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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餘個工作組無一失手,半年「獵狐」680名

  據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鄒偉、羅沙)自去年7月至12月底,為期半年的「獵狐2014」專項行動共從69個國家和地區成功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680名。其中,緝捕歸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公安部部長助理、「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組長孟慶豐在8日召開的公安部新聞發布會上對外通報上述成果。孟慶豐說,在專項行動中,公安機關共向90餘個國家和地區發出協查請求,派出70餘個工作組。專項行動得到了境外執法機構、我駐外使領館及警務聯絡官的全力支持,70餘個工作組無一失手;先後向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寮國、緬甸、印度尼西亞等國派出30餘批次工作組,抓獲逃犯229名,占緝捕總人數的34%。

  行動期間,公安部聯合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發布《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各地公安機關不斷加大勸返力度,有390名逃犯回國自首;其中,四部門通告發布後,投案自首332人。

  此外,公安部還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密切協作,開展對職務犯罪境外逃犯的緝捕工作。行動中,已成功抓獲一批外逃職務犯罪人員。

  孟慶豐表示,公安機關整合各種警務資源,充分運用大數據平台,全面梳理逃犯信息,密切追蹤逃犯活動軌跡,嚴格落實「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為今後的境外緝捕追贓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境外緝捕追贓工作「永遠在路上」,只要有一名逃犯尚未歸案,工作就一刻不會停止。公安機關敦促仍然在逃境外的經濟犯罪人員,世上沒有「避罪天堂」,迷途知返、回國自首是唯一正確選擇。

「獵狐2014」之「刁狐」評點

  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羅沙、鄒偉)歷時半年的「獵狐2014」專項行動,公安部門從69個國家和地區獵回外逃經濟犯罪「狐狸」680隻。

  犯了事兒就往國外跑,「狐狸」們可謂機關算盡。不妨讓我們來評點一下,這當中最刁頑的「狐狸」是哪幾隻。

  【最能藏:浙江葉某】

  680人中潛逃時間最長的是浙江葉某,潛逃22年,可謂「最能藏」。2014年12月10日,浙江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貪污罪潛逃義大利22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葉某被緝捕回國。

  【最能躲:福建魏某】

  2014年11月25日,福建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集資詐騙3000萬元潛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魏某從萬那杜被緝捕回國。

  為緝捕該犯,工作組輾轉澳大利亞、法屬新喀里多尼亞、日本、萬那杜四國,是「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為緝捕嫌疑人輾轉國家最多的案件。魏某可謂「最能躲」。

  【最能跑:河南周某】

  2014年9月24日,河南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億元潛逃哥倫比亞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周某被成功緝捕並押解回國。為完成緝捕任務,工作組往返距離達四萬餘公里,是「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緝捕往返距離最長的案件。「最能跑」當屬周某。

  【最耗神:上海張某】

  2014年9月18日,上海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金融憑證詐騙1000萬元潛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經過境外工作組長達一個半月的艱苦努力,終於被押解回國。這是「獵狐2014」行動中境外緝捕耗時最長的案件。對張某的行動,可謂「最耗神」。

  【最能坑:北京李某】

  2014年11月30日,北京公安機關通緝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8億餘元潛逃越南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勸返回國,此乃「獵狐2014」行動中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38億餘元,李某當屬「最能坑」。

構築追逃追贓「全球天網」

  據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分析人士指出,我國追逃追贓「全球天網」正日益完善。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說,聲勢浩大的海外追逃追贓行動,既回應了百姓訴求,也震懾了貪腐行為。「一方面,抓住了一批攜款潛逃的貪腐官員,讓他們無所遁形;另外一方面,挖掘了不少犯罪線索,為反腐工作帶來突破。」

  經濟犯罪與貪腐行為的緊密聯繫,從「獵狐2014」抓獲的一批涉案官員即可察覺。家屬移居海外、非法財產轉移、「裸官」外逃成為「裸官」到「貪官」的三部曲。我國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長久以來,在國內犯事的官員,一旦成功逃至海外就告平安,反腐留下死角,成效大打折扣。頻繁發生的貪官攜款外逃案件,不僅導致大量資金外流,也損害了國家法紀權威和政府形象。

  我國於1984年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加強抓捕外逃腐敗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國際合作,並分別於2003年和2005年批准加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去年北京APEC會議期間通過的《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為第一個由我國主導起草的國際反腐敗宣言。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尚未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參與宣言簽署。

  截至2014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和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中國還與美國、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與執法合作機制,已初步構建起追逃追贓的國際合作網路,切斷貪腐分子的海外逃逸途徑。

  「現在海外追逃追贓取得的成效,跟歷年積攢的存量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許耀桐認為。

  專家建議,下一步,我國應加強信息共享和司法機關合作,以減少海外追逃成本,提升抓捕速度。

  (執筆:劉歡;參與采寫:鄒偉、李雲路、石瑩、史林靜)

「追逃」更需「防逃」

  「獵狐2014」專項行動累累戰果的背後,是我國反腐追逃的堅定決心和雷霆手段,還有「獵手」們的不懈努力與艱辛汗水。

「獵狐」難在哪?

  「剛進入賭場就鎖定一個賭客是追逃對象,我和隊友一左一右坐在他身旁,苦於當地警方周末休息,心急火燎卻也沒法抓人。」回憶起2014年7月在烏干達的一次海外抓捕行動,辦案民警孟晉形容內心經歷就如「過山車」。

  此次追逃對象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江蘇籍老闆李某。「獵狐」行動組掌握李某在烏干達首都坎帕拉幾個賭場活動的情報後,孟晉隨即和同事前往抓捕。孟晉說,由於執法權障礙,他們只能等周一和當地警方一塊行動,「還好李某再度在賭場出現,才順利將其抓捕回國」。

  除執法需要當地警方配合外,辦案人員不僅要面對境外文化風俗、辦案理念等諸多挑戰,還得克服語言溝通、時間緊迫、程序複雜等重重困難。

  半個多月前,深夜還在辦公室加班的女民警夏小末,突然接到緊急任務,一名外逃嫌犯在越南胡志明市落網,24小時內必須前往押解。根據多國法律,協助中方抓獲的嫌犯只能羈押24小時或48小時,超期必須釋放。

  完成辦理出境、聯繫航班、翻譯文件等準備,夏小末凌晨三點直接從辦公室趕往機場。趕到越南連夜辦完所有手續,押解到嫌犯後立即乘坐清晨五點航班回國,「這樣披星戴月、爭分奪秒地連軸工作,早已成為行動常態」。

  執行任務時,突發因素往往不期而至。公安部「獵狐」行動組成員郝言一次在印尼移民局接受外逃嫌犯移交時,突遇當地議員阻撓,此時離回國飛機起飛僅有5小時。

  「嫌犯晚一天押解回國,不僅浪費經費,還可能突生意外。」郝言說,他隨即單獨與嫌犯面對面交流「攻心」,介紹政策,動之以情。在外方官員見證下,勸服嫌犯簽署自願跟隨中國警察回國自首書,順利將其押送趕上登機。

為啥要「獵狐」?

  公安部部長助理、「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組長孟慶豐介紹,專項行動大背景是依法治國和反腐倡廉。中央高度重視對腐敗分子的境外緝捕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強化了這方面的工作。

  專家指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海外追逃有助於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增強公眾對市場秩序的信心和敬畏感。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非「避罪天堂」。「通過政治、經濟、外交、司法多措並舉,中國的追逃追贓工作已經提升至一個新的戰略高度。」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說,獵狐行動中也積累實踐經驗。

未來怎麼辦?

  「獵狐2014」專項行動收官,絕不意味著海外追逃追贓就此收場。

  「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劉冬說,未來將著力解決專業人員數量較少、基礎工作有待加強、對境外法律了解不夠等問題。

  對於追贓,劉冬表示,「主要有兩方面難點:一是各國執法機構對於追贓的法律規定和具體操作不同。第二,追贓的證據要求高。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以及帶出境的資金,如果人不到案,很難查清確認。」

  「追逃和追贓是一體化的,我們將努力實現兩項工作同時推動,齊頭並進。」劉冬表示。

  「追逃」更需「防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國際警務執法學院副教授張惠德表示,我國已加強對公職人員的護照管理,同時在電子護照中存儲持有人的指紋信息,並將電子照片納入人像比對系統,儘可能降低擁有多個身份、多個護照官員的外逃成功率。這些科技手段將加快普及,儘快堵住出入境管理中的漏洞。

  此外,覆蓋更廣泛、運轉更順暢的國際司法合作機制也亟待建立。 

  (記者李勁峰、鄒偉)據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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