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啟示錄

假如有一個人一覺睡了30年,今天剛剛醒來,他一定會認為自己到了一個陌生的國度,因為整個中國在30年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物質財富的極大豐富,是人們無論如何都不敢想像的。我們可以說,中國在過去30年時間裡所創造的生產力,比過去幾百年所創造的生產力總和還要多。即使放在世界的視野上,中國30年所取得的成就都是驚人的。難怪,現在海外許多人都在討論「中國奇蹟」。「中國奇蹟」來自改革開放。可是,回首30年的歷程,我們深切地體會到,中國改革走到今天不容易,瞻念前途也不容盲目樂觀,在社會矛盾突出、社會思想多元的今天,如何在回顧歷史中總結有價值的思想資源,為推動改革尋找新的動力,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從計划到市場,讓中國人從貧窮走向富裕改革開放前,搞了20多年計劃經濟的中國經濟卻瀕臨崩潰的邊緣。「窮則變,變則通」,中國開始了新的探索。但是,思想一旦成為教條,變通談何容易?對市場經濟的莫名恐懼,使得改革只能謹慎進行。從「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體制」,中國一步步突破計劃經濟教條的束縛,經濟也開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回頭看,人們才發現,中國改革的過程其實就是逐步打破對市場經濟的恐懼,逐步擴大市場機製作用的過程。但是直到上世紀90年代初,在鄧小平南方談話的推動下,中國改革的目標才最終明確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此,中國開始徹底打破被神聖化的計劃經濟制度,「計劃經濟體制」逐漸淡出歷史舞台。搞市場經濟成為時代的主題。在30年前,許多國家掙扎在溫飽邊緣,其中也包括中國。如今,世界上仍然有許多國家沒有走出貧苦的泥沼,可是他們驚奇地發現:中國的經濟總量以每年接近10%的速度增長,在近30年的時間裡GDP翻了近4番,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四位,中國已成為保持世界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從缺衣少食的短缺經濟逐步走向了衣食無憂的生活,初步實現了富裕的夢想。奇蹟從何而來?秘密在於中國告別了計劃經濟,實現了市場經濟。可是,面對現在存在的分配不公和腐敗頻出等社會問題,一些人又開始懷念計劃經濟。他們把現在的社會問題說成是市場經濟取向的改革造成的,鼓吹計劃經濟的好處。可是,他們忘記了馬克思的話,「商品是天生的平等主義者」。分配不公和腐敗頻出等社會問題並不是市場經濟導致的,而是相反,是由於市場經濟還沒有徹底建立,權力介入市場還缺乏應有的制約導致的。實踐已經證明,市場經濟是創造財富的最佳資源配置方式。我們固然應該直面社會問題,但是更應該找准產生社會問題的病灶,絕不能走回頭路。市場改革仍未完成,停頓倒退沒有出路。從身份到契約,讓每個公民找到自由與尊嚴「從身份到契約」標誌著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意味著個體解放、經濟平等和政治平權。一個社會中的權利與義務分配不是依據特定的身份,而是法律所標定的契約關係。從這個意義上說,改革開放30年就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過程。在改革開放以前,人們需要填的各種表格里都有一欄 「家庭成分」,其中的選項有「工人」、「革命幹部」、「富農」、「貧農」等等,面對這一欄,有的人會很高興,有的人很痛苦。因為雖然一個人不能決定自己的「家庭成分」,「家庭成分」卻決定著一個人的命運。「以階級鬥爭為中心」催生出的「家庭成分」論將人化為三六九等,其實就是一種「身份制度」。「成分高」的後代怎麼都改造不好,怎麼都改變不了自己的命運。計劃經濟體制又從另一方面強化了這種「身份制度」。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各種「身份」所享有的差別性的權利和義務都是預先給定的,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力。隨著「身份制度」的瓦解,億萬人擺脫了「家庭成分」的束縛,這調動了全體人民群眾以極大的積極性投入改革。如果幾億農村人口中「身份」仍然有這樣那樣的差別,「帽子」仍然戴在數以百萬計人家的頭上,農村人口中人與人的地位不平等,怎能「家庭承包」?假如說「家庭承包」奠定了中國經濟的基礎,那麼鄉鎮企業的崛起則意味著中國經濟的騰飛。而鄉鎮企業當中的骨幹,不少人曾經是原先「地富反壞分子」的第二代、第三代。民間經濟的繁榮也是如此,如果不首先破除「身份制度」,今天中國能成為世界的第四大經濟體嗎?國際上有一個機構專門研究經濟自由和經濟績效的關係,得出的結論是,人民的自由度高,經濟增長就比較順利,生活水平就比較高。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經驗也證明了這一點。「身份制度」的廢除,意味著人民自由的擴大。而中國改革開放30年,也正是人民自由不斷擴大的30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來嚴重束縛個人自由的戶籍制度有所鬆動,與此相應的「城裡人」的特殊福利也逐漸減少,這些正在打破「城裡人」與「鄉下人」的差別。個人對單位的依附逐漸減弱,改變了原先那種單一的單位隸屬關係,而賦予個人在經濟活動上以合法的自主權和自由權,他們相互間的社會交往關係是通過契約關係來實現的。所有這些領域的契約化現象都是我國實現從身份到契約轉變的重要體現,也是我國由傳統社會向現代法治社會過渡的重要體現。當然,我們不能說今天的中國人已經完全實現了「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而且今天一種隱性的「身份」和「成分」的區別也在形成,一些人依靠自己的「身份」可以享有特權和機會。所以,我們要繼續推動中國社會「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實現人人享有平等的自由競爭機會,這也正是中國下一步改革所要完成的艱巨任務。從人治到法治,讓法律保障我們的公平正義1979年9月9日的中央第64號文件《中共中央關於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指示》,宣布取消黨委審批案件的制度。今天的人們看到這則史料,可能不會想到它所具有的「破冰」意義。中國是一個有著兩千多年人治傳統的國家,十年「文革」最慘痛的教訓之一,就是無數的公民,甚至國家主席,受到了非法迫害。1978年後伴隨著思想解放,大家在思考,一個國家怎麼能夠做到長治久安。從全世界的角度來看,尋求長治久安之策就在於制度的完善,在於法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央第64號文件宣布取消黨委審批案件的制度,而且破天荒地使用了「法治」一詞。但是,中國的法治進程並非一帆風順。中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強調的是「法制」。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法制」與「法治」的主要區別是,前者強調嚴格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把法制當作治理的工具;後者除了強調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外,更強調法律是最高的統治權威,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法治成為中國政治發展的長遠目標。十五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不久後,這一目標又被寫進我國憲法,從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目標轉變為國家的政治目標。中共十六大後,中國政府又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國家的目標更加具體化,並且表明政府將在實現法治國家的道路上起表率和帶頭作用。從1979年到2005年,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通過了約400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國務院制定了650多件行政法規,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7500多件地方性法規。中國政府的目標是,到2010年,基本上建成一個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但是,人治和法治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現在社會上有許多潛規則、土政策,潛規則後面都是利益,利益後面有腐敗。所以,從人治到法治的轉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應該更多地通過法治手段去解決社會矛盾。把法治轉化為一種公平分配正義的技術,讓老百姓共享正義的分配。在一定意義上,這比分享改革成果更重要。從權力到權利,讓公民享有更多的民主管理權在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的熱潮里,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說,這一次解放思想重在「還權於民」。一石激起千層浪,「還權於民」成為輿論的熱點。其實,還權於民並非一個新概念,從理論上講,國家本身就是從社會分離出來又凌駕於社會之上的產物。馬克思理論認為,國家的最終消失正是權力全部回歸社會的結果。從這個意義上講,從權力由政府本位到社會本位是一個不斷回歸的過程,不斷地還權於社會正是政治體制改革的應有之義。改革開放前,國家對社會生活的干預達到了一個頂峰,干預的觸角伸入文化領域、經濟領域、體育領域乃至家庭領域。這種干預極大地限制了私人權利的領域,削弱了社會本來應該具有的自治功能。社會風氣是普遍崇拜權力,以權代法;權越大,法亦越大,「真理」亦越強。與此相適應,中國政府也是一個管制型政府。改革開放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把集中在政府和國家手中的權力逐步分化出來,「還權於民」。從高度的國家集權到社會權利的擴大、社會自治,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所一直追求的目標。事實上,改革開放就是從擴大公民權利開始的,從增強公民的權利意識開始的,從加強對於權利的保護入手的。具體說來,就是逐步明確了「私營企業—私人財產—私人權利」這條主線。改革開放讓我們懂得了這個道理,要想國家強大必須私人財產要豐富、私人利益要有保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利益群體開始形成,他們需要有表達利益和影響決策的渠道,這要求政府更加重視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管理,也需要政府積極培育各種代表不同利益追求的社會組織。當人們在解決了溫飽問題,物質生活變得富足之後,其政治需求便日益增多,政府就要努力擴大公民的參與渠道,讓公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權利。要得到權利,就必須有民主。沒有民主,民眾的權利就是一句空話。公民權利的回歸,不但激發了公民的創造性,也能使弱勢群體更為充分地實現自己的權利要求,藉助法治的力量獲得冤屈的平復和正義的伸張。民眾的權利是否能夠得到保障,民間力量能否在社會危機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是衡量一個國家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指標,這方面我們任重道遠。因為現代治理的特色,在於它首先是一種公共治理,即它是以全部公共的力量來參與社會治理。應該看到,中國社會仍然有很多不穩定的東西,其中一個比較顯著的方面是公權力和私權利的衝突,其主要問題是私權利受到公權力不合法的侵犯。「憲法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如何讓憲法上的每一條權利落到實處,每個公民的權利都受到尊重和保障,真正實現「憲政」,將是中國今後社會和政治發展的主流方向。美國《時代》周刊在1979年第一期的序言中曾這樣寫道:「一個嶄新中國的夢想者——鄧小平向世界打開了『中央之國』的大門。這是人類歷史上氣勢恢宏、絕無僅有的一個壯舉!」而這個壯舉,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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