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度與大革命》中托克維爾的憲政思想 2012-3-25 17:05:15

重讀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張 楊 http://www.gmw.cn 2006-12-07 

  「一個全新的社會,要有一門新的政治科學」,托克維爾用這句話為《論美國的民主》破題。誠然,平等的權利觀念和民主已經在新舊大陸變為現實,而且浩浩蕩蕩,勢不可擋。但是,這門新科學,或者托克維爾考察美國的目的,僅僅就是告訴法國人民這不可逆轉的趨勢嗎?這思想和趨勢不就是來自於法國嗎,而且在法國大革命中

不早就展現其力量了嗎?顯然,托克維爾另有深意:他的第一部不朽著作透露的乃是自由如何在民主社會中可能。

  十幾年過去後,作為貴族的後代和政治上失敗的國會議員和外交部長,同時又作為偉大的自由主義者的托克維爾,在反思法國幾十年專制與革命不斷循環而不得自由的時候,他選擇的是回望1789年法國大革命;其思考的結果,就是150年前出版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現代政治的核心問題

  托克維爾真正洞察了現代政治的本質,那就是自由權利的平等(此平等是指一種和貴族特權相對的平等權利觀念,而非十九世紀中葉以後的經濟平等觀念),以及民主作為唯一可能的統治合法性來源。這是不可避免、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不僅僅在法國,而是在整個歐洲。「今天,舉世的人都被一種無名的力量所驅使,人們可能控制或減緩它,但不能戰勝它,它時而輕輕地,時而猛烈地推動人們去摧毀貴族制度」,「身份平等的逐漸發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民主豈能止步不前」。

  所以,在評價法國大革命的時候,托克維爾並不同意伯克的保守觀點。伯克對法國人說:「你們何不因循你們古老的傳統?你們何不恢復你們古老的特權?倘若你們無法恢復你們祖先體制的隱失的面貌,那麼你們何不將目光移向我們英國?」相反,托克維爾指出,伯克沒有看清楚現代政治的本質,「問題的要害正在」「革命恰恰是要廢除歐洲共同的舊法律」;但另一方面,托克維爾和他的前輩伯克是心靈相通的,伯克說的是「何不恢復古老的權利」,這種權利在法國是「隱失的面貌」,這才是關鍵之處,也是托克維爾欲求而不可得的東西:肇始於路易十四的君主專制和行政集權已經讓法國的貴族制度失去了美德和品格,貴族變成了食利階層,無法成為政治上的領導者;而平等觀念的展開也使得貴族制度在普通國民心目中喪失了信譽。也就是說,法國已經沒有英國那樣可以保守的政治能力和資源,甚至也無法重新恢復,再去一步一步地演化為現代民主制度;相反,法國的舊制度(托克維爾用這個詞特指路易十四以來的種種專制集權制度而非過往的貴族制度)為大革命做好了鋪墊。這才是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的主題。

  所以,正是因為後者,托克維爾絲毫沒有貶低英國貴族制度轉向民主的優越性,他甚至羨慕,倘使法國有這種可能性甚至有一點機會,托克維爾都不會反對法國也選擇這條道路。誠然,平等與民主是現代政治的本性,卻並不代表他認為這是最高的價值,也不是說就要任著這天性任意恣肆;相反,托克維爾視自由為最重要的價值,而他關注的是如何去馴化可能危及自由的民主和民主化過程。在托克維爾看來,平等是現代政治的天性,而自由則是現代政治的藝術。天性固然不可遏制,但藝術方顯政治精髓。

  所以,托克維爾不是保守主義的伯克,他不為貴族制度的消逝而輓歌,也並不指望法國能夠重建貴族制度以獲取自由;但是,托克維爾同樣不認可以盧梭為代表的人民主權理論。托克維爾關注的是:在一個不可避免的走向平等和民主的時代中,如何保存自由?也就是說,自由如何在民主政治以及民主化過程中可能?民主政治又需要何種制度保障,而民主化需要哪些方面準備?前者是托克維爾考察美國民主的根本所在,後者是托克維爾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根本。這就是現代政治的核心論題,也是他為「全新的社會」建設的政治科學。

通往現代政治的三條道路

  平等和民主是現代政治不可避免的趨勢,但在托克維爾的時代,存在的是三種(而不是兩種版本)的通往民主政治――或者用今天的時髦術語,「民主化」的可能性。托克維爾正是站在這種比較的角度來反思法國大革命這條道路的。

  對於托克維爾而言,要考察的不僅僅是英國貴族制度邁向民主制度,和美國在無專制君主的條件下建立起民主這兩條道路及其區別,還有法國這樣的君主專制國家的民主化歷程。論者如果僅僅將問題對立為所謂的美國平民的自由和英國貴族的自由,就恰好忘記了托克維爾還嚴肅地討論過專制者一人的自由和公務員貴族的自由!

  事實上,英、法、美三國的歷史實踐,昭示了邁向民主制度的三種方案。

  第一種方案來自英國,特點是重視自由勝於重視平等。由於保存有較為完好的貴族制度,「自十七世紀以來,封建制度已基本廢除,各個階級互相滲透,貴族階級已經消失,貴族政治已經開放,財富成為一種勢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賦稅人人平等,出版自由,辯論公開。」所以在英國,通往民主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正是這些新事物一點一滴巧妙地滲入這古老的軀體,使之復甦和免於瓦解,並在保持古老形式的同時,灌輸新鮮活力。十七世紀的英國已經完全是一個現代國家。」托克維爾已經非常明確地指出,英國並不是舊社會,而完全是一個現代國家,如果有人認為把革命後的法國和美國作為二元對立不甚恰當的話,那麼把英國和美國作為二元對立就更是曲解了托克維爾的意思:英國顯然代表了「通往現代政治」的一種可能性,無視英國以及它的傑出思想家伯克等對於現代憲政制度、代議制民主和政黨制度等的貢獻,是一種虛妄。對於英國而言,擴大享受自由權利的範圍,是在一點一點地完成,是一個逐漸演化的過程。

  第二種方案來自法國,特點是重視平等勝於重視自由。法國有和英國一樣的貴族制度,一樣的司法獨立,一樣的自治傳統和一樣的自由精神。但是始於十七世紀末期的中央集權化過程,使得貴族失去了政治權力和品格,取而代之的是王權專制和行政官僚,「這便是國家行政機構,它建立在地方權力廢墟之上,向四面延伸;這便是日益取代貴族統治的官吏等級制度」;這時,貴族僅僅是作為食利和特權階層而存在,自然激起平民更大的憤怒,與之類似的還有宗教;行政集權還對司法、地方議會等制度不斷實施打擊,王權和依附其上的行政組織成為社會依靠的唯一對象;同時,中央集權體制使得社會原子化,民眾直接面對國家,當然也把所有希望和怨恨都給予國家;集權制度還使得知識分子不是從事實際的政治,而是一種抽象的文學政治,甚至構建了一些革命的話語。這時的法國,不但失去了自由,而且並不平等,但是自由和平等的思想卻盛行,這一切,使得大革命變得很難避免,大革命帶來的是平等和專制並存的法國,從此法國開始了漫漫的祛除專制和找回自由的政治歷程,托克維爾一生的從政經歷以及政治思考,都是在為此而奮鬥。

  第三種方案來自美國,特點是對平等和自由都給予了均等的重視。這裡沒有專制君主和貴族制度的困擾,一開始就能基於平等的原則立國,而美國人又繼承了英國政治的傳統,懂得自由的寶貴和用制度維持自由的技藝――平等和民主是現代政治的天性和美國的幸運使然,而一個保護自由的精巧的政治制度才是美國開國者最傑出的藝術和貢獻。而這一點,顯然與英國的貴族制度、地方自治、司法獨立、宗教傳統等是一脈相承。

  這就是托克維爾時代已經發生的三種方案:那就是英國的「貴族+演化」道路,法國的「專制集權+革命」方式,和美國的「憲政民主」立國――事實上,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僅僅一處,但是異常重要地提到了第四種方案的可能性,這段話和他全書認為只有貴族制度才具備保持自由的同時擴大平等的可能性的觀點並不盡同:「專制君主本來可以成為危險較小的改革家……如果當初由專制君主來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們有朝一日發展成一個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權的名義並由人民進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們成為自由民族。」也就是說,在法國的舊制度下,是否也有君主能夠看清歷史大勢,培育改革環境並果斷實施改革而避免革命,實現政治轉型的可能性?而真有這種可能性存在的話,這種變革方式要優於人民民主主權名義下的大革命方式?因為前者能夠發展成為自由民族,而後者則使得專制像惡魔一樣纏住法國。他還專門強調了這個觀點的重要性「要理解我們這場革命的歷史,千萬不要忘記上述觀點。」事實上,連民主主義者傑斐遜晚年也指出:「假若十八世紀的君主們能夠致力於漸進性地改革環境,為了進步性的提高而做有益的進步性的調節,那他們的臣民就不會被迫通過流血和暴力去尋找輕率和破壞性的革新。」可惜,法國的君主並無這個政治智慧和預見性,但是後來有的專制君主或者專制領導人卻從這裡吸取了教訓:為了避免革命,必須實施改革。歷史表明:這第四種方案在很多有著中央集權傳統的國家成功了,但是也有很多國家的領導人試圖實施這種改革卻失敗了。

  所以,就比較三種方案而言,托克維爾欣賞美國的民主制度,但並不代表他貶損英國的民主化過程。但英國的初始條件終究是遠遠比法國幸運的,法國的「舊制度」才是托克維爾論著中的反題。貴族制度的基礎使得英國在「民主化」中保存了自由,同時這種自由權利不斷擴大,一種相對穩定的演化過程實現了平等的自由權利;而專制制度下的法國則是急風驟雨,但在「民主化」過程中丟了自由。托克維爾顯然更加欣賞英國方案,在英國,「英國貴族的傑作是使社會各民主階級長期地相信共同敵人是國王,因而使貴族終於變成了各民主階級的代表,而不再是他們的主要對手。」而在法國,「法國貴族遠非其他階級的首領,無法和其他階級一起反抗王權的專橫。」

  所以,儘管托克維爾全書的主旨在於告訴我們「路易十四的中央集權制度已經使得法國革命不可避免」,但他依然設想過法國邁向民主政治有更好的方案或者機會,比如一種英國方案的變體。在他對法國朗格多克三級會議(英國制度的翻版)的研究中,他在結尾處寫道:「由於有了朗格多克這種特殊政體,新的時代精神才得以平穩地滲透到這古老的制度中,它什麼也不破壞,就改變了一切。」他依然認為新的時代精神必須得到實現,但是英國或者朗格多克的「平穩滲透」版本顯然要遠遠好過大革命版本,他比較後寫到:「其他各處本來也是可以這樣辦的。倘若當初那些君主不是僅僅考慮坐穩江山,他們只要把用於取消或歪曲省三級會議的一部分的頑固勁頭和氣力拿出來,就足以使省三級會議依照朗格多克方式臻於完善,並使之全部適合現代文明的需要。」如果說,英國貴族制度下是相當自然的演化出這種「平穩滲透」的話,那已經中央專制集權的法國要想實現這種「平穩滲透」,則必須依靠富於政治智慧而不僅僅考慮坐穩江山的專制君主了。或許這就是托克維爾設想的專制君主領導的革命吧,也就是前文說的第四種通往現代政治的方案。

  總之,僅僅是因為大革命前法國將近一百年的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法國貴族在大革命前已經不具備英國貴族的政治權力和品格,所以托克維爾不像伯克那樣譴責法國革命和試圖重建貴族制度。法國並不具備像英國這樣推動漸進演化的主導力量,從而使得革命不但變為不可避免;革命也由此具備了道義上的合法性,它至少為既無自由也無平等的專製法國帶來了平等,「而且在長時期內,它還將使所有想腐蝕或奴役別人的那類人不得安眠」,雖然發生於舊制度的大革命並沒有帶來自由的新制度――這是「舊制度」的悲劇,也是「大革命」的不幸。

舊制度、大革命與「新」制度

  托克維爾並未如保守主義或者保守的自由主義一樣譴責法國大革命,相反,他在《舊制度與大革命》的開篇和結語都讚揚這場革命,「這是青春、熱情、自豪、慷慨、真誠的時代,儘管它有各種錯誤,人們將千秋萬代紀念它」,「這就是1789年,無疑它是個無經驗的時代,但它卻襟懷開闊,熱情洋溢,充滿雄勁和宏偉:一個永世難忘的時代,當目睹這個時代的那些人和我們自己消失以後,人類一定會長久地以讚美崇敬的目光仰望這個時代。」

  但正如上文已經提到,說到底,托克維爾為什麼要為舊制度感到惋惜呢?一個形存實亡的貴族制度,一個不復自由的專制制度!托克維爾為什麼要譴責大革命呢?既然法國已經喪失貴族政治之自由品格而只殘留食利階層,既然這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已經深入骨髓,既然這「最專制的政府也能夠與某些最民主的形式結合在一起,乃至壓迫人還要擺出若無其事的可笑樣子」。

  既然自由早就消逝,革命就有其價值。在托克維爾看來,至少有兩條原因彰顯了法國革命的價值:第一,法國革命使得在法國,平等的思想演變為現實,即便自由權利並未擴大,但是每個人都能更加平等地享有自由;其次,法國革命作為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民主革命,還深刻地影響了其他國家,甚至包括英國。「法國人從英國法律中吸取了憲政自由的原則和法律秩序的思想。在英國見到的若干民主風尚以及在那裡宣揚的公民平等的大部分理論,看來都來自法國。」他也充分評價甚至預言了法國革命將對整個人類歷史的影響:「最了不起的,並不在於法國革命使用了各種手段,創立了各種思想:偉大的新事物在於,那樣眾多的民族竟達到這樣的水平,使他們能有效地使用這些手段,並輕而易舉地接受這些準則。」這點在他身後50年、100年甚至更遠的將來都還會長久的產生外溢效果。

  然而,也正是因為革命前的舊制度,不但使得法國不能像英國那樣從貴族制度在保持自由的同時演化出新制度(托克維爾設想但不奢望這點),更可悲的是,「他們的成就遠較外人所想像的和他們自己最初要想像的要小」,大革命沒有帶來自由,反而是更加中央集權的政治,其原因恰好在於「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從舊制度繼承了大部分感情、習慣、思想,他們甚至是依靠這一切領導了這場摧毀舊制度的大革命;他們利用了舊制度的瓦礫來建造新社會的大廈,儘管他們並不情願這樣做」,「專制制度使得連革命者都無可避免的打上專制的深深烙印」。所以,「民主革命掃蕩了舊制度的眾多體制,卻鞏固了中央集權制」,「這是舊制度的產物,並且我還要進一步說,這是舊制度在大革命後仍保存下來的政治體制的唯一部分,因為只有這個部分能夠適應大革命所創建的新社會」。這根深蒂固的專制制度啊!「舊制度有大量法律和政治習慣在1789年突然消失,在幾年後重又出現,恰如某些河流沉沒地下,又在不太遠的地方重新冒頭,使人們在新的河岸看到同一水流。」法國革命並未換來自由,這點,正是讓托克維爾一生痛心疾首的。

  舊制度,摧毀了法國貴族的政治領導能力以及演化成民主制度的可能性,造成中央集權行政體系和法國人民的分崩離析也就為大革命鋪設了條件,還使得大革命之後的法國依然無法獲取自由而只能不斷加強中央集權,而「只要平等與專制結合在一起,心靈與精神的普遍水準便將永遠不斷地下降。」托克維爾痛恨和詛咒的,正是這箇舊制度。專制制度下產生了一種變態的政治文化,「如果說這種不正規的、病態的自由為法國人推翻專制制度準備了條件,那麼,這種自由使法國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許更不適於在專制制度的遺址上,建立起和平與自由的法治國家。」而且更為可怕的是,這種專制和革命的文化如此深刻地影響了法蘭西,成為未來法國政治的一個主線:「統治者垮台了,但是他的事業中最本質的東西仍然未倒;他的政府死亡了,他的行政機構卻繼續活著,從那以後人們多少次想打倒專制政府,但都僅僅限於將自由的頭顱安放在一個受奴役的軀體上。」托克維爾寫此書的時候大革命已經結束六十多年,然而法國依然不見自由的蹤影,幾年前他在《回憶錄》中就寫道:「在法國只有一件事實我們幹不成的:自由政府;只有一件事物是不能摧毀的:中央集權。它怎麼會滅亡?」今天,當我們再回首看托克維爾的感嘆的時候,我們不僅要想:舊制度、大革命與「新」制度的故事,僅僅在法蘭西一次又一次的上演嗎?

  一句話,在托克維爾看來,相對於英美,法國並未能給現代政治的核心論題一個滿意的答案。那麼,他給出答案了嗎?

革命之後的自由

  既然歷史趨勢不可阻擋,既然初始條件無法選擇,兩者一起造成變遷道路就很難避免(儘管托克維爾設想過其他可能性),這些一起造成歷史後果無法逆轉。那麼,托克維爾關心的就是自由在革命後的集權國家如何重建?或者說,繼續去回答他的核心問題:自由如何在民主政治以及民主化過程中可能?

  托克維爾英年早逝,他希望寫的關於法國革命的第二部著作並沒有完成。他僅僅回答了舊制度是如何製造出毀滅自己的大革命,但他並沒有詳細展示大革命後的中央集權制度,應該如何摧毀專制,又如何實現自由?不過,儘管托克維爾沒有提供給我們系統的解決方案,或許根本也不存在這樣的建構性的方案,但是,在他的著作中,我們能夠零散的看到:他反對什麼,他又支持什麼?

  托克維爾把自由定義為「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統治下,能無拘無束地言論、行動、呼吸的快樂。」他並不看好在人民主權名義下進行的革命,他雖然沒有從理論上對盧梭的人民主權理論展開完整的批評,但他認為要在制度上實現權力的分立和彼此制衡,要從傳統中挖掘保障自由的東西比如宗教,同時要努力形成一個公民社會,這些是防止絕對權力的關鍵,也是政治成熟的標誌。

  托克維爾所推崇的顯然是來自於孟德斯鳩和美國開國者的憲政制度,如用立法權和司法權來限制行政集權,用聯邦制度來限制中央集權,只不過他所處的時代使得他能夠觀察是否採納這些憲政制度對於政治生活和公民自由的實際影響。他不是孟德斯鳩和開國者這樣的設計者,而是觀察到政治效果的科學家。他指出「當議會擁有壓倒一切的權力時,中央集權製成為有名無實」,還正確地指出議會制並不能夠代表人民主權,英國議會「愛惜地方自由並非因為它尊重地方自由,而是因為身為立法權,它找不到得心應手的制服地方自由的有效手段。」

  但是,在革命後法國這樣更加行政集權,地方分權制度並無蹤影時,還有其他資源嗎?托克維爾認為要挖掘社會傳統中一切有助於保持自由和抵禦專制的因素為未來重建自由制度作準備。他首先談到宗教自由。托克維爾認為基督教是保護自由的重要資源,大革命之所以開始選擇基督教作為供給對象,「並非因為它是一種宗教教義,而是因為它是一種政治制度」事實上,「基督教乃至天主教中,並沒有什麼東西是與民主社會的精神絕對對立的,有好多東西甚至對民主社會大為有利。」

  托克維爾最為看重的乃是鄉鎮自治和結社自由這兩條。因為他始終認為國家除了君主(無論是舊君主還是新專制者)和民眾以外,必須有各種各樣的中間政權機構和中層組織,來限制中央集權,保障公民自由,訓練政治參與,促進公民精神。既然舊制度和大革命一起夷平了貴族這一天然的中間政權和社團組織,那麼地方自治和結社自由就成為新的手段。今天,我們稱之為公民社會。

  托克維爾的著作多處談到這點,這大約是他認為政治自由能得到保證的最好制度安排。他說,「沒有比貴族制更有利於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和維持久遠了。」對於美國這樣的新生民主,「英國人的地方分權制度發揚光大:市鎮變成幾乎獨立的市政府,成為某種民主共和國。」對於革命後更加中央集權的法國,托克維爾指出,從集權制度中奪回權力是很困難的,「或是因為難於從當權者手中奪取權力,或是因為難以知曉委託誰來使用權力」,但是「當一個民族一旦接受了人民主權原則,當知識在那裡已經普及,當治國科學已臻完善,在人們已經嘗到過集權的政府的苦頭時,就會經常看到居住外省和城市的公民們如何在他們中間努力創建某種集體政權,來處理他們的自身事務。」事實上,法國一直沒有擺脫中央集權和獨尊巴黎的事實。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法國才開始大規模的地方分權改革,包括把地方官員的任命制逐步改為選舉制,同時賦予地方官員直接選舉產生而使得其具備獨立權力。這,已經是大革命二百年之後了。

  托克維爾指出,擴大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以建立公民社會是關鍵。特別是結社自由,因為如果言論自由也被鉗制的話,至少還會有基本的結社權利,只有為數極少的最為專制和殘暴的政府才會讓公民道路以目。本來,「在貴族制國家,貴族社團是制止濫用職權的天然社團」,那對於沒有或者剷平貴族的民主國家而言呢?「結社自由已成為反對多數專制的一項必要保障。」

  事實上,鄉鎮自治、結社和形成公民社會對於專制國家的作用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防止社會造成的崩潰性革命或者戰爭。托克維爾指出,革命前的法國,是一個中央集權控制地方、控制社會、控制所有團體、控制言論以至於形成大眾社會的國家,「由於中央政權已經摧毀了所有中間政權機構,因而在中央政權和個人之間,只存在廣闊空曠的空間,因此在個人眼中,中央政權已成為社會機器的唯一動力,成為公共生活所必須的唯一代理人……正是獨夫體制,天長日久,使人們彼此相似,卻對彼此的命運互不關心,這是獨夫政體的必然後果。……最後,作為其基礎的社會一旦動搖,這座君主的宏偉大廈頃刻之間就會全部毀滅。」人與人之間彼此疏離的社會正是最後造成大革命的根源。二十世紀的政治更深刻地說明了這一點,在康瑟豪斯對於大眾社會的政治(Politics of Mass Society)的論述中,在阿倫特、阿隆關於極權主義的論述中,一個夷平了社會中間團體的政治,給本國或者其他國家帶來多大的危害,而其統治又是何等的脆弱,必然為戰爭或者革命所摧毀――他們的論著都從托克維爾那裡吸收了養分。

  公民社會第二個方面的作用是為未來的制度改革做好社會準備。帕特南對義大利民主制度改革的經典研究《民主運轉起來》提供了最好的說明:同樣實施的政治制度改革,在有著公民社會傳統的義大利北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在有著專制傳統的南部,則效果大打折扣。而東歐的公民社會運動也告訴人們,在一個夷平任何其他政治組織的國家,公民社會可以創造出多大的能量,可以用以前不能想像的和平手段,去改變一個彷彿不可能挑戰的強權,並為之後的制度轉型和民族和解做好準備。

  到今天,我們已經清楚地可以看到,促進市場經濟、啟動地方自治和培育公民社會,乃是革命後專制國家中最富於遠見的政治家為消解可能的革命和為未來的制度改革做的最好準備。當然,如果時機成熟,最為重要的還是政治制度的改革,不同國家有不同國情,但決非是人民主權的又一次翻版,而是遵循托克維爾等論及的分權制衡、代議制民主、司法獨立、中央地方適當分權等現代憲政制度的基本原則。「因為,在我們這一代,領導社會的人肩負的首要任務是:對民主加以引導;如有可能,重新喚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潔化民主的風尚;規制民主的行動;逐步以治世的科學取代民情的經驗,以對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認識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適合時間和地點,並根據環境和人事修正政策。」,這才是托克維爾所說的「一個全新的社會,要有一門新的政治科學。」而不是屈從於現代性展開下人民主權的任意恣肆。

  托克維爾的這些卓越見解和思想在二十世紀下半葉,還同時成為激發一次又一次政治學研究的源泉。無論是達爾等多元主義民主還是對政體科學和憲政主義的思考,無論是對公民社會的論述,還是對地方分權的實踐,都打上了深深的托克維爾烙印。托克維爾在幾乎所有的問題上都顯得異常睿智和富有遠見,成為我們今天最富有洞察力的思想來源。

結語

  托克維爾被普遍認為是一名卓越的預言家,一位理解人類歷史第一次「現代性」意義上的政治和社會革命的中心人物。拜時代所賜,他能夠充分地吸收來自於盧梭、孟德斯鳩、貢斯當、伯克、密爾、休謨、美國建國之父的思想;拜時代所賜,他又是第一個嚴肅觀察、比較和研究不同國家通往民主的方式,以及不同類型民主政治造成的實際後果,再以一個自由主義者的身份來反思自由與民主的價值的現代人,其思考和判斷要遠遠比盧梭甚至比美國開國之父們更為審慎、成熟,又比後來的政治科學家們帶有更多本質性的價值考量。

  但是他的卓越見識並不僅僅是前人和時代給的,更多的來自於他對不同國家和社會的親身觀察和分析,來源於他對歷史材料的充分把握,來源於他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政治實踐,來源於他對國家政治命運的深刻思考。他是一位歷史學家,志不在於構建純粹理論;他是一位政治家,而不是文人;他既是一位有著古老的亞里士多德傳統的政治學家,又是啟發今天思考國家、政體、憲政、民主化、革命、公民社會等最為重要命題的新時代的第一位「政治科學家」。

  在托克維爾身後,法國革命開啟的革命浪潮席捲世界,而且在不同地方不同階段添加了新的內容,比如社會主義、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使得制度、思想和革命之間的關係更為複雜。但無論如何,托克維爾對於人類現代歷史上第一波革命和民主化浪潮的解釋,被公認為是迄今為止關於這個話題最為深刻、客觀的思考以及所有討論的起點。

《舊制度與大革命》[1]

中托克維爾的憲政思想

                           ——革命、改革與制度建設

李志強

 

一、托克維爾其人

    托克維爾出身於穿袍貴族,當過法官,他的外祖父曾為路易十六辯護,被送上斷頭台,他的父母在大革命時期被捕入獄,如果沒有發生熱月[2]政變,恐怕難逃斷頭這一關。家庭的階級的印記不可避免地烙在他的身上,儘管他在政治上傾向自由主義,曾拒絕繼承貴族頭銜,但這並不妨礙他有著貴族般的情感。他對自由情有獨衷,對平等、民主卻充滿矛盾。他察覺到了:「平等的逐漸發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這種發展具有的主要特徵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時每刻都能擺脫人力的阻撓,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幫助它前進。」[3]但是他又對貴族制度依戀不舍,他指出:「世界上所有社會中,長期以來一直最難擺脫專制政府的社會,恰恰正是那些貴族制已經不存在和不能存在下去的社會。」他還認為,貴族制度在治國和立法上優於民主制度,「貴族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會被一時的衝動所驅使。他有長遠的計劃,並善於在有利時機使其實現。」[4]

二、托克維爾對大革命的基本評價

在托克維爾之前,保守派的英國的政治理論家愛德蒙·柏克在大革命後的第二年便寫出了著作《法國革命論》,書中以充滿激情而又酣暢淋漓的文筆,批判了法國大革命的原則,甚至把法國大革命看作是人類罪惡的最集中的體現,「把一切境況都和在一起,法國革命乃是迄今世界上所發生過的最為驚人的事件。許多驚人的事件,在許多事例中以最荒謬和最荒唐的手段並以最荒唐的方式發生了,而且顯然是用了最可鄙的方法」。在保守派看來法國大革命猶如惡魔。柏克是在以英國人的視角批評法國大革命的暴烈,他說的固然不錯。但法國畢竟不是英國,法國沒有妥協的傳統,英國的發展道路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獨特的,而法國的歷史就是一部暴力鬥爭史。法國傳統的政治文化就是起義與叛亂。無論是亨利四世時代還是路易十四、路易十五時代,貴族經常不服從國王的命令,發布一些國王看來無效的命令,而國王則派兵進入會議轟走會議代表,逮捕他們的領袖,將他們流放或殺頭,也是家常便飯。王室若贏,造反的貴族就遭流放;貴族若贏,他們要麼掌握王室大權,要麼立中意的人為王。國王的讓步或貴族的失敗、妥協,都是很常見的事情。這是挾帶著一定程度的強制甚至兵戎相見的政治遊戲,革命是這種文化規定的遊戲的延續,至少在19世紀70年代以前,這種遊戲沒有實質的變化。若能有英國的方式當然羨慕,然而各國的事實往往是君主不開明,當權階級不妥協,到這時革命往往是迫不得已的選擇。米涅說得好:「迄今為止,各民族的編年史中還沒有過這樣的先例:在牽涉到切身利益的時候還能保持明智的態度。應當做出犧牲的人總是不肯犧牲,要別人犧牲的人總是要強迫人家做出犧牲。好事和壞事一樣,也是要通過篡奪的方法和暴力才能完成。除了暴力以外,還不曾有過其他有效地手段。」[5]

至於托克維爾,他在某種程度上既為法國大革命辯護,同時又在另一種意義上批判革命。首先,托克維爾對於革命的意義加以肯定,大革命的民主成果: 平等、民主等信條。其次,托克維爾讚揚大革命時期革命者無與倫比的愛國熱情與無私的胸懷。另外,托克維爾認為,大革命的目的—「不僅是要變革舊政府,而且要廢除舊社會結構」,使得大革命「必須同時攻擊一切現存權力,摧毀一切現存勢力,除去一切的傳統,更新風俗習慣,並且可以說,從人們頭腦中蕩滌一切尊重服從的思想,這就產生了法國革命如此無政府主義的特點」。與此同時,托克維爾也對法國革命提出了自己的批判。法國革命不顧一切傳統、歷史、制度,推翻一切打倒一切的做法令人驚異;革命中領導者對任何新鮮事物都習以為常敢於嘗試,對任何謹慎之舉都不屑一顧也令人難以接受。而從大革命中產生出更專制的「民主專制制度」[6]這一點更是對大革命的批判與反思。

三、托克維爾眼中的「舊制度」

「舊制度」作為一個特定概念, 指大革命前18 世紀的法國社會。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中,托克維爾利用豐富的材料對舊制度進行了精心細緻的分析。在托克維爾眼裡,舊制度並不是一個被完全否定的反面。在深入研究舊制度的權力結構之後,托克維爾指出,如果認為舊制度是個奴役與依附的時代,這是十分錯誤的。他認為,舊制度乃是向今天人們所說的「現代性」[7]過渡的轉型階段,是兩種體制的複合體,一方面是日益衰落的中世紀封建制度的殘餘,另一方面是不斷強化的中央集權制。但是這種社會轉型不僅沒有緩解反而加劇了法國社會的基本矛盾,促成了大革命的爆發。

舊制度的一大特點是無法比擬的中央集權政治體制:以王權為中心形成了一個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於一身的統一權力機構;中央政府派出的各省總督總攬了地方政府的全部權力;中央集權制的政府幾乎達到了對全國的全面絕對控制。原有的中世紀後期各地區、各人民團體和個人獲得的自由權利也統統喪失了。

其次,舊制度作為一個轉型階段的體制,整體仍然保留了許多中世紀封建制度的殘餘。雖然許多農民已經獲得了解放,成為土地的主人,但這一進程是緩慢的,不均衡的。不同的地區,轉型的程度有很大的差異。同時,保留下來的那部分封建制度的殘餘也越來越不能為廣大農民所忍受。作為土地的使用者,農民難以接受與土地相聯繫的沉重的封建負擔;作為自我管理者,對於喪失了管理領地的權利與義務的貴族繼續擁有一系列封建特權的現象農民也難以接受。封建制度的瓦解引起社會心理的變化: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種政治制度,但它仍舊是所有制度中最龐大的一種。範圍縮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人們說得有道理:摧毀一部分中世紀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厭惡百倍。

在舊制度中,由於對外戰爭的失敗,財政狀況的窘迫等諸多原因,從18世紀中葉起,中央集權政府推動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許多措施得到貫徹,並在短期內在若干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這種更新不可能是順利的和徹底的。王權與貴族、教士特權階級出於對自己私利的考慮,堅決反對所有觸動自身既得利益的改革,更不允許改革觸及到舊體制的基礎與基本的架構。在這樣的情況下,改革是不徹底的,某些措施更是短視的從長遠來看有害的。改革在表面上掩蓋了一些問題,卻不能解決法國社會在轉型期的基本矛盾。

四、不成功的改革成為了革命的先導

大革命前的法國,資本主義工商業文明已經有所發展,巴黎已經成為歐洲的文明之都。然而,中古時代的社會形態依然存在。國土被分割成了互相敵對的一些省份,人們分屬於敵對的階級。貴族雖然仍保留爵位,但已失去了權力,人民毫無權利,王權毫無限制。由於權臣橫行,由於種種特殊的制度和各個集團特權的存在,法國內政一片混亂。

法國人總人口大約有2450萬,人們被劃分為三個階級,第一等級由教士組成,教士在有10萬人左右。第二等級由貴族組成,總數約達40萬。第三等級包括其他所有的人——2000多萬的農民、約400萬人的城市商人(資產階級的代表)和工匠。前兩個等級僅佔總人口的2%。但是他們擁有35%的土地,並享有政府的大部分好處。他們取得這些不對等的利益,卻被免除幾乎所有的稅,他們認為納稅是有失身份的表現。因而,稅收負擔落在第三等級身上,尤其以農民為主。後者占人口的80%以上,但僅擁有30%的土地。而且農民必須向教會交納農產品什一稅,向貴族交納各種封建稅,向國家交納各種田賦、所得稅、人頭稅和其他各種稅。[8]

當到了18世紀後半葉,舊制度下的法國再也不能維持現狀了,變革的願望來自對現實的普遍不滿。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都已經厭倦了他們那個時代。貴族們也像第三等級一樣,接受了天賦人權、社會契約等啟蒙思想,他們同樣要求各項自由權利,要求依照理性的改革,甚至其主張比第三等級還要激烈。然而,貴族們雖然主張變革,但是對許多權益表現的極為隨和,同時拚死固執於他們的榮譽特權。他們要保持他們所享有的一切特權,他們還想發明那些他們沒有的特權,他們可以放棄實質的利益,卻決不甘心同人民大眾混同,他們已經感到民主的浪濤,但是卻堅決不願投身其中。

變革的必要性是確定的。法國國王和他的大臣們也接受了變革的事實,努力想推行一些改革。然而,國王並不能把握改革的實質,也缺乏堅定的決心。政府很少進行或者是很快便放棄最為必要的改革,這些改革需要不屈不撓的毅力才能成功,但是政府卻在不斷地更改某些規章或某些法律。沒有什麼東西在它所處的範圍內得到片刻安寧。[9]舍本而逐末,朝令夕改,路易十六擁有擁抱新事物的願望,卻沒能夠抓住其本質和含義,也不明白社會將走向何方。

  人們要求作一些必不可少的改革,國王也能體察公眾的需要並立意要給予滿足。路易十六既不是一個革新家,也不是一個專橫暴戾的君王。他缺乏一種極端堅強的意志,具有這樣的意志才能夠完成國家的重大變革,。路易十六頭腦清楚,心地正直、善良,但是性格不夠堅定,在他的所作所為中缺乏堅持到底的精神。他的改革計劃所遇到的阻力是他意想不到的,也是他未能加以克服的。因此,正如一個拒絕改革的君主遭到毀滅的結局同樣,他因為嘗試改革而毀滅了。他的朝代,一直到召開三級會議的時期,是一個長期進行改革而無結果的朝代。

  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些對變革持有最少開放心態的人——因此也是很少能夠明白和抓住歷史控制權的人——大多是那些具有數十年政治經驗的「精明而富實踐」的人。托克維爾強調,經驗對於人們領會一個變化的世界是不夠的。那些擁有在政府部門工作經驗的人,對於政治的本質並不一定具有真正的洞察力。他們有經驗,卻很可能是錯誤的經驗。在一個君主制的國家裡,由於缺乏充滿活力和包容性的政治文化,因此沒有政府成員具有足夠的見識。

  貴族執迷於自己的特權,拚命不肯讓步,當權者又被既得利益蒙蔽了眼睛,絲毫未能察覺危險,法國國王的改革又不能抓住和堅持必要的改革,遷延日久,積弊叢生,革命就在不經意間猛然到來。

  法國在路易十六時期,達到了舊君主制的繁榮頂峰,然而革命卻恰恰在此時爆發了。路易十六同他的兩位先王相比,反而是仁慈儉樸的,但是偏偏是他上了斷頭台。路易十四時期財政已經瀕臨破產,光輝的軍事成功掩飾不住國力的衰竭;路易十五進行英法七年戰爭,輸掉了幾乎整個北美殖民地,還造成了大量的國庫赤字,在這種情況下,依然揮霍無度,從他的名言「我死後哪管他洪水滔天」,就可以知道他的作為能給他未來的繼承人帶來什麼惡劣的影響。說路易十六是遭逢了一場祖輩給他留下的革命,這是言之成理的,好似一代一代的國王都在挖法蘭西王國這座大廈的地基,不幸的是在輪到路易十六的時候,房子垮了,儘管他並非挖得最厲害的,甚至他還想修補一下。

    歷史並不是要告誡我們,不要改革,一如既往地壓迫下去,而是說當弊端初現的時候,就要儘力彌補完善,不要等到病入膏肓才想起要改革。如果早圖補救,人民也會認識到社會總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弊病,對於些許不便能夠忍受,並寄希望於逐步的改善,而不會一躍而起,推翻掉整個社會制度。用黨國英先生的話說就是:「當革命已經開始醞釀的時候,改革的腳步要走得更快。」

五、大革命並沒能建設起一個全新的世界

愛德蒙·柏克反對法國大革命,他是從對傳統的尊重角度來看問題的。他認為,傳統乃是人類世世代代智慧的結晶,我們對之只可以滿懷敬意地加以珍惜,而不能徹底加以否定,完全打碎。現實生活中的不完美乃是常態,我們只可以求之於歷經久遠的傳統智慧,而不可以像法國大革命一樣,從一種形而上的哲學體系出發,而不以現實生活為基點。傳統作為人類最可寶貴的財富,是人類健全和發展的保證,是不應該徹底砸爛的,而且也是不可能徹底砸爛的。托克維爾從另一角度得出了相似的觀點。他指出,大革命中法國人以任何人民前所未有的最大努力,將自己的命運斷為兩截,把過去和將來用一道鴻溝隔開。為此,他們百般警惕,惟恐把過去的東西帶進他們的新天地:他們制定了種種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與父輩迥異;他們不遺餘力地使自己耳目一新。然而,「在這項獨特的事業中,他們的成就遠較外人所想像的和他們自己最初所想像的要小。」「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從舊制度繼承了大部分的情感、習慣、思想,他們甚至是依靠這一切領導了這場摧毀舊制度的大革命;他們利用了舊制度的瓦礫來建造新社會的大廈,儘管他們並不情願這麼做。」[10]

  法國大革命似乎是以橫掃一切氣魄摧毀了舊制度的一切,並要使之萬劫不復。然而不管它的表象是什麼,它大大破壞了舊世界,卻沒有建設起一個全新的世界。它是一場社會政治革命,這場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毀中世紀以來絕對統治歐洲大部分人民的封建政治制度,代之以更簡單、更一致、以人人平等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秩序。它的確氣概非凡,但也不像外人所認為的那樣是把舊世界徹底摧毀了。

托克維爾指出,「1789年的勇士們曾推翻這座建築,但是他的基礎卻留在這些摧毀者的心中,在這基礎上,它才能突然間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堅固。」[11]破除物質上的舊世界容易,破除人心中的舊思維就艱難了。因為即使他們真正擺脫了主子的統治,他們也無法擺脫主子灌輸給他們的或聽憑他們吸取的種種錯誤思想罪惡習俗不良傾向的束縛。

  法國大革命摧毀了舊政府,它摧毀了一切與新時代不符的事物,由於舊的政治法律和宗教習俗、道德習慣都混合交織在一起,所以革命似乎是摧毀了一切。然而舊政府坍塌了,但它的地基還在。大革命中產生的龐大的中央集權的政府,恰恰是來自舊制度。當然,革命的需要催生了它,然而沒有舊制度下的強大王權作鋪墊,我覺得它也不會憑空產生。早在路易十四時期,中央的權力已經強大無比,而且一直在膨脹。國家的整個行政均由國王領導下的御前會議統管,其內部事務的管理都單獨委託給總監來處理。地方各省設總督,代表中央統治,各縣各有一名總督代理作為總督的屬員,可以由總督隨時撤換。這一形式在革命後依然未變。舊制度的機構被搬進新社會,其數量比人們想像的要大得多,它們通常改頭換面,但保存了舊有的形式。正所謂「換湯不換藥」。

    後繼者們砸碎了舊有的國家機器,但是他們卻想不出應該如何組織一個不一樣的政府。他們還想利用中央集權的政府來推行所謂的革命理想,他們想利用舊制度最完備的國家機器來實現國家再造。結果,新政權又沿用了舊的一套組織體系,革命者們又建造了同一性質的政權。這就是歷史的慣性和傳統潛移默化的作用。法國在路易十四時期建立的「行政監察制度」(總督制),一直保留到大革命後,無非換個名字叫「特派專員」,直到不久前,地方和城市的自治政府所作的一切決定,仍需經過中央政府代表的批准。法國大革命後的中央集權制正是從革命的廢墟中產生,在舊政府的地基上,用舊制度的瓦礫建造的。雖然大革命建立的政府更為脆弱,但是比起它推翻的任何政府卻強大百倍。

法國的司法制度與行政制度一樣,也是如此。革命後的政權不但沒有加強對行政的司法控制,反而繼承了以前國王的做法,並加以制度化。以至於托克維爾憤怒地說,「大革命之前,政府只有依靠不合法的和專橫的手段才能庇護政府官員,而大革命以來,它已能合法地讓他們違反法律。」[12]

歷史證明,僅有革命的激情是不夠的,革命只是革故鼎新的手段,而且是迫不得已的手段。缺乏建設性的革命,只以破壞一個舊世界為目的的革命,並不能帶來進步。在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之後,舊世界的陰魂在新社會的軀體上復生。法國大革命的悲哀在於,它摧毀了一個舊制度,卻未能建設起一個新世界。它提出了完美的口號,卻未能夠將先進理念注入到制度中去。十八世紀下半葉發生的兩次革命,在追求民族獨立但不在制度傳統上與宗主國徹底決裂的美國,誕生了人類歷史上嶄新的憲政主義制度,而力圖與舊制度完全分離的,以革命徹底性而著稱的法國,卻陷入了帝制——共和——帝制因循往複的怪圈,只能在十九世紀的前七十年不斷地「繼續革命」。

六、最「徹底」的革命卻往往並不是最「有效」的

法國大革命為什麼來得如此勢不可擋,手段又如此慘烈?又為什麼以自由平等始,而以專制獨裁終?被譽為「最徹底」的革命,結局卻最慘淡。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深思的悖論。

關於這一點就要考慮法國的文人和哲學家們,他們在思想上有一共同點:應該用簡單而基本的、從理性和自然法中汲取的原則來取代統治當代社會的複雜的傳統習慣。他們所信奉的觀念同他們那個時代的社會基礎是不相符的,以至於在他們看來,要在舊有基礎上進行改造是不可能的。他們對之感到厭惡,想以理性為唯一的依據和標準,以他們自己的想法,去勾畫新社會的藍圖。

所有這些人中以盧梭的思想最為激進,其他人大多還主張改革,哪怕其學說促成了革命的爆發。而盧梭則不同,他認為所有的一切不平等皆由於自文明的發展背離了人的自然狀態,因此在現有的基礎上改進是沒有用的,只有重新建設一個新社會。[13]作為思想者,盧梭是偉大的,但是一旦這些思想被付諸於實踐,結果將是災難性的。「因為在作家身上引為美德的東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時卻是罪惡,那些常常使人寫出優美著作的事物,卻能導致龐大的革命。」[14]畢竟它們都是一些先驗的形而上的哲學,沒有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之上,更沒有經過實踐的檢驗。

    法國大革命中不斷出現暴力專政和血腥鎮壓,與之伴隨的卻是革命旗幟和理論的和善,為什麼會有如此怪異的現象呢?那些施虐者在把大批的人送上斷頭台的時候,還抱著崇高至善的理想(羅伯斯庇爾)柏克曾經說過,要是盧梭復生,看到法國大革命的血腥也會暈過去的。正是法國引以為傲的思想家們促成了法國大革命,並且為血腥做了鋪墊,使得大革命手段暴烈,且不得善終。因為革命者們是「用天才取代理智作為他們的嚮導,以試驗取代經驗,因為他們喜歡閃電而不喜歡陽光,所以只能在黑暗中徘徊」[15]。

  他們有致命的自負。他們跨越了價值理性與實踐理性的鴻溝,造成了現實政治中的角色錯位。誠如朱學勤先生所指出的,價值理性應該定位於社會,而不是定位於國家,定位於政治批判,而不是定位於政治設計,定位於政治監督,而不是政治操作。每一個具有精神追求的知識分子,如果對此沒有邊界意識,就是一個潛在的雅各賓派。他的精神追求越執著,他的意識形態潛能就越強烈,他的存在方式就越危險,越富侵略性。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柏克才說:「那些所謂的人權成就了一場災難。」「法國的那幫理論家對人類有著深深的愛,但是對具體的人卻很不耐煩,更糟糕的是,索性把他們給忘掉了。」[16]

  他們魯莽地將先驗的哲學理念不加轉化就運用於本應是經驗主導的政治實踐中,他們錯誤地把具有厚重歷史傳統的國家當作了一張白紙,試圖在上面隨心所欲地描繪「最美麗的藍圖」。這個意圖註定了法國大革命以來建立自由政府的徒然嘗試。最後曾經抱有崇高理想的法國人對這些徒勞無功的努力已感到心灰意冷,終於放棄了自由的目標,甘願在政治強人的腳下作一個平等的奴隸,先是拿破崙,後來是路易。這些失敗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它摧殘了法國人民曾經高尚的心靈,使他們歸結出這樣的思想:在一個獨裁者下面平等地生活畢竟還可以嘗到一點甜頭,而追求自由則大有可能是一無所獲。

  法國的悲哀在其革命爆發前的指導理論中早已鑄就,在革命爆發後,當對自由的熱愛在「無政府狀態和人民專政中被挫傷而變得軟弱無力的時,當慌亂的民族摸索著尋找他的主人時,專制政府便有了建立的極好機會。」[17]誠如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一書中所說,制度是一種內在自發產生的、而不是有意識設計的東西。民主自由不是一個產品,政治制度也不是某種可以先驗「設計」的項目,革命後的法律本身並不能創造秩序,它只能將社會中已經形成的秩序制度化。

七、結語

「以史為鑒,面向未來」,中國的歷史自有自己的軌跡,正如法國人有其特色,偉大的民族總會找出自己的出路,托克維爾痛心的歷史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法國早已踏上了民主自由之路,我們自己卻要思考很多。我們的未來要靠今天來創造,今天的現實就是明天的歷史,我們現在的努力必定會在將來結出果實,誰能說一個有著那麼輝煌歷史的偉大國家,不會找到屬於自己的自由之路?托克維爾是悲觀了點,法蘭西第二帝國沒能維持太久,而且在其後半期就不得不向民主自由讓步,有先鑒可尋,我想我們只會走得更好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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