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說的「發物」究竟是什麼?患者真的要忌口嗎?
看中醫時,大夫會囑咐病人忌食「發物」,理由是「發物」會加重病情。那「發物」究竟是什麼,這種說法有道理嗎?
發物分四類
1.食用菌類:主要有蘑菇、香菇等,過食這類食物易致動風生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眩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
2.海腥類:主要有帶魚、黃魚、鯧魚、蚌肉、蝦、螃蟹等水產品,這類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對於體質過敏者,易誘發過敏性疾病發作如哮喘、蕁麻疹症,同時,也易催發瘡瘍腫毒等皮膚疾病。
3.果蔬類:主要有竹筍、芥菜、南瓜、菠菜等,這類食物易誘發皮膚瘡瘍腫毒。桃子、杏、銀杏、花生、芒果、楊梅、櫻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熱,發癰、瘡、疽、癤、蟲疳諸患,多食杏生癰癤,傷筋骨。
4.禽畜類:主要有公雞、雞頭、豬頭肉、鵝肉、雞翅、雞爪、驢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鵝蛋、鴨蛋等,這類食物主動而性升浮,食之易動風昇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腦暈等宿疾,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
雞蛋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過2個,尤其是肝炎、過敏、高血脂、高熱、腎臟病、腹瀉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雞蛋內含大量蛋白,但它們屬於異性蛋白,有相當一部分人吃了異性蛋白質後出現病態反應。
此外,屬於發物的還有菜油、糟、酒釀、白酒、豌豆、黃大豆、豆腐、豆腐乳、蠶蛹及蔥、蒜、韭菜等。有時還將葷腥膻臊之類食品一概視為發物。
癌症患者該不該忌口?
1.因人而異:主要是指根據病情的寒熱屬性選擇食品。
證屬熱性的病人,表現為發熱、煩躁、口渴、胸腹灼熱、面紅、舌紅苔黃脈數等,如鼻咽癌初診表現為失調熱質體質的病人或者是一般的癌性發熱的病人,發熱之物, 如羊肉、狗肉、鹿肉、黃鱔、 辣椒等熱性食品是忌食的,熱性體質的病人顯然是不能食用的。
證屬寒性的病人,表現為畏寒,肢冷,口淡不渴,小便清長,大便溏泊,舌淡胖,苔白滑,脈沉遲等,如化療後出現脾腎陽虛的病人,西瓜,梨、柿子、鴨、鵝等發冷積的寒涼之品是不能多吃的。」
證屬氣血虧虛的病人,表現為乏力,面色蒼白,舌質淡,脈細無力。這種癥狀常出現在實體或血液腫瘤化療後,白細胞及紅細胞都偏低,除了發動血之物如辣椒、胡椒之外還是要忌吃寒涼的食物的,如西瓜,冬瓜等。
證屬濕熱壅盛的病人,表現為胸悶,痰色黃稠,苔黃厚膩,脈滑數等,如肺癌表現為痰熱郁肺的病人,飴糖、糯米、豬肉等發濕熱之品以及胡椒、羊肉、狗肉等發熱之物是忌食的。蟹、鵝、鯉魚等部分發風之物偏有補性,服之恐有助濕之弊。
如患者脾胃陽虛,則應忌食粘、冷、滑、膩之品,如銀耳、葵花子、年糕等;如患者脾胃陰虛,則應少吃煎炒乾果、生蔥、辣椒、胡椒等。除了上述的證型之外,還有氣滯型,血瘀型等等其它分型。
2.因病而異:是指所患病種應忌口有些食物,如胃癌患者忌食熏制食品、刺激性調料等;食道癌患者忌食過熱飲料、酒;肝癌患者應忌食硬、油炸、刺激性食品和酒; 乳腺癌患者,不要吃刺激性食物,忌飽和動物脂肪及酒;腸癌患者忌酒精、加工肉食、飽和動物脂肪;肺癌患者忌煙酒、刺激性食物;前列腺癌患者忌食含雄激素的食物如海馬、鹿茸、韭菜及韭菜花;膽囊癌患者則忌食高脂肪、酒、油炸食品,並避免暴飲暴食。
3.因治療方法和使用藥物情況而異:是根據癌症患者的不同治療方法、藥物、階段情況而異。如在服用健脾和胃、溫中補氣葯時,應忌食生冷、滑腸之品;服用補藥人蔘時,應忌食蘿蔔、萊菔子等。中醫會因各人處於不同的「辨證論治」階段,提出需要忌口的食物和宜吃的食物,這種忌口嚴格講屬於某個治療階段的需要,過了某個階段可能就不需要忌口了,所以忌口是有階段性的、個性化的,不是絕對的。
總之,飲食宜忌應因人因病而異,不能人云亦云,盲目施行。建議患者按照忌口的一般原則進行飲食調養,過分忌口和過分滋膩大補,都是不足取的。癌腫是一種易複發的疾病,在經過大量癌腫複發病人的觀察統計後發現,沒有能找出哪種食物與癌症病情惡化有肯定的關聯,因此大多數學者都認為「發物」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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