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書法的字里千秋——篆書與篆刻

中國的書法藝術源遠流長。當中國文化開始以書面的形式積累和傳承時,書法藝術就萌芽了。從最初的甲骨文、金文,到大篆、小篆、隸書,再到後來的楷書、行書、草書,無不彰顯出中國書法藝術的優美和獨特的魅力。

我國早期的漢字,如甲骨文和金文,都具有一定的藝術美感。到了秦代,文字統一,篆書出現,書法這種藝術已經逐步成熟。此後,書法在每個朝代都有所發展,漢朝的隸書,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行書,古樸的魏碑,唐代的楷書和草書,宋代的「尚意」書風,無不在我國書法史上大放異彩。

篆書與篆刻

漢字的歷史雖然悠久,但在秦朝建立之前是散亂的。各個諸侯國之間使用的文字不盡相同。秦始皇為了建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國家,開始著力推行一些利於統一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便是文字的統一,即史書上記載的「書同文」。

據歷史記載,秦朝丞相李斯以秦國的大篆為主,按照方便識別,尤其是方便書寫和推廣的原則,對戰國以來混亂的文字進行規範。為此,李斯還專門寫作了《倉頡篇》。這對我國古代書法藝術的發展起了重大作用。李斯主持規範的這種文字,在歷史上被稱為「秦篆」,為區別於以前的大篆,又稱為「小篆」。因為李斯是最重要的規範者和書寫者,這種文字也被稱為「斯篆」。

因為年代久遠,小篆留存下來的不多。據說,秦始皇巡遊全國各地的時候,每到一個地方,通常都會讓人在石頭上刻字,作為標記。據學者考證,這些文字大多都出自李斯之手。李斯的字具有瘦、硬的特點,是小篆中的正宗。就目前的考古發現而言,篆書主要的石刻分布在泰山、嶧山、琅玡、芝罘、碣石和會稽六處。其中,琅玡和泰山的兩處石刻還能看見,但能辨認清楚的字已經不多了。至於其餘四個地方,現在連當年鑄刻的石頭都找不到了。

秦代雖然明文規定在全國推行「小篆」,但並未因此將以前流行的各種字體毀掉,而是保存了下來。因此,後世有「秦書八體」(即秦代比較流行的八種書法體,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隸書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隸書。隸書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雛形,到秦代基本發展成熟。據古籍記載,秦代有一個叫程邈的小吏,因為犯罪被關押在運楊監獄。他覺得小篆書寫起來很困難,就想要創出一種更加簡便的書寫字體。經過努力,他終於成功了。不過,他發明的這種寫法雖然便於書寫和識別,但並非正式使用的寫法。又因為這種字體主要在下層小吏之間通用,因此被稱為「隸書」(即「吏書」的諧音)。

篆書被隸書取代後並沒有退出歷史舞台,古代的文人們將這種優美的文字用於印章,這直接促成了篆刻的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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