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狗討精神損失費,狗仗人勢人仗狗勢?

 「他們欺負我家的狗,限制狗的自由,如果不賠禮道歉,賠償狗的精神損失費,我把他們的店子砸了!」昨日,一女子氣沖衝來到漢興街派出所,狀告楊汊湖一蛋糕店「打狗欺主」。民警調解兩小時,女子才肯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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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們的日常衛生習慣,蛋糕店本來就不容許寵物入內,女子帶狗強行入內本來就不對,當店員要求其離開時,就應該及時離開,女子卻百般耍賴,無奈之下,店員才予以驅趕,這也是屬於常態。沒想到店員的這一舉動卻牽動了女子的神經,無理取鬧一會也就罷了,竟然還要鬧到派出所,真讓人感到氣憤。

  女子所仗者有二,一是自己辦理了「狗犬證」,有了合法身份。狗有了合理身份這就意味著狗主人養狗,並不意味著可以出入任何場合,在自己的家中這位狗主人完全可以供到自家的香案上,但在一些公共場合也是不允許狗大爺隨便入內的。比如醫院、超市、食品店等。女子連這點常識都不懂,為狗「討精神損失費」也就在情理之中。

  二是當今社會一些人有了一點權利就要把權利用到極致,有了一點錢就不知道自己姓啥,完全沒有一點社會公德。前幾年曾發生過人撞死狗後向狗下跪的事件。本事件中,人家只是趕了一下你的狗,你就要人家向你的狗賠事道歉,並賠償「狗的精神損失費」,否則就要砸人家的小店。如果說狗在店中敢橫行霸道是狗仗人勢,那麼人仗得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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