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舞飛揚的民國上海
封面圖片:孫宗慰:《燈紅酒綠》,中國畫,1947年
編者按在民國時代的中國,跳西式的交際舞是時尚的都市居民的標誌性活動之一。當時的歌舞女郎儘管在數量上較之那些從事體力勞動的女工要少得多,但她們卻佔據了上海坊間傳說的中心位置,頻繁出現在數不清的日記、小說、電影和旅行筆記中。在很多方面她們深深地與上海這座現代工業化城市的政治、經濟糾結在一起。對20世紀20、30年代的上海男女來說,夜總會、咖啡館、旅館和跑馬場,是令其納入新的世界秩序的場所。而這些歌舞女郎則領著上海本地居民,令其適應現代世界的生活習慣和道德觀念。(本期編輯:Aviva)
輕舞飛揚的民國上海1從歌女到舞女:一個生機勃勃的職業數十年來,交際舞,這項上海租界的外國精英的重要社會娛樂活動,是一項具有異國情調的和被中國城市居民誤解的活動,他們經常把跳舞與裸體和性聯繫起來。這種夜生活的想像性圖景產生的原因之一可能在於,在整個20世紀20年代,外國的酒店會所和夜總會拒絕中國人進入,這種情況在某些情況下持續到20世紀30年代。實際上,許多嘩眾取寵的作家,迎合了無法進入這些禁區的公眾的心理,讓他們的想像馳騁縱橫。
與此同時,那些有機會了解歐美交際舞文化的保守的中國精英,公開譴責男女一起跳舞,尤其是與對方的配偶跳舞的行為。1927年,一篇刊登在上海的報紙《生活》上的文章,堪稱這種觀點的典型。作者寫道,一位剛從美國歸來的朋友發現,在美國,未婚的男女一起跳舞,尤其是已婚男子與他人的妻子跳舞,這種行為非常令人不快。這位朋友對美國的社交活動中丈夫和妻子分開就座表示不滿。儘管中國的頭面人物能夠受邀,參加外國精英舉辦的聚會,這種觀點還是頑固地存在著。正如《財富》雜誌撰寫的一則關於1935年的上海社會的報道所寫的那樣,很長時間以來,「中國的妻子從來不在外國富人的夜總會和舞廳出現」。像渣甸(Jardine)和馬地臣(Matheson)公司的約翰·凱斯維克(John Keswick)這樣的「大班」(taipan),開始邀請中國的年輕男女參加社交集會,「中國的姑娘……初來的時候很羞澀,像漂亮的蠟人娃娃一樣,手持象徵著新時代的黃金和琺琅的法國小玩意。如今,她們在城裡自如地活動,抽煙、喝酒,駕駛著她們自己的小汽車」。
隨著國民革命的進行,上海發生了急劇的變化,中國南方的自由商業文化在這座城市彌散,幫派政治盛行。中國實際上的統治者蔣介石,與在美國衛斯理女子學院接受教育的宋美齡在大華飯店(Majestic Hotel)的舞廳舉行了盛大的婚禮。1927年,首家接待中國客人的舞廳開張,隨後很多由廣東商人經營的舞廳陸續營業,以滿足中國人的需求。正如澳大利亞記者約翰·鮑爾(John Pal)的回憶錄所生動描述的那樣,在南京時期,這座城市備受追捧的夜生活發展到了新的輝煌的高度:「幾乎從南方人到來的那天起,上海便開始進入了一個足以將過去的帝王拋入墳墓的狂歡的時代。這座城市中舉世矚目的夜生活節奏迅速加快,讓人目不暇接,而加快速度的重任則完全落在中國人的肩膀上——尤其是那些年輕人,因為他們大多來自學生階層。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把外國人擠出了外國人的舞廳,而且這些中國人也是大筆地消費。」
正如鮑爾注意到的,在上海充滿活力的學生階層中,有很多人曾到歐洲留學,並且親眼目睹了歐洲的都市舞蹈文化,這促進了跳舞在上海的流行。學生們不僅流連於上海外國租界的夜總會,而且在其所在的大學和學院開設舞蹈培訓班,以推廣交際舞。這種活動通過俄國僑民經營的舞蹈學校,以及日漸增多的中產階級的參與——比如,他們和歐美的中產階級一樣,把他們的女兒送到舞蹈學校學習芭蕾,而得到加強。舞蹈學校也成為了夜總會的藝人和舞女的培訓基地。用鮑爾的話來說,「舞蹈學校遍地開花,把歌舞女郎變成職業舞女,把既懶且老的鴉片吸食者變成朝氣蓬勃、四處趕場的爵士舞狂」。在30年代初,推動交際舞在學生和其他城市居民中日漸流行的另一個因素,是自1928年「有聲片」成功實現商業運作以來,輸入上海的美國歌舞片的影響。在1934—1937年間的「新生活運動」中,保守的官員以跳舞可能令學生「墮落」為由,對其採取了嚴厲的限制措施,他們同時還對好萊塢影片進行嚴格的限制,這顯然不是巧合。
儘管舞廳作為墮落的場所,遭到空頭理論家的一致撻伐,但並非所有的公眾都作如是觀。總體而言,夜總會構成了一個競爭激烈而又資金龐大的產業,它似乎很奇特地與這座城市的經濟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當這座城市日間的經濟遭遇衰退、通貨膨脹或者外國入侵的影響時,夜總會的地下世界卻欣欣向榮,雖然這也令破落的商人和愛國者十分惱怒。因此,由於將商業力量和文化力量結合在一起,去夜總會的行為和職業化的舞蹈迅速融入了中國文化之中,導致了中國舞廳的大量出現,其中充斥著女性,她們通過與以男性為主的客戶結交和跳舞獲得報酬。
時至20世紀30年代中期,數千名具有不同族裔和職業背景的女性,包括一些大學生和招募而來的希望謀得歌女職業的女性,她們表演舞蹈或充當舞伴。她們工作於30年代初上海的繁榮時期如雨後春筍般崛起的數不清的咖啡館、夜總會、旅館的舞廳、戲院和百貨公司的舞廳,她們的工作時間很長,經常要到黎明。舞伴被俗稱為「舞女」,在本地話中也被稱作「龍頭」。顧客有時被稱作「拖車」,他們要在門口買票,作為跳舞的憑證。在付了門票和飲料的費用之後,從表面上看,任何人都可以和舞女跳舞,並與她們簡短地交談。這些舞女的年齡大致在15—25歲之間。在很多情況下,簡單的協商導致的不僅僅是一次跳舞的機會,但並非所有的舞女都是妓女。一些娛樂場所鼓勵舞女與顧客之間的這種關係,而其他的則明確地禁止這種行為,甚至雇班車在凌晨送這些婦女回家。然而,對絕大多數從事這個行業的女性來說,由於收入微薄,發展與客戶在舞廳之外的關係是必需的。在夜晚結束前,舞女把門票收集在一起,但僅僅是在舞廳的經理抽走其份額之後,這經常會佔到舞女收入的一半。
上世紀30年代去百樂門跳舞的女士
上世紀20年代的上海舞廳。(選自《上海:一座偉大城市的肖像》)
只要投入適度的時間和金錢,任何具有包裝潛質和一技之長的年輕女子,都有可能成為一名舞女。著名的「鴛鴦蝴蝶派」作家包天笑於1936年在《立報》上連載的小說《三舞女》,為當代讀者提供了一份詳細的記錄,描述了成為一名舞女的過程。在第二章「跳舞學校」中,一名經驗豐富的舞女周蕊雲,引導她年輕的朋友陳美珍——一名來自貧困農村的女孩,通過一系列必要的步驟,踏入舞廳的世界。這些步驟包括購置新的服裝:高跟鞋、長筒絲襪、若干件旗袍,以及一件大衣,始終留著波浪形的燙髮,柔軟的雙手,還要學會諸如使用打火機等技巧。在這些步驟之後,美珍在兩周內從一個天真的鄉下女孩轉變成為世故的城裡人,隨時準備進入跳舞學校,在俄國教師的指導下學習最新的舞步。
很多頗受歡迎的舞廳都有自己的頭牌舞女,她們能掙到更多的錢,能通過伴舞得到一大把舞票。有的娛樂場所為了招攬更多的生意,舉辦由大眾投票選舉年度「舞國皇后」的比賽。儘管這種情況並不鮮見:像杜月笙這樣的黑社會權勢人物操縱了這些比賽,以便讓其青睞的女人勝出。奪得令人羨慕的「舞國皇后」或其姊妹頭銜「上海小姐」的女性,一夕之間便會成為滿城皆知的娛樂名人,一些幸運的女性還在電影事業上獲得了成功。作為一項頗具潛力的職業,到夜總會當舞女吸引了大量的年輕女性,其中既有經濟的原因也有社會的原因。然而,多數流行的說法都暗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大多數舞女都是從農村來到上海謀生的未受過教育的貧窮女孩,她們選擇了在夜生活中「出賣靈魂」,而非從事手工勞動——對沒受過教育的女性而言,這是除了當舞女之外唯一的選擇。
當跳舞逐漸在本地的商業精英、學生和知識階層中流行開來時,通俗出版物開始向更為廣泛的讀者和公眾介紹交際舞。在20世紀30年代中期,上海的女性雜誌《玲瓏》分三期連載了一篇文章,向其讀者介紹交際舞。其中一篇對跳交際舞的描述是:它不僅僅是一項社交活動,而且是一項需要認真學習的功課。文章指出,在上海和外國,有很多學校和教師從事交際舞的培訓。然後,文章還對幾種流行的舞蹈做了簡短的介紹,包括快步舞、慢狐步舞、華爾茲、探戈、新查爾斯頓舞和倫巴。這篇文章向讀者指明應該如何跳舞,以及在跳舞時應要注意觀察什麼,包括舞姿、節奏、腳步,以及肩膀。隨後的一篇文章爭辯道,跳舞是一項自然和原始的活動,它體現了身體內部的力量並為之注入生氣。文章還聲稱,跳舞是吸引伴侶的有效手段,因為跳舞的行為能夠傳達人的內在情感。這些文章的主旨是:從表面上看,跳舞顯得很原始,但是它卻與自然的或「文明的」衝動相一致。
2交際舞——從道德到愛國主義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在中國文化中,交際舞是一項前所未有的活動,它所遭遇的來自保守和激進雙重因素的激烈抵制,貫穿著民國時期的始末。中國有史以來,已婚的男女在公共場所從未有過這種親密的、不斷發生身體接觸的社交活動。現代的舞蹈無視儒家「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這不可避免地製造了衝突的舞台。因為對中國的精英而言,儒家的道德不再是至高無上的,而儒家的遺產則如幽靈一般影響著中國人對現代性和道德的看法。
《良友》雜誌1926年第1期刊載了一張照片,顯示了一對優雅的中國夫婦跳舞的情景,旁邊的簡短說明寫道:「西風吹向東方。中國的年輕男女成對地擁抱在一起,展示西式的交際舞。」這本雜誌繼續寫道:「舞蹈原本居於各種藝術的頂端,在中國古已有之。但是,男人和女人在跳舞時絕不會抱在一起!」文章以一則警告結尾:「我並不是完全反對男女在跳舞時擁在一起。但是這種趨勢正在中國逐漸蔓延,不論它能否在中國社會存在多久,這都是一個問題。請思考這個問題並找出答案!」這種觀點無疑是將西式的交際舞和整體而論的「西潮」比作在民族的軀體中緩慢散播的疾病,如果不立即採取措施,將給未來帶來災難。儘管交際舞在20世紀30年代日益流行,但是這種觀點始終存在。20世紀30年代《晶報》上的一篇社論爭辯道,儘管歐洲文明從很多角度上講很值得推崇,但是它仍應受到批判,因為保它留了未開化的舞蹈制度。根據儒家「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觀點,作者強調,在向西方學習的名單中,應當將交際舞剔除出去。文章提及了幾起悲劇性的案例,包括幾年前在先施公司舞廳發生的大規模毆鬥,以及最近發生的舞女黃白英自殺的事件,「舞廳是令青年墮落的藏污納垢之地」,文章總結道。
很多不利的表述將跳舞的青年描繪成不孝,因此與儒家道德對子女的要求相抵牾。刊登在1931年的《良友》上的一幅漫畫表現了一名鄉下的老嫗被洪水沖走的情景。她用臉盆當船,用掃帚當船槳,在水波中奮力掙扎。與此同時,她的兒子在上海的舞廳里與一名漂亮的舞伴翩翩起舞。1935年,《禮拜六》上的一篇文章描寫了一名叫楊愛媛的舞女,她「過著放蕩的生活,對母親毫不關心」。在黑貓(Black Cat)舞廳做了一陣頭牌舞女之後,楊到廈門謀得了一分舞女的工作,把她病中的母親留在上海讓妹妹照顧。《晶報》還報道了某個舞女為她的母親和祖父購買墓地的新聞:「(她)或許是上海數以千計的舞女中最為孝順的一個。」
還有人反對這種保守的儒家信條,聲稱中國文化自身玷污了曾經純潔的西方舞蹈藝術。漫畫家和作家蕭劍青在一本為非上海居民編撰的指南中辯稱:「很多人認為上海的舞廳是一個墮落的行業。事實上,交際舞在西歐國家並非一個『惡劣』的現象。但是,一旦傳入東方,它便被色情狂和逐利的商人視作一種與性相關的行業。」與此相似的是,在「新生活運動」期間,舞廳和諸如好萊塢電影等外國事物受到社會批評家和空頭理論家的口誅筆伐。在這種環境下,一名筆名為「浪漫書生」的作者反駁道,跳舞本身是一項文明的行為,只是被「卑鄙的人」「傷了風化」。相應的,答案不是關閉舞廳,而是要在這些地方保持嚴格的禮儀標準。「浪漫書生」贊成當時的愛國主義觀點,他在文章結尾處說道:「如果那些人想拯救娛樂業,而不是禁止它,那麼國家就有救了。」
百樂門是上世紀30年代上海著名的綜合性娛樂場所,全稱「百樂門大飯店舞廳」,其建築樣式當時國際流行的ArtDeco風格。
遵循著中國政治文化的趨勢,在20世紀20年代影響了人們對交際舞看法的儒教保守主義,站在了由愛國主義所激發的群眾運動一邊,並最終讓位於後者。在中國歷史的緊要關頭,愛國主義者和政府官員辯稱,真正的公民應當把金錢和時間用在拯救中國反抗外國的入侵上,而不是花在諸如跳舞等無聊的娛樂上。《紐約時報》的三則新聞報道足以表明歌廳與愛國主義政治之間的聯繫:(1)1933年8月7日,在袁良市長領導下的北平市政府關閉了夜總會,稱它們「不愛國」,而國家則處於危困之中。(2)1934年11月1日,上海各所大學的校長一致同意禁止學生去夜總會,否則要冒被開除的危險。(3)隨著1937年日本入侵中國,愛國主義者威脅要炸毀「在遭受可怕的災難時,每晚仍歌舞昇平」的上海舞廳,政府下令將所有的中國舞廳改造成醫院。這些政府或學院的政令是否切實施行,則是另外一個問題。儘管北平的官員關閉了夜總會,但是以俄國和中國舞女為主的外資夜總會,則在在治外法權的保護下繼續運行。在20世紀30年代中期,儘管「新生活運動」試圖根除舞廳文化,但是學生和其他的城市居民仍然光顧夜總會,看「不良的」好萊塢電影。在1937年上海陷入日軍之手後,那些被改造成醫院的夜總會很可能又被改了回去。
然而,熱情高漲的愛國主義者對夜總會發出的威脅,卻是嚴肅的和持續不斷的。在「一·二八」事件——日本進攻上海北部的日子——兩周年之後,一個愛國主義組織向公共租界的劇院和舞廳散發小冊子,譴責它們沒有停業以紀念這個令中國蒙羞的日子,並且「要求」它們為愛國事業提供資金。1939年3月1日,在全城慶祝農曆新年期間,除奸協會派出成員在大街上散發小冊子,將去夜總會的人稱做「叛徒」,命令他們為民族救亡獻出金錢、時間和生命,而不是在同胞血灑前線時跳舞。同一天,不知名的襲擊者將嚴密包在香煙盒裡的炸彈(裡面摻雜著爆竹)投向「仙樂」(Ciro"s)和其他的夜總會,但爆炸未造成傷亡。1942年,一枚威力更大的炸彈投向營業繁忙的格蘭鎮(Grantown)舞廳,導致一名倒茶水的服務生死亡,六人受傷。在日本警察的協助下,上海市的警察對爆炸事件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在數百名事發時身在現場的人中,警方對數十人進行了訊問。證據再次顯示了這起事件與抗日組織之間的關聯。
按照約瑟夫·列文森(Joseph Levenson)在其傑出的著作《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中所做的討論,民族主義是儒教——將中華帝國整合在一起達數百年的意識形態黏合劑——在現代中國的對等物。從當時處於危亡的國家的疆界的角度說,在激進的「禁舞」小冊子所表現出的愛國主義其實是擴大的中國孝道概念的表達。不孝的青年男女因為在其父母遭受痛苦的時候跳舞而受到批判,和他們一樣,在日本佔領期間去舞廳的顧客被愛國分子視為叛徒,因為他們拒絕承擔或無視保持祖國政治、文化和領土完整的義務,當他們在日本人經營的舞廳消遣時,他們的同胞在進行著艱苦的戰鬥。總之,這兩種觀點的基調都將去夜總會視為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大危機的時代,它損害了將中國人相互聯結在一起的家庭、文化和民族的聯繫。
1948年,不再受到外國租界治外法權保護的夜總會,再次因為顯著的愛國主義的原因而受到政府的攻擊。1947年夏,國共之間的內戰正酣,鑒於跳舞在戰爭期間鬆懈士氣,國民黨起草了一項聲明,在全國範圍內禁止跳舞。彼時,上海有逾800名註冊舞女在20餘家舞廳工作,遑論同等數量的舞廳管理者和資產所有者,結果共計數千人遭受了「禁舞令」帶來的苦果。主要的舞女代表和管理層聚在一起,在南京東路舉行第一次會議,討論採取反制行動的可能性。這個組織派了一組代表前往社會局,勸說當局不要實施這則禁令,但是無功而返。
1948年1月31日,2000多人在「新仙林」(New Zealand)舞廳彙集,召開了另一次會議。在這次會議期間,他們得到消息,即禁令即將施行,於是他們再次派代表前往社會局,他們的要求再次遭到拒絕。最終,憤怒的人群一起闖入社會局,而公安局的警察則在門口嚴陣以待。他們用竹竿、竹棍和其他能找到的權且作為武器的東西攻擊警察,並衝進社會局繼續搶掠。最終,警方加派了援兵,並逮捕了600餘人,並以共產主義分子領導了這次暴動為由對其進行詢問。女犯人們答道,她們不過是被剝奪了生路,當局本身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後,國民黨取消了禁令,並釋放了嫌犯……
本文摘自《民國時期的上海電影與城市文化》,有編輯刪節。此篇作者為〔美〕安德魯·菲爾德(Andrew D.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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