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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結婚年齡:結婚要趁早

 

羅振宇 知名媒體人、《羅輯思維》創作人推薦語:

經濟學中有一個經典的命題:「石油是用得完的嗎?」

在機械論看來,這是一個白痴問題。因為石油是不可再生資源,而人類又在用可怕的速度消耗它,怎麼可能用不完呢?但經濟學不這樣看:當石油的開採成本大過產生的效用時,人們自然就會聽任那些石油長埋地底,轉而去使用更便宜的「新能源」。

再比如:一個超大型城市,會不會因為越來越多的人口湧入而陷入用水枯竭的境地?表面上會,但實際上不可能。因為集群居住帶來的效益,完全可以支付得起昂貴的水。在現實中,我們已經看到了香港、迪拜、拉斯維加斯等多個案例。

可見,用動態的視角去看待事物,會得出和直覺完全相反的結論。

其實我更想說的是互聯網經濟。很多媒體會熱衷於討論一家公司的「商業模式」對不對?比如京東商城就曾經經歷這樣的拷問。而實際上,這是一個典型的「用現狀推導未來」的機械思維路徑。一個真正理解互聯網邏輯的人會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問題:從動態的趨勢看,當一家公司擁有如此廣泛的知名度和如此龐大的用戶,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奇妙的事情?

動態地看,一切皆有可能。

如果還沒能說服你,那就不妨看看下面這篇小文章。

最佳結婚年齡

文/佚名

媒體總在說男女比例失調,以後會有大把的人打光棍云云,但是我們滿眼看到的卻是剩女。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即以讓專家們感到驚恐的123:100為基準來計算一下,到底會是剩男還是剩女:

首先,男孩子的出生率本來就比女孩子高。正常情況下是105:100,此之謂「雄性激素」風險。女孩子跳皮筋的時候,男孩子去水庫遊戲;女孩子過家家的時候,男孩子玩滑輪。青春期的男孩子損耗高,故要多生出五個來以保證進入婚姻年齡時男女數量相等。但是進入汽車時代之後,男孩子死得更多了。美國統計的數字是:出生時男女比例是51:49,結婚年齡的男女比卻成了49:51。

到了婚配年齡,男女比例將降至115:100。還是男的多。且慢!男同性戀的比例是4%,女同性戀的比例卻只有2.5%。剔除同性戀之後,異性戀適婚年齡的男女比例為110:100——少了五個。

最後,《婚姻法》規定男性婚姻年齡為22歲起,女性卻只有20歲。也就是說,對於30以下的適婚男女來說,女性有10年的供給,男性卻只有8年的供給。110打個八折,最終的結果變成了88: 100。(這還沒算上200萬軍人和200萬被關在監獄裡的罪犯,他們基本都是男性)。

所以很好理解的是:在20-30歲這個年齡段,姑娘是超量供應的,超過的量還很大。這導致兩個顯而易見的結果:一是三四十歲的中年猥瑣男,哪怕是個肚子像青蛙的禿頭,只要肯買一杯卡布奇諾,找到一個肯傾聽他「短暫不幸婚史」的20來歲未婚姑娘也並非難事;第二個結果是:姑娘們一旦錯過了最佳婚姻年齡——比如說,大多數人認為的30歲——她們的機會就一下子變得渺茫了。因為,本來可以娶30-32歲老姑娘的35-42歲之間的男性,如今都被20多歲的姑娘搶走了。

未婚姑娘一過30,她們主要面臨的競爭對象其實是離異婦女。按說這場競爭中,剩女應該有優勢,一個黃花姑娘,還爭不過一個帶著個拖油瓶的離婚婦女?這還真不一定。數據已顯示,超過六成的婚姻破裂是因為有第三者插足。也就是說,大多人跳槽之前,是先找好了下家的。倩倩媽改嫁給李先生,是因為她還是隔壁王太太時,就已經得到了李先生要娶她的承諾。對於這部分市場,剩女們只能幹看著。

那麼,離了婚的倩倩媽和剩女小娟,在一個公平的起點開始競爭李先生呢?小娟也未必能贏。因為倩倩媽有取悅男人的經驗,並且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很低。俗話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紙。主動的女人優勢還是很大的。另外,現在離婚很普遍,社會上對離異婦女遠不像以前那麼歧視了。

反而,如弗洛姆所說,身處於後現代社會的人們,被消費所異化——一個剩女,就像一件無人問津的商品,其品質是可疑的;而離異婦女,卻像個二手貨,畢竟被消費過,品質卻是有保障的。所以,在婚姻市場上,剩女所受到的歧視其實是比離異婦女要更重。這也是剩女心理壓力格外大的一個重要緣故。

相傳,柏拉圖曾要求學生們穿過一片成熟的麥田,每個人都只許往前走不許往後退,且只有一次機會在麥田裡選擇一個最大的麥穗。摘下來之後就不許再後悔。此之為麥田悖論。學生們的困境在於:如果下手太早,會手裡攥著一個不那麼大的麥穗而眼睜睜地錯過一些更大的麥穗;而下手太晚的人,兩手空空地看著越來越逼近的終點,心裡越發的恐懼,生怕在最後的幾步路上連稍微超過平均線的麥穗也摘不到。

在每人只有一次機會的前提下,最佳策略應該是頭一半路程只看不摘,根據路上所見心裡盤算好「值得下手」的大麥穗的標準,後半程見到第一個達到此標準的麥穗就毫不猶豫地下手,哪怕後面又看見更大的也不後悔。也就是說,假如一個城市中姑娘們的平均結婚年齡是24歲,那麼最佳結婚年齡則是24歲半或25歲——比平均值稍微晚一點點。

可是現在,沒人把離婚當回事兒了,至少沒人把只離一次婚當回事兒了。也就是說,規則變成了挑麥穗時可以後一次悔。如此,麥田就被分割成了三份:前三分之一只看不摘,心裡定標準;中間三分之一出手;最後的三分之一如果看見比手上大的則換倉。

在這個可以後一次悔的麥田悖論的新規則下,早早結婚、中途感覺不行就換一次老公的策略,要明顯優於過了平均結婚年齡後才考慮結婚的人。後者相當於放棄了一次後悔的機會。而且,正因為錯過的越多,就越不願意將就。最後,兩手空空地走向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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