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研究】中國的宗教極端主義研究進展與問題

作者簡介

朱永彪(1981-),男,蘭州大學管理學院、蘭州大學中亞研究所副教授、《中亞研究》副主編,研究方向:國家安全與對外戰略;

武兵科(1992-),男,蘭州大學管理學院國際政治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恐怖主義問題。

文章來源:《貴州民族研究》2016年第7期.

宗教極端主義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關係密切,被認為是後兩者的重要思想基礎,隨著「伊斯蘭國」活動的日益猖獗,宗教極端主義的影響引起了相關國家政府和學術界的高度重視。然而,近年來,較之恐怖主義、分裂主義的研究,國內涉及宗教極端主義的研究成果相對不多,專門性的研究更少。本文依據掌握的有限資料嘗試對國內宗教極端主義研究取得的主要進展及存在的問題做一介紹。

一、主要研究進展

近十年來,國內關於宗教極端主義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宗教學和國際問題這兩個學科領域,涉及的具體內容龐雜,本文在此僅從宗教極端主義的界定,宗教、宗教政治化與宗教極端主義之間的關係,宗教極端主義的影響,以及如何應對宗教極端主義等方面對現有研究成果做一簡單介紹。需要說明的是,由於一些研究成果是以內部研究報告的方式呈現的,而本文主要以公開出版和發行的成果為研究對象,因此可能對某些研究進展有所遺漏。

(一)關於宗教極端主義的界定

儘管概念的界定似乎有無需多言之嫌,但概念的理解與界定是研究宗教極端主義的邏輯起點,否則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輕者指鹿為馬,重者則會造成重大的戰略誤判,這樣的後果已經在部分有影響的成果中得到了體現。如,有學者認為極端主義的主要類型有三種,即民族極端主義、宗教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i]]。顯然,這種混淆極端主義與恐怖主義的表述是不大準確的。造成這一現象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由於漢語豐富的內涵和特殊的意境,再加上官方和部分學者有時使用一些術語時的不確定性,往往使一些概念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

在對極端主義的理解上,和恐怖主義這一概念引起的爭論相比,學者們沒有過於糾纏宗教極端主義是「主義」,還是「行為」。儘管如此,在學術界,關於何謂宗教極端主義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至今仍未有較為統一的定義。

比較具代表性的定義有:金宜久先生認為,宗教極端主義是「宗教」與「極端主義」的複合概念,可以理解為「宗教的極端主義,或宗教中的極端主義」,指宗教中含有極端主義的成分或因素,是宗教性的極端主義。或者是「在宗教名義下的極端主義」,即「為達到一定目的而以宗教名目活動的極端主義」[[ii]]持相似觀點的學者認為,宗教極端主義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類是指宗教內部的極端主義傾向;第二類是指在宗教名義下的極端主義;或打著宗教旗號的極端主義。[[iii]]

公安部教材編審委員會所編的《國內安全保衛學》將宗教極端主義定義為「以其極端的、激烈或畸形的崇拜和信仰為精神支柱和精神動力,利用其信仰的唯一性和排他性,控制和欺騙一些信仰虔誠、崇拜狂熱的信徒主張以暴力恐嚇等極端方式推翻世俗政權、建立宗教統治或消滅異己的宗教組織、團體和人員。[[iv]]

學者們對宗教極端主義做了不同的界定,雖然至今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界定,但也大致達成了一定的共識,即大多學者認為:在中文語境中「宗教極端主義」一詞是一個泛稱。此外,一般認為宗教極端主義至少具備以下兩個特徵:第一,根據需要刻意改變、扭曲宗教教義,提出缺乏權威認定的「新」思想、「新」主張,或者對經典進行「新」解讀,並在政治、文化、宗教和社會生活的多方面表現出強烈的排他性和不妥協性;第二,為實現某種目的而採取法制、社會和道德所不允許的行動。

(二)宗教、宗教政治化與宗教極端主義之間的關係

對於宗教和宗教極端主義的關係,學界普遍認為:宗教與宗教極端主義,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等同看待,視為同一,混為一談。宗教問題是思想問題、信仰問題、意識形態問題,以及與之相應的宗教行為問題;可是,宗教極端主義者在佈道宣教的名義的掩蓋、庇護下,利用宗教從事暴力恐怖、分裂國家等極端主義活動就不是什麼宗教問題而是政治問題了。[[v]]

關於宗教政治化與宗教極端主義之間的關係,有學者認為宗教極端主義和宗教的政治化有著必然的聯繫,有人甚至認為宗教極端主義正是宗教政治化的必然結果。但「宗教政治化」本身就不是一個科學、嚴謹的界定,如現有的主要宗教,大都和政治有一定的關係,這是一種客觀現實,在這種背景下,「宗教政治化必然導致宗教極端主義」這類論斷是沒有什麼說服力的。

金宜久先生對宗教的政治化與宗教極端主義作了詳細的解釋,他認為宗教政治化的溫和和激進形式與極端形式的區別在於,前者在思想和行為上還沒達到極端的程度;只有那種極端的形式才最終發展為宗教極端主義。也就是說,那些持有極端主張和政治圖謀的個人或勢力集團,或宗教中的那些極端派,從極端的(而不是溫和的或激進的)方面闡述其宗教經典和宗教教義,並伴之以相應的極端行為;其結果,宗教思想變成政治意識形態,進而在他的政治意識形態的指導下,從事暴力恐怖活動。[[vi]]

以上研究成果,對於正確區分宗教、宗教政治化與宗教極端主義之間的關係,了解宗教極端主義的實質,都有很大的幫助,也是國內學者在宗教極端主義研究方面取得的重要進展之一。

(三)宗教極端主義的影響

關於宗教極端主義的影響,國內學者們普遍意識到:宗教極端主義發展演變到今天,已形成較為系統的思想體系,造成嚴重的思想混亂。[[vii]]宗教極端主義已出現明顯國際化的趨勢。如今它已不再是某些國家或地區的局部現象,而成為一種具有廣泛影響力的世界現象。[[viii]]學者們也大都認為,在當前國際背景下,宗教極端主義將長期存在,並將會在特定事件的刺激下發生新變化。

由於許多殘酷的重大恐怖事件都與宗教極端勢力有直接關聯,所以學者們普遍認為宗教極端主義是產生恐怖主義的一種重要因素。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學者敏銳的觀察到了宗教極端主義並不是影響恐怖主義、分裂主義的唯一決定性因素。安維華先生以巴以衝突為例指出:「巴以雙方都有一些具有宗教極端主義思想的人,而且他們常常以宗教為武器,進行極端主義的宣傳,用以動員和利用信眾。然而,他們之間的衝突並不是純宗教的衝突。有些人在宗教問題上也未必一定是十分極端的,但在巴以爭端,特別是土地爭端問題上持有較為極端的立場。」[[ix]]更有學者指出:「就宗教極端主義而言,歷史確實非常悠久,但主要表現為禁慾苦行而不是恐怖主義」[[x]]還有學者指出:「作為一種客觀現象,極端主義包括非常規的觀念和暴力行為兩個方面。」[[xi]]此種觀點看到了宗教極端主義不一定與恐怖主義有著必然的、緊密的聯繫,而是更多的不帶暴力恐怖色彩地對某一宗教的某些信條予以無限擴大性解釋的傾向。

(四)如何應對宗教極端主義

總體而言,國內學者在應對宗教極端主義方面的研究較為薄弱,提出的主要的對策多為提倡文明、宗教之間的對話,以及加強法律建設等等。在法律建設方面,學者們主要對國外的反極端主義法進行了介紹。如一些學者對俄羅斯頒布的《反極端主義法》(2002年6月27 日通過,也即《與極端主義鬥爭法》)及英國頒布的《預防暴力極端主義戰略指南》(2008年5月)做了詳細介紹。

李興華提出對宗教極端主義的應對,應該說政教學三界各有其責,並提出了必須要做的五件事:第一,繼續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宣傳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第二,力求有說服力地闡明宗教極端主義與宗教到底是怎樣的一種關係。第三,加強對宗教原教旨主義部分的研究。第四,盡量剖析明白極端主義為何在當今特別熱衷於利用宗教。第五,重視和關心對宗教極端主義周邊部分問題的研究。[[xii]]

(五)其他主要研究進展

除了以上進展外,國內關於宗教極端主義的研究還有許多其他令人欣喜的成果出現,如有青年學者對「吉哈德主義」的規範傳播做了探討[[xiii]],論述了極端主義者是如何重新建構「吉哈德」的,這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研究,探討「吉哈德」語言意義的變化不僅具有理論意義,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存在的問題

儘管國內的宗教極端主義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諸多問題,這既是不足,也是今後有望取得新進展的方向。

(一)缺乏微觀層面的研究

國內關於宗教極端主義產生原因的研究大多還停留在宏觀層面,而國外已有學者對極端主義思想是如何在個體層面產生並在群體中傳播的進行了大量研究,並採用了心理學實驗的方法,也即開始在微觀層面著手剖析極端主義產生的原因、過程等。其典型代表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凱斯·R桑斯坦教授,他通過對眾多社會學、心理學實驗與案例的整理分析,事實上是論證了群體極化出現的原因與過程。[[xiv]]

或無疑問,桑斯坦的研究不但具有一定的實證意義,更具說服力,也更有利於相關對策的制定,他的研究對國內學者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疏於對歷史的研究

當前大多學者將伊斯蘭極端主義產生的起點視為是一戰,以及伊斯蘭世界的衰落,有些學者甚至將伊斯蘭極端主義追溯至霍梅尼伊斯蘭革命,對更久遠的一些歷史事件並未予以應有的重視。然而,宗教極端主義的產生並非是近代的事情,而是有著深遠的歷史,歷史上發生的許多重大事件都隱藏有宗教極端主義的影子,如伊斯蘭早期的四大正統哈里發中就有三位是死於暴力襲擊的:歐麥爾被一個波斯籍基督徒刺殺身亡,奧斯曼被破門而入的反對者(穆斯林)刺殺,阿里則是死於哈瓦利吉派穆斯林的襲擊。因此,從更廣泛的歷史基因圖譜中去檢測宗教極端主義,對更準確的認識和理解宗教極端主義具有重要意義。

(三)對「聖戰」等宗教極端主義的思想淵源不夠重視

「聖戰」等宗教極端主義的思想淵源是導致宗教極端主義長久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國內學者對這些思想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

雖然有部分學者注意到「聖戰」在伊斯蘭教中原本有兩層含義。然而,在西方學者的話語霸權下,很少有國內學者注意到:伊斯蘭聖戰的實質就是維護和傳播伊斯蘭教,它所針對的:一是不信教者,二是壓迫者即邪惡。這一實質表現出明顯的雙重性:一是擴張征服,二是抵禦邪惡,亦即一方面體現出進攻性,另一方面體現出防禦性。[[xv]]事實上,國內目前還沒有公開出版的成果對「聖戰」進行詳細、系統的梳理,已有的成果甚至還有諸多相互矛盾之處。

除了「聖戰」外,國內學者對其他一些更具體的思想主張也沒有予以重視,如對13世紀新罕百勒學派著名教法學家伊本·泰米葉的極端思想沒有進行系統的梳理。而伊本·泰米葉的思想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極端分子,他在解釋「聖戰」教義時曾強調,即使對那些已經宣布接受伊斯蘭教但拒絕伊斯蘭教法的名義上的穆斯林,仍可以把他們看作是「聖戰」的對象。此外,對穆斯林兄弟會理論家賽義德·庫特卜的著作與思想的研究也不夠深入。賽義德·庫特卜的《路標》是當代宗教極端主義最有影響的代表作。本·拉登的妹夫曾經回憶到:「我們讀了賽義德·庫特卜的書。他是對我們這一代影響最大的人。」

此外,對與伊斯蘭極端主義密切相關的伊斯蘭教的生命觀、鬥爭觀,國內學者也缺乏應有的研究,而這些本應是具有重要理論與現實意義的基礎性研究。

(四)對中間主義的研究不夠深入

除了宗教極端主義之外,在中東也存在一種「伊斯蘭中間主義」思潮,「它主張弘揚伊斯蘭教中正、和平的傳統價值觀,對內強調探索適合伊斯蘭社會的發展道路、發展模式,對外倡導文明對話與文化寬容,以重塑伊斯蘭國際形象。」[[xvi]]

中間主義由來已久,也根植於古蘭經和聖訓,可謂是中和、抵制、反對伊斯蘭極端主義的一種思潮。「9·11」事件前後,在複雜的背景下,中間主義引起了更多人的關注。在中國,這種思潮已經為部分學者所關注,並有研究成果問世,但對其的研究仍有待加強,如關於中間主義的基本思想與主張還缺乏系統的介紹。

(五)對於一些傳統「定論」缺乏更新研究

一些論述很容易形成定論,定論往往會成為偏見,而偏見則會導致重大誤判。如關於經文學校,尤其是巴基斯坦的經文學校,也存在著嚴重的分歧。一種觀點認為大多經文學校都成為了培育極端分子、恐怖分子的基地,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大部分經文學校發揮著世俗教育的作用。顯而易見,兩種不同的觀點對於判斷巴基斯坦的反恐局勢具有不同的效果。這也說明我們對這樣的問題缺乏足夠的了解,更缺乏深入實地的調研。

因此,對宗教極端主義出現的新變化,應予以足夠的重視,當然,能注意到這些新變化,本身就是進行長期跟蹤研究的結果。在進行跟蹤研究的過程中,開展更微觀、具體的研究,對於開拓宗教極端主義的研究,將會大有裨益。

除以上不足之處外,今後還需要改進的地方是應對更多的宗教極端組織的思想體系進行深入研究,如贖罪與遷徙組織的思想基礎、現狀等,這一組織的思想對許多恐怖組織,包括「東突」勢力有著一定的影響,因此,對其進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與理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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