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多部門約談召車平台:私車當專車最高罰三萬

原標題:私車當專車最高罰三萬 南昌多部門約談召車平台

11日,南昌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工商、物價等多部門共同首次約談互聯網召車平台和租賃公司,明確指出一號專車、神舟租車業務,使用私家車或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從事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輸服務並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運服務是違法行為。南昌並將加大對非法營運的打擊工作,一旦查獲,最高可予以3萬元處罰。

江西日報記者王燕/文

今年已查處6起專車非法營運行為

11日,南昌市多部門向媒體回應稱,目前以一號專車平台為代表的召車網路平台,在南昌大量接入租賃車和私家車等非經營性社會車輛,隨意發放駕駛員終端軟體,導致大量私家車、租賃車等社會車輛進入城市客運市場。

網路召車平台的無監管,租賃公司無節制地吸納私家車等社會車輛,對現有合法經營的出租汽車造成了衝擊。11日,相關部門通報,今年以來南昌市城市客運管理處查處非法營運車輛304起,其中涉及一號專車平台或神州租車平台從事非法營運車輛的行為就有6起,並進行了處罰。

專車非法營運最高罰3萬元

11日,有關部門召集各方「專車」運營機構集中約談。「這是南昌市首次對專車各方叫停。」客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客管處查處的車輛都是私家車利用打車平台軟體進入到專車運營,其中處罰也是針對個人。此次約談,首次加入了對網路召車平台的整改,特別是針對打車軟體平台註冊的車輛和駕駛員信息進行清理,還包括不履行第三方信息平台的監管責任以及打車補貼、優惠等擾亂市場運營價格的各種經營行為進行整改。一經查獲,當即依法現場查扣,並追究第三方信息平台的監管責任。

客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上級部門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意見出台之前,將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授權,從嚴查處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各類客運經營及相關業務活動行為。待上級部門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文件和法規出台後,客管處將按照新的法規和文件執行。依據《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非法運營最高可予以30000元處罰。

專車平台接入私車屬違法

專車平台接入私家車和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客運服務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使用私家車或租賃車直接或協議配備駕駛員,從事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輸服務並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運服務,也屬違法行為。

據此,有關部門責成所有在南昌市範圍內繼續從事召車服務的網路平台應及時對接南昌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部門,將平台信息接入政府監管平台,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

獲取營運資質門檻較高

●公司註冊資金需在2000萬元以上;

●要有實體的辦公場地且場地面積也有相應要求;

●去南昌市交通運輸局申請《道路運輸許可證》;

還有一系列程序……

鏈接

南昌市三類「專車」形式

一是以自有租賃車輛利用自有平台從事客運經營;

二是以自有租賃車輛或掛靠其他社會車輛,利用第三方平台從事客運經營的;

三是承租人提供租賃車輛利用自有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從事客運經營的。

大多數租賃公司自有車輛很少,為降低租賃公司經營投入,一旦建立與召車平台的合作後,立即大量招納私家車等社會車輛加入,賺取利潤。

手記

「專車」真會停嗎?

此次南昌市多部門在約談多家「專車」運營機構時,首次正面傳遞出了一個信號:私家車當專車,停;沒有營運資格的車輛、企業從事客運服務,停!

那麼,「互聯網+」所衍生出來的「專車」是否會就此告別歷史舞台呢?在南昌市發布的消息中,記者發現了這麼一句話:「在上級部門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意見出台之前」。然而關於「專車」,國家層面仍沒有更明確的態度,而包括南昌在內的一些城市主管部門,也好像是在為現有管理模式下的計程車「打抱不平」。但基於互聯網強大發展勢頭的「專車」,真能攔下來嗎?也許只是能攔多久的問題。

其實,我們不如效仿一些城市的做法,在面對競爭對手時,不一定是要去打壓對方,不如先給自己解開束縛的繩索,讓自己更有競爭力,去與對手較量。如減少計程車行業成本、盤活營運模式等。那時,也許「專車」不再是對手,而會成為你身體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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