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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蠻與文明的判決

作者:愛國者

臭名昭著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一名叫徐壽蘭的老婦人在車站摔倒,造成骨折,剛下火車的南京青年彭宇上前將老婦人攙扶起來,並及時送至醫院接受治療,還給予摔傷老婦人200元錢安撫費。但好人並非有好報,被高額醫療費用嚇傻的徐老婦人泯滅了做人的良知,狠狠反咬彭宇一口,誣陷彭宇將其撞倒才送到醫院,為此雙方打了一場荒誕的官司。南京法院最終判決彭宇賠償徐老婦人4萬元醫療費,理由是彭宇給老人的200塊錢就是其將人撞倒的證據(法官的原話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送她去醫院?)。

若干年來,由南京「彭宇案」糾纏而成的心結,宛如病灶,一直存在於社會,潛伏於人心,順勢應景不時發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標誌,還是諸多缺德行為的遮羞布和擋箭牌。人們之所以冷漠,實在是對事實人情做權衡之後做出的無奈抉擇。  

在彭宇案中,彭宇無法證明自己無罪,法律也無法證明彭宇有罪。法院看似幫助了那位老婦人,維護了弱勢一方的利益,但此案頗具流氓性質的「有罪推定」持續在社會發酵,在較大程度上造成了道德淪喪、社會文明嚴重倒退的惡果。簡而言之,人們的自私冷漠是被野蠻的法官及失衡的法律逼出來的!   

影響深遠的布魯塞爾搶劫案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發生一起奇特案件,使人們對西方世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身負重傷,一名男子路過時候發現了傷者,並將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傷女子洗劫一空。但這名只圖財不害命的男子在搶劫後竟生惻隱之心,擔心女子傷勢過重而死亡,於是報警後才離開現場。事件的經過被附近的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幫助警察成功擒獲了這名男子,並法律的名義起訴該男子。在此後經過長達四周的激烈辯論後,法庭最終判決將搶劫受傷女子的男人無罪釋放。

布魯塞爾高級法官的判決宣言是這樣的: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脆弱和陰暗的一面,對於拯救生命而言,搶劫財物不值一提。雖然單純從法律上說,我們的確不應該為了一個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惡,但是如果判決他有罪,將會對整個社會秩序產生極度負面的影響。我寧願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條生命,也不願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於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所以從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僅僅是單純赦免了一個搶劫犯,更深遠的是對救死扶傷的鼓勵,是對整個社會保持良好風氣的促進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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