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T考試語文知識連載(歷史部分)(四)
1.4 隋、唐時期(581年—907年)
1.41 知識體系
基本特徵:封建社會的繁榮期。 1.政治。隋唐時期,國家統一,政治穩定,出現了封建社會的盛世局面。(1)政權更迭。1)581年,楊堅建立隋朝,定都長安,589年,隋滅陳,統一南北,618年,隋政權覆滅。
2)618年,李淵建立唐朝,定都長安,907年唐朝滅亡。(2)重要制度和重大事件。 1)隋朝創立三省六部制和科舉制,唐朝繼承並加以完善。 2)軍事上隋朝沿襲府兵制,唐朝加以調整並健全,唐玄宗實行募兵制,強大了國家的軍事力量,但也導致地方軍閥的形成。 3)唐朝前期,唐太宗吸取隋亡教訓,調整統治政策,勵精圖治;武則天廣攬人才;唐玄宗統治前期力圖改革;先後出現了「貞觀之治」、「開元之治」,中國封建社會呈現出盛世景象。 4)唐朝後期先後出現「安史之亂」、藩鎮割據、宦官專權和朋黨之爭,唐末農民戰爭瓦解了唐政權。 2.經濟。隋朝在短期中實現繁榮,唐朝前期經濟繁榮,後期經濟凋敝。(1)措施。1)唐初統治者輕徭薄賦,興修水利,重視農業生產,社會經濟迅速發展。
2)隋朝和唐朝前期實行租庸調製,保障農時,減輕賦役,增加政府收入。 3)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嚴重,均田制、租庸調製被破壞,為解決財政上的困難,楊炎實行兩稅法。(2)表現。 1)農業上,江南土地資源進一步開發,水稻產量大面積提高,出現圍湖造田和開墾山地的現象,水利灌溉事業發展,創製了新的農具曲轅犁和筒車,農產品的商品化程度高。 2)手工業產地分布廣,生產規模大,分工細,品種多,技術融入外來風格。絲織業、制瓷業、造紙業技術發展較快。 3)商業上,隋朝使用五銖錢,唐朝用開元通寶。長安、洛陽、揚州等興旺的商業大都會形成。出現夜市、草市。 3.民族關係。民族聯繫加強,民族政策開明,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進一步發展。(1)邊疆的各少數民族相繼建立了自己的政權,如北方的突厥、回紇,東北的 ,雲南的南詔,西藏的吐蕃等,他們與唐朝政府友好往來,學習唐朝先進文化,一方面促進了民族自身的進步,另一方面使邊疆地區得到開發,政治、經濟、文化均得到較快發展。(2)隋唐特別是唐統治者實行開明的民族政策,中央政府加強了對邊疆地區的統治。各少數民族政權或是接受中央政府的冊封、管轄,或是與唐和親、會盟。雖也出現過戰爭,但和平友好是主流。這一時期,邊疆鞏固,疆域遼闊,我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格局初步形成。
(3)各族間經濟文化交流頻繁,也促進了中原地區的經濟發展,豐富了中原人民的社會生活。 4.對外關係。 對外政策開放,對外關係繁榮。(1)對外交通發達,陸路、海路可遠達亞非各國。(2)和朝鮮、日本、印度、阿拉伯、伊朗等多國友好往來,關係密切。(3)隋唐時期經濟文化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對外具有很強的吸引力,使唐朝成為周邊國家經濟文化交流的中心,許多國家如日本向唐朝學習先進的政治制度和經濟文化成果。(4)唐朝也廣泛吸收各國先進成果,豐富本國的文化生活,促進本國的經濟發展。 5.文化。 兼收並蓄,全面繁榮,居於世界領先地位,達到封建文化的高峰。(1)科技。雕版印刷術、火藥武器、僧一行的《大衍曆》和測量子午線、《四部醫典》、《唐本草》、趙州橋等都體現出隋唐時期的科學技術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2)文學。詩歌進入黃金時代。(3)藝術。石窟、繪畫、書法、樂舞藝術成就就多姿多彩。 1.42 要點詳釋1.隋朝大運河。江南地區經過從三國到南朝的開發,經濟有較大發展,已開始趕上北方。為了便利漕運和軍事運輸,以鞏固隋朝對全國的統治,605年,隋煬帝下令利用天然河流和舊有渠道,開鑿了一條以洛陽為中心,溝通南北的大運河。大運河東北通到涿郡(今北京),東南到餘杭(今浙江杭州),全長四五千里,分為永濟渠、通濟渠、邗溝和江南河四段,是我國南北交通的大動脈,是世界上偉大的工程之一。大運河適應南北經濟交流的需要,加強了南北的聯繫,對於我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和國家的統一,起了很大作用。 2.三省六部制。 始於隋朝,隋文帝建國後,綜合漢魏、兩晉和南朝中央職官的設置而建立的。唐朝時沿用此制並加以改進,更加完備和周密。唐朝時,中書省和門下省是機要機關,中書省負責整理、陳奏來自各方的表章,並提出處理的初步意見,起草並宣行皇帝的制詔。門下省負責審查中書省起草的制詔和尚書省擬制的奏抄。尚書省是最高行政機關。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三省的長官同為宰相,以分割舊時丞相的權力,它是兩漢以來加強皇權、削弱相權的產物。六部分別為:吏部位列六部之首,管官吏的考核、任免、升降、調動。戶部管土地、戶籍、財政、賦稅。禮部管禮儀、祭享、貢舉等。兵部掌兵籍、軍械、軍令和武官任免。刑部掌法律、刑獄。工部掌工程營建、工匠管理、農田水利、交通建設等。三省六部制的建立和改進,標誌著隋唐時期中央集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歷代沿襲,名稱雖有變化,但實質未變,一直沿用至清末。 3.科舉制度。科舉制是我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從隋唐到清末實行了 1 300多年。魏晉南北朝時期,採用「九品中正制」來選擇官吏。選官的依據是看門第出身高低,並不看重實際才能,形成了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這種體制妨礙了中小地主階級進身之路,受到強烈反對,對於加強中央集權也不利。於是從隋朝開始,改用開科考試取士的辦法,這是科舉制的開始。隋煬帝大業年間開設進士科,以文學取士。唐代又增設秀才、明經、明法、明算、明書等許多科目。其中主要是明經、進士兩科。明經科考試的重點是儒家的經義。進士科,唐初按照隋制,試策而已。中宗以後加試貼經、詩賦、並且偏重詩賦,難度較大,因而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唐初科舉考試由尚書省的吏部主持,唐玄宗開元年間改由禮部主掌,經禮部主持的省試考中以後,還要經吏部複試合格,才能授官。若吏部複試不合格,不能授官。唐代科舉制較隋朝完備,且規模擴大。科舉制度的確立,適應了隋唐時期庶族地主勢力發展的需要。科舉制向地主階級各階層打開了入仕之門,擴大了統治基礎,而且使官吏的文化素質得到提高,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鞏固。同時,科舉制度作為一種封建的選士任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選賢任能的公平競爭性。 4.均田制。我國封建社會存在著國有土地、地主佔地和自耕農佔有土地三種土地所有制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佔主導地位,是封建生產關係的基礎,均田制是封建社會土地國有制的具體表現形式,主要在北魏、隋唐時期實行。社會上存在大量的無主荒地是均田制實行的前提條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給農民;受田農民必須納租調服役。在實行均田制時,地主的土地不受觸動,地主土地所有制仍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導形式。北魏時期,北方由於長期戰亂,人口流亡,大片土地荒蕪,士族大姓兼并土地的情況十分嚴重。孝文帝於485年頒布均田令,均田制的實行,使無地少地的農民和流民可以得到土地,大量的荒地被開墾出來。也使許多依附農民脫離了豪強大族的控制而成為國家戶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大家兼并土地,有利於國家徵收賦稅和徵發徭役,促進了北方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唐朝繼續沿用北魏以來的均田制,將之作為國家的基本土地政策。唐朝前期,均田制對於緩和農民的土地問題,發展農業生產,起了積極作用。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唐朝中期,土地買賣頻繁,土地兼并嚴重,政府手中已無地可分配,均田制被破壞。
5.租庸調製。租庸調製。是唐朝前期實行的與均田制相配合的賦役制度,是唐前期封建國家的主要稅源。據《唐六典·戶部尚書》所記,唐初「賦役之制有四:一日租、二日調、三日役、四日雜徭。」租庸調製以丁為徵收單位,規定丁男(二十一歲到五十九歲)每年向政府交納粟二石或稻三斛,叫「租」;絹二丈、絲三兩,不產絲織品的地方,納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叫「調」;每年服役二十天,若不服役,每天折納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半,叫「庸」。以庸代役是唐朝的新創,使農民有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有利於經濟的發展。唐朝中期以後,隨著均田制被破壞,租庸調製也無法實行。到780年,被兩稅法代替。 6.兩稅法。唐代中葉,均田制被破壞,租庸調製已無法實行。政府為了增加收入,另立多種稅目,使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嚴重威脅唐朝的統治。780年,唐德宗採納宰相楊炎的建設,廢除租庸調製的一切雜稅,改行以地稅和戶稅為基礎的兩稅法。兩稅法的推行,有一定進步意義,表現在: 1)簡化了稅目和徵收時間。稅只有兩種,時僅分兩期,使官吏暫時不能擅自立名目,濫收硬派。人民的賦稅負擔相對穩定。 2)實行了按資產徵稅的原則。兩稅徵收的對象:一是戶,二是地,戶按資產定等,地按畝數徵收。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過去賦稅集中在貧苦農民身上的不合理狀況,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3)兩稅法規定地稅按畝數納米、麥,戶稅按戶等納錢(實行徵收時仍交綾絹),納稅多少與丁口多少無直接關係,標誌著中國封建社會長期以人丁和力役為主的賦稅制開始轉變為以土地資產和實物為主的賦稅制,表明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減弱。 4)規定對行商三十稅一,改變了過去的重稅政策,有利於商業的發展。兩稅法實行第一年,國家財政收入增加了一倍以上。幫助政府克服了財政危機,使唐朝的統治得以維持。但地主階級千方百計把新增加的賦稅轉嫁到農民頭上,農民所受剝削仍然很重。 7.藩鎮割據。藩鎮,是唐宋宗為了加強邊境的防禦,在邊境重要地區設置的軍鎮,長官叫作節度使。節度使總攬地方的軍事、行政、財政大權,不聽中央節制。安史之亂期間和平叛以後,各地節度使的地盤和軍隊進一步擴大,形成對抗中央的割據勢力。藩鎮割據局面形成主要有兩個原因: 1)唐中央對安史舊部處置不當,姑息養奸。 2)節度使建制的擴大及其勢力的膨脹,全國共有藩鎮42個。藩鎮割據的具體表現是:軍事上擁有龐大的軍隊。經濟上節度使往往兼任度支使和營田使之職,專擅財政,不向中央繳納賦稅。政治上,控制各地人事大權,形成了父死子繼和親信世襲的局面。為了削弱藩鎮勢力,加強中央集權,唐中央政府在德宗、憲宗時期曾進行過較大規模的削藩鬥爭,但憲宗死後,藩鎮勢力又大了起來,直到滅亡唐朝並釀成五代十國的割據混亂局面。 8.玄武門之變。唐初高宜次子李世民與長子李建成爭奪皇位繼承權的政變。武德九年六月四日(公元626年7月2日)世民先發制人,率尉遲恭等伏兵玄武門(長安太極宮北面正門),發動政變,世民射死太子建成,尉遲恭殺齊王元吉,擊敗東宮和齊王府的衛隊,並殺建成、元吉諸子。高祖遂立世民為太子,二月後傳位世民,自稱太上皇。
9.貞觀之治。隋末農民大起義沉重打擊士族門閥勢力,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並為李世民(唐太宗)實行法治路線開闢了道路。貞觀年間(627—649),人口有所增長,封建經濟也得到較快發展。封建史家美化誇大為「貞觀初,戶不及三百萬,絹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錢,外戶不閉者數月,馬牛被野,人行數千里不齎糧,民物蕃息」。「是歲,天下斷獄死罪者二十九人,號稱太平。」「致治之美,庶幾成康。」譽為「貞觀之治」。資產階級和現代修正主義者也在史學領域內加以頌揚,更顛倒成為地主階級向農民實行「讓步政策」的結果。 10.開元之治。 隋末農民大起義沉重打擊了士族門閥勢力,為唐代前期推行法治路線開闢了道路,封建經濟得到較快發展。唐玄宗統治的初期,地主階級積累了大量財富。封建史家美化誇大開元年間(713—741)為:「是時海內富實,米斗之價錢十三」,「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驛驢,行千里不持尺兵」。譽為「開元之治」。資產階級和現代修正主義者為了鼓吹階級調和,也加以頌揚,並顛倒為向農民實行「讓步政策」的結果。 11.安史之亂。 唐安祿山史思明發動的叛亂。開元天寶之際,由於唐玄宗尊孔崇儒,中央集權力量削弱,藩鎮割據勢力興起。玄宗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冬,平盧、范陽、河東三鎮節度使安祿山以誅楊國忠為名,在范陽(治今北京)起兵叛亂,擊敗唐軍,攻下洛陽。次年稱帝,進入長安。玄宗逃往四川,肅宗在靈武(今屬寧夏)即位。叛軍所至殘暴,人民紛起反抗。肅宗至德二年(757年),祿山在洛陽被其子慶緒所殺,長安、洛陽為唐將郭子儀等所收復,慶緒退守鄴郡(治今河南安陽)。乾元二年(759年),安祿山部將史思明殺慶緒,回范陽自稱燕帝,並再度攻下洛陽。兩年後思明為其子朝義所殺。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朝義窮蹙自殺,叛亂平定。前後歷時七年多,嚴重破壞生產,並形成藩鎮割據的局面。 12.藩鎮割據。 唐代自睿宗景雲二年(公元711年)設河西節度使,至玄宗時,於各軍事重鎮分設節度使,州刺史也為所屬,方鎮勢力漸強。安史之亂後,中央集權大為削弱,唐王朝被迫以魏博、成德、幽州三鎮分授安史舊將為節度使。他們在轄區內,擴充軍隊,委派官吏,徵收賦稅,形成河朔三鎮的割據形勢。節度使職位,往往父子相繼,或為部將承襲。其後,山東、江淮之間也多仿效,列鎮相望。九世紀初葉,藩鎮發展到四十幾個,形成「天下盡裂於方鎮」的局面。藩鎮間或互相攻戰,或聯合反唐。唐王朝雖屢圖削弱藩鎮,但收效甚微。元和年間一度平定淮西等鎮。河朔各鎮也暫時服從中央,但不久又復故態。封建割據局面一直延續到五代十國,將近兩個世紀,人民遭受兵禍和殘酷剝削,社會生產受到嚴重破壞。 13.牛李黨爭。唐代穆宗至宣宗年間(821—859),以牛僧孺、李宗閔為首和以李德裕為首的朋黨間的鬥爭。穆宗時,牛僧孺因得李逢吉引薦,一度為相,李德裕出為浙西觀察使。文宗時,李德裕為西川節度使,接受維州(治今四川理縣薛城鎮西)吐蕃副使悉恆謀的歸唐,牛僧孺居相位,令執送歸還吐蕃。武宗即位,李德裕為相,李宗閔被貶死,牛僧孺亦被黜。宣宗時,牛派得勢,李派全遭罷斥,李德裕被貶死崖州,牛僧孺還朝後也病死。兩派鬥爭將近四十年。
14.甘露之變。唐文宗時,宦官仇士良專權。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宰相李訓等與鳳翔節度使鄭注等,密謀內外協勢,剷除宦官集團。他們以左金吾衛石榴樹上夜有甘露為名,誘使仇士良等往觀,謀加誅殺。因所伏甲兵暴露,失敗。仇士良率兵捕殺李訓、舒元輿、王涯等,鄭注也被監軍宦官所殺,誅連者千餘人。史稱「甘露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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