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日本購買釣魚台的行為,「跟我們沒有關係」,
李登輝:
2012年09月13日 08:14來源:台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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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網9月13日訊 針對前「總統」李登輝對於釣魚台事件發表的說法,台灣「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12日深夜發出新聞稿表示,釣魚台是台灣「領土」、台灣的附屬島嶼,保衛釣魚台就是捍衛「國家主權」、保護漁民權益,並非「別人家的問題」。
據「今日新聞網」報道,李登輝8月1日在彰化與媒體座談指出,從國際法到歷史,都沒有任可的史實證明釣魚台是大陸的,「你寫在哪裡?」
李登輝說,釣魚台原本就是日本的領土,「怎麼會一個國家一下子變台灣的,一下子說大陸的」,又沒發生戰爭,為什麼領土會變成其他人的,歷史上沒有任何事實,說釣魚台是大陸。他認為,「自古以來就是你的,怎麼會突然屬於別人,現實國際法就是這樣。」
李登輝昨與媒體茶敘時,雖未再說「釣魚台是日本的」,但指日本購買釣魚台的行為,「跟我們沒有關係」,就像「別人的兒子要娶什麼老婆,我管不了」。
對此,范姜泰基指出,釣魚台列嶼早在明朝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順風相送》一書就已提到釣魚台,顯示該列嶼系中國人最早發現、命名及使用。在明代出使日本的鄭舜功,在嘉靖35年(1556年)所著的《日本一鑒》中,即稱「釣魚嶼,小東(台灣)小嶼也。」換言之,台灣在被清朝納入版圖的康熙23年(1684年)之前138年,就已是台灣附屬島嶼。台灣當時設「府」(台廈道台灣府),嘉慶17年(1812年)在府下設噶瑪蘭廳(今宜蘭縣),釣魚台列嶼就歸其管轄。
他進一步說,不論在康熙61年(1722年)黃淑璥的《台海使槎錄》、咸豐2年(1852年)陳淑均的《噶瑪蘭廳志》、同治10年(1871年)陳壽祺的《重纂福建通志》、或同治11年(1872年)台灣知府周懋琦的《全台圖說》,都有提到「山後大洋有嶼名釣魚台,可泊巨舟十餘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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