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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易學研究概論第三輯

歷代易學研究概論第三輯

至於用「爻辰」與天上星宿相值,此法更不會是鄭玄自造,若考其淵源,鄭玄此說恐怕必有傳授。我們知道,鄭玄從馬融學《易》,而馬融即以天象注《易》文,如《經典釋文》引馬融注《彖》《無妄》之「天命不佑」一名,曰:「天不右行。」注《明夷》六二爻之「明夷,夷於左股」一句,曰:「日隨天左旋也。」《周易正義》孔疏引馬融注《繫辭》之「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曰「《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北辰居位不動,其用四十有九,轉運而用也」。雖寥寥數條,但鄭氏「爻辰」的天文星象,五行、十二月都有了。故鄭氏「爻辰」之說,可能源於馬融。而馬融傳費氏《易》,故其說可能自費氏來。費氏說《易》,即有以八卦與星宿、干支互相配合者。清人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中輯有《費氏易林》《費氏分野》,其內容就是以八卦與干支相配合。所以,《漢書.儒林傳》中稱費直「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這種說法可能不夠全面。況且,即稱「解說」,必定既有所「解」,又有所「說」,怎能是直抄《彖》《象》《繫辭》等十篇文字於六十四卦之後,而稱「解說」呢?

再案《易緯.乾鑿度》:「天地爛明,日月星辰布設,八卦錯序,律歷調列,五緯順軌。」亦可證起碼在西漢時,已有「日月星辰布設,八卦錯序,律歷調列」之說。又加當初《周易》由太史掌管,古太史兼管天文、曆法。如《禮記.月令》稱「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離不貸」即其證。故這種以天象星宿解釋《周易》的方法,估計起源較古,有可能是周太史的遺法之一。而由《繫辭》之「仰以觀於天文」「仰則觀象於天」「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及從《彖》《賁》之「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等等話語看,《易大傳》作者在整理前人遺說時,一定讀到過古人以天象解《易》的資料。而考之《周易》六十四卦卦辭,其中又確實包含著不少天文觀測的內容。如《豐》卦的卦爻辭,很可能是當時人們對日全蝕的一次完整記錄。再結合《說卦》之「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及《繫辭》之「在天成象」的說法,我們認為,《周易》的陰陽爻畫及其卦爻之辭,肯定及收了當時天文觀測的果。

因此,鄭氏這種以爻辰上值天象星宿以解《易》文的獨特方式,其全貌雖然已難窺見,但憑流傳至今的十幾條例子,亦可見其一斑。所以,在《易》學研究中,漢人的這部分《易》學遺產,於啟發我們探索《周易》本源方面,確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實有進一步探討、考證之必要。

東漢末年,另一個傳費直《易》的著名《易》學家為荀爽。

荀爽,字慈明。據《釋文序錄》記載,唐時荀爽《易》注尚有十卷(《七錄》稱十一卷)後皆亡佚。清人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輯有《周易荀氏注》三卷。惠棟著《易漢學》,張惠言著《周易荀氏九家》,亦皆有輯錄。

荀爽講《易》,其特點是以陰陽二氣的「升」「降」交通解釋《周易》卦爻辭及《彖》《象》等《易大傳》之文。如《周易集解》引荀爽講《象》《乾》:「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曰:「氣微位卑,雖有陽德,潛藏在下,故曰『勿用』也。」講《象》《泰》:「天地交,泰。」曰:「坤氣上升以成天道,乾氣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氣若時不交則為閉塞。今既相交乃通泰。」講《彖》《恆》:「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曰「乾氣下終,始復升上居四也。坤氣上終,始復降下居初者也。」講《彖》《大壯》:「剛以動,故壯。」曰「乾剛震動,陽從下升,陽氣大動,故壯也。」等等,皆其例。

他又以陰陽二氣交感解卦爻的變化。如他講《文言》《坤》:「至靜而德方。」曰:「坤性至靜,得陽而動,佈於四方也。」並在解釋《繫辭》之「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時,說:「謂陰升之陽則成天之文也,陽降之陰則成地之理也。『幽』,謂天上下不可得見者也。謂《否》卦變成《未濟》也,『明』,天地之間,萬物成列,著於耳目者,謂《泰》卦變成《既濟》也。」

他認為象徵陰陽的《乾》《坤》兩個卦體,是代表天地生成萬物的根源。如他注《彖》《坤》:「含宏光大,品物咸亨。」曰:「《乾》二居《坤》五為『含』,《坤》五居《乾》二為『宏』。《坤》初居《乾》四為『光』,《乾》四居《坤》初為『大』也。天地交,萬物生,故『咸亨』。」這樣,《乾》《坤》二卦既然代表「天地交,萬物生」,所以,在荀爽心目中,「坎」「離」「艮」「震」「兌」「巽」這六個經卦亦由《乾》《坤》二卦生成。如他注《文言》《乾》之「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曰:「陽動之《坤》而為坎,《坤》者,純陰,故曰『濕』也。陰動之《乾》而為離,《乾》者,純陽,故曰『濕』也。陰動之《乾》而為離,《乾》者,純陽,故曰『燥』也。『龍』喻王者,謂《乾》二之《坤》五為《坎》也。『虎』喻國君,謂《坤》五之《乾》二為離而從三也。」接著,講「與日月合其明」曰:「謂《坤》五之《乾》二成離,離為日,《乾》二之《坤》五為坎,坎為月。」這就是說,他認為經卦「離」是由於《乾》卦內卦九二爻與《坤》卦外卦六五爻與《乾》卦九二爻互換而生成。其他經卦亦同,如他注《彖》《解》之「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曰:「《乾》《坤》交通而成《解》卦,坎下震上故雷雨作也。」顯然亦以「坎」「震」是由《乾》《坤》交通而出。(以上所引,皆見《周易集解》)

荀氏這種以陰陽「升」「降」交通解《易》的方法,給了後人以重大影響,如王弼注《泰》卦六四爻:「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曰:「乾樂上復,坤樂下復。」顯然取於荀氏之說。但王弼偏不說「升」「降」而用「上復」「下復」來代替,表示自己不取漢人象數之說。

人們正是根據荀氏有關陰陽「升」「降」交通及《乾》《坤》生其餘六經卦的思想,認為他是古人最早談卦變者,關於他的卦變思想,我們在前面已經講到,此處即不敘述了。

最後我們介紹虞翻。

虞翻,字仲翔,也是東漢末年人,五世家傳孟喜《易》學。曾作《周易注》,《釋文敘錄》說十卷,《隋書.經籍志》稱九卷。此人氣節很高,不信神仙之事。有一次孫權與張昭談論神仙,虞翻指著張昭說:「彼皆死人而語神仙,世豈有仙人也?」

我們以為虞氏《易》最具特色的是其「納甲「說與卦變說。

所謂「納甲」說,是以月亮之晦朔盈虧以象八卦,再納以天干,以此顯示八卦消息,使其「不失其時,如月行天」(《周易集解》之《坎》卦虞注)。如他注《繫辭》:「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說:「謂日月懸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出庚。八日,兌象見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滅 。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見於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據此,朱震在其《周易卦圖說》稱:「納甲何也?舉甲以該十日也,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巽納庚辛,坎離納戊己,艮兌納丙丁,皆自下生,聖人仰觀日月之運,配之以坎離之象,而八卦十日之義著矣!」

很清楚,此法系以十干分納於八卦,而舉十干之首「甲」以概其餘,故名「納甲」。根據以上虞氏注文,「八卦」號為:震示初三月象,兌示初八上弦。乾示十五滿月,巽示十七日月圓而缺。艮示二十三日下弦,坤示三十日月晦。以此顯示八卦的陰陽「消」「息」。

「納甲」法據說為京房所作,然而孟喜注《中孚》卦六四爻之「月既望」,已謂:「十六日也。」(張惠言《易義別錄》卷一)引證其源較古。此說是否整理先秦時代人們以天體運行,陰陽消息釋《易》的遺說而成?案《彖》《蠱》:「『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其以「先甲」「後甲」說「天行」之「終」「始」;《彖》《剝》:「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其「天行」又有「盈」「虛」之象--這些話說明戰國人確有以月之盈虛釋《易》的資料。

「納甲」說以其豐富的天文知識,對後人產生過重大影響,如東漢人魏伯陽的《周易參同契》,即采「納甲」之說以講練丹,使該書在我國科技史上留下了重要的地位。

京房所講「納甲」法,多用以占筮,前文已有簡述。

此外虞翻治《易》嚴謹,以六爻「升」「降」「上」「下」「旁通」「消」「息」講卦變(詳見《關於『易』象》及《關於卦變》)他最重卦象,依象解辭,前人認為他尚存西漢古《易》之旨。

觀虞氏《易》注,其依象解辭雖有牽強附會之處,但他說「九」「六」變化、「卦氣」「消」「息」等,恐怕必有師承,可能確有西漢古法。

東漢人說《易》,多講「卦氣」,虞氏亦主此說。所謂「卦氣「之說,據說起於西漢人孟喜,京房亦用之。如《漢書.京房傳》雲」其說長天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即其證。其法惟《易緯.稽覽圖》所載較詳。

「卦氣」說的要旨是以《坎》《震》《離》《兌》四卦主一年四季,即:《坎》主冬;《震》主春;《離》主夏;《兌》主秋。再以此四卦的二十四個卦爻分主一年二十四節氣。即:《坎》卦初六爻主「冬至」;九二爻主「小寒」;六三爻主「大寒」;六四爻主「立春」;九五爻主「雨水」;上六爻主「驚蟄」。《震》卦初九爻主「春分」;六二爻主「清明」;六三爻主「穀雨」;九四爻主「立夏」;六五爻主「小滿」;上六爻主「芒種」。《離》卦初九爻主「夏至」;六二爻主「小暑」;九三爻主「大暑」;九四爻「立秋」;六五爻主「處暑」;上九多主」白露「。《兌》卦初九爻主」秋分「;九三爻主」寒露「;六三爻主」霜降」;九四爻主「立冬」;九五爻主「小雪」;上六爻主「大雪」。

每個節氣又分三候:「初候」「次候」「末候」。因每個節氣為十五天,故每候主五天。這樣,由二十四節氣又推衍出七十二候。再以其餘六十卦(即六十四卦去掉《坎》《震》《離》《兌》四卦)分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即365又4分之1除以60等於6又80分之7日,亦即每卦主6又80分之7日,此即古人談卦氣時,所謂「六日七分」的來歷。

這六十卦由《中孚》卦起,至《頤》卦而止,以一種特殊次序排列,並按「始卦」「中卦」「終卦」的方式,分配在二十四氣,七十二候之中。以「公」「辟」「侯」「大夫」「卿」五種名目,不斷地重複著。(詳可參看《舊唐書.歷志三.大衍步發斂術》)

卦氣說的創造者,就是這樣以六十卦分配於七十二侯之中。七十二候皆有名稱,這些名稱在《禮記.月令》中早有記載。它們詳細記述了自然界中一些生物和其它自然現象,隨著節氣發生的變化。如《坎》卦初六爻主「冬至」。「冬至」的初候曰「蚯蚓結」,次候曰「麋角解」,末候曰「水泉動」。「冬至」其始卦為「中孚」,稱「公」,主六日七分(即6又80分之7日),中卦為《復》,稱「辟」,又主六日七分,共為十二日十四分(即12又80分之14日),其終卦為《屯》,稱「候」,亦主六日七分,總為十八日二十一分(即18又80分之21)。《坎》卦九二爻為「小寒」,其初候曰「雁北鄉」,其始卦仍為《屯》卦(因三候共主十五日,而三卦共主十八日二十一分,故「小寒」初候仍為《屯》卦(因三候共主十五日,而三卦共主十八日二十一分,故「小寒」初候仍為《屯》卦),接下去七十二候有「鵲始巢」,「野雞始雛」,「雞始乳」,「鷙鳥厲疾」……等等。

很顯然,七十二候詳細記錄了古人隨著節氣變化,對各種自然現象的認識。如「蟄蟲始振」,「鴻雁來」,「草木萌動」,「桃始華」,「雷乃發聲」,「始電」,「鳴鳩拂其翼」,「螻蟈鳴」,「半夏生」,「大雨時行」,「寒蟬鳴」,「鴻雁來」,「草木黃落」,「水始冰」,「地始凍」,「閉塞而成冬」等等。由其內容看,有的記述了候鳥的遷徙,如「春分」(《震》卦初九爻)其初候為「玄鳥至」,而「白露」(《離》卦上九爻)中候則為「玄鳥歸」。有的記述了某些自然現象的出沒日期。如「清明」(《震》卦六二爻)末候為「虹見」等。但從這七十二候中,也能看到古人的一些錯誤認識。如「鷹化為鳩」,「田鼠化為 」,「腐草為螢」,「爵入大水為哈」,「野雞入水為蜃」等等。

總之,七十二候記述的上面種種自然現象,都隨了節氣變化著,節氣的變化,又基於地球的遠日點和近日點。如果「爻辰」是以古人的星學知識解《易》,則「卦氣」之說,其實質無非是以古人樸素的太陽曆學,亦即以日學知識以解《易》了。

「卦氣「之說,雖說不見於先秦,但與「爻辰」「納甲」一樣,溯其源,恐怕也不是漢人獨創。由於《繫辭》作者稱讚《周易》「是故法象莫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象》《革》也說:「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看來,《繫辭》及《象》的作者,可能見過當時《周易》與律歷知識相結合的遺說。而《說卦》則更加明確的指出:「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據此,可以肯定:在《說卦》寫成之際,或者更早,古人已有以「兌」主秋之說。而《象》《復》又說:「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文中有「至日」,到「至日」即」關「而商旅不行」。按照「卦氣」說,《復》卦在「冬至」。西漢時,每逢「冬至」「夏至」,官吏休息不辦公,據說其習相沿已經很久。《漢書.薛宣傳》:「及日至休吏……日至,吏以令休,所繇來久。」 師古註:「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文中既稱「所繇來久」,故秦漢之前恐怕已有此習谷。這正與《象》《復》之「至日閉關」相符。可見作《象》之際,已有《復》卦當「至日」之說。同時,《繫辭》稱:「《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這種以《乾》《坤》兩卦之爻主一歲的說法,也與卦氣說一致。

先儒多定「爻辰」「卦氣」為漢人所造,因《左傳》《國語》筮例中,未見其說。其實,《左傳》《國語》所載筮例,面極窄狹,若據此而考古筮法,斷定「納甲」「飛」「伏」「世」「應」諸說,為漢人所造,尚可作為依據。但若以此二十幾條筮例,窺探古《易》包含的全部內容,似恐欠妥。像當初韓宣子到魯國去,在太史氏那裡見到了《易象》與《魯春秋》,以為:「周禮盡在魯矣!」(《左傳.昭公二年》)而考之《左傳》《國語》全部筮例,卻無一條以《易》發揮周禮者,此即明證。故《左傳》《國語》筮例無此說,不能證明春秋時代太史遺法中沒有以《周易》與天文、律歷相結合者。而《說卦》之「兌,正秋也」,即戰國時代或這之前已有卦與節氣相值說的鐵證。更重要的是,《說卦》乃輯錄前人《易》象而成,故此說在戰國時代也不可能是無源之水。

但我們估計其說當初比較簡略,由田何傳入西漢後,經過其弟子及後人的不擴充、發揮以至於附會、發明,到東漢時,才逐漸形成我們今天所見的樣子。所以,「卦氣」與「爻辰」「納甲」一樣,仍是我們探索漢人漢《易》的一個重要側面。

另外,東漢人說《易》,還有「蒙氣」「十二禽辰」諸說,此處即不一一介紹了。

總起來說,東漢《易》學雖不如西漢興旺,但今天所能見到比較系統的漢《易》,卻只有東漢人的了,其中又以虞《易》最為完備可觀。因此,自唐以來,虞氏《易》成為歷代《易》學家探索漢《易》的主要資料,對後人治《易》產生了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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