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4歲還沒結婚,唯一的安全感是努力賺錢

之前看到一個熱門微博,一位34歲海歸美女到有名的的上海人民公園相親角體驗。當得知她的年齡時,大叔大媽們紛紛嫌棄,甚至把她比喻為「郊區房」,男人有錢也不會買。

 

Excuse me? 這樣一個有顏有錢有學歷的小姐姐,因為還沒結婚,就被說得這樣不堪?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女人還得坐等男人來買?

三十多歲還沒結婚的女孩,真的需要一個非常強大的內心。因為不管她們一個人活得多瀟洒多滋潤,總有人會用一種可憐兮兮的眼神看著她,就像在看一個沒人疼沒人愛寂寞空虛冷的深閨怨婦。

34歲沒結婚怎麼了?我有錢,有獨處的能力,就完全有實力單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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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就有一個三十幾歲還沒結婚的小姐姐,在奔三之際,曾經她也一度很著急。甚至有一次醉酒後,內心防線崩潰,嚎啕大哭。

但後來,反而在年過三十後,她放下了結婚的執念,活得越來越坦然了。在深圳年收入50萬的她,不用再穿著高跟鞋去擠地鐵,有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溫馨小房子,滿世界到處飛。溫柔優雅地為人處世,活得自在瀟洒。

健身、瑜伽、跳舞、學習,寫作、週遊世界……想買的東西,想學的興趣,想去的地方,所有的願望清單,她都一個一個地為自己實現。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自己最好的。

有時候她還大言不慚地說:「世界這麼精彩,遊戲這麼好玩,單身生活太TM自由了,老娘簡直都不需要男人了好嗎!」

結婚,不再成為她的必修課。當有人再勸她差不多就得了的時候,她都一笑置之,優雅地回應。對她來說,努力賺錢才是她唯一確定的安全感,因為這是她自由獨立的底氣。

二十多歲的她有著青春爛漫的氣息,而30多歲的她擁有了成熟迷人的魅力,並沒有淪為一個在群租房裡偷偷抹眼淚的愁嫁女。

正如奧斯汀在小說《愛瑪》寫的一段話:「我不會變成貧窮的老處女,只有貧窮才會使獨身者受的公眾的蔑視!一個獨身女人如果收入微薄一定非常可笑,準會惹人討厭,老處女!正好是少男少女的笑柄;不過一個富有的獨身女人從來都受人尊敬,可以像任何人一樣有理性,一樣愉快。」

是的,三十多歲還沒結婚,真正會讓人感到恐懼的,是那個在20多歲時不努力,一心只想依賴男人的自己。只有成為更好的自己,才能擁有對人生的選擇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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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幾歲還沒結婚的陳意涵,獨立自律,自理能力滿分,愛笑愛運動愛自由,如同一個活潑的美少女。而兩度遇到渣男的張雨綺,在婚姻面前絕不拖泥帶水。離婚後的她,一個人也過得十分精彩。她嘗試浮潛,克服心理障礙;考取飛行駕照,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強大的單身力,讓她們活出了自己的精彩。一個人也好,結婚也罷,都不能決定她們的人生。

幸福,就是一種能力。即使年齡大了,一直遇不到那個他,我們都依然可以選擇努力生活,過好自己的人生。

 

當年紅遍港台的女星李菁,前半生受盡萬千寵愛,坐擁半山4000呎豪宅,身家逾半億,登上了人生巔峰。在邵逸夫、雷覺華這些貴人的庇護下,成長得毫不費力。

然而,在她三十多歲時,命運開始改變。未婚夫雷先生心臟病發去世,後來李媽媽也意外身亡,遭受雙重打擊的她退出了娛樂圈。

按理說,腰纏萬貫的她,接下來的日子一個人也能好好過,完全有能力重新開始。可惜,從此之後,這個才35歲的女子卻終日沉淪在賭場中,到最後把身邊所有的朋友都得罪。當再次引起關注時,竟是她一個人慘死出租屋沒人發現的新聞。

失去了身邊人庇護的李菁,後半生的生活如雪山崩塌。她明明一個人也可以重新站起來,把握接下來的人生,可惜她選擇了在空虛不安中自取滅亡。

很多女生,以為結婚了,就有庇護所了。然而,婚姻並不能成為誰的鐵飯碗,能給我們百分之百的安全感的,只有我們自己。就算結婚了,我們也不應該喪失自身的單身力。它是我們直面人生,活出自我的勇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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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劇《東京女子圖鑑》的女主角綾,從一個小鎮青年在東京一步一步往上爬。經歷了幾段感情的她,在三十幾歲時開始慌了,決定找個人結婚,安定下來。

 

結婚對象是個看起來適合結婚的老實男人,39歲,長相相當普通,年薪900萬(人民幣大約54萬),在豐州買了公寓。他在相親時說的話是「能幫老婆實現夢想就是我的夢想」,這一點打動了綾。

然而,綾婚後才發現,這個男人懶惰自私,和自己的三觀格格不入。她不喜歡參加鄰居那種集體曬娃的聚會,而她老公卻認為這本來就是中年婦女該有的生活。綾想製造浪漫的氣氛,而她老公則認為造人這種任務「只要知道排卵日一發就能懷孕」。

綾選擇了離婚。而這個所謂的老實男人在分居期間和一個27歲的姑娘混在了一起,還有了孩子……

對綾來說,一個人的生活雖然孤單了點,但總比在不堪忍受的婚姻生活里痛苦好上一百倍。而三十歲以前在事業上的努力,給了她回歸單身的勇氣和資本。

還記得那位台灣的母親給女兒的信么?

 

「女兒啊,你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好好的,沒有壓力也不用養我們,千萬不要隨便就結婚了。除非有個男人能好到值得你放棄一切,不然結婚以後你的生活就不再一樣了……」

這位母親很明智,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好好的,除非兩個人比一個人活得更好時,才有足夠的理由結婚。

所以,三十幾歲也沒結婚也別著急,你可以慢慢地挑,慢慢地相處。如果遇到了,就是幸運;遇不到,也絕不要將就。你總會遇到一個人,讓你只想永遠和他在一起,和他一起做很多事。遇到他之後,你再也不會為說一個人生活也過得很好了,再不敢說單身生活也很酷了,你一心只想用婚姻這種契約的形式,來捆綁住你們兩個人。

一個人也懂得好好過的人,和一個對的人在一起了,便是把幸福double。而連一個人生活都過不好的人,就算結婚了也只能死在婚姻的墳墓里。

要知道,三十幾歲還未結婚並不可恥。真正應該讓人羞恥的,只有三十幾歲的自暴自棄和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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