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是不是金錢的奴隸

2003年10月09日 13:54 新浪傳媒

  作者:張小爭

  世界上所有正直的記者對有償新聞都是深惡痛絕的。新聞界一方面遇到了從來未有過的巨大的金錢誘惑,一方面又以極大的勇氣拒絕這種誘惑。一個現實的課題擺在世界新聞界面前:要麼成為金錢的奴僕和娼妓讓新聞死亡,要麼超然於金錢物慾之上而使新聞新生。除此,別無選擇。

  媒體的「三陪服務」

  美國著名的報紙專欄評論家李普曼對有償新聞深惡痛絕,幾乎是在罵了:「有無數例證,說明美國的電視公司與廠商相勾結,主要目的是為了推銷廣告利益而欺騙大眾。這種欺騙行為,決非僅僅牽聯到張三或李四的個人問題,而是整個電視事業。電視為了吸引廣大觀眾的注意藉以推銷廣告利益外,根本沒有競爭。結果,當一般人認為電視應當享受新聞自由的權利時,而它本身實際上已經成為商業的傀儡,奴僕與無恥的娼妓……」

  我們很難指出什麼是有償新聞。但如果我們發現新聞、通訊或專版在宣傳一個企業、一種產品或一個人物,好象是在做廣告,並且被宣傳的對象似乎沒什麼新聞價值(重要性、顯著性、異常性等)時,我們就有理由懷疑它並對它保持警惕,尤其是提供了詳細的地址、聯繫電話以及產品價格的新聞。具體而言,目前媒體的有償新聞醜惡作風表現在與企業、資本和黑社會的不當交易上。

  拿出場費陪企業吃喝

  當前,一些媒體記者的收入水平不能反映實際貢獻,甚至入不敷出,而且難以通過職業化的方式獲得社會認同,實現記者的職業價值,所以不少人轉而追求職業之外的權力,一部分人通過"有償新聞"來達到"自我實現"。

  各種各樣的產品鑒定、商品展銷、工程剪綵等新聞發布活動,這些年都專門辟出了宣傳費用,準備了記者的酬金。隨波逐流地跟著同行們一道領取由信封裝著的百元現鈔,如果這也算作「出場費」的話,在記者群中則是司空見慣。這似乎已經成為見怪不怪的慣例,如果沒有,倒是會被人見怪的了。

  著名報人吳海民在其專著《金元新聞》寫到:企業分發「出場費」的方式各有不同。有在新聞發布活動之前就事先塞給有關記者的,這種情況又分為兩種,一是在往新聞單位分送請柬的時候就分頭塞給信封,一是事先把有關參與報道的記者召集一塊小酌一番,送上禮品、新聞稿和信封,結結實實地打個招呼;「明天的活動各位務必出席啊。」這種情形,就很有點「請」記者出場的意思了。有在發布會開始前出席者簽到時分發的,新聞記者的請柬一般有別於其他來賓的請柬,新聞記者的到場有專門人員接待。大家的禮品袋看上去都一模一樣,但記者拿到的袋袋裡多放著兩件東西,一件是新聞稿,一件是信封。有經驗的老記者會不露聲色地將那信封塞進自己的皮包,若無其事地大大方方穿梭於熟人之間。

  既然受到恩惠,就輕易相信了人家塞給的「馬夾袋新聞」(即新聞發布稿),至於這「新聞」是否真實,有無水分,則不去較真兒了。也有這樣的記者,吃慣了,拿慣了,心裡就定下了一個「出場費」的標準,拿這個標準來衡量企業的厚薄並決定報道的長短。

  我們在報紙上經常可以看見同樣的句子出現在幾家不同的媒體上,都是廠商發來的稿子,內容當然有相同的地方,甚至包括結論部分。記者由此蛻變為廠商的御用文人。

   認乾爹陪資本說話

  互聯網激情冷卻後,就數媒體投資熱鬧了,已經有「資本的最後暴利行業」之稱。對於嗷嗷待哺的媒體來說,能趁機找個有錢的主子,融入資金實現自己打造傳媒業帝國的理想,自然是一件好事。但理想與現實總會有距離,資本到一定時候,會產生一種威脅力量,它會試圖讓媒體閉嘴,聽他說話的。這是傳媒們在「認爹」之後的苦惱。

  資本介入新聞界,這是近一兩年開始議論的一個新話題。有錢的企業越來越多了,他們有了錢就瞄準新聞試圖自己辦報或影響辦報。開辦媒體不要國家一分錢撥款,背後有企業和老闆出資支持,其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有人開始把辦報當作資本升值的手段,二是一些企業試圖通過辦報來影響新聞輿論。

  新聞界的許多活動,從全國性的新聞評獎,到部分新聞單位的組團採訪,到某家報紙徵文和競賽活動的組織,正越來越多地依賴企業的贊助。而無償贊助的企業是極少的,絕大多數贊助者都會提出這樣那樣的交換條件。有些條件違反新聞原則,是必須予以拒絕的。但出賣原則以滿足企業苛刻條件的情況並非沒有。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大邱庄曾以金錢逼迫新聞界改變評獎程序、塞進對其有利的報道,以擴大影響。

  資本滲透傳媒業有幾種表現形式,一是通過入股合資的方式企圖逐漸把報紙吃掉。二是集、個體老闆變相購買報紙自行出版。三是某些企業通過與報紙送行某種合作,提出爭得媒體領導席位的要求。如南京一家集體企業老闆曾向首都一家大報提出要當該報副總編輯。四是企業大量收買報紙的固定廣告版面。五是企業通過大筆贊助爭取得到「協辦」的名分,並要求報紙將這種名分印上報頭。

  撈好處陪黑老大玩完

  看過電視據《上海灘》的讀者一定對劇中的人物許文強與馮敬堯操縱報紙互相爭鬥的鏡頭不會陌生。雙方採取收購報社、收購面市的報紙、殘殺記者等作法,從而控制新聞傳播。現實中這種事情在舊中國的確存在,沒想到在當代中國隨著地方黑惡勢力的猖獗,一些新聞媒體也與其同流合污。2001年12月11日,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一周年。此起彼伏的涉黑案件不斷曝光。但重慶警方披露新聞媒體人士「涉嫌」其中,卻還是頭一遭。重慶市公安機關表示,這一案件中,「黑惡勢力範圍滲透到了新聞媒體」。確有媒體人士在為黑道人物「宣傳」的過程中,試圖撈取一些好處。

  因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封曼被重慶市公安局逮捕,而這位黑老大卻是某媒體宣傳的「大山的兒子」。據稱,配樂詩朗誦《大山的兒子》內容感人,事迹突出,隨著空中電波,封曼也名聲遠播,成為人所「敬仰」的「先進人物」,並獲得了這家媒體評選的「百名民營企業家」稱號。

  據介紹,在「媒體明星」的光環下,封曼開始編織了自己的「保護傘」,並由此形成了「黑色權威」。在重慶市巴南區,封曼解決了一些政府都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封曼的「媒體公關」方式也很特別,他把一輛小轎車送給一個媒體負責人使用。案發後,因為轎車沒有「過戶」,一直被媒體負責人使用的轎車就成為「借」來的「禮物」。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宋浩波認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在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後,就會進一步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庇護,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等方式結交官員,搞「政府公關」,形成保護傘。「媒體公關」不過是「政府公關」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新聞媒體將「黑色權威」包裝成「媒體明星」,無非是為其編織正面的社會形象,為涉黑犯罪披上榮譽光環,用社會輿論庇護,成為「黑色惡力」的「保護傘」。這種腐敗行為的最終結果就是媒體從業人員與「黑道人物」一起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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