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媽媽聊遺產分配引起的話題

文/水中綠蘿 本文為妞博網友原創 如需轉載請登錄妞博網聯繫作者

上周媽媽來我家,倆人在廚房一邊做事一邊聊天,聊著聊著就繞到遺產分配的問題上,說起最近她兩個老同事家裡因為遺產而產生的糾紛,第一個同事的兒子為了提前把父母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逼著父母去辦手續,父母很猶豫找了女兒來商量,女兒不同意,結果兒子暴怒,動手扇了姐姐兩耳光,姐夫看不過倆人打了起來,不歡而散。第二個同事的兒子更過分,偷了父母的房產證把房子賣了補貼生意虧損,一直縮頭不吭聲,直到買家找上門來要求騰房,父母還蒙在鼓裡,得知真相又氣又恨,無處落腳,對兒子無奈對買家也暫時只能拖著。這兩家都是兒女雙全的家庭,房子是最大的財產,第一家早前父母就已經明確房子歸兒子,所以兒子覺得早晚歸我,早點辦過戶有什麼不對的?提要求理直氣壯,可父母平日生活照顧,生病看護都是女兒在做。第二家也類似,只是兒子下手更狠。

每次聽到類似重男輕女,虐完自己虐子女的事我都沒個好氣,我媽說此事,一是閑聊,二是尋求支持,站在父母的角度,覺得孩子太不孝父母多傷心之類。可惜我聽多了她的負面敲打,不願繞來繞去說話,擺明觀點,這兩家的問題明顯是重男輕女的惡果,我見到凡事特別偏向兒子的家庭,沒幾兒子是出息的,大部分都是混吃混喝、依賴成性、一事無成的主兒,個個牽著不走打著倒退。反倒女兒因為得到的資源稀少,明白如果不特別努力上進,就過不上好生活,最後都過的還不錯。但這也不能彌補因為父母偏心造成的傷害。教育出這樣卑劣的兒子,當父母的還要四處叫苦求同情嗎?因為老了就可以不負當年教育失誤的責任嗎?在可以施加影響、矯正錯誤的時候,放任男孩的發展,以為偏心偏愛是對他好,以為生兒可以防老,以為女孩是潑出去的水,不用花心思,這樣過了許多年,等到木已成舟,不孝子上房揭瓦戳你痛處的時候,又跑來求安慰,真是無理的世界。這是我拒絕理解的事情。


我是姐姐,還有個弟弟小我三歲,從小隱隱約約能感到在家裡弟弟比我更受重視和關心,當然並不明顯,因為大多數時候還是公平的,另外不客氣的講,我要比弟弟更優秀,所以更自信更能自己尋找資源,很多事情也就不那麼計較了。長大後也漸漸明白,誰都不是無源之水,都是父母生環境養,都是有局限性的,即便是不合理,在某段時間裡也有存在的合理性,父母成長在他們那個年代,思想陳舊也是有原因的。父親因病走的早,但他明顯是個重男輕女的人,我的名字是兩個字,弟弟名字三個字,小時候我很不解,好幾次問爸媽,但都糊弄著就過去了;弟弟有進步,肯定會專門做桌菜鼓勵,我做的不錯也就說兩句,不錯啊別驕傲!其實更多表現不是體現在具體事情,而是態度上,我爸深情撫摸我弟的頭,看他的眼神,親昵的舉動,我從來沒感受過。


弟弟結婚的時候,我媽特地召開家庭會,第一次提起家庭財產怎麼分,雖然那會我們都很懵懂。我家兩套房,都在市中心,一套大一套小,差別二三十平米,當時的說法是百年之後,大的給弟弟,小的給我,我們都沒意見,我覺得自己是姐姐,就這一個弟弟,沒必要為這幾十平米計較。半年前我弟的孩子要上小學,提出要把戶口落在小房子那,他倆問我意見,我也同意,因為那套房正好是重點小學學區房,孩子教育要緊。令我生氣的在後面,我媽看我一直態度很好,接受度很高,竟有了新想法,她試探著問我要不要乾脆這兩套房我和弟弟房子互換?我一聽就惱了,你們當初的標準是看房子面積,於是給我小的那套,如今學區房升值更值錢,於是又以價值為標準了?!我只配小的,便宜的,你想說明什麼?!我氣的渾身哆嗦,沒說幾句就哭的說不下去,我媽看我惱的不行,不了了之。


這次既然提到這點,就著別人家的遺產問題,我舊事重提,今天要明白的把我的態度講給她聽。這輩子我活到四十多歲,最看重的是公平和尊重,之所以這麼看重,是因為很多時候,我是女性,就可以被忽略、被看低、被剝奪,在我擁有二十多年的工作經歷和18年的婚姻之後,我深切感受到這一點,無論在職場還是婚姻中,在家庭關係處理中,女性承擔了和男性同樣多的責任和工作,甚至表現更優秀,卻無法享受同樣的權利,眾多現象不再贅述,相信每個女性都有類似體驗。我想對自己的媽媽明白的講清楚,我要的不僅僅是財產,我要的是公平,是作為家庭一員的尊重,是作為女兒、姐姐多年孝順母親,關愛弟弟的認可,我自問無論哪一點我都做得比起弟弟更到位,付出更多,我媽也承認這一點。所以,既然多年來我的所作所為都無可指摘,為什麼在財產的分配上我要被虧待?!為什麼我只能做犧牲的那一個?!


這也是多年來我第一次對我媽態度極其嚴肅的嚴正聲明。她也給鎮住了,帶著有點意外的表情,吶吶的顧左右言他:我這不是沒決定嘛,這不是和你商量著嘛,隨後來了一句:其實我犧牲的更多。。。我一聽都氣笑了,人老了觀念陳舊,不受點教育真的不行。太多女孩就是被自己親生母親虧待,因為當年她也被剝奪和虧待,所謂一朝受虐一生成狂,因為我也這樣過來的,所以你是我女兒,和我一樣有什麼不對嗎?我吃的虧更大,你這點虧算什麼。這在心理學上真不罕見,例子比比皆是,我很明白這一點,也必須得給我媽說明白,你犧牲過不意味著我也要被犧牲,就因為你被犧牲過,所以更應該給孩子一個公平,社會只有這樣才會進步,每一次覺悟都會有啟迪,每一次抗爭都有意義,在能改變的時候不能放棄,即便不能完全改變,也要讓他們明確知曉你的態度。


所以,媽媽,要看你的選擇,退一萬步,我也可以放棄不要財產,但那是我得到後自己的決定,而不是被剝奪的隱忍,這兩點有天壤之別。

即便你是我的媽媽,也請好好思考再做決定,你若如此不看重我,豈能怪我輕蔑對你。

親情是一回事,公平和尊重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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