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少年進德錄之第二十六章 貽謀

少年進德錄之第二十六章  貽謀

(2011-03-01 10:20:33)

轉載

標籤:

教育

分類: 修身

    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後世。然果能利之者,鮮矣。何以言之?今之為後世謀者,不過廣營生計以遺之。田疇連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麥盈囷倉,金帛充篋笥。慊慊然求之猶未足,施施然自以為子子孫孫累世用之莫能盡也。然不知以義方訓其子,以禮法齊其家。自於數十年中,勤身苦體以聚之。而子孫於時歲之間,奢靡遊盪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娛;又怨其吝嗇,無恩於我,而厲虐之也。始則欺紿攘竊以充其欲,不足則立券舉債於人,俟其死而償之。觀其意,惟患其考之壽也。甚者至於有疾不療,陰行鴆毒,亦有之矣。然則曏之所以利後世者,適足以長子孫之惡而為身禍也。頃嘗有士大夫,其先亦國朝名臣也。家甚富,而尤吝嗇。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納,鎖而封之。晝則佩鑰於身,夜則置鑰於枕下。病甚困絕,不知人,子孫竊其鑰,開藏室,發篋笥,取其財。其人後蘇,即捫枕下求鑰不得,憤怒遂卒。其子孫不哭,相與爭匿其財,遂致斗訟。其處女亦蒙首執牒,自訐於府庭,以爭嫁資,為鄉黨笑。蓋由子孫自幼及長,惟知有利,不知有義也。夫生生之資,固人所不能無。然勿求多餘,多餘希不為累矣。使其子孫果賢邪,豈蔬糲布褐,不能自營,至死於道路乎?若其不賢邪,雖積金滿堂,奚益哉?多藏以遺子孫,吾見其愚之甚也。

 

    孫叔敖為楚相,將死,戒其子曰:「王數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則封汝,必無受利地。楚越之間,有寢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可長有者,惟此也。」孫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辭。請寢丘,累世不失。

 

漢相國蕭何買田宅,必居窮僻處。為家不治垣屋。曰:「今後世賢,師吾儉;不賢,無為勢家所奪。」

 

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敗子,愛而不教,使淪於不肖,陷於大惡,入於刑辟,歸於亂亡。非他人敗之也,母敗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數。

 

    吳司空孟仁嘗為監魚池宮,自結網捕魚。作鮓寄母,母還之曰:「汝為魚官,以鮓寄母,非避嫌也。」

 

晉陶侃為縣吏,嘗臨魚池。以一鮓遺母,母封鮓責曰:「爾以官物遺我,不能益我,乃增吾憂耳。」

 

    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家訓曰:「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

 

曾子之妻出外,兒隨而啼。妻曰:「勿啼,吾歸為爾殺豕。」妻歸以語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兒,曰:「毋教兒欺也。」

 

    漢汝南功曹范滂,坐黨人,被收。其母就與訣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

 

子弟之職,孝弟第一,謹畏第二,儉約第三,學問第四,才名第五。

 

    古語云:「嚴父有好子」。又云:「桑條從小育。」人家生子,當子嬰稚之時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不可溺小慈。必律以嚴,繩以法。使為則為,使止則止。不許他任性,不許他妄言。比及數歲,可省笞責。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倘或但愛無教,飲食云為恣其所欲,宜戒反笑,應訶反獎。驕慢已習,乃求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

 

豐殖者驕侈之具,多藏者禍亂之招。為祖父而以財貨貽子孫,是愚之也,是戕之也,非賢父母矣。為子孫而望祖父以財貨貽之,是欲自愚也,是欲自戕也,非賢子孫矣。

 

    凡子弟所當痛戒者不一,而以不聽父兄師長之言,及昵比淫朋為最。若戒此二者,自能尋向上去矣。

 

凡子弟言語要緩,顏色要和,步趨要謹。不可疾言遽色,不可疾走跳躑,女子亦然。

 

    子弟十歲上下,志識未定,記性偏清。一善言入耳,終身不忘;一邪言入耳,亦時時動念。先入之言為主,願親朋惠我子弟,勿述市井之事,尤戒媟穢之談。或稱賢聖高蹤,或陳古今治跡。孝弟忠信,山水圖書,使聽好言,勿入邪妄。倘遇惡客,開口淫穢戲謔,宜令子弟迴避。

 

    祖父教訓子孫,尤宜為之痛戒者,惟賭博一事。蓋賭博不惟耗財破家已也,彼此角勝,同於劫奪,則壞心地也;埋頭酣戰,百事不理,則廢正業也;名利無成,為人輕賤,則損品望也;晝夜不息,寒暑不顧,則致疾病也;仇家出首,痛受官刑,則召侮辱也;己身角戰,子孫習見,則失家教也。以致父子不睦,夫婦相爭,則又傷天倫矣。如此多害,而可染其習乎?且邇來賭局,純用詐弊,有三人當局,而明謀一人者;有幾人令觀,而交射一人者。手口眉目,皆劫人之利匕。弟兄叔侄,俱巧陷之陰機。愚人誤投其網,鮮有不全敗者,豈可不猛省痛戒。至於設局窩賭,自己欲貪微利,而引誘良家子弟,群聚為此不肖之事,致使之廢業亡家,流為極貧下賤,此與設阱害人者何異,是真堪為切齒者也。

 

    世之為父者多嚴,為母者多慈,但嚴不可失之於苛,慈不可失之於縱。每見父之太嚴者,一味苛求,督責太甚,致其子畏懼不前。即語言問答,皆逡巡不敢出口。甚至父子之間,情義乖離,為不祥之大,此皆為父者太嚴之過也。母之太慈者,一味姑息縱容其子閒蕩,致其於終身流為不肖。且挾恩恃愛,反致忤觸其母而無忌,釀成其子為不孝之人,此皆為母者太慈之過也。吾願世之為父者嚴中有慈,為母者慈中有嚴,方為中道。

 

子弟三兩歲時,便要教之孝弟。如叔伯兄嫂,教之稱呼。至長時自然依依愛敬,尊長見之自然道好,閑人觀之,亦自然稱讚。若孩提不知稱呼,長大便覺禮文疏略,情意冷淡,至親如同路人,父母失教之故也。至有人少時愛之,喜教罵人者,小兒認以為真,習成自然,久而不覺,是教人以偷也。故古之賢母,最重胎教。

 

為子孫作富貴計者,十敗其九;為人作善方便的,其後受惠。

 

刻薄之徒,處處豫行算盡,件件豫行佔盡,焉得留有餘步,以貽子孫。

 

《傳》曰:「孔子家兒不識罵,曾子家兒不識斗,家教然也。」

 

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父兄暴戾,子弟學樣。父兄幸或免禍,子弟必有貽殃。

 

    人家子弟,知識少開,課誦之餘,一切家計出入,人情世故,須為講究。即如飲食方面,使其知耕種辛勤;衣服,使其知機杼工苦,並田莊望歲時豐稔,經營慨物力艱難。漸漸說到創業守成,防危慮患,多方比喻。此等言語,較之詩書,易於入耳。使之平日瞭然胸中,及長庶幾稍知把捉矣。

 

子弟氣習欲端。語云:士先器識而後文藝,學者須要恂恂儒雅,謙虛自牧。毋傲物凌人,見尊長尤宜敬順卑仰。

 

    富貴家子孫,承祖父餘蔭,必須時時念其創業之艱,而兢兢焉勤儉以守之,方可謂之賢子孫。苟不念祖父創業之艱,而一味奢縱嫖賭,浪費產業,甚至祖父死不數年,而家業蕩然,衣食不給,流為餓殍,此真不肖之甚,而可痛可恨者也。古人云:「名門大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儉以成立之,亦莫不由子孫頑率奢傲以覆墜之。成立之難如升天,覆墜之易如燎毛。」敗家子若能三複斯言,而及早回頭,猶可轉敗為成,而不終於貧困也。

 

十賢子孫,未必能興家;一不肖子孫,破家為有餘。人不知教子孫,而徒為之營生;不為子孫積善,而為子孫積財。多積不義之財,以付不肖子孫,其敗尤速,安得為智?

 

    草木子曰:「祖宗富貴,自詩書中來。子孫享富貴,則賤詩書矣。祖宗家業,自勤儉中來。子孫得家業,則忘勤儉矣。此所以多衰門也。」

 

    為人祖父者,必教訓子孫,為傳家第一要著。間有不肖子孫,不率教訓者,不必責備子孫,亦惟自省而已。子孫之悖逆,必自己不能孝順者也。子孫之爭鬩,必自己不能友愛者也。子孫之痴愚懦弱,受人弄,受人侮,必自己用智用術,使勢使強,慣討便宜,不肯吃一分虧者也。類此而推,種種不爽。然則欲子孫之賢,必先自己修德。修德若何?亦曰孝親、敬長、睦族、和鄉、恤貧、救難、忍辱、吃虧而已。能如是者,方不愧為人祖父。留此好樣兒孫,謂之真教訓。

 

    陳容駟曰:「士大夫或累代科第,或崛起發越,不再傳而凌替。說者或以為風水,或以為陰德,事誠有之。究其實而可據者,則在子孫之賢否。而子孫賢否,尤視乎祖父之貽謀。何也?子弟之習尚,視乎父兄。故身教為先,所謂留好樣於兒孫也。」

 

    李惠谷云:「知子莫如父。」當年少時觀其讀書之利鈍,行事之醇疵,即可覘終身之賢不肖也。使其賢邪,他日自能成立,何必勞心勞力,積財以遺之,而損賢者之志邪;使其不肖,他日必致敗壞,又何必勞心勞力,積財以遺之,而益不肖之過邪。縱不能蓄儲以為憑籍之地,亦豈可妄求而自取損德之殃?世乃有明見其子不肖,猶挾兔狡而規利,逞鼠技以貽謀,殊不知一傳而傾覆,有不待父之瞑目,而家資已散而屬之他人矣。

 

小兒嬉戲,撻蝶踐蟻殺蜂之類,須痛切禁之。非惟殺生,亦熾其殺心,長大不知仁慈。

 

人若開口便刻薄尖酸,好議論人者,不惟無福,而且無壽。為父兄者,必當嚴為禁止。

 

富人有愛其小兒者,飾以金寶。小人於僻靜處壞其性命而取其物,雖聞於官,置於法,何益?

 

    今人每言女生向外,遂忽略不教。不知養子不教,玷止家門,養女不教,患貽他姓,辱及父母。故必須教以循大體,孝舅姑,和妯娌,敬夫君,訓子女,恤奴婢,勤紡織,治中饋,甘淡泊,任勞苦,不聽讒言,不與外事。有《閨訓》《內則》《女史》諸書,不可不令誦解也。

 

    人之有子,必使各有所業。貧賤有業,不至於饑寒;富貴有業,不至於為非。凡富貴之子弟,沉酒色,好賭博,異衣服,飾輿馬,與群小為伍,以致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無業以消日,遂起為非之心。小人贊其為非,有哺啜錢財之利,常乘間而贊成之也。

 

人身頂天立地,為綱常名教之寄,甚貴重也。不自知其貴重,少年比之匪人,為賭博宿娼之事。清夜睨而自視,成何面目。若以為無傷而不羞,便是人家下流子弟。甘心下流,又復何言?

 

    揖讓周旋,雖是儀文,正以觀人之敬忽。其在少年,當兢兢守禮,不得一味率真。即如酒席間,安席告坐之類,亦宜教之留心,庶不至當場出醜。

 

    世之聚財者,皆謂我聚之以與子孫耳。然安知不聚與盜賊,聚與水火,聚與仇敵,聚與官府乎?爾以貪吝漸聚之,安知爾子孫不以淫蕩忽散之。故溫公曰:「積財以貽子孫,子孫未必能守。不如積陰德於冥冥之中,以為子孫長久之計。蓋財者萬罪之器,以幼子擁多財,更如狂夫擁利劍也,懺己害人,俱不免矣。」

 

子多年長,自然分析。使知稼穡之難,守成之不易。但必須均平,不可偏向,以起後日爭端。亦當自存一分,以為娛老之資。若盡舉而析之,勢必計日計月,輪流供膳。或有不賢之媳,不能承順,當行而止,應有說無,致老身不能安適,往往父子之間,易生嫌隙。又子孫內或有不肖者,慮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豫為分派,止可逐時量給錢穀,不可即以田產與之。若給與田產,彼必逐漸典賣。典賣既盡,窺覷他房,必致爭訟,使賢者被其侵害,同至破盪。

 

凡人家子弟,未冠勿遽稱別號,未娶勿遽衣文綉。《禮》曰:「老少異糧。」「童子不衣裘帛。」夫不衣裘帛者,非止謂年幼不宜,亦使知老少之分,又使知惜福也。

 

抱兒者,不可令其打人以為歡。父母不可引其手令擊己面,亦不可令其動出淫媟語以詈人,此亦是初教當慎處。

 

嚴親多令嗣,溺愛有敗子。

 

少年子弟,勿令其事事自如。

 

少年子弟,千萬不可遊手好閒無業。或大或小,必要尋一件事與他做,則身心得以拘束,世務得以演習,人情得以諳練,學識得以長進,經營得以慣熟。這便是大利益處,何必堆金積玉哉。

 

 

身體有父兄防閑,是真福;過失有父兄規責,是真安;門戶有父兄樘持,是真仙;事業有父兄指引,是真路。

 

遠邪佞,是富家教子弟第一義;遠恥辱,是貧家教子弟第一義。

 

絕嗣之墳墓,無非刻薄狂生;妓女之祖宗,儘是貪花浪子。

 

    廣積聚者,遺子孫以禍害;多聲色者,戕性命以斧斤。


推薦閱讀:

她究竟值多少年薪
請原諒悵立深宵是我,歌筵畔悄離席亦是我
青春是什麼?感覺我的青春都餵了狗。?
什麼是少年感?能否舉例?

TAG: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