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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華為何陷入「造仙迷局」?

北大、清華為何陷入「造仙迷局」? 

    「假神仙」李一被揭後,他開辦的縉雲山國學院也在接受重慶有關部門的調查。近日,網上流傳一張北大教授湯一介給李一授匾的照片,引起網友熱議。記者調查確認,湯一介曾代表中國文化書院向縉雲山國學院授牌。「縉雲山國學院」號稱「學院匯聚了湯一介等大師,已成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等高校的國學與養生班授課基地」。而書院方面近日將正式回應此事。(北京晨報8月25日)

 

北大、清華陷入「造仙迷局」,這是一件頗有意思的事。我們先來看一下,「中國文化書院」是怎樣一個機構。據其官方網站介紹,「中國文化書院是由我國已故著名學者梁漱溟先生、馮友蘭先生與北京大學哲學系張岱年、季羨林、朱伯昆、湯一介、李中華、魏常海、王守常等幾位教授共同發起,聯合了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學院等單位及台、港和海外的數十位著名教授、學者共同創建的一個民間的學術研究和教學團體。」這一介紹十分明確,這是一個民間學術研究機構,是與北大、清華、中國人大沒啥關係的,不是北大的機構,也非清華的機構。

 

以中國文化書院的民間定位論,湯一介教授授匾是代表這個民間機構,也於是,「縉雲山國學院」從根本上說,就是這個民間學術研究和教學機構的一個基地,與北大、清華沒有半點關係,可是,學院在宣傳中,卻搖身變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等高校的國學與養生班授課基地」——根據中國文化書院的介紹,「縉雲山國學院」的宣傳還是比較「保留」的,沒有把「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學院等單位」原封不動地搬到這裡來。

 

與一個教授或者一個民間機構合作,會變為與教授所在的單位、民間機構組成成員所在的單位進行合作,這種「乾坤大挪移」的手法,並非「李神仙」首創,在「凡間」早已盛行。而且,還不僅僅適用於大學教授,中學教師也一樣——某機構聘請某中學教師(包括退休教師)做兼職教師,在其宣傳語中,就成了背靠某著名重點中學。

 

問題是,誰都知道這其中的問題——大學教授(教師)不能代表學校、學校的品牌不能隨意被其它機構使用,可是,卻沒有明確的管理措施,或者即便有,也不嚴格執行。拿「縉雲山國學院」來說,湯教授在與其合作時,明確提出這是中國文化書院的基地,不能說成是北大、清華的基地嗎?北大、清華據此對其提出過交涉嗎?也於是,我國大江南北,打著「著名大學」旗號舉辦的國學班、總裁班、培訓班,多如牛毛。如果追查其與「著名大學」的關係,有可能就是有一位這個大學的教授在上課。大學教授(教師)和有關機構,在這種「乾坤大挪移」中提高身價、撈取好處,而學校的品牌受損,受教育者的利益也被侵犯。其結果就是,大學在各路教授各取所需的利用中,整體變得功利化、商業化,而教育體系中,各類詐騙、糾紛日益增多。

 

最近有消息稱,初步調查顯示,李一道長只涉及違規,不涉及違法,可單就「縉雲山國學院」的宣傳來說,就已涉嫌違反《廣告法》,《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第三十八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有關部門當調查,「縉雲山國學院」是否真是北大、清華的基地,如若不是,應追究法律責任;而北大、清華等高校,也不應該陷入造仙局中,卻難得糊塗吧?——客觀上說,大學對自己品牌維護的漠視,也是沒有大學精神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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