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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前兒童必須的規矩

從孩子當街毆打媽媽要求買玩具,到男孩兒當街管媽媽要錢才穿衣服,種種事件說明現在父母過於溺愛孩子,缺少規矩的約束。如何給兒童立規矩呢?學齡前兒童就必須要立規矩了,這是早教的一部分。今天,小編要提醒家長,在孩子7歲之前,以下這些規矩必須要學習。

7歲前兒童必須的規矩

舉止文明。文明的舉止是對每個人的最基本要求,包括不隨地吐痰和便溺,公共場所不大聲喧嘩、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排隊、不為個人方便妨礙公共利益等。為孩子設立這一系列的規則,父母首先要時時檢視自己的行為。

分內的事必須做。大人要工作,小孩要上學,這既是大家的義務,也是分內之事。所以,不能不想上學就不去,不高興就不參加集體活動,報了自己喜歡的興趣班也不可以隨意打退堂鼓。當孩子出現情緒波動和退卻心理,父母應耐心找出原因,幫他們克服。

遵守時間。合理的生活安排、規律的作息可以增強孩子的秩序感,樹立時間觀念,提高做事效率。但讓孩子學會守時,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父母以身作則的同時,可以嘗試把主動權交到孩子手裡:「請你10分鐘後關掉電視」、「再睡20分鐘就得起床了」。

自己的事自己做。如果從小讓孩子學著做事,7歲前孩子的自理能力已經不錯了,比如自己穿衣洗漱、鋪床疊被、收拾物品、制定簡單的行動計劃並執行。在孩子學會自理之前,父母要做的是放手,付出更多的時間指導並處理孩子暫時做不好造成的麻煩。

尊重別人,不能任性。祖父母、父母、老師、同學,都是和孩子同樣重要的個體,應該教育孩子在家尊敬長輩,不因長輩不滿足自己的要求發火;在學校尊重老師、小朋友,不因利益衝突罵人、打人,做錯事要向他人道歉。

別人的東西不能拿。幫孩子建立物權意識,區分自我和他人的界限:別人的東西不能拿,自己的東西可以自己支配;對於公共物品,從哪裡拿的要放回哪裡,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要徵求所有者同意,才可以動別人的東西,想要玩別人的玩具,自己先要學會分享。

學會等待。從幼兒階段,就應該讓孩子學習等待,逐步培養孩子的忍耐力、耐性及堅毅能力。比如吃完飯才可以看電視、周末才可以去遊樂園。剛開始時可先等1分鐘,然後再增加到3分鐘、5分鐘……父母用數數、語言描述(太陽再升起3次,就可以去遊樂園了)等方式將等待時間形象化,孩子就比較容易接受。

接下來,小編還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家長在給孩子立規矩時經常出現的誤區,一起來看看吧。

家長給兒童立規矩的誤區

一招出,天下太平

可能在快要吃晚飯之前,孩子偏偏要吃餅乾,想著孩子一會因為吃了零食而不吃飯的情景,媽媽拒絕了孩子的請求。接下來就是哭鬧、糾纏不休,媽媽沒了耐心,一氣之下,以暴力結束了這場鬧劇。孩子哭哭泣泣地去飯桌那吃飯了,看似被立了規矩。但其實呢?

許多爸爸媽媽常常認為「給孩子立規矩,他又不聽,有什麼用,只有一招最靈驗,那就是打!」打孩子是萬萬要不得的,暴力會摧毀孩子的自尊,在孩子的心裡埋下恐懼、憤怒和仇恨的種子,也在暗示孩子一切問題都可以運用暴力來解決。還有一些其他的懲罰手段也不可多用,尤其要注意,行為和懲罰之間一定要有通順的邏輯關係,比如,「你要是把子彈對著別人發射,我就必須沒收它,不讓你玩兒,以免你傷害別人。」做出這樣的承諾之後,一定要履行諾言,而不是威脅了又威脅,雷聲大雨點小,讓孩子覺得你只是在嚇唬他,次數多了他也就不把你當回事了。比如孩子鬧著在吃晚飯之前吃甜食,媽媽可以對他說,如果他現在吃甜食,就沒有晚飯吃,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起來才可以吃東西。孩子可能馬上不吭聲了,因為他知道,媽媽絕對說話算數,為了一口甜食而損失晚飯,實在不划算。

不一致,導致混亂

孩子犯了錯誤後,爸爸媽媽也許會立場堅定地要給予處罰,但是爺爺奶奶往往就會替孩子求情了,甚至會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爸爸媽媽。這種情況是最要不得的。

在給孩子立規矩的過程中,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態度都應一致,即使有不同的意見,也不要當著孩子的面互相指責。否則的話,孩子很快會找到家長之間的「空子」,會因為有老人的撐腰,變得不明是非、不講道理,難以教育,這種局面一旦形成想要扭轉就難了。

壞規則,目的不明

我們給孩子立規矩的目的其實就是要讓他們學會自律,學會心中有規矩,但是爸媽回想一下,自己的做法對嗎?給孩子立的規矩對嗎?

比如說這個規矩其實無關緊要,但是在爸媽看來是很重要的,於是就用自己的意願去強加給孩子,這樣到最後只會讓孩子迷茫,到底這種規矩是該立還是不該立?

其實很多時候大人之間為了所謂的「面子」常常給孩子樹立一些自相矛盾的規矩。最經常碰到這種情況的就是兩家孩子在一起玩,搶玩具。小孩往往覺的很困惑,為什麼自己的玩具被搶走了要去搶回來,大人卻不讓「讓別人玩一會兒嘛,不要那麼小氣」等到自己去搶別人的玩具時,大人又說「不許搶」,反正怎麼做都不對。碰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最好的就是盡量把他們分開,如果他們不能輪流玩,都要同時搶同一個玩具的時候,就把那個玩具收起來,乾脆誰也別玩了。

做過頭,過猶不及

給孩子樹立規矩時,一定要簡單易懂,讓孩子容易遵守,不要太嚴苛。小孩子的理解能力沒有那麼深刻,自我控制能力也不強,樹立十分複雜、艱難、嚴格的規矩,不但不能夠讓他遵守,反而會讓他糊塗。不要制定太嚴格的規矩或是簡單粗暴地命令孩子,更不要擺出強權嘴臉——「你聽我的!我說了算!」不要以為孩子小,什麼都不懂。你講的道理也許他一時不能夠完全領會,但是你平和的語氣和尊重他的態度,卻會讓他信任你的判斷,順從你的要求。

如果大的規矩有了,小處不妨可以寬鬆一些,不能過分苛求完美。爸媽想想我們自己還不是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也經常「違規」嗎?有時,也可以在孩子的要求下,偶爾放寬一下「政策」,比如中午看一場電視、晚睡一個小時,等等,這樣會減輕壓力,讓孩子更加自覺地遵守規矩。相信孩子,不要以為偶然的一次「放縱」就會養成什麼壞習慣。

太鬆散,毫無效力

媽媽規定去商場不可以亂要東西,可東東看到自己喜歡的小汽車後就賴著不願意走,並且大聲地哭鬧起來。媽媽左思右想之後,還是滿足了東東的要求。

這個媽媽的做法是錯誤的,既然立下了規矩,就應該去遵守執行,任意地更改會讓孩子有空可鑽,以後也不會再把所謂的規矩當回事了。哭鬧是孩子試探爸媽的一種方式,如果孩子哭鬧就無原則地順從他,他就會抓住了大人的弱點,並且一再地用這種方式滿足自己的願望。

如何給孩子立規矩?7歲前的兒童必學以上幾點規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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