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惡的三寸金蓮,誰是歷史上纏足第一人?又是誰在提倡這惡習?
中國古代有三大性畸形現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監,三是女子纏足。其中,娼妓和太監在國外也有,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象。所以,過去洋人總以中國男人的長辮子和中國女人的小腳作為中國愚昧、落後的象徵。
女人纏足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在古代,人們普遍將小腳當成女人美的標準,而婦女們則將裹足當成一種美德、一種時尚,不惜忍受劇痛裹起小腳。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則為金蓮。」。「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三寸金蓮是當時人們認為婦女最美的小腳。
大量史料證據證明宋朝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周禮.天官冢宰》:「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青句、素屨、葛履。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可見男女之屨形制是相同的。《南唐書》上說,五代南唐李後主皇后小周后「手提金履,劃襪潛來」,手提鞋子,腳穿襪子而行,不是纏足。
宋代以後,直至民國,女子纏足之風盛行天下,弱不禁風幾乎成為美女的同義語。朱元璋的馬皇后因未纏足,而被百姓譏笑「馬大腳」,「露馬腳」一詞典故由此而生。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女子纏足成為一種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到了清朝時期,一度有過禁止裹腳風俗的政策,但是由於當時社會上根深蒂固的風俗環境,這個禁令也就不了了之。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民國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不僅如此,甚至於有人用石板或者竹片來壓折腳骨,用來達到裹腳的目的,有這樣的諺語說:女人的小腳一雙,眼淚一缸!這完全就是現實的真實寫照!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
那麼,古代男人們為何喜歡三寸金蓮?首先,對女性「三寸金蓮」的欣賞,包含一種濃厚的性意識。
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就如同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製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也有人說纏足是為了使女人在行走時必須繃緊大腿根部的肌肉,於是保持陰道的緊窄,從而讓男人獲得更大性快感。
這裡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在男權社會中,女子受壓迫和摧殘是全世界都有的普遍現象,可是為什麼女子纏足為古代中國所獨有呢?
實際上,女子改變形體以求「美」是世界上許多民族都存在過的現象。例如,非洲有些民族的女子以嘴大為美,於是設法把嘴唇拉長;有的以頸長為美,於是用環把頭頸墊高;有的以無牙為美,則銼去牙齒;歐洲中世紀的男女都以細腰為美,於是盛行束腰;目前西方女子較流行的高跟鞋,與中國古代女子纏足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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