不在流動變遷中,最後歸於消滅;

3、諸念無常。謂人們的思維概念都是瞬息萬變的,所謂「念念生滅」。佛教這種無常學說,主要是為反對當時婆羅門教主張宇宙的最高主宰---梵是永恆常住的理論而提出的。

 

【無我】

佛教教義。亦稱非我、非身。三法印之一。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著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他們認為房子是磚瓦木石的結合體,人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組成的,在這樣的集合體中,沒有常住不變的「我」,故謂無我。

無我分為兩類:

1、人無我(人空)。認為人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沒有常恆自在的主體——我(靈魂);

2、法無我(法空)。認為一切法都由種種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沒有常恆的主宰者。小乘佛教一般主張人無我,大乘佛教則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的,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如幻如化。因此一切事物和現象,按其本性來說都是空的,它們表現出來的,只不過是一些假象,即所謂「性空幻有」。

佛教的無我學說,主要為反對婆羅門教的有我論而提出的。婆羅門教主張「梵我一如」,認為「梵」是無所不在的唯一本質,宇宙間的最高主宰,自我(靈魂)是梵的一部分或梵的化身。而這種自我,其量廣大,邊際難測。只有親證梵我同一,才能達到真正解脫的目的。因此,原始佛教為了反對這種有我理論,提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盤寂靜」三個命題,被稱為三法印。在部派佛教時期,佛教各派對此也曾引起了許多爭論。

【空】

佛教教義。音譯舜若。佛教用來表述「非有」、「非存在」的一個基本概念。

佛教各時期、各派別對空的解釋不一。在原始佛教中,空只是整個佛教理論體系中的一個普通概念。

部派佛教時期,這一概念成為當時爭論的重點之一。

大乘佛教時期,尤其是般若經系統的大乘思想則進而以空為其理論基礎。

從所否定的對象來說,空可分「我空」、「法空」兩種。

我空,即認為一切有情都是由各個組成元素聚合而成,不斷流轉生滅,因此不存在常一主宰的主體——我,這是小乘佛教的觀點;

法空,則認為一切事物都依賴於一定的因緣或條件才能存在,本身沒有任何質的規定性,但法空並非虛無,它是一種不可描述的實在,稱為「妙有」,這主要是大乘中觀派闡明的觀點。

從論證的方式來說,空可分「分析空」、「當體空」兩種。

分析空即從統一之可分解為若干部分或因素上,從事物的生滅變化上,說明事物的不實在和不自在,這主要是小乘所採用的方法;

當體空則認為一切事物無須分解,只要用空的理法去觀察,就可以明白它本身就是空的,這主要是大乘所採用的方法。從是否終極真理來說,大乘又把空分成「但空」、「不但空」兩種。

把空當作絕對的虛無,認識不到它實際是有的一種存在形式,即一種妙有,就是但空,也叫「惡趣空」;反之,如能認識到事物不但有空的一面,還有不空的一面,認識到空不遣有,有不離空,空中攝有,有內存空,這就是不但空,也叫中道。

從上述幾種對空的基本解釋出發,佛教各派還推衍出三空、四空、六空、七空、十空、十一空、十二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十九空、二十空等。其中以《大品般若》、《大智度論》所說的十八空影響較大。

【中道】

佛教教義。佛教認為最高的真理。所說道理,不墮極端,脫離二邊,即為中道。

《大形容詞積經》卷一百一十二:「常是一邊,無常是一邊,常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我是一邊,無我是一邊,我無我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同經卷五:「若說有邊則無有中,若說有中則無有邊,所言中者,非有非無。」

《大智度論》卷四十三:「常是一邊,斷是一邊,離是兩邊行中道。」又「諸法有是一邊,諸法無是一邊,離是兩邊行中道」。大小乘對中道解釋不盡相同。

1、小乘佛教一般以八正道為中道。《中阿含經》卷五十六:「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舍此二邊,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於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盤,謂八正道。」

2、天台宗以實相為中道,把中道作為三諦之一,即空諦、假諦、中道第一義諦。

3、法相宗以唯識為中道,主張無有外境故非有,有內識在故非空,非空非有是中道。即是唯識義。《成唯識論》卷七:「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亦即是中道。」

4、三論宗以「八不」為中道。《中論疏》卷二:「中道佛性,不生不滅,不常不斷,即是八不。」中道又是一真不二之謂,含義亦與真如、法性、法身、法界、佛性、實相等相同。

【業】

佛教術語。音譯「羯磨」。最早見於印度的古奧義書,是婆羅門教、耆那教、生活派(邪命外道)等都襲用的術語。佛教中一般解釋為造作。

人的身、口、意造作善法與不善法,名為身業、口(語)業、意業。業生滅相續,必感苦樂等果,果是業果,結果的因謂之業因。業雖由人的身口意所造,但受煩惱的支配。

《大智度論》卷九十四稱:「煩惱因緣,故起諸業。」這樣就構成惑(煩惱)、業、苦(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二十三說:業有作用(語業)、行動(身業)、造作(意業)三義。唯識論者認為,身語二業是假業,意業是感果的主體。唐窺基在《義林章》中說,二業(身、語)三業(身、語、意)皆是假立,然有差別,身語二業,假表業體,實是表色,非是業性;其發身語現行之思,實是業性招異熟果。

業的分類甚多,所招業果,為業因的果報,報有總別,其引發總報的業稱引業,成滿別報的業稱滿業。身語意三業,由於身的行動和語的音聲都有對外表示能使人知的意義,所以謂之表業,此通三乘。

大乘更加意表,認為意業於自內心有其表示,所以也是表業。

《瑜伽師地論》謂「唯自起心,內意思擇,……但發善、染污、無記法現行意表業」。現行與身表、語表、意表共於身中各自產生業體(善惡功能),這種業體不為人知,名為身無表業、語無表業、意無表業。聲聞乘不立意表和意無表業。

《俱舍論》立無表有三:

1、律儀。有防非止惡的功能;

2、不律儀。有作惡止善的功能;

3、非律儀非不律儀。介乎二者之間。

根據善惡報應和盡業說還建立四業:

1、黑黑業。惡業名黑,惡業招感苦果(惡報),因果皆黑;

2、白白業。善業名白,善業招感樂果(善報),因果都白;

3、黑白業。指善惡交織之業;

4、不黑不白業。為解脫善惡諸業的無漏業。此外,尚有思業(意業)、思已業(身語二業)等之別。

 

【三科】

大小乘都承認的分類法,即把一切諸法分為五蘊、十二處(又稱十二入)、十八界。

1、五蘊。即指構成人的五種要素的集聚。色,即物質世界,對人來說是指身體及肉體的物質性;受,即感覺;想,即表象作用;行,即意志;識,即統一各種心理作用的意識。

2、十二處。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境(色、聲、香、味、觸、法)。亦即六種感覺器官及其相對的客觀對象。

3、十八界。即六根、六境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三科的分類法,要求佛教徒從這三方面來觀察人和人所面對的客觀世界,目的是破除「我執」的謬見,認識「無我」的道理。

 

【五位七十五法】

小乘說一切有部對宇宙萬有的分類法。他們把宇宙間的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分為兩大類: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有生滅變化的現象稱有為法;非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無生滅變化的現象稱無為法。有為法中分為色法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有法四十六種,心不相應法十四種。無為法只有三種。總計七十五種,故稱五位七十五法。

1、色法。物質現象,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和無表色(亦稱無作色,指外表不顯的物質現象),計十一種。

2、心法。精神現象,一種。

3、心所有法。心法派生或隨屬的現象或作用。有四十六種,分為六品:一為遍大地法:普遍都有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受、想、思、觸(感觸)、欲(慾望)、慧(智慧)、念(記憶)、作意(意願)、勝解(以為)、三摩地(三昧),計十種。二為大善地法:善的精神現象。有信、勤(努力)、舍(精神放鬆)、慚(慚愧,對自己而言)、愧(慚愧,對別人而言)、無貪、無瞋、不害(不殺、非暴力)、輕安(心情舒適)、不放逸(不斷努力)十種。三為大煩惱地法:較大煩惱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無明(無知)、放逸、懈怠、不信、沈(昏沉)、掉舉(心不平靜)六種。四為大不善地法:不善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無慚、無愧兩種。五為小煩惱地法:一般煩惱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忿(怒)、覆(掩飾錯誤)、慳、嫉、惱(狠戾)、害、恨、諂、誑憍(驕傲)十種。六為不定地法:不定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惡作、睡眠、尋(尋求)、伺(深度的或細心的貪求)、貪、瞋、慢、疑八種。

4、心不相應法:與色、心皆不相應的,即既非精神又非物質的現象。有得(成就)、非得、同分(眾生各各自我類似的一些活動)、無想果、無想定(不去思想外界,使心不動)、滅盡定(用儘力量,使思想不活動)、命根(生命的器官、生、住(階段性的停止)、異(變化)、滅、名身(音節合成的概念)、句身(句子的合集)、文身(字母的合集)十四種。

5、無為法。分虛空無為(認識真理猶如虛空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擇滅無為(通過智慧的揀擇力,斷滅煩惱而悟得的精神現象或境界)、非擇滅無為(非通過智慧的揀擇力,而因缺乏條件致使不生的精神現象或境界)三種。

 

【輪迴】

佛教教義。又作流轉、輪轉等。音譯僧娑洛。謂眾生於六道中猶如車輪旋轉,循環不已,流轉無窮。印度婆羅門教、耆那教等都採用這種理論作為它們的根本教義之一。

輪迴的思想最早見於「梵書」,在「奧義書」中有比較系統的闡述。「奧義書」認為,一個人的靈魂(我)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中轉生,轉生的形態取決於他生前的行為(業),行善者得善報,行惡者得惡報,有的可以進入天道、祖道(人間),有的則墮落入獸道,淪為畜生等。

佛教沿用了這個原則並作了進一步的發展。原始佛教採用業感緣起的學說解釋輪迴之道。認為眾生今世不同的業力在來世可以獲得不同的果報,貪嗔痴等煩惱可造成惡業,由惡業招感苦報。苦報之果,果上又起惑造新業,再感未來果報,往複流轉,輪迴不止。因此輪迴貫通現在、過去和未來三世,包攝六道(天上、人間、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四生(胎生、卵生、化生、濕生)。

但是佛教認為有情的生命是依緣而起並且處於經常不息的演變之中,那麼造業、受報、進入生死輪迴的主體是誰呢?有些部派佛教為了解釋這個問題,提出了變相靈魂的「中有」或「中陰」理論。例如犢子部提出了「不可說的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我)意譯為「數取趣」,意思是說一次一次地在六趣(道)中輪迴受生,也就是輪迴的主體;經量部提出了「勝義補特伽羅」,認為補特伽羅是由永恆的體性「一味蘊」(「報主的細意識」)所構成,它是由前生轉到後世的主體;大眾部提出「一心相續說」,認為有情的心和心所的相續活動中,有著一種永恆的內在本性,這種本性就是輪迴的主體。以上這種輪迴主體的學說在大乘佛教中又有了新的發展。

大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在輪迴中被稱為執持識,執持識是無始以來各種生類輪迴轉生的生命的主宰,也就是輪迴果報的主體。

【五位百法】

瑜伽行派對宇宙萬有各種現象的分類法,包括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種,色法十一種,心不相應法二十四種,無為法六種,合計共百種,故稱五位百法。

1、心法。分八識,即眼識(視覺)、耳識(聽覺)、鼻識(嗅覺)、舌識(味覺)、身識(觸覺)、意識(統一各種心理作用的意識)、末那識(思維度量的識)、阿賴耶識(根本識)。

2、心所有法。分六品、五十一種。遍行:有作意、觸、受、思想五種。別境:有欲、勝解、念、定、慧五種。善:有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十二種。根本煩惱:有貪、瞋(仇恨)、痴(愚昧)、慢(傲慢)、疑(猶豫不決)、惡見(錯誤見解)六種。隨煩惱。有忿、恨、復、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遺忘)、散亂、不正知二十種。不定:有悔、睡眠、尋、伺四種。

3、色法。分一根(眼、耳、鼻、舌、身)、五塵(色、聲、香、味、觸)和法處所攝色十一種。

4、心不相應法。分得、命根、眾同分(眾生的共性)、異生性(形成眾生之間不同的本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無常、流轉、定異(區別)、相應(因果相稱)、勢速(變化的速度)、次第(序列)、方(空間)、時、數、和合性(總性)、不和合性(分解)二十四種。

5、無為法。分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滅無為(不為苦樂所動的境界)、想受滅無為(滅斷一切感性思維,直觀證悟的境界)、真如無為(達到最高真理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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