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與胡蘭成:愛是不問值不值得

時光是條河,我們是旅客,走了好遠,腳上沾滿了土塵,坐在河邊,一邊滌塵,一邊顧影自憐,風平浪靜的時候,或許能夠看清自己的影子,疲憊的、憂傷的。失憶並不能讓你忘記一個人、一件事,磨鍊反倒可以。人生要成長,不應是直線的,必須翻越。張愛玲評價過自己人生的三個階段:悠長得像永生的童年,相當愉快地度日如年;崎嶇的成長期,也漫漫長途,看不見盡頭;然後時間加速,越來越快,越來越快,繁弦急管轉入急管哀弦,急景凋年倒已經遙遙在望。愛玲的美國幾十年漫長又急迫,她像是躲在古墓里的人,避見來客,修鍊著什麼。她洞見內心,寫家族史,為了那點煩惱與依戀。提筆的時候,自自然然也把胡蘭成寫進去,並沒有刻意繞開。

她是愛過他的,起先甚至是崇拜,往日的少女動心她只是直視。就如那年戰火紛飛,淪陷區卻有短暫的平靜,胡蘭成天天來,她也就天天陪著,一坐坐到晚上七八點,他走後她累得發抖,整個人跟淘虛了一樣。戀愛是飛揚的,需要全身心投入。臨走時他讓她摘掉眼鏡,冷不丁給她一個吻——一陣強有力的痙攣在他胳膊上流下去,可以感覺到他袖子里的手臂很粗。她也會留他在家裡吃個便飯,飯後,她遞給他一塊小方巾,又燙又干,他笑著問怎麼回事。她說再去絞一把來。其實這方巾是她特地去熱水龍頭下燙過,又絞得特別緊,手都燙疼了。愛總能讓人細心到不可思議,一點一滴,方方面面,比對自己還仔細。

愛玲誠實到近乎赤裸,戀愛的糾結,連房事的細節,痛苦,快樂,她都用一支筆細細描摹,對一個人的厭惡到身體就足夠了,相反也是一樣,對一個人的喜歡,不但要談得來,身體上的接觸也是一個必經通道,《色戒》里王佳芝與易先生的肉搏,一點點軟化了一個女間諜的心。「這個人是真愛我的。」男與女之間,有時候回復到動物性,反倒變得簡單,就是征服與被征服,太陽與月亮,天與地,虎與倀。愛玲有些地方真是非常傳統。她像許多平凡的女人一樣,需要一個讓她崇拜男人,哪怕他有些孩子氣,她有智慧,也有才華,但她卻寧願給足男方面子。她是仕女坐在一盞檯燈下,光照在臉上,別有一種雅緻端然。

不過張愛玲也知道,她和胡蘭成的情況是如此不同。他三十九歲,眼下還有兩個太太,情史豐富,而她卻剛剛才初戀,二十三歲,是一張白紙待描畫。胡蘭成在《今生今世》里寫:「我已有妻室,她(張愛玲)並不在意。」顯然有些一廂情願,又或者對自己的魅力過於自信,愛是自私的,愛玲雖然包容,但如果要長長久久在一起,有個名分,就要結婚。如果要結婚,胡蘭成就必須與往日婚約劃清界限,離婚成了必須。不離婚,怎麼結婚?張愛玲是希望胡蘭成離婚,她興奮到跟閨蜜講。但她不想跟他提離婚的事,而且沒錢根本辦不到。離婚這事也要靠自覺。終於,他離婚了,有一天帶著兩份報紙來,上面都並排登著他跟兩個太太離婚的啟事,看著非常可笑。

戰時的姻緣總那麼不確定,胡蘭成去了武漢辦報,愛上一個護士小周,逃到溫州,又愛上了范秀美。胡蘭成說:「……再或我有許多女友,乃至挾妓遊玩,她亦不會吃醋。她倒是願意世上的女子都喜歡我。」胡蘭成或許錯了,張愛玲不是不吃醋,她只是在禮節上努力剋制著自己,脅迫自己去理解這個她愛的人。她實在太明白這個男人,「對女人太博愛,又較富幻想,一來就把人理想化了,所以到處留情。當然客邸凄涼,更需要這種生活上的情趣……他是這麼個人,有什麼辦法?如果真愛一個人,能砍掉他的一個枝幹?」不知情的人只是不懂愛玲何必太痴情,懂的人才知道,愛玲只是太善解人意,所以陷得很深。她哪裡會不妒忌?愛情是女人的命,她選擇聽天由命。

她也知道他的荒唐。他在武漢辦報,做報社社長,副社長卻和他同時喜歡上護士姑娘,兩個人爭風吃醋,不歡而散。他每次回來,都要細細說「小周的故事」。引她的話,就像新做父母的人轉述小孩的妙語;他要讓護士小周受教育,好好培植;他痛苦地驚叫著,說她那麼美!「連她洗的衣服都特別乾淨」!瘋瘋魔魔,痴痴纏纏,愛玲怎麼不妒忌?誰不會洗衣服?愛玲心想自己洗的衣服也可以很乾凈。他最後還是回來了,與小周「生離死別」,他臨走的時候她一直哭,他覺得她哭的也很美。那時候院子里燈光凌亂,人來人往,她一直躺在床上哭。愛玲從來不覺得小周是個簡單的女孩,儘管只有十七八歲,但估計早熟,有心機有手段,況且已經在外面歷練了好幾年。

胡蘭成和張愛玲終於秘密結婚了。愛玲去買了婚書,儘管覺得秘密結婚有點自騙自的意味,但在四馬路的綉貨店看到櫥窗里的大紅龍鳳婚書,她還是忍不住乘電車去,揀裝裱與金色圖案最古色古香的買了一張最大的。沒有儀式,所有的約定只凝在這張婚書里:「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字句是胡蘭成擬的,因為愛玲不喜歡「琴」,所以胡蘭成沒用「琴瑟靜好」,兩人簽了字,張愛玲收好,太大,沒處擱,捲起來又沒絲帶可系,只能壓箱底,從來沒給人看過。

戰後胡蘭成逃到鄉下,寫信來,張愛玲想著他的種種處境,忍不住流下淚來。她去見他的家人流淚。有朋友到上海來,提起胡蘭成,她還是流淚。哪知道帶消息的朋友卻不經意一提,說聽他似乎是想那位護士小姐的多。愛玲立刻就有些坐不住了,她要去一趟,親自去看他,寫信沒用,他最近說話總是玄乎其玄,她的女人雷達響個不停,她似乎已經預感到,他又有新故事了。她需要當面問一問,她迫不及待。中國民間故事裡有鵲橋相會,一年只有一次,張愛玲等了那麼久,終於要主動去尋找一個水落石出。

張愛玲和胡蘭成的分手關鍵點在小周。到老張愛玲都還承認這一點,她只是不理解他的邏輯,瘋人的邏輯,那年她讓他在小周和自己之間選一個,他卻執意不肯,只是笑說:「好的牙齒為什麼要拔掉?要選擇就是不好……」他是一個人也不可能放鬆。那天他帶了本《左傳》,兩個人一塊看,他笑著說:「齊桓公做公子的時候,出了點事逃走,叫他的未婚妻等他二十五年。她說:『等你二十五年,我也老了,不如就說永遠等你吧。』」等?他也讓她繼續等?等到有一天他能出頭露面,再來個三美團圓?她做不到,她還沒那麼慷慨。臨走那天,她還沒開口,他就微笑說:「不要問我了好不好?」她果真沒再問。但過了好幾個星期,才恍然明白,他的「不讓問」,就已經是對她的回答。張愛玲就此死了心,才有了那封絕交信。

一條路走到了盡頭,一件事結束了,淡淡的。曾經說好一起走到世界終結的人,轉眼咫尺天涯,清晰如大雨過境的空氣,又模糊如深夜電視完結時分,屏幕上紛繁的雪花點,讓人昏沉。闖進你的生活,給你上一課,然後,轉身離開,這樣的人毫無疑問是場災難。晚年張愛玲寫小說,痛快地說自己,「毫不介意」。真的毫不介意嗎?也許寫出來之後便能釋懷。她說自己有情書錯投之感。也許是錯的,但也曾經美麗,愛從來都是一個人的事,相遇的時候,她把他想得太美好,他也把她想得太平凡。張愛玲寫《小團圓》,結尾處是個夢,那個胡蘭成的化身又出現了,他拉著她,要把她拉進屋。她忽然羞澀起來,兩人的手臂拉成一條直線。就在這時候醒了。陳年舊事,變成老電影一樣在腦子裡過,又是美好的結局,她醒來快樂了好久。初戀像一個肥皂泡,飛到太陽底下,五光十色,風來了,越飄越高,終於破了。留下悵惘,但回味起來,也有喜悅。畢竟是初戀。其實一直到晚年,張愛玲都談不上原諒胡蘭成,但也沒有特別不原諒,她寧願忠於自己的感覺,哪怕那些感覺過幾個十年再看起來,甚至有些羞恥,但那畢竟是自己走過的路。愛玲說:「雖然當時我很痛苦,可是我一點不懊悔……只要我喜歡一個人,我永遠覺得他是好的。」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

以上來自《蚤滿華袍:張愛玲後半生》,伊北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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