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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薛:你像風一樣就此別過,我是駱駝渡不出沙漠。

音樂  ?  《像風一樣》 薛之謙

昨天凌晨,

薛之謙發布了第四首新歌,《駱駝》。

當時是00:17分,

街道上空無一人,

我坐在昏黃的路燈下,

一個人聽完了整首歌。

說實話,沒覺得很好聽。

但想起老薛之前發的三首歌,

《別》《像風一樣》《渡》,

再加上最後這首《駱駝》。

然後我的腦海里莫名有了一個畫面:

一個人,背著沉重的包袱,牽著一隻駱駝,獨自走在望不到頭的風沙里。

這個場景是如此具體,真實到好像那人就是我自己。

可能這就是有那麼多人喜歡薛之謙的原因。不是他的段子有多好笑,不是他的服裝品牌有多潮流。

而是他每次開口,字裡行間唱的都是自己,也是每一個聽歌的人自己。

前幾個月,老薛和李雨桐的「前任」事件鬧得滿城風雨。不知道多少人把「渣男」的標籤貼在他身上。甚至質疑他的音樂,說他抄襲,找槍手寫歌。

合作的品牌代言紛紛解約、有他參與的綜藝節目陸續下架、「深情音樂王子」的人設在網路輿論的浪潮里土崩瓦解。

我不是老薛的腦殘粉,更不在意那些流言蜚語的真假,那個圈子離我們太遠,混亂不堪,真實是奢望的玩意。但至少在我看來,那些所謂的事實不至於全是無中生有,空穴來風,但也不一定就言辭確鑿,鐵證如山。

他一定有做錯的地方,只是不知程度深淺。

而關於真相,恐怕也只有曾愛過的兩位當事人清楚。

我只是覺得心酸。

老薛那座原本完美無瑕的雕像破碎的瞬間,我彷彿看到一個竭力掩飾不堪過往的孤獨患者,被突然湧入的強光和鼎沸人聲淹沒,小心翼翼地蹲在陰暗角落,神情驚恐,惶惶不安,卻說不出話,唯有沉默。

想起小學時一個同學在零食店被老闆當場抓住偷拿糖果的場景,很多年以後的同學聚會,好事者回憶從前,又翻起這筆爛事,眾人哄堂大笑,而當年那個做錯事的同學,即使如今西裝革履,大方得體,也依舊漲紅了臉,尷尬的笑著,不發一言。

這何嘗不是我們人生的某個時刻,假裝忘記的過往被知情者狠狠揭起,圍觀者以高高在上的姿態俯視你、質問你、謾罵你。而你沒有發言的權利,因為每一次開口都像是在狡辯。

自我遮掩的真實醜陋赤裸於人前。

愛你者失望,恨你者得意。

真是戲劇。

《別》,老薛出事以後的第一首歌。

還記得當時新歌發出不久,就有人在微博上詬病他的專輯封面抄襲了塞爾維亞攝影師Jovana Rikalo早前拍攝的一組照片,而那組照片旨在反對對女性的暴力和性侵害。

我看了那則新聞,也確實認為他抄襲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覺得這張照片很合適當時身陷輿論中心的他。或許老薛原本想表達的,就是希望看戲者能停止對他的網路暴力。

其實光是這一個字的歌名,也已經足夠讓人明白他的意思了。

即是抗拒,也是請求。

抗拒的是再次面對當初不成熟的自己,不管是傷害還是被傷害,都不想再回憶、不想被提起。

請求的是所有人。

不論罵過、厭過、笑過、冷眼旁觀過,

或是愛我、助我、信我、不曾離開我,

都別再問、別再說,就此放過我。

那個原本星光閃閃的薛之謙,一下子變成了普通人,一個祈求者,依舊滿懷深情,卻不再是為了紅了誰的眼睛,而是為了自己。

他像所有芸芸眾生的普通人一樣,終於明白這世上不會有人真正理解你的委屈,也不會有人無論颳風下雨都在你身邊堅定不移。

人情冷暖,不過如此。

我們自己又何嘗不是像歌里唱的那樣,總是對所有人事抱有期待和幻想,總以為那個某某還會回頭,以為會有人理解內心洶湧的真實感受,總是忍不住開口找人一遍又一遍地傾訴,卻還是在每個想他的夜裡覺得孤獨。

這沒什麼,在告別某個人、某件事、某段關係的時候,我們都會手足無措。

感情就是這麼奇妙的東西,不管經歷過多少次失去,只要用了心動了情,下一次你還是會像第一次那樣慌亂,永遠不會熟練。

直到最後事實擺在眼前,你才明白你所有的念念不忘,不過是多餘、是習慣、是不安,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也是別人眼裡不值一提的笑話。

整首歌兩百二十七個字,聽來不過三字而已。

別傻了。

如果說老薛的第一首歌是寫給自己,那這首《像風一樣》,我想他一定是寫給李雨桐的。

我記得當時他在微博上說過一句話:

拿感情出來撕,是最不堪的事。

這怕是所有愛恨糾葛過的情人之間,最不願面對的一場對峙。因為不管最後留下的是誰的聲音,被傷害的永遠只有兩個人,誰都不會贏。

真正愛過的人應該都知道,感情里從來沒有純粹的對錯,當初連彼此都不分的人,又怎麼捨得分勝負呢。

但人有時又確是自私的動物,總是計較得失,愛的時候大方慷慨,恨不得把心挖出來給你證明,痛的時候偏激,小氣到一斤一兩都分的清楚。

我清楚的記得一個朋友分手時,激動數落前女友的模樣,為她做過多少事,花過多少錢,低過幾次頭,又默默忍受過她多少無理取鬧的小情緒,好像他回憶的不是那個原本彼此歡暢笑臉的伴侶,而是不共戴天的仇敵。

可不管當時罵得再難聽,他還是承認自己會情不自禁的懷念那個人,在每個睡不著的夜深人靜。

我相信在我看不到的某個地方,那個曾和他在一起的女生,也一定會在某個情緒失控的時刻,對身邊的朋友痛罵自己的前男友,埋怨他不懂關心,不夠溫柔,愛遊戲勝過愛自己,瞞著她和多少女生玩過曖昧。

但是一轉頭,也還是會在聽到某首歌的時候想起他,紅了眼眶。

想必我們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吧,情緒來的像風一樣,愛的義無反顧,又恨的錙銖必較。我們總是對最愛的人最多要求,那些在感情里糾纏不清,因為一件小事吵得頭破血流的,又何止這一對。

其實老薛和李雨桐的感情也不外如是,唯一不同的,只是多了成千上萬的看客,硬要在明明只屬於他們彼此的感情里,爭一個輸贏,論一個對錯。

沒意思,真的沒意思。

就好像他們兩個從未相愛過一樣。

一直到第三首歌,最不討喜的《渡》。

這也許也是老薛第一次以歌的方式承認:

是的,他有人設。

因為身在娛樂圈,必須有。

或者不得不有。

他在歌里自嘲,甚至直白到隱約承認自己確實犯了錯,只是好像誰都沒有給他後悔和彌補的機會。

這是犯錯以後必須自我承擔的代價,誰都沒有資格替他開罪。

可他自嘲的還有很多,比如都在散播細節,比如都想要張新臉。只可惜牆倒眾人推的過程很簡潔,根本沒人倖免,而他卻還在和過去藕斷絲連。

這般身不由己的模樣我在自己身上也見過,每當大廈將傾,塵埃落定,從來都是無需辯解,也無力辯解。

我們被洶湧人群沖擠著向前,不能回頭,也不可以後退。我們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一點一點放低自己的原則和底線,從勉強到麻木,甚至理所當然。

直到有一天,我們突然發現,我們終於還是成了那個自己討厭的人,說著虛偽客套的話,話裡帶著似是而非的機鋒,厭惡自己,又沒有拋棄所有重頭來過的勇氣,於是一切就只能歸咎於身不由己。

我們無法和世俗洪流對抗,也註定不會得到任何人的理解。

因為這世間要的是結果,而不是我們心裡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感情,沒有人會在乎來時的路上你經歷了什麼。

愛過誰、恨過誰,

在哪座山峰歇腳、在哪條河畔駐足,

這和他們無甚關係。

他們只關心你來的時候是誰,

帶了什麼東西,有沒有價值。

所以永遠不會有人問你:

你是因為什麼,才成了現在這個人。

充其量不過是過客,

又何必假裝熟絡的結伴渡河。

所以才有了老薛的第四首歌,《駱駝》。

這世上能度人的,只有自己。

我想我明白歌里的意思。

人無時無刻不在告別過去的自己。

我們當下所追求的,執著的,可能正是以後的我們想要捨去的東西。

人生有時候就像是一片看不到盡頭的沙漠,總有人在某個沙丘上出現,以一個過來人的姿態,質問你來時的經過,並自作主張的幫你指明方向,也不管你願不願意。

一路上你偶爾會和人結伴同行,一起經歷很多事情,但不會有人自始至終的陪你走完以後的路。因為你要的是自由,而自由往往都是孤獨的。

最後留在你身邊的,好像只有你的駱駝,心裡那隻駱駝。

其實我們每個人心裡的那隻駱駝,不過是過去的自己。發生過的所有事,不論好壞,都在我們心裡留下痕迹,最後變成了一隻駱駝,慢吞吞的邁著步子,扯著牽繩的你一次次想回頭。

而我們要做的,想做的,都是帶它走出去,在這片滿是回憶的沙漠里找一條路,只屬於自己的路,然後徹底和過往的日子說再見,開始新的生活。

只可惜沒有人清楚的知道這條路怎麼走,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回憶里打轉,不肯放過自己。

可能是某個牢牢在心裡紮根的人,每次拉扯根須都會帶出新鮮的傷口。

也可能是一件不能釋懷的往事,堵在胸口,陰天下雨,痛不欲生。

或許這就是人和動物最大的不同,我們註定做不到野蠻的一刀兩斷,而一旦斷不幹凈,只會讓下一刀來的更疼。

老薛和我們所有人一樣,欠缺一個和過去徹底斬斷的機會,直到李雨桐的出現,讓一切回憶都真實的彷彿再現,只有這樣具體的疼痛,才能讓他真正狠下心,殺死自己心裡的那隻駱駝,沒有一絲留戀的重新上路。

感情和生活都是這樣吧,想起從前,我們始終抱有懷念的意味,其中有怨有悔,有不舍有虧欠。只有等到拉著過去的那隻手,飽經風霜皮開肉綻,才不得不忍痛放手,送自己一場解脫。

不用再絞盡腦汁的做一個幽默的段子手,也不用再時時刻刻披著深情的人設假裝快樂。或許現在的生活,才是薛之謙真正想要的。

他和以前的自己徹底告別,回到了自己最初的身份,一個歌手。

而我們也終將會在往後某個不起眼的平淡日子,笑著放下前事種種,扔掉駱駝,輕裝上路。

我沒有追過星,不是任何人的粉絲,也沒有收過薛之謙一分錢。我只是作為一個路人而感到開心。

浮華散盡,過眼雲煙。

這世上少了一個明星薛之謙,卻多了一個歌手薛之謙。

想起在網易雲音樂看到過的一段評論,用在結尾再合適不過。

紅時不追,難時不黑,

只賞其作,不問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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