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457工作簽證適合哪些人?

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下457僱主擔保工作簽證(Long-stay Temporary Business Visa),457是一種有效期為4年的商務工作簽證、期間可以多次往返、可以攜帶家屬同行,同行未成年子女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學校。在持有該簽證有效期間,若在澳大利亞工作滿兩年,可以申請186永久居民(即PR)。留學生移民除了獨立技術移民,澳洲的僱主擔保移民漸漸突顯出其優勢與競爭力,成為留學生、技術人員與公司高管獲得永居的一種選擇。457工作簽證僱主擔保優勢:1、一次性獲得長達4年工作簽證2、最快2年後可以轉為永居移民簽證3、審理時間快,2年後轉永居快速審批4、申請年齡可至50歲5、學歷要求低,無須職業評估(除技工類)6、雅思要求低7、CSOL職位列表上所有職位均選擇457工作簽證適合人群:1、廣大的澳洲留學生群體隨著技術移民政策的不斷收緊,海外留學生的技術移民之路也日漸艱難。雖然457隻是臨時簽證,但對於同樣是臨時簽證且為廣大留學生所熟悉的485簽證(TR)相比,457簽證最大的優勢在於它定向確保了工作。457簽證最大的優勢在於確保了申請人的工作,申請人在獲得457簽證期間能學以致用,積累寶貴的工作經驗,為今後的職業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為僱主工作滿2年後,就能通過上面所說的方式轉PR身份。申請人在獲得457簽證期間能學以致用,積累寶貴的工作經驗,為今後的職業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反之,485簽證則需要申請人自行解決和專業對口的工作問題。綜上所述,457簽證是非常適合那些在澳洲留學且想將來獲得身份的同學們。對於澳洲的留學生而言,457簽證既解決了在澳洲的工作問題,又可以為2兩年後申請永居身份做個鋪墊,是較為穩妥的選擇。當然,如何找到合適的僱主,需要留學生朋友平時就要接觸社會,多做做實習,鍛煉自己,獲得未來僱主的認可。我們澳大利亞留學網也擔保過一些好的員工,因為她們經過培訓和考察,業務能力強,真的很給力,公司需要她們,辦擔保自然水到渠成。。2、擁有一定技術能力、學歷、英語水平和嚮往能在澳洲有穩定工作的人群引入這些優質的技術人才,一來是對澳洲新移民質量的一大保證,二來更是澳洲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此外,對於澳洲當地的僱主而言,僱傭一個合格的海外技術人員,不僅可以為生意帶來立竿見影的關鍵技術和工作技能,而且2-4年內擁有一個相對可靠且忠於職守的員工,老闆至少在相當一段時期不用為員工跳槽而發愁。同時,對於海外申請457簽證的申請人而言,自他們踏上澳洲土地的那一天開始,他們就有擁有了相當於國內幾倍薪水的工作待遇,免去了一般人初來澳洲時花錢上學、找工作等必須經歷的煩惱,還可以帶上全家老小來澳洲學習生活,這應該是較為理想的移民途徑了。因此,457意味著有更寬廣的移民機會,與其徒勞地等待技術移民政策放寬的那一天,倒不如及早的做好移民規劃,多接觸澳洲的僱主,甚至代表中國公司來澳洲開設分公司擔保自己,運籌帷幄,決勝千里才是正道。最後,提醒大家不要誤信一些非法中介騙錢的伎倆,繳納高額費用找個假僱主是很不靠譜的,這種公司隨時可能倒閉,就算拿到簽證,公司如果被查出作假,簽證也會取消,這樣的風險是揮之不去的!如何鑒別擔保公司是否合格、擔保公司的財務記錄、培訓記錄是否完整?提名職業是否合理?這都需要專業移民代理去進行審核。下面再溫習一下當前澳洲移民局對457簽證的政策做出了相對應的調整。457新政策提高了擔保人及申請人的申請門檻,加強了對於僱主的監管和對提名職位的真實性和市場薪資的證明,同時還加大了簽證官的自由決定權。以下,我們列舉了新措施的一些具體內容。 第一:持續為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培訓 Training Benchmark    2013年7月1日之前,想擁有僱主擔保資格必須滿足員工培訓要求並提出相關證明:1. 公司近期支付員工工資的2%到一項行業培訓基金;或是2. 公司近期花費等同於員工工資1%的數額對澳洲公民及永久居民進行培訓。此基準要求公司在被批准成為擔保僱主的期限內的每個財政年都願意保持一定的培訓支出。    2013年7月1日之後,達到培訓基準是一個持續且強制的要求,而不只是承諾。同時,僱主將有義務保存關於培訓的記錄。這其中包括:1. 新成立的公司(營業不超過12個月),需首先提供一個可審計的培訓計劃。2. 之前的僱主必須證明他們在之前擔保期間內滿足了培訓基準,並將繼續在新的擔保期間內滿足培訓基準,或是改變現有擔保下的培訓項目。第二: 證明真正的技術需求   2013年7月1日之前,即使為了達到資格申請457簽證,而提出高於實際職位的描述,457簽證的提名申請也是不太可能被拒簽。   2013年7月1日之後,簽證官必須確認提名職位是真實的,如果所提名職業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不符合,或相關聯的提名職位不真實,是有可能被拒的。第三:新的職業評估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前,很多低技能的職業不符合457申請要求的,可以通過ANZSCO里的定義比較廣泛的職業來申請,例如「project manager項目管理員」或「無特殊分類專業經理 specialist manager NEC」。     2013年7月1日之後,加強以上兩個職業的技術評估。上述兩個職業分類必須進行正式的職業技術評估。第四:  標明擔保僱員的人數    2013年7月1日之前,擔保僱主可以擔保並提名的457僱員是沒有數量限制的。    2013年7月1日之後,擔保人只能擔保申請獲批時所規定數量的457僱員。僱主可以申請變更擔保協議來變更這個數字。僱主擔保協議將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終止:達到擔保數額或時間上過期(1、3、6年)。經認可的僱主擔保人將不需要指定他們打算擔保的僱員數字。第五:市場工資率的評估擴大到偏遠地區2013年7月1日之前,僱主為457簽證持有者提供的條件必須和相同職位的澳洲公民一樣。如僱主僱傭了相同職位的澳洲公民,則被提名職位的市場工資應依照此待遇相同對待;如僱主沒有僱傭相同職位的澳洲公民,則僱主必須滿足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供符合此職位、地區、及行業的待遇依據。 2013年7月1日之後,市場工資率規定現在已經超越了指定的工作場所延伸到偏遠地區。當僱主沒有僱傭相同職位的澳洲公民時,則僱主仍須滿足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供符合此職位、地區、及行業的待遇的依據。第六 : 工資豁免門檻上升到250,000澳元    2013年7月1日之前,工資豁免門檻是180,000澳元。    2013年7月1日之後,工資豁免門檻提高到250,000澳元。第七:  僱傭必須包括直接的「僱員-僱主」關係    2013年7月1日之前,僱主有義務保證主申請人作為僱主的或其相關實體的「僱員」。    2013年7月1日之後,僱主必須以直接「僱員-僱主」關係而僱傭員工。這禁止了除認可的勞動合同以外的僱傭協議和防止僱主但另行安排僱員的僱傭協議。現僱主將必須保存與主申請人簽訂的書面聘用合同。第八: 僱主有義務支付一定的費用    2013年7月1日之前,僱主有義務不從主申請人和副申請人處收回一定費用。    2013年7月1日之後,要求僱主支付與申請僱主資格相關的一定費用,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這些費用轉移給被擔保人。第九: 新的提名申請遞交時,必須滿足英語語言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前,457簽證申請批準時,申請人需要證明他們滿足英文要求,或獲得英文豁免。其中一項豁免為僱主表示申請人的年收入達到英文工資豁免門檻。簽證獲批後,如僱主遞交一個新的提名申請工資收入低於該門檻,簽證持有人不需要證明他們是否滿足語言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後,如457簽證持有者之前因通過年收入達到英文工資豁免門檻而獲得簽證,現又以低於門檻的年收入重新被提名,則簽證持有人必須提供語言能力證明,或英文豁免條件。第十:  英文豁免要求的變化    2013年7月1日之前,大多數除技工類外職業,都被豁免英文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後,基於職業的英文豁免被取消。其他保留不變的豁免形式包括:· 提名工資96400;參考7月25日文件: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F2013L01462· 持有加拿大、美國、英國、愛爾蘭共和國、以及紐西蘭護照;· 完成高中以上至少連續5年英語授課的全職學習。第十一:  英語語言的定義和僱主提名計劃一致    2013年7月1日之前,457項目有自己特定的英語語言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後,英語語言要求和僱主提名計劃一致。職業英語測試中每個單項的B現被認可,IELTS或OET的成績必須在遞交申請3年內才認定有效。第十二:  新公司擔保資格的限制條款    2013年7月1日之前,新成立公司的擔保要求和標準商業僱主一致。    2013年7月1日之後,新成立公司的擔保資格期限調整到12個月的有效期,且所有被新成立公司擔保的457簽證持有者都只能獲得首次12個月的簽證。第十三:  強制性電子遞簽    2013年7月1日之前,所有457簽證的擔保資格、提名、以及簽證申請可使用書面申請和網上申請遞交。海外公司的擔保資格、提名和簽證申請則在最近的海外辦事處審批。    2013年7月1日之後,所有457簽證的擔保資格、提名、以及簽證申請都必須網上遞交。海外公司的擔保資格、提名和簽證申請都將在澳大利亞境內審批。第十四: 要求籤證持有人在抵澳90天內開始工作    2013年7月1日之前,沒有明確要求關於簽證持有人開始為僱主工作的時間期限,故移民局很難取消從未開始過工作的簽證持有人的簽證。    2013年7月1日之後,目前作為8107條款的一部分規定,457簽證持有人必須在抵澳90天內開始為僱主工作。第十五: 要求必要的職業註冊、執照或會員登記    2013年7月1日之前,對於某些職業,要求籤證持有人在州領地的工作所在地獲得必要的職業註冊、執照或會員登記。然而457簽證的申請者在申請獲批的過程中則沒有此限制。如果簽證持有人未能獲得必要的職業註冊,移民局也將很難採取行動。    2013年7月1日之後,此條款將會要求457簽證持有人於28天之內在工作所在地的州領地獲得當地必要的職業註冊、執照及會員登記。第十六: 延長簽證持有人尋求新工作擔保的期限    2013年7月1日之前,8107條款要求457簽證持有人只能為擔保他們的僱主工作,且必須從事與簽證相關的職位或職業;如簽證持有人停止工作,則不能超過連續的28天,期間可以尋找新的僱主或離開澳洲。如簽證持有人不能履行此簽證條款,他們的簽證則會被取消。    2013年7月1日之後,如果457簽證持有人終止了與擔保僱主的勞動關係,他們找尋新的擔保僱主或離開澳洲的時間期限將會延長至連續的90天。第十七: 規定各種類型的擔保義務必須列在移民法規中    2013年7月1日之前,擔保義務是指目前或曾經有擔保資格的僱主必須滿足移民法規中列舉的相關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在移民法案中列出的一些關於擔保義務的內容有可能會被添加在移民法規中。然而,不能確保在移民法規中將會出現其它類型的擔保義務。    2013年7月1日之後,移民法將會要求移民部長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保證某些僱主義務包含在移民法規中;因此寫入移民法案中的各種僱主擔保義務必須也同時寫入移民法規中。第十八: 提高監管體系包括部長和現僱主以及前僱主之間的強制執行措施。    2013年7月1日之前,關於擔保非公民進入澳洲工作的監管體系中包括行政處罰(暫停或取消擔保人的擔保資格),例如違法警告機制和民事懲罰機制。    2013年7月1日之後,當現僱主和前僱主未正當履行擔保義務時,強制承諾將會成為附加強制條件。強制執行措施是一項由部長和擔保僱主立下的法院強制承諾。這項措施可避免高額的法律訴訟費用,它非常靈活而且可以確保賠償金用於因違反擔保義務而造成的嚴重後果(例如補償員工因僱主工資支付不足)。第十九:公平工作委員會調查員視為移民法督察員,並有權執行與移民法相關的工作。    2013年7月1日之前,目前有32位移民法案任命的現役澳洲移民局調查員以監察僱主是否履行擔保義務。    2013年7月1日之後,政府監管及調查臨時擔保工作簽證的權利範圍將會擴大,公平工作委員會的調查員將同樣有權執行移民法。公平工作調查員將會調查僱主是否履行義務以確保被擔保員工的工作內容符合提名職業並且獲得符合市場薪金水平的工資。第二十:簽證費用的變化457僱主擔保工作簽證的提名費(Nomination Application Fee)從AUD$85漲到$330另外,隨著2014年7月臨近,澳洲移民局還要出台更多變化,比如新的SOL清單,新457工作簽證要求等,我們將第一時間為大家解析,同時為了給大家更多的面對面諮詢的機會,2014年6月中@澳洲黃文勇 老師將親臨南京、上海、北京、深圳為大家解密澳洲留學移民,這是歷史難得的機會,而且門票免費,關於具體活動和講座報名請猛戳鏈接 http://t.cn/zQA4n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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