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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溥:遺產稅為何窮嫌富不愛

沈洪溥:遺產稅為何窮嫌富不愛

2010年08月25日07:31南方網沈洪溥我要評論(2) 字型大小:T|T

沈洪溥 經濟學博士

據中國青年報近期的一份關於是否開徵富人遺產稅的調查顯示,11203名被調查者中,佔比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適合開徵」,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認為「目前適合開徵」。在當前對貧富分化討論激烈的時點,這個結果無疑令人深思。有關部門也實在需要細究根源,審慎研究實施細節,保證遺產稅制在我國確能擔當調節貧富分化的重任。

筆者認為,調查的結果之所以值得重視,在於它可能反映了我國民眾對遺產稅制度的不理解,以及對實施遺產稅效果的疑慮。

其一,民眾如今耳聞目見都是富人移民的八卦,即使當真推出了遺產稅制度,也不過是讓諸多平日高唱中國心、本質卻是洋鬼子的群寇現形。何況,這些人當中,有不少人特意選擇的移民目的國是沒有遺產稅制度的。如果在我國國內推行遺產稅,既無法觸動這幫移民富豪的在華財富,還可能造成廣大社會中間層成為遺產稅的殺傷重點。一邊是少數移民富豪的財富在我國國內繼續膨脹,毫髮無損地完成代際流轉;另一邊則是我國普羅大眾的微末財富卻要被徵收重稅,上繳國家,長此以往,還可能帶來貧富進一步分化的後果。

其二,遺產稅的單一高稅率被片面強調,目前大致是把美國稅率當做國際慣例(45%-55%)。部分宣傳報道,還以2010年美國遺產稅暫停一年為爆點,講什麼「美富翁速死求避稅」等聳動話題,彷彿遺產稅實施會導致肅殺一片。這種戲說之下,希求靠勞動致富的普通民眾一樣會覺得不舒服,會認為自己靠努力工作積累的一點財富,會因為身後的高稅率而被大部剝奪。此外,大家還可能感到憤怒,因為貌似統一的稅率雖也可能傷及富豪群體,但經過「集體退步」後,有錢人後代還是有錢人,自己的後代卻可能再次淪落為窮光蛋,這會讓人對遺產稅制度調節貧富分化的能力喪失信心。

從上述誤解出發,要使遺產稅順利得到認可並漸次完善,普及正確觀念十分必要。

一是遺產稅並不能單槍匹馬地完成貧富分化的調節作用。這就是說,遺產稅只是系列收入調節分配稅種中的一個組件,不能把解決貧富分化的希望全寄托在它身上。從國際經驗來看,主流的稅種中都不會缺少財產稅,而物業稅或者房產稅,以及遺產稅或贈與稅,都只是財產稅的組成部分。遺產稅無法達到的目的,其他財產稅種卻可以實現。例如,對超面積豪宅徵收物業稅,則部分移民他國的富豪就無法規避對其國內房產的稅收征繳。而隨著我國稅制改革從流轉稅、所得稅為主到逐步引入財產稅的過程中,遺產稅也將會是必然選項。不過,按照一般實施順序,更可能會是先有物業稅或房產稅,再在適當時機推出遺產稅。這就決定了遺產稅實施不會帶來「富人隔岸觀火,窮人哭爹叫媽」純粹「杯具」效果。

二是遺產稅在徵收環節還會有許多靈活的措施。單一稅率雖是選項之一,但針對遺產稅種的征繳方式也可有很多變化,例如可設置徵收起點,較少的遺產可以免繳;還可以設定不同徵稅區間,設置分層稅率乃至累進稅率……而具體到我國國情,推出遺產稅的時候,有關部門也會充分考慮國內居民的財產結構,而更可能採用設定起征點與試行較低稅率方式來進行逐步探索與試驗。這之前,還可能會比照物業稅或房產稅的實施準備程序,先在局部地區試行空轉。因此,我們不必過分高估遺產稅對居民家庭財富積累的負面影響。

當然,在給遺產稅「正名」之外,有關部門在探討遺產稅乃至進行社會調研之後,也需要對居民預料之外的負面情緒反彈有所反應。畢竟,接近一半的社情民意反對遺產稅,不僅是遺產稅本身存在某些問題,還可能是群眾對如今稅收收入高速增長的不理解情緒使然。

一言以蔽之,只要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長不盡如人意,那麼,增加稅負的風吹草動,就很可能立即引來漫天批評。加之在財稅領域,例如支出項目含糊、轉移支付效果不彰、社保體系不健全、醫療教育投入不足等既有問題長期得不到根本解決,也難怪有著國際慣例頭銜的遺產稅,來到中國特殊國情的環境里,還未出世,就已滿是窮嫌富不愛、兩頭不討好的名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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