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鄉鎮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二)

回想過去鄉鎮工作面臨的困難及對策鄉鎮作為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對於領導和指導農民脫貧致富,特別是對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當前鄉鎮工作也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需要予以重視並認真研究解決。 鄉鎮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經濟工作力不從心。經濟工作是各項工作的中心,也是衡量鄉鎮工作業績的主要指標。我們為抓經濟,可謂是用盡腦子,想盡法子,但總感到力不從心,有一種沉重感覺。這種沉重感,除鄉鎮主要領導能力水平有限外,還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鄉鎮調控能力差。鄉鎮的上級是縣委、縣政府,而不是縣職能部門,這一點雖然是明確的,但操作起來難度很大。有少數部門對鄉鎮工作指手劃腳,有難事往鄉鎮推,有好事一杆子到底,以致鄉鎮調控能力差,政府難以發揮整體效能。二是抓經濟缺乏手段。由於鄉鎮缺乏權力、財力和物力,抓經濟調控手段脆弱,特別是在發展二、三產業方面缺乏調控手段。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現象:發展個私工業是「雷聲大、雨點少」,金融部門對發展個私工業很少有貸款扶持;鄉鎮投資環境是「收費多,優惠少」,過去,對辦工業有農轉非指標、稅收特殊優惠等,現在這些政策不管用了,但收費卻沒有減少,特別是發展第三產業方面稅費名目繁多;部門服務企業是「指責多,指導少」,有的業主反映說,現在的幹部,服務企業的本領沒有,卡企業的本領卻不少。三是鄉鎮財政壓力大,現在鄉鎮吃財政飯的人越來越多,而財政收入渠道則不多,多數鄉鎮財政困難,保吃飯都有問題,少有財力扶持農村發展經濟。幹群關係改善缺乏良策。從總體上講,現在鄉鎮幹群關係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問題。首先是依法行政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十分強調依法行政,但鄉鎮幹部為了及時完成上級布置的一些任務,難免干出一些越規事情。其次是收費問題,現在的鄉鎮幹部很大一部分精力花在收費上。群眾稱鄉鎮幹部是「收費幹部」,教育附加、農業稅、優撫款、社會保險金、社保擴面、合作基金等都要鄉鎮幹部去收。還有報紙、雜誌,有報刊的部門都發文下征訂任務,有的部門領導還親自打電話或上門征訂。所有這些,不僅給鄉鎮幹部增加了壓力,而且給群眾造成一種錯覺,鄉鎮政府只向他們「要錢」,不幫他們「賺錢」,沒有很好為他們解決難題,無形中增加了干群之間的對立情緒。第三,幹部工作作風不容樂觀。現在鄉鎮幹部工作作風亟需改善,除主觀因素以外,客觀上也存在一些問題。我們的幹部是「五多」幹部,開會多、參觀多、培訓多、文件多、訂報多。由於忙於應付「五多」,農村工作深入不下去,人蹲不下去。鄉鎮機構臃腫龐大。現在,鄉鎮機構日趨龐大,人員日益增多,辦事效率日益低下,嚴重製約了鄉鎮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制約因素之一,鄉鎮領導職數過多,難以形成合力。制約因素之二,鄉鎮機關人員猛增,財政負擔過重。制約因素之三,鄉鎮幹部出口不暢,「進來」容易「出去」難已成了一大弊端。鄉鎮幹部一方面存在青黃不接、整體素質下降的情況,另一方面又存在人浮於事,工作效率低下的狀況。村級組織薄弱,經濟困難。當前村級組織主要存在四個問題:第一,農村黨員年齡結構嚴重老化;第二,農村支部書記總體素質偏低;第三,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第四,少數村黨支部與村委會不協調,甚至鬧矛盾、鬧派性,從而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也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做好鄉鎮工作的對策和思路切實提高和發揮鄉鎮的地位和作用。鄉鎮是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者,也是帶領農民脫貧奔小康的前沿指揮所,更是面向「三農」最直接的操作者和引路人。因此,在人民群眾眼裡,鄉鎮黨委就代表著黨,鄉鎮幹部就代表著政府。如果鄉鎮幹部不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帶領群眾脫貧奔小康,不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不勤政廉政辦實事,黨和政府的威信就不可能提高。鄉鎮工作面對千家萬戶,面臨千變萬化的市場,職責之大、責任之重不言而喻。然而,鄉鎮的權力有限,有時的確難以保證職責任務的有效完成。因此,為便於鄉鎮機關開展工作,縣機關職能部門應當簡政放權,把該放的權力下放到鄉鎮。縣機關部門和鄉鎮都要擺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互相支持,共同為振興地方經濟作貢獻。必須大刀闊斧進行鄉鎮機構改革。首先要減少領導職數,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黨委書記和鄉鎮長可以一肩挑,鄉鎮黨委委員和鄉鎮政府副職也可以交叉兼職。僅此一項,鄉鎮領導的職數至少可比原來減少一半左右。其次對鄉鎮機關的其他崗位,也要壓縮編製,一人多崗,兼職使用,大大精減人員。與此同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錄用、晉陞和辭退制度,營造一個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對優秀的鄉鎮幹部要及時表彰使用,對不稱職的鄉鎮幹部及時進行辭退,缺編人員公開向社會招聘,從而形成一種「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生動活潑」的用人機制。重視和強化村級組織建設。村級組織是鄉鎮政府的基礎和延伸,因此,要做好鄉鎮工作,必須抓好村級組織。措施主要是三條:一是強「龍頭」,即配好配強村黨支部書記;二是強「龍」身,即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培養和發展中青年黨員,為農村培養一批思想進步、觀念先進、文化素質較高的後備幹部;三是通過多種措施,興工興農發展第三產業,夯實農村經濟基礎。切實轉變鄉鎮幹部工作作風。從鄉鎮幹部本身來說,雖然多數還是好的,但也確實存在不少問題。例如,有的不思上進,有的貪圖享受,有的向群眾吃喝拿要,個別的甚至腐敗墮落,跌入犯罪的泥坑。對於這些問題,決不能馬虎了事,而要通過教育、誡勉和辭退等辦法,促進鄉鎮幹部改進作風,弘揚正氣,扎紮實實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做一個稱職的鄉鎮幹部。回想過去鄉鎮工作面臨的困難及對策鄉鎮作為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對於領導和指導農民脫貧致富,特別是對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當前鄉鎮工作也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需要予以重視並認真研究解決。 鄉鎮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經濟工作力不從心。經濟工作是各項工作的中心,也是衡量鄉鎮工作業績的主要指標。我們為抓經濟,可謂是用盡腦子,想盡法子,但總感到力不從心,有一種沉重感覺。這種沉重感,除鄉鎮主要領導能力水平有限外,還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鄉鎮調控能力差。鄉鎮的上級是縣委、縣政府,而不是縣職能部門,這一點雖然是明確的,但操作起來難度很大。有少數部門對鄉鎮工作指手劃腳,有難事往鄉鎮推,有好事一杆子到底,以致鄉鎮調控能力差,政府難以發揮整體效能。二是抓經濟缺乏手段。由於鄉鎮缺乏權力、財力和物力,抓經濟調控手段脆弱,特別是在發展二、三產業方面缺乏調控手段。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現象:發展個私工業是「雷聲大、雨點少」,金融部門對發展個私工業很少有貸款扶持;鄉鎮投資環境是「收費多,優惠少」,過去,對辦工業有農轉非指標、稅收特殊優惠等,現在這些政策不管用了,但收費卻沒有減少,特別是發展第三產業方面稅費名目繁多;部門服務企業是「指責多,指導少」,有的業主反映說,現在的幹部,服務企業的本領沒有,卡企業的本領卻不少。三是鄉鎮財政壓力大,現在鄉鎮吃財政飯的人越來越多,而財政收入渠道則不多,多數鄉鎮財政困難,保吃飯都有問題,少有財力扶持農村發展經濟。幹群關係改善缺乏良策。從總體上講,現在鄉鎮幹群關係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問題。首先是依法行政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十分強調依法行政,但鄉鎮幹部為了及時完成上級布置的一些任務,難免干出一些越規事情。其次是收費問題,現在的鄉鎮幹部很大一部分精力花在收費上。群眾稱鄉鎮幹部是「收費幹部」,教育附加、農業稅、優撫款、社會保險金、社保擴面、合作基金等都要鄉鎮幹部去收。還有報紙、雜誌,有報刊的部門都發文下征訂任務,有的部門領導還親自打電話或上門征訂。所有這些,不僅給鄉鎮幹部增加了壓力,而且給群眾造成一種錯覺,鄉鎮政府只向他們「要錢」,不幫他們「賺錢」,沒有很好為他們解決難題,無形中增加了干群之間的對立情緒。第三,幹部工作作風不容樂觀。現在鄉鎮幹部工作作風亟需改善,除主觀因素以外,客觀上也存在一些問題。我們的幹部是「五多」幹部,開會多、參觀多、培訓多、文件多、訂報多。由於忙於應付「五多」,農村工作深入不下去,人蹲不下去。鄉鎮機構臃腫龐大。現在,鄉鎮機構日趨龐大,人員日益增多,辦事效率日益低下,嚴重製約了鄉鎮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制約因素之一,鄉鎮領導職數過多,難以形成合力。制約因素之二,鄉鎮機關人員猛增,財政負擔過重。制約因素之三,鄉鎮幹部出口不暢,「進來」容易「出去」難已成了一大弊端。鄉鎮幹部一方面存在青黃不接、整體素質下降的情況,另一方面又存在人浮於事,工作效率低下的狀況。村級組織薄弱,經濟困難。當前村級組織主要存在四個問題:第一,農村黨員年齡結構嚴重老化;第二,農村支部書記總體素質偏低;第三,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第四,少數村黨支部與村委會不協調,甚至鬧矛盾、鬧派性,從而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也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做好鄉鎮工作的對策和思路切實提高和發揮鄉鎮的地位和作用。鄉鎮是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者,也是帶領農民脫貧奔小康的前沿指揮所,更是面向「三農」最直接的操作者和引路人。因此,在人民群眾眼裡,鄉鎮黨委就代表著黨,鄉鎮幹部就代表著政府。如果鄉鎮幹部不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帶領群眾脫貧奔小康,不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不勤政廉政辦實事,黨和政府的威信就不可能提高。鄉鎮工作面對千家萬戶,面臨千變萬化的市場,職責之大、責任之重不言而喻。然而,鄉鎮的權力有限,有時的確難以保證職責任務的有效完成。因此,為便於鄉鎮機關開展工作,縣機關職能部門應當簡政放權,把該放的權力下放到鄉鎮。縣機關部門和鄉鎮都要擺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互相支持,共同為振興地方經濟作貢獻。必須大刀闊斧進行鄉鎮機構改革。首先要減少領導職數,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黨委書記和鄉鎮長可以一肩挑,鄉鎮黨委委員和鄉鎮政府副職也可以交叉兼職。僅此一項,鄉鎮領導的職數至少可比原來減少一半左右。其次對鄉鎮機關的其他崗位,也要壓縮編製,一人多崗,兼職使用,大大精減人員。與此同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錄用、晉陞和辭退制度,營造一個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對優秀的鄉鎮幹部要及時表彰使用,對不稱職的鄉鎮幹部及時進行辭退,缺編人員公開向社會招聘,從而形成一種「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生動活潑」的用人機制。重視和強化村級組織建設。村級組織是鄉鎮政府的基礎和延伸,因此,要做好鄉鎮工作,必須抓好村級組織。措施主要是三條:一是強「龍頭」,即配好配強村黨支部書記;二是強「龍」身,即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培養和發展中青年黨員,為農村培養一批思想進步、觀念先進、文化素質較高的後備幹部;三是通過多種措施,興工興農發展第三產業,夯實農村經濟基礎。切實轉變鄉鎮幹部工作作風。從鄉鎮幹部本身來說,雖然多數還是好的,但也確實存在不少問題。例如,有的不思上進,有的貪圖享受,有的向群眾吃喝拿要,個別的甚至腐敗墮落,跌入犯罪的泥坑。對於這些問題,決不能馬虎了事,而要通過教育、誡勉和辭退等辦法,促進鄉鎮幹部改進作風,弘揚正氣,扎紮實實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做一個稱職的鄉鎮幹部。新《信訪條例》實施後接待群眾來訪工作辦法為規範來訪接待工作,妥善處理群眾來訪事項,切實保護來訪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XX省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信訪局(以下簡稱市信訪局)的工作職責,結合來訪接待工作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一、工作職責與受理範圍接待市內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同志(包括副秘書長),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信訪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來訪;交辦、轉送、督辦來訪事項;協調處理重大、疑難來訪問題;綜合分析來訪,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反映重要的來訪情況;向縣、區和市直部門通報群眾來訪及來訪事項的處理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善工作的建議;對下級或部門信訪工作機構進行業務指導。來訪工作情況納入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公務員績效考核範圍。  對以下來訪事項不予受理:1.屬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範圍內的;2.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3.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4.無實質性內容的來訪事項;5.其他不屬於市委、市政府職權範圍內的事項。  對以下來訪事項不再受理:1.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已經複核終結的;2.來訪人不服辦理、複查意見,無正當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複查、複核請求的。二、工作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便民和雙向規範的原則。  三、工作程序  (一)登記   對所有來訪事項都應進行登記,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登記要簡化手續,高效,客觀、準確地反映來訪情況。  登記項目應當包括:來訪時間,來訪人基本情況,通信(訊)地址或方式,人數,事由、具體訴求,有無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是否初訪,是否通過其他方式反映過同一來訪事項。  (二)告知  對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來訪事項,登記接待人員向來訪人出具來訪事項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告知書(附件1、2),對屬於人大、法院、檢察院職權範圍內的以及已經或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來訪事項,告知來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  對同一對象的同一來訪事項,來訪事項告知書只出具一次,以後即可口頭告知。(三)安排接談以下情況應予接談:1.集體上訪;2.屬黨政部門處理的個體、群體初訪;3.符合法律政策規定應該解決而未解決的個體、群體重複上訪;4.其他需要安排接談的。凡安排接談的,登記人員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編號、加蓋接談印章。(四)接談1.接待工作人員要核對來訪人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閱看、核實《來訪人員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聽取來訪人的陳述,詢問有關情況;做好筆錄或在計算機中錄入來訪人反映問題的主要事實、理由及要求;來訪人以往的信訪過程和處理情況;越級上訪、集體上訪、重複上訪的原因;來訪人的異常、過激言行;聯合接待和協調處理情況。接待工作人員發現登記內容有誤,應及時修正。  2.對來訪情況需要進一步了解、核實的,接待工作人員可電話詢問相關單位。對當天未談完或需要來訪人補充材料的,可作約談處理。  3.接談過程中,對按照規定應當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來訪事項,接待工作人員要向來訪人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出具來訪事項告知書,勸導來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並做好疏導教育工作。  對來訪事項屬於有權處理單位職責範圍內的,按轉送、交辦規定辦理。  4.對來訪事項涉及有關縣、區、市直部門和單位的大規模集體上訪;有特殊情況的個體上訪、群體上訪、集體上訪;重要會議和重大政治活動期間的集體上訪以及有特殊情況的個體來訪、群體上訪,電話通知有關縣、區、市直部門和單位安排人員在指定時間內到達市人民來訪接待室聯合接待,並現場轉送、交辦、勸返或帶回。  5.外國籍、無國籍人士、華僑以及港澳台同胞來訪,接待工作人員要及時向室、局領導報告。對需直接答覆的問題,要寫出答覆提綱並經室、局領導審定。  6.對重大、緊急的來訪事項,接待工作人員應當日提出建議,經室、局領導同意後,報請市委、市政府領導決定,按批示辦理。(五)辦理方式1.轉送。需要縣、區處理的,向來訪人出具《來訪事項轉送告知書》及《來訪事項轉送通知書》(附件3),介紹來訪人回當地有關部門反映。一般情況下,下轉至縣級有權處理機關,同時抄送縣、區信訪信訪工作機構。對來訪訴求事項較多或有權處理機關不明的,可視情下轉到縣、區信訪工作機構。  需要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的,向來訪人出具《來訪事項轉送告知書》及《來訪事項轉送通知書》(附件4),作歸口處理。  2.交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轉送事項,市信訪局可以直接交由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辦理,要求其在指定辦理期限內反饋結果,提交辦結報告(附件5):(1)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2)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應該解決而未解決的;(3)可能引發群體性上訪或異常上訪的;(4)有關縣、區或市直部門處理意見明顯不當的;(5)其他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  對受理單位反饋結果的材料,接待工作人員要認真審閱所報內容與交辦事項、呈報單位與交辦的承辦單位是否一致,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反饋結果,處理意見認定事實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正確,是否有落實措施,手續是否完備(有無責任單位蓋章、責任領導簽名、來訪人的簽字意見等)。  3.發函轉送、交辦方式。市信訪局每周一次集中向縣、區和市直部門、單位的信訪工作機構通報轉送情況(附件6),其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信訪局書面報告轉送事項的辦理情況。對情況緊急的來訪事項,可通過電話、面談等方式先行處理,但需及時補發轉送、交辦函。  有關部門或單位收到轉送、交辦的來訪事項不得擅自轉送、交辦或者退回。對轉送、交辦件有異議的,可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信訪局來訪接待室申請審核。  4.協調處理。對情況複雜、難度較大、人數較多、難以勸返、涉及多個縣、區和市直部門的,或對轉送、交辦的來訪事項受理有爭議的,可組織有關縣、區或市直部門、單位進行協調處理。協調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由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決定,按決定意見辦理。  對需要通過協調處理的來訪事項,接待工作人員應事先或協調人員、事項的初步處理意見等擬出方案,報室、局領導同意。協調結束後形成紀要,並督促落實。  5.督辦。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信訪局督查督辦工作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督查督辦工作。市信訪局來訪接待室負責對本室轉送、交辦、協調處理的來訪事項進行督辦。需要移交市信訪局督查處的來訪事項,要及時提出,經局領導批准後移交。需要向督查處備案的,按要求每月將本室交辦的來訪事項以列表的形式送督查處備案。督辦通過電話、發函、約談、派員等方式進行。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督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限時辦結:(1)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的辦理期限辦結信訪事項的;(2)未按規定反饋信訪事項辦理結果的;(3)未按規定程序辦理信訪事項的;(4)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的;(5)不執行信訪處理意見的;(6)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六)上報與通報1.上報。對需要上報的來訪情況,通過《信訪信息》、《信訪重要情況專報》、《信訪重要情況簽報》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領導以及省信訪局報告。以上三個簡報和信息分別由來訪接待室和當日值班的牽頭人負責撰寫(下同)。  (1)對有關黨的建設、經濟建設方面的重要意見或建議;對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情況的重要反映;帶有政策性、傾向性、苗頭性的重要來訪事項;重大的違法違紀問題;頂拖不辦的典型案件;高級幹部、知名人士來訪反映的問題;涉及群體性利益的來訪事項;大規模群眾集體上訪、突發異常情況的處置;其他需要市委、市政府領導閱知或閱示的來訪信息,通過《信訪重要情況專報》或《信訪重要情況簽報》不定期上報。  (2)對群眾來市上訪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每月編髮《來市去省集體訪情況通報》,每季度編髮《來訪情況綜合分析》,以反映政策性、地區性、苗頭性問題,信訪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等。對每日來訪情況編髮《信訪信息》。  2.通報。每月對來市去省赴京上訪情況和當月來訪突出問題、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尤其是集體上訪、重複上訪,在向有關縣、區黨委、政府或市直部門、單位通報的同時,報市委、市政府,抄送組織、人事等部門。必要時,對來訪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不定期通報。  (七)文稿辦理擬寫文稿必須符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到觀點鮮明、條理清晰、文字精練、結構清楚、標點準確,內容符合原意。文稿一般由經辦人起草,逐級送審。(八)終結事項的備案接待工作人員對終結來訪事項的備案材料,應認真審閱,重點審閱辦理、複查、複核意見,有無上訪人的簽字意見,有無責任單位領導的簽字意見,有無單位公章等內容,並將辦理、複查、複核意見的主要內容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九)來訪人訪後信的處理對來訪人的訪後信,接待工作人員要記錄或在計算機內登錄來信時間和主要內容,並註明處理情況。需辦理的,按照本辦法辦理來訪事項的有關規定辦理;需留存的,併入來訪檔案;內容不清、無實際意義的或重複來信,統一登記、存放,每年集中銷毀一次。來信中揚言滋事的,要及時通知有關縣、區或市直部門、單位妥善處理。(十)查詢及回復來訪人需要在市信訪局信訪信息系統查詢投訴請求辦理情況的,應持身份證及投訴請求受理憑證到接待場所查詢。     對來訪人再次來訪或通過訪後信等形式查詢來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接待工作人員原則上採用口頭或複信的形式,將來訪事項的處理意見、處理結果等相關情況告知來訪人。其中,通過複信告知的,應擬寫複信稿,按要求送審。(十一)統計來訪接待室確定專人每月對來訪情況、辦理情況進行統計,經室主要負責同志審核後上報局領導(各類統計表見附件7-12)。四、公示接訪事項  1.公示內容。(1)各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2)各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信訪接待日的時間和地點;(3)有關信訪法律、法規、規章;(4)市信訪局來訪接待工作流程及有關制度;(5)律師參與市信訪局接待工作的時間。  2.公示方式。在市委、市政府接待場所或通過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五、特殊情況處理  1.對來訪人違反《信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接待工作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按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2.接待工作人員發現來訪人員中有精神病人的,應通知其所在縣、區、市直部門、單位或監護人將其領回。對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妨礙信訪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員通知市公安局到現場妥善處理。  3.接待工作人員發現來訪人員中患有惡性傳染病的,應迅速通知市衛生局處置,並通知來訪人所在地有關單位領導來市處理。  4.來訪人在信訪接待場所患病需要急救的,接待工作人員應向值班領導報告,迅速通知「120」急救中心到場處置。治療及善後處理事宜,由患者本人及親屬、患者所在縣、區、單位負責。  5.對越級集體上訪,滯留信訪接待場所,或有過激行為的來訪人員,需要縣、區和有關部門、單位來人勸返的,接待工作人員應及時通知來訪人所在縣、區黨委或政府值班室,立即派員來省、市勸返。需要通知來訪人所在縣、區分管領導來市勸返的,報室領導同意;需要通知來訪人所在縣、區主要領導來省、市勸返的,報局領導同意。  6.對信訪問題按規定處理後,來訪人拒不接受處理意見並無理取鬧的,接待工作人員應向值班領導報告,由局值班領導通知市公安局派民警到現場依法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局主要領導。六、立卷歸檔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檔案的分類、整理、立卷、保存、移送工作。  來訪檔案分為專卷檔案和普通檔案。辦理過文稿的,歸專卷檔案;登記窗口直接處理或接談後未辦理文稿的,歸普通檔案。七、工作紀律接待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信訪條例》、《XX省信訪條例》的規定及市信訪局各項工作紀律。著裝整齊、掛牌上崗,不得刁難、歧視來訪人,不得擅自向來訪人就來訪事項的處理作實質性的表態或透露內部研究的情況,不得接受來訪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有價證券,不得接受來訪人或接訪人的吃請,不得在來訪人數字登記統計中弄虛作假,與來訪人或者來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接待工作人員應當申請迴避,不得干預或擅自辦理來訪事項。農村基層幹部工作方法探討農村的發展,農民民主意識、政策意識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對農村基層幹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世紀的新農村、新農民,農村基層幹部只有不斷改進自己的工作方法,使之與不斷富裕、不斷覺悟的農民群眾的自我發展需要相適應,才能做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和村民自治條件下的農村工作。一、運用政策,推動工作。黨領導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使農民不斷致富,是通過一系列政策作保證的。因此,運用好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是農村基層幹部的首要工作方法。運用政策,必須首先掌握政策。農村政策很多,涉及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農、林、牧、副、漁等各種產業;農業的產、供、銷各個環節。掌握政策關鍵在於從整體上把握農村政策的精神實質。黨的農村政策的精神實質就是「富民」。這是黨制定農村政策的出發點,也是農村基層幹部運用政策的落腳點,是農村基層幹部全部工作的歸宿點。圍繞「富民」思考農村工作的點子,展開農村各項工作,這是長期不變的工作方法。運用政策,必須宣傳好黨的農村政策。在農民群眾不了解黨的政策的情況下,單靠農村基層幹部動員加強調,或者採取行政手段是難以把黨的政策變為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的。農村基層幹部要通過各種形式向農民耐心、持久、反覆地宣傳黨的農村政策,尤其要教育農民群眾把政策本身與執行政策中出現的一些偏差區別開來,及時消除群眾對政策的誤解。使農民群眾對黨的政策家喻戶曉,自覺遵循,積極運用。運用政策,關鍵在於創造性地執行政策。黨的政策是指導全國的,具有高度的概括性。縣的實施意見是指導全縣的,也具有相對的概括性,不一定能為每個鄉鎮、村、社解決當地的具體問題提供現成答案。這就要求農村基層幹部必須創造性地執行政策,切不可不動腦筋,不顧鄉鎮、村、社的條件,照搬政策條文。二、科學決策,減少失誤。科學決策是每個農村基層幹部都必須掌握的重要工作方法。先行自省,再作決策。決策必須在清醒的狀態下進行,自省能使自己清醒。因此,在決策前應當先行自省。一省:這項決策應該由自己來作嗎?避免自作主張或干預下級的權利;二省:這項決策值得自己作嗎?弄明白不作這項決策將會失掉什麼,看到問題的重要性;三省:必須在什麼時候作決策?把握時機,避免冒險或坐失良機;四省:已經掌握了作決策的必要依據嗎?認真考慮決策可能帶來的後果;五省:自己怎樣作出這項決策?仔細權衡幾個方案的利弊,從中選擇出最佳方案。把握目標,靈活決策。在做決策時,要反覆推敲,思考決策的目的是什麼?這項決策最低限度要達到什麼目標?如果達不到這個最低目標,這項決策就失去了意義。一項決策,往往也存在著「能不能為群眾接受」的問題,為了讓群眾能夠接受,折衷、妥協、讓步是常有的事,妥協的邊界就是最低目標。在對一些事情決策時,只要能夠實現最低目標,又能夠使群眾接受,農村基層幹部就應該運用折衷、妥協、讓步的方法,靈活地作出決策,及時推進工作。發揚民主,有效決策。大凡有效的決策都是在不同意見的反覆比較中做出的。如果開會決策時,沒有人提相反意見,出現「鴉雀無聲」或者「眾口一詞」。這就很可能說明大家對需要決策的問題還不了解,提不出相反意見;或認為領導不可能採納自己的意見,不願發表相反意見;或害怕得罪「拍板」的同志,不敢發表相反意見。遇到這種情況,最好是把這個問題放一放,鬆鬆大家的思想包袱,讓大家思考思考,再做決策。三、抓住「中心」,提高效率。講究工作效率,現在已被愈來愈多的農村基層幹部所重視。然而,還有不少同志對怎樣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不得要領。任何一個鄉鎮、一個村、社,在一定時間內所要進行的工作,往往是多種多樣的。但無論做一項或大或小的工作,都得考慮一下最基本的問題是什麼?也就是主要矛盾是什麼?解決問題的關鍵是什麼?特別是鄉鎮、村的領導幹部,更不能茫無頭緒,四面出擊,必須注意對整個工作作具體分析,區別主次先後,分清輕重緩急,以找出其中對整個工作有影響和有支配作用的關鍵環節,這個關鍵環節就是一段時間的中心工作。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會推動整個工作順利發展。否則,就沒有重點,甚至本末倒置,輕重不分,其結果是收效甚微,勞而無功。四、群眾至上,服務到位。農村基層幹部的工作方法不光是組織發動,更重要的是引導、服務。給群眾之不能,解群眾之不解。為民排憂。當群眾遇到困難時,農村基層幹部應主動出面幫助,出點子,想辦法,解決具體問題。應從生活小事做起,關心群眾的柴米油鹽、住房、婚姻家庭、生老病死、子女讀書等實際問題;應特別關心那些不聲不響、老實守法的群眾,不讓老實人吃虧。給群眾辦實事、好事,要講究實際,說到辦到,堅持一件一件、年復一年地辦,做到把事情辦實,把實事辦好。辦不到的事情不要亂表態,提虛勁。關心發展。農村基層幹部應經常了解和研究自己工作區域的群眾,不但要知道群眾的性格、氣質、愛好、特長、弱點,而且要清楚他們生產、經營近況,了解他們的發展能力、潛力,預見他們的發展方向,為他們發家致富出點子和儘可能創造必要的條件。全面服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群眾致富對社會服務的依賴性較大。農村基層幹部應充當好對農民服務的尖兵,想方設法對農民群眾提供信息服務,幫助農民走向市場;提供科學服務,幫助農民提高產品質量檔次;提供資金服務,幫助農民啟動發展;提供政策法規服務,幫助農民獲得有關方面的優惠,利用法律保護正當權益。五、民主管理,依法行政。把握好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的關係。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不能擺脫黨的領導,農村基層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在工作中應始終強調黨對農村、農民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於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村務公開的全過程。把握好依法辦事和建章立制的關係。村民自治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法律範圍內開展活動。制定任何一項民主制度,都要以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為依據。當然,也要尊重村情民意,結合農村現在的民主狀況,使制定出來的民主制度具有合法性、針對性、操作性把握好民主形式和務求實效的關係。推行村民自治,無論採取哪種形式,都必須從農村的實際出發,從村社幹部民主管理水平的現狀出發,從農民群眾民主意識和參政議政的能力出發,以能否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為標準,以農民群眾是否滿意高興為標準來確定取捨。談如何當好鄉鎮"一把手"鄉鎮一把手要想在生活工作中能夠得心應手、輕鬆愉快、,那麼在實際工作中得注重方式方法,得講究一定的領導藝術。如果要提高領導水平,那就得從以下六個方面去考慮,現就我個人的觀點供各位參考。一是要善於加強班子團結。作為一把手要帶頭講團結,要善於觀察班子成員思想動向,把他們的思想統一起來,切忌搞小團伙,讓整個班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團結有力,協作並戰的有機整體。二是要分清工作主次。在工作繁忙的時候,要科學合理地安排時間來處理手頭上的工作,不要顛倒工作主次,對別人分管的工作不要干預,在處理事情時,還得三思而為之,如果安排別人去做,應做到:敢於授權,讓別人積極去做;勇擔責任,讓別人放心大膽去做;正確引導,讓別人心悅誠服地去做;拿主意,讓別人有條有理地去做;常督促,讓別人認真負責地去做。如果在實際工作不注意抓重點,每天工作僅限於一些瑣事之中,對重要的工作卻沒有集中精力來處理,造成工作疲於應付。三是要適當授權。適當授權可減輕領導的負擔,也有利於調動和發揮下級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授權時要做到放權不失職、依靠不依賴、寬鬆不放鬆。如果在工作中鄉鎮一把手不願授權、不會授權,自己統攬一身,造成忙一個人、閑了一片人,導致工作事半功倍。四是要講民主。在工作中要破除集權觀念和專制思想及家長式的一言堂作風,不能有封建意識和傳統觀念,要創造一個民主、平等、和諧的工作環境,充分發揮人民當家作主的積極性,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要善於聽取廣大群眾意見和建議,不能把群眾意見當作耳邊風,更不能對群眾急需解決的問題不聞不問。要敢於創造一種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只有這樣才會搞好乾群關係,工作才能夠勝利開展。五是要務實。在工作中,有的鄉鎮一把手只喜歡報喜不報憂,但現實要求我們基層領導幹部要愛聽真話、實話,要有願聽「憂」處的真誠願望,有善納群言、聞過則喜的寬廣胸懷,有解決問題、克服困難的實際行動,多講實話、多辦實事,堅決防止和剋制報喜不報憂的不良風氣。六是要樹威信。一個領導是否有號召力和凝聚力,那就得看他威信如何。作為鄉鎮一把手要做到以「德」立威、以「才」增威,以「廉」生威、以「誠」取威、以「情」育威、以「干」樹威、以「創」升威。如果領導喪失威信,就容易造成令不行、禁不止,工作無法開展等後果。七是要公道正派。作為鄉鎮一把手辦事要公道、為人要正直、用人要唯賢,在工作不能講人情,看關係,搞小圈子,搬玩是非,分散人心;處事要公平,待人要公道,對待任何事情要公平、公正、公開、公道,批評要有方,獎懲要分明。如果鄉鎮一把手們認真對照以上七個方面去努力工作,今後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會大有希望。如何當好一名鄉鎮組織幹部在鄉鎮,組織幹部一般都被稱作「幹部中的幹部」,可見鄉鎮組織幹部在在一般幹部眼中的重要性;在多數鄉鎮,組織幹部崗位是鄉鎮機構崗位設置中唯一的一個副主任科員崗位,可見鄉鎮組織幹部在組織眼中的重要性;在鄉鎮,組織幹部所了解和掌握的鎮村黨員幹部、班子的思想、工作情況一般都是領導調整班子、任用幹部、部署工作的依據,可見鄉鎮組織幹部在領導眼中的重要性。正是由於鄉鎮組織幹部所處的特殊崗位和工作的特殊性,對組織幹部的素質和紀律要求就比較嚴格,鄉鎮組織幹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就要比一般黨員幹部強。如何當好一名鄉鎮組織幹部?筆者結合自己幾年來的鄉鎮組織幹部工作實踐,在這裡談幾點感受與大家共勉。筆者認為,要當好一名鄉鎮組織幹部,做好鄉鎮組織工作,必須要樹立「兩型「觀念,提高七種能力,做到「六個到位」。鄉鎮組織幹部必須注重自身知識的更新和對新技能的學習與掌握,樹立「學習型」、「知識型」的觀念。所謂「學習型」,是指組織幹部為適應時代的變化和自身發展的需要,不斷學習和吸收現代知識,了解和處理外界各種信息,調整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方式等,進一步提高自己面對時代的應變能力和面向未來的發展能力。所謂「知識型」,是指組織幹部要形成有利於實現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共享的機制,以提高應變和創新的能力。只有這樣,組織幹部才能不斷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在學習上,鄉鎮組織幹部要善於找出盲點,確立學習重點。在知識爆炸的時代里,能正確掌握知識的重點,並且納為己有,善加利用,本身就是一種學習能力。在學習上要善於尋找途徑,提高學習的效能。一是加強學習,擠時間多看書,拓寬知識面,優化自己的知識結構。鄉鎮組織幹部一方面要學習與組織工作業務相關聯的學科,如人才學、領導科學、心理學、管理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等,利用這些知識從不同角度給組織工作提供方法指導。另一方面,還要學習現代科學知識。二是拜專業人員為師,不懂就問,避免走彎路。三是加強實踐,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各種能力。作為一名鄉鎮組織幹部,工作中不僅要立足本職、真抓實幹、求真務實,還須具有實事求是、腳踏實地的敬業精神,干一行,愛一行,要做到這一點,應當提高以下幾種能力:一是綜合分析能力。鄉鎮組織幹部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協助鄉鎮領導培養、管理、培訓、推薦鄉鎮中層幹部、村級幹部。因而,在鄉鎮中層幹部和村幹部選拔任用問題上,要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對所反映的情況和材料進行全面分析,深入走訪調查,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去偽存真,給鄉鎮黨委當好參謀,把真正的好乾部選拔上來,做到選拔幹部客觀、公正、準確。二是創造性思維能力。創造性思維能力是時代對組織幹部提出的新的要求,要使組織工作始終具有前瞻性和先進性,就必須具有不斷開拓創新的思想意識、理論觀點和探索精神。面對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新任務,鄉鎮組織幹部要有新思維、新理論、新方法,只有這樣才能開創鄉鎮組織工作新局面。三是語言文字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組織工作是一項對個人綜合能力要求很高的工作,除上述能力之外,還要求鄉鎮組織幹部一方面要有紮實的文字寫作功底,嚴格按照公文要求準確無誤地把鄉鎮黨委和集體的決策、決定等用文件形式表現出來;另一方面又要有較高的閱讀理解水平和口頭表達能力,當接到上級文件和精神時,要能正確地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和實質,做到傳達領會精神不偏不倚,執行命令不折不扣。四是運用和掌握信息的能力。由於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社會各行各業相互之間的信息量和信息切換交流越來越頻繁,在繽紛交錯的信息前面,作為一名鄉鎮組織幹部應具有較強的駕馭信息技術水平,具備分析信息、掌握信息、正確運用信息的能力,讓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信息服務於工作實際,發揮其應有功能和作用,提升鄉鎮組織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五是調查研究的能力。組織工作是面對未來、面對社會和實際的工作,其性質決定了它的工作的支撐點是在基層、在群眾之中,搞好組織工作要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走群眾路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掌握第一手資料,使鄉鎮領導對工作中的每一項決策、決定,真正符合民情、體現民意,深得民心,最大程度地減少由於決策的失誤或錯誤給工作帶來的不必要損失。六是溝通協調能力。組織工作是圍繞組織而展開的管理活動。組織工作包括黨的幹部工作和黨的組織建設工作。在日常的幹部管理工作中,有著大量的組織協調工作需要組織幹部去做。有時協調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工作的質量,關係到鄉鎮黨委正確決策的形成和落實。因此,鄉鎮組織幹部還要虛懷若谷,善於溝通,具備較強的協調能力。要按照黨委的意圖做好工作,注意把握溝通協調的時機、方法,提高協調工作質量,避免因自己工作疏漏引起不必要的意見分歧,把溝通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鄉鎮組織幹部要擺正位置,尊重和服從鄉鎮黨委的領導,積極主動地當好鄉鎮黨委在幹部工作和黨建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與此同時,還要處理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首先,要主動聽取其他部門和黨員幹部對幹部工作和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其次,協調處理好與基層黨支部的關係,要多下基層,多和基層負責人接觸,對他們提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溝通。三是處理好與上級組織部門的關係。對上級組織部門的部署,要堅決照辦,還要注意加強聯繫溝通,多請示、多彙報。七是駕馭現代科技能力。組織工作是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鄉鎮組織幹部要具備專業知識,如要熟悉黨的組織、幹部政策,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理論,黨建理論和黨史知識以及黨的組織、幹部工作業務知識等。並按照鄉鎮黨委的統一部署,全面、準確、及時地制訂主辦工作的實施計劃,掌握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實施結果。這些都是鄉鎮組織幹部基本的業務實施能力。信息時代的鄉鎮組織幹部除了要具有業務知識外,還要能運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獲取信息、收集信息、處理信息,並能自查文獻信息資料,利用現代電子技術實現對信息的存貯、檢索、提取和交流。具備了駕馭現代科技的能力,就能提高工作、管理的效率和質量。鄉鎮組織幹部要做黨員幹部、群眾的表率,在黨員幹部、群眾中具有凝聚力和感召力,除了不斷加強自身思想政治道德素養,具備精益求精、甘為人梯的職業素質外,還必須在工作中做到六個到位:一是樂於奉獻要到位。由於鄉鎮組織幹部在鄉鎮所處位置的特殊性,遇事處事如果沒有恪盡職守、無私奉獻的職業素質是不行的。當好一名鄉鎮組織幹部,要有淡薄名利、一心為公的姿態;要有換位思考,大局本位、人民本位的公僕意識;要有想工作所想,急工作所急,吃苦在前,享樂在後,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要具備堂堂正正做人,認認真真做事,不長私心,不生貪心,不染野心的高尚人格。以高於普通人的素質影響群眾,讓群眾心悅誠服,見賢思齊,形成磁場,產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二是工作思路要到位。組織工作關係重大,要使工作始終保持先進不落後,保持進取不懈怠,保持優勢不被動,就要對每一年、每一階段的每一項工作有明確、清晰、可行、務實的工作思路。不能渾渾噩噩、無所事事,更不能消極等待,「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三是平時管理要到位。對黨員幹部的管理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光靠一時的教育和培訓,一兩個學習班是遠遠不夠的,要建立健全科學的黨員幹部考核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持之以恆、常抓不懈,使黨員幹部管理的工作抓在平時、落到實處。不搞一陣子、不耍花架子,真正使黨員幹部管理工作形成科學化、規範化、民主化、制度化。四關鍵性時期工作要到位。任何一項工作在實踐中都會有輕重緩急、主要和次要之分,當一個時期、一個階段出現一個帶有普遍性、全局性又具有關鍵意義的突出問題和事件時,工作計劃、工作部署就要及時地作出相應的調整和修改,以眼前服從長遠,以局部服從全局,以次要服從主要,做到思想、意志、行動、步調的高度統一。五是關心同志要到位。鄉鎮組織工作要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就要體現在關心黨員幹部,體貼黨員幹部,以真心、誠心、熱心為黨員幹部排憂解難,做到重事實、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六是調查研究要到位。遇事要講調查研究,要重實際講證。調查研究不搞蜻蜓點水,不搞走過場,不搞虎頭蛇尾,真正把調查研究工作做到位。只有通過深入、紮實、經常的調查研究,才能提高辨別是非和處理複雜矛盾的能力,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經常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可以更好地、更直接地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從中吸取營養,進一步拓寬視野,豐富知識,增長才幹;可以幫助提高認識事物的能力,把握宏觀的能力,戰略謀劃的能力,分析研究的能力,綜合概括的能力。對一個人知識面的拓寬,思維能力的增強,工作水平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對如何當好鄉鎮幹部的思考鄉鎮幹部是連接群眾的樞紐,發揮著上傳下達、宣傳引導的作用。要樹立服務群眾的主僕意識,要有良好的道德、職業操守,為人正派公道,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把群眾利益作為第一責任。筆者在鄉鎮多年工作實踐中,認為當好鄉鎮幹部應具備以下幾點:一是要有吃苦精神。鄉鎮幹部面對千家萬戶,工作環境差,面對矛盾多,到基層調研、了解、調處等工作,都很辛苦,要有吃苦精神,才能準確把握群眾所需所盼,才能更好的服務群眾,一個人在基層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要珍惜好每一天,多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將辛苦為民工作作為幸事,甘願為事業、為群眾付出自己的勞動。 m二是要有奉獻精神。山區工作生活枯燥單調,解決群眾問題棘手,困難重重,工作不分白晝,甚至是星期天也不能顧,只要老百姓需要,就得及時為群眾解憂,不得推諉扯皮,敷衍了事,否則威信就會在群眾中喪失,得不到群眾信服。在基層工作奉獻很重要,只有無私的投入工作,把群眾作為衣食父母,工作才會得到群眾的支持擁護。三是要做群眾的貼心人。鄉鎮服務的對象是群眾,在下鄉的工作中,基層幹部要放下「官」架子,不要自以為是領導,就高高在上,打官腔、擺官架,搞遙控指揮,遠離群眾。要樹立主僕關係、服務對象。幹部要到群眾中去,與他們交朋友,做他們的貼心人,增進同群眾的感情。及時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增強群眾對幹部的信任度,站在群眾的利益出發,換位思考,為民謀福,為群眾富裕奔小康而努力服務。四是要為群眾多辦實事。工作中要端正對群眾的服務態度,擺正同群眾的關係,為民辦實事,為什麼有些群眾對基層幹部不信任,那是在工作中不務實、弄虛作假、漠視群眾的利益,虛浮的表現,群眾需要辦的事,嘴上說得好聽,工作中敷衍了事,實際問題得不到解決,遇到大的困難矛盾,怕事、推諉。在工作中把群眾的事當作第一要務,每一件事都要辦好辦實,解決不了的要好好的解釋清楚,這樣群眾就會理解,就會得到讚許。五是要當好群眾的宣傳員。山區群眾文化層次低,對政策理解不深,對各種科技措施不掌握,傳統的觀念在思想中根深蒂固,接受新技術、新觀念能力落後,富起來的群眾消費觀念不正確,作為基層幹部就要當好政策的宣傳員、科技的推廣員、法律法規的普及員、致富消費引導的領航員,切切實實的為群眾做好服務。六是要加強服務群眾的本領。基層幹部在工作中要不斷加強學習,豐富和充實自身的綜合能力,基層工作面對事務繁雜,涉及多種領域,單一的知識是不能滿足工作需求,為更好的服務群眾,要多向老同志學習、向實踐學習、向書本學習,不斷完善自我、提高自我,提高為群眾服務的本領,更好的服務於人民群眾。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如何跟上形勢——發展是硬道理 穩定是硬任務服務是硬要求《710位鄉鎮「一把手」的心聲 》,透露了鄉鎮書記們的近憂遠慮,也將稅費改革以來鄉鎮政府工作的變化呈現在我們面前。從調查中不難看出,稅費改革以來,鄉鎮機構和人員進一步精簡,「鄉財縣管鄉用」普遍實行,「催糧催款」不再是鄉村工作的重點,維持穩定成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財政困難是鄉鎮政府最頭痛的問題,而越來越多的鄉鎮幹部成為「走讀幹部」,等等。這些都表明鄉鎮體制、工作內容、縣鄉關係及幹部工作和生活方式等已經和正在發生重大的變化。不過,在諸多的變化中也能發現一些依然延續的現象:縣鄉關係不順、權責利不一致、鄉鎮政府功能失衡依然存在。尤其是迄今為止,「農村的產業結構調整和招商引資等經濟工作占鄉鎮工作的首位」;絕大多數鄉鎮領導(83%)認為發展經濟是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63.52%的幹部忙於農業產業結構調整,42.96%的幹部忙於農田基本建設,20.42%的鄉鎮幹部忙於招商引資。鄉鎮政府的職能仍沒有根本性的轉變。事實上,自稅費改革尤其是農村綜合改革以來,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一直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早在2006年9月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就強調,「鄉鎮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然而,正如溫家寶總理所指出的,「現在,我們對鄉鎮政府轉變職能的認識和實踐都還沒有跟上形勢的發展,鄉鎮政府存在著職能越位、錯位和缺位的情況。」由此,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再次強調「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並要求「2012年基本完成鄉鎮機構改革任務,著力增強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完善與農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的鄉鎮治理機制。」增強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並不是否定鄉鎮政府發展經濟的責任,更不是否定鄉鎮政府在鄉村經濟發展的作用,而是要求地方和鄉鎮政府轉變發展經濟的思路,改革經濟管理的方式,劃清政府與市場和社會的邊界,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這也要求鄉鎮政府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係、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從直接抓生產經營、催種催收,轉到落實政策、行政執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把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從目前來看,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服務是硬要求。在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環境的同時,地方及鄉鎮政府及基層幹部應將工作重點放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一方面大力加強農村公共管理,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快農村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的發展,實行權力下放、資金下撥、人員下沉、服務下移,將公共服務送到農村社區及農民之中,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這是農村綜合改革的重點,也是服務型政府的真諦之所在!事實上,所調查的鄉鎮書記們已經意識到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性和迫切性,68.17%的受訪者將「轉變政府職能」作為下一步鄉鎮改革的首選。然而,在我看來,現在的問題並不在於鄉鎮幹部的覺悟和努力程度,關鍵取決於鄉鎮之上縣市及政府部門能否給鄉鎮改革提供空間和支持,在於上級政府能否真正轉變自上而下的命令行政和責任體制,能否真正轉變財權上收事權下放的財政體制和分權方式,能否真正放棄單純的GDP崇拜及傳統經濟增長模式,實現自身職能向為基層的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顯然,這將是一個艱難的過程,鄉鎮政府職能的轉換依然任重而道遠!淺談如何調動鄉鎮幹部工作的積極性鄉鎮幹部長期在農村一線,他們工作積極性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上級的決策、指示和任務的貫徹落實,影響到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影響到幹群關係的好壞。但面對指標與措施、市場與計劃、數字與實績、非議與理解、責怪與支持等諸多矛盾,鄉鎮幹部普遍感到思想壓力大,工作難度大。因此,努力營造調動和保護鄉鎮幹部積極性的良好環境,已成為當務之急。弘揚正氣 營造環境良好的工作環境能激發人的情感,使人始終保持一種迎難而上、奮發圖強的精神狀態。因此,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一是社會應給鄉鎮幹部一個公正的評價,不要讓他們流汗又流淚。對於他們工作中出現的個別問題和失誤,要客觀地看待,不要無限地誇大,把鄉鎮幹部說得一無是處。當然也要看到在鄉鎮幹部中,確有個別腐敗分子蛻化變質,但不能因此就一葉障目。二是多樹一些正面典型。鄉鎮幹部為黨的事業、人民的事業紮根農村,奉獻青春,在農村「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他們身上洋溢著一種強烈的艱苦奮鬥、無私奉獻、頑強拼搏的精神,他們有許多優秀的品格值得稱頌,有許多人和事值得大加讚揚和宣傳。上級部門的同志以及文藝界的同志要經常深入基層體驗鄉鎮生活,多搞一些正面宣傳,為鄉鎮幹部幹事創業加油鼓勁。三是建立激勵機制,組織人事部門要制定一套嚴格管理、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在考核過程中,要堅持原則,在任命上,注重實際,注重社會公認,多從基層選拔優秀人才。可以規定,今後凡是縣以下主職一定要在鄉鎮工作3年以上,方可任命。理解支持 創造條件鄉鎮幹部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他們或有力無處使,或有話無處說,或無從著手,或舉棋不定,迫切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作為上級部門要從多個方面對他們予以支持。一要授以實權。責任與權力應是一致的,對鄉鎮幹部不要處處捆住他們的手腳,要大膽放權、讓權、給權,讓他們義無反顧地去開展工作。二要理解支持,要多支持,多理解。由於鄉鎮幹部工作的對象,素質參差不齊,加之有相當一部分群眾法律意識較差,政策理解水平較低,特別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後,農村工作難度更大了,在工作中發生一些磕磕碰碰在所難免。如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政策,鄉鎮幹部每年都要投入較大的精力抓此項工作,但由於一些群眾不能正確理解,片面地將這項工作稱為「要錢、要命」。個別群眾還產生抵觸情緒,幹部對他們軟的辦法不管用,硬的辦法不能用,拖來拖去,拖得鄉鎮幹部精疲力盡。但對當前農村的這些矛盾和問題,應進行辯證地分析和認識,要找准問題的癥結和矛盾的根源,並採取相應措施逐步予以解決,不能不分清紅皂白對鄉鎮幹部一味指責。把鄉鎮幹部推向對立面,要善於體諒鄉鎮幹部的處境和工作難度,對他們要多一分理解,少一分責怪。三要排憂解難。鄉鎮幹部長期工作在基層,以事業為重,克服了許多難以想像的困難,承受著來自多方面的壓力,他們在企盼理解支持的同時,也希望得到關心和組織的溫暖。上級領導要從政治上、生活上對鄉鎮幹部多加關心,多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能夠輕裝上陣,安心工作。四要嚴格管理。要求鄉鎮幹部應處處以大局為重,在執行上級任務時,既要如質如數地完成任務,又要不違背政策和法規。要教育他們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領導水平。出現問題,要分清責任,涉及到鄉鎮幹部方面的,絕不偏袒。作為業務主管及執法部門,要充分理解鄉鎮工作的難度,分解部門指標,下達任務,要深入實際,實事求是,科學決策,量力而行。改進方法 排憂解難鄉鎮幹部也應自我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同人民群眾形成水乳交融關係,才能出色地完成自己所肩負的任務。根據當前幹群關係的現狀,應從兩個方面努力:一要執政為民,為政清廉。鄉鎮幹部要正確認識和對待手中的權力,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實幹家。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深入群眾,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謀群眾之所需。二要既當群眾的「學生」,又當好群眾的「先生」。做群眾的學生,就要同群眾打成一片,虛心聽取群眾的批評和建設。做群眾的「先生」,就必須善於教育和引導群眾。要站得高,看得遠,把握大方向,善於運用正確的思想教育引導群眾。對於群眾關心的實際生活問題和時事政策問題,要據實講解。做群眾的「先生」,還要做謀劃家,善於把從群眾中得來的信息進行篩選、提煉、總結、升華,形成自己的決策思路。做群眾的「先生」,還必須做「土專家」,要自加壓力,擠時間學習農村實用科技知識,甚至更多的科學技術,深入田間地頭傳授科技知識,為群眾排憂解難。淺談如何調動鄉鎮幹部工作的積極性鄉鎮幹部長期在農村一線,他們工作積極性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上級的決策、指示和任務的貫徹落實,影響到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影響到幹群關係的好壞。但面對指標與措施、市場與計劃、數字與實績、非議與理解、責怪與支持等諸多矛盾,鄉鎮幹部普遍感到思想壓力大,工作難度大。因此,努力營造調動和保護鄉鎮幹部積極性的良好環境,已成為當務之急。弘揚正氣 營造環境良好的工作環境能激發人的情感,使人始終保持一種迎難而上、奮發圖強的精神狀態。因此,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一是社會應給鄉鎮幹部一個公正的評價,不要讓他們流汗又流淚。對於他們工作中出現的個別問題和失誤,要客觀地看待,不要無限地誇大,把鄉鎮幹部說得一無是處。當然也要看到在鄉鎮幹部中,確有個別腐敗分子蛻化變質,但不能因此就一葉障目。二是多樹一些正面典型。鄉鎮幹部為黨的事業、人民的事業紮根農村,奉獻青春,在農村「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他們身上洋溢著一種強烈的艱苦奮鬥、無私奉獻、頑強拼搏的精神,他們有許多優秀的品格值得稱頌,有許多人和事值得大加讚揚和宣傳。上級部門的同志以及文藝界的同志要經常深入基層體驗鄉鎮生活,多搞一些正面宣傳,為鄉鎮幹部幹事創業加油鼓勁。三是建立激勵機制,組織人事部門要制定一套嚴格管理、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在考核過程中,要堅持原則,在任命上,注重實際,注重社會公認,多從基層選拔優秀人才。可以規定,今後凡是縣以下主職一定要在鄉鎮工作3年以上,方可任命。理解支持 創造條件鄉鎮幹部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他們或有力無處使,或有話無處說,或無從著手,或舉棋不定,迫切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作為上級部門要從多個方面對他們予以支持。一要授以實權。責任與權力應是一致的,對鄉鎮幹部不要處處捆住他們的手腳,要大膽放權、讓權、給權,讓他們義無反顧地去開展工作。二要理解支持,要多支持,多理解。由於鄉鎮幹部工作的對象,素質參差不齊,加之有相當一部分群眾法律意識較差,政策理解水平較低,特別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後,農村工作難度更大了,在工作中發生一些磕磕碰碰在所難免。如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政策,鄉鎮幹部每年都要投入較大的精力抓此項工作,但由於一些群眾不能正確理解,片面地將這項工作稱為「要錢、要命」。個別群眾還產生抵觸情緒,幹部對他們軟的辦法不管用,硬的辦法不能用,拖來拖去,拖得鄉鎮幹部精疲力盡。但對當前農村的這些矛盾和問題,應進行辯證地分析和認識,要找准問題的癥結和矛盾的根源,並採取相應措施逐步予以解決,不能不分清紅皂白對鄉鎮幹部一味指責。把鄉鎮幹部推向對立面,要善於體諒鄉鎮幹部的處境和工作難度,對他們要多一分理解,少一分責怪。三要排憂解難。鄉鎮幹部長期工作在基層,以事業為重,克服了許多難以想像的困難,承受著來自多方面的壓力,他們在企盼理解支持的同時,也希望得到關心和組織的溫暖。上級領導要從政治上、生活上對鄉鎮幹部多加關心,多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能夠輕裝上陣,安心工作。四要嚴格管理。要求鄉鎮幹部應處處以大局為重,在執行上級任務時,既要如質如數地完成任務,又要不違背政策和法規。要教育他們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領導水平。出現問題,要分清責任,涉及到鄉鎮幹部方面的,絕不偏袒。作為業務主管及執法部門,要充分理解鄉鎮工作的難度,分解部門指標,下達任務,要深入實際,實事求是,科學決策,量力而行。改進方法 排憂解難鄉鎮幹部也應自我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同人民群眾形成水乳交融關係,才能出色地完成自己所肩負的任務。根據當前幹群關係的現狀,應從兩個方面努力:一要執政為民,為政清廉。鄉鎮幹部要正確認識和對待手中的權力,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實幹家。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深入群眾,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謀群眾之所需。二要既當群眾的「學生」,又當好群眾的「先生」。做群眾的學生,就要同群眾打成一片,虛心聽取群眾的批評和建設。做群眾的「先生」,就必須善於教育和引導群眾。要站得高,看得遠,把握大方向,善於運用正確的思想教育引導群眾。對於群眾關心的實際生活問題和時事政策問題,要據實講解。做群眾的「先生」,還要做謀劃家,善於把從群眾中得來的信息進行篩選、提煉、總結、升華,形成自己的決策思路。做群眾的「先生」,還必須做「土專家」,要自加壓力,擠時間學習農村實用科技知識,甚至更多的科學技術,深入田間地頭傳授科技知識,為群眾排憂解難。鄉鎮職能轉換過程中幹部工作方式問題的思考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是黨在農村的戰鬥保壘,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紐帶和橋樑。鄉鎮幹部是執行黨和國家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的最前沿的一支幹部隊伍。鄉鎮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國家政權的穩定,關係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小康建設的步伐。隨著我國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深入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以及《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目前鄉鎮機構設置和幹部工作機制已很難適應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一、當前我縣鄉鎮職能現狀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民主法制化建設步伐的加快,以及農村稅費改革等因素,鄉鎮職能發生了根本性轉變,一些突出的矛盾凸顯,主要表現在:一是富餘人員增多,人浮於事,幹部隊伍龐大。計劃生育主體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及《計劃生育法》的實施計劃生育工作逐步走向正規。計劃生育工作已由過去的全體幹部一起抓變為計育辦人員常年抓。農村稅費改革後,財稅所幹部就成了在家開票的稅務人員。其它業務上劃單位的幹部也一樣,全部富餘出來不知到幹什麼?二是鄉鎮財政困難,難以維持政府的正常運轉。農業稅的降點、林特產品稅的取消,以及其它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本來就十分困難的鄉級財政更是促禁見肘,債務進一步加大,不僅無力償還債務,而且難以保證鄉鎮人員的工資和最基本的運轉支出。三是政府職能消弱。事權、責任無限增大,人權、財權不斷弱化。通俗的說「有油水」的事上邊都收回去了。但收回去的只是人權、財權,事權、責任仍在鄉鎮,有了成績是上邊業務單位的、有了問題永遠是鄉鎮的。如安全生產、計劃生育、林業、土管、綜合治理等。四是幹部隊伍結構不盡合理,從年齡角度看,目前我縣鄉鎮幹部的年齡偏大,加之近年來實行「逢進必考」,大部分年輕幹部被市、縣部門招錄,更加劇了鄉鎮幹部隊伍年齡的差異。從文化結構看,鄉鎮幹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第一學歷有大專畢業的,有中專畢業的,有高中畢業的,有初中畢業的,更多的是部隊退伍軍人,多數鄉鎮幹部觀念陳舊,思想不解放,缺乏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從專業技術角度看,技術型幹部少,真正從農、林、水專業院校畢業的幹部不多,嚴重製約著新技術推廣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之幹部培訓和外出學習機會少,知識更新慢,為農民群眾服務本領亟待提高。五是鄉鎮工作到底怎樣干?近年來,各鄉鎮實行了機制改革,取消了「領導包片、幹部駐村」機制,實行村民自治。轉換而來的是各種專業服務隊或辦公室或服務組等,名稱不盡一致,而內容一樣,由於沒有一個有效的管理機制,雖然變換了名稱而內容沒有變,這種「換湯不換藥」的做法甚至還不如以前包片聯村辦法有效。鄉鎮幹部成了鄉村的「通訊員」、「傳話筒」。有的幹部名為到村服務,實不到村,對群眾疾苦不聞不問,能推就推,能避就避。由於沒有一定的「利益」關係來約束,單憑一腔政治熱情,單憑幹部的自身素質,他們深入不下去,也辦不了事,也不知到怎麼干?二、轉變鄉鎮職能,建立新工作模式的主要做法 轉變鄉鎮職能,創新工作模式,勢在必行。新形勢下如何解決鄉鎮面臨這些突出問題和矛盾?鄉鎮黨委、政府的性質和職能本質是服務農業經濟社會發展。在新的歷史時期,鄉鎮黨委、政府如何服務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增加財政收入?農民群眾需要政府怎樣服務於他們?稅改後,根據鄉鎮當地實際情況,政府應形成怎樣的工作模式?我們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主要希望,一是政府「多予」,即希望多給政策,指明方向;多給資金,積極扶持;多給技術,提高本領;多給信息,加強引導。二是希望鄉鎮政府積極創造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引導農民參與市場競爭,帶領農民多業發展。通過調查和不斷探索,我認為鄉鎮政府的職能應由「抓事務、抓稅收」向「抓產業,抓服務」上轉移,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將「利益導向加激勵機制」引入幹部管理中。應該從四大方面下功夫。     1、改革鄉鎮機構設置,建立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科學合理機構。各鄉鎮要立足鄉鎮實際優勢資源和產業重點,按照「精簡、便民、效能」的原則,著力構建為民服務的新機構。對過去重複設置、職能不清和工作越位錯位的機構進行撤消;對業務工作相近,工作性質相似的機構進行合併;對業務單一,工作量相對小的機構進行掛靠。就我鄉而言,現有黨政綜合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農牧蠶桑辦公室、林業辦公室、基礎設施辦公室、財政稅收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等7個辦公室,機構相對臃腫,有人浮於事的現象,應重新整合幹部力量,重構鄉鎮職能,建立黨政綜合辦公室、農林牧水蠶桑技術服務辦公室、社會事務綜合管理辦公室、基礎設施辦公室、財稅辦公室等5個辦公室。各鄉鎮可根據產業方向,圍繞經濟發展靈活設置一批產業技術服務隊;為農業經濟做好產前、產中、產後的服務,幫助農民依靠資源發展農村經濟。     2、改革鄉鎮工作模式,改變鄉鎮幹部行為方式。在市場條件下,農民群眾所願接受的工作方式不希望是行政命令和空洞說教,而是幫他們尋找致富門路,傳授致富的技術。鄉鎮政府在形成新的鄉鎮機構設置基礎上,大膽探索。隨著退耕還林政策的實施和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農村剩餘勞動力增多,而農民想的是致富,難的是技術,缺的是資金,缺的服務,靠的還是鄉鎮幹部。目前,農村廣大農民不僅缺乏技術、資金,而且更難承擔投資帶來的風險,為什麼說?農民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差,新技術、新產品在我縣農村推廣慢,其主要原因是經濟基礎薄弱、承擔投資風險能力低,因此左顧右盼,是可以理解的。白河提出「帶著群眾干,干給群眾看」,我理解為,就是要改變現在幹部工作方式,大膽將幹部管理推向市場,鼓勵鄉鎮幹部帶薪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或與當地廠礦企業合作入股。其具體操作方式是,一項產業或一個項目,將幹部工資的30%-50%與農村大戶「捆綁」,幹部出資金,農民出土地、資源、勞力,成功了幹部、農民雙受益,比例則應是4︰6為好,失敗了損失則應是8︰2為好,總之,無論是什麼崗位的幹部將「利益導向」引入管理中,一些頭痛問題,迎刃而解,現行的幹部管理方法,周一開會,周二至周五幹部都下村去了,是下村去了嗎?誰也不知道,假若他在村上投入幾千元資金與農民共同發展一個項目,我想,你一定會看到他真心實意的在為農民服務,你不用去管他,他的自覺性、主動性都出來了,這就是「利益導向」的作用。因此,要發揮當地資源優勢,發展主導產業,增加農民收入,必須將鄉鎮幹部與農民有機結合起來,構建項目、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謀利。使鄉鎮幹部與農民形成共同的利益體,讓鄉鎮幹部真正體會到農民群眾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讓鄉鎮幹部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如我鄉雙河村三組,有一戶走「敞養圈養」相結合的養殖大戶徐德金,截止目前,羊飼養量120隻,牛飼養量13頭,豬飼養量11頭,馬飼養量3匹,騾子飼養量2匹雞飼養量80隻,據徐德金介紹,任畜牧養殖業一項年純收入40000多元。根據現在的市場,徐德金還想將養殖業規模擴大,再引進名特優新品種,徐德金更希望幹部與他共同經營,投入一定股份,為他全方位的提供養殖技術和市場信息。     3、提高鄉鎮幹部和農民素質。做好新形勢下鄉鎮工作的前提是要不斷的做好提高幹部素質工作。首先,提高幹部素質應著重提高幹部三個方面的素質:一是政策理論水平的專業技術知識。加強政治理論,科技市場經濟知識的學習培訓和實踐鍛煉,加強農、林、牧產業專業培訓,提高鄉鎮幹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搞好農村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專業技能。二是群眾工作能力。進一步加強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增強幹部的宗旨意識,學會用說服、教育和示範等方法,做好群眾工作。三是依法行政能力。加強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使鄉鎮幹部自覺用法律約束行政行為,用政策來指導各項工作。其次是教育農民提高素質。鄉鎮政府要圍繞主導產業方向,請專家開展短期技能培訓班,科技知識講座等,同時把培育有文化、有紀律、有道德、有理想、講誠信、懂法律、會技術,能致富新型農民作為農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通過教育、引導、帶典型農民外出考察等方式提高農民整體素質。     4、建立健全鄉鎮幹部管理制度。健全乾部管理制度是激發乾部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益的關鍵所在,一是對改革中崗位發生變化的幹部,實行「三變三不變」的優惠政策,即「變工作崗位,不變幹部身份;變工作職能,不變原職務職級;變分配方式,不變開支渠道」。二是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要改革過去數量考核,建立數量考核和質量考核並重製度,堅持以業績為民取向,以民意為根本,不以票數定格次。因此,在鄉鎮建立合理考核是激勵幹部為民服務的關鍵,基層條件艱苦,生活單調,一些幹部幹了二三十年還是個科員,加之工資和職務又低,長期以來幹部失去了上進心,對未來失去了信心。有些年輕幹部安於現狀,得過且過,沒有動力來做工作。因此對引導農民增收、財政增長做出貢獻的幹部,實行重獎,並進行評優和職務晉陞,使鄉鎮幹部心為民所想,力為民所出。對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三是健全鄉鎮幹部社會保障制度。把鄉鎮幹部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政策等福利待遇落到實處,對鄉鎮幹部子女上學可享受與市、縣機關幹部子女上學同等待遇。領導要對工作不努力的幹部批評教育,對工作遇到困難的鄉鎮幹部要主動幫助解決。使鄉鎮幹部在艱苦條件下,解除後顧之憂,真正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為民增收、兢兢業業、紮實工作,從而使鄉鎮工作形成一個真正受群眾歡迎、幹部擁護、上級認可的工作模式。總之,鄉鎮職能轉變,創新工作模式是新形勢下鄉鎮必經之路。目前尚處於摸索階段,還沒有形成的「樣本」可以參照。因此,我認為鄉鎮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堅持科學的發展觀、以人為本、充分發揚民主、大膽創新、積極探索,走各具特色之路。淺談地方行政長官「五要-地方行政長官,要肩負起「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責任,據我在鄉、縣、市行政領導崗位上多年實踐中的體會,應該做到「五要」。一、要有準確把握定位的政治覺悟準確把握定位,體現政治覺悟,就是要正確處理和地方黨委、地方權力機關以及協商機關等方面的重大關係,始終堅持一個原則,切實把握一根準繩。「一個原則」,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對黨的領導的信念,不僅要把黨的領導作為政治原則來堅持,而且要把黨的領導落到行政工作的實處。要在明確政治方向上去落實,始終貫徹執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堅定性;要在維護黨委權威上去落實,始終以黨委為領導核心,增強自覺性;要在創新工作上去落實,始終把黨委的決策部署貫徹到政府各項工作的具體實踐中,增強實效性。尤其要以大局和事業為重,說話辦事始終維護黨的利益和形象,工作中做出了成績應歸功於黨的領導,出現了失誤,行政長官要主動扛在肩上,這是應有的政治覺悟。「一根準繩」,就是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地方行政長官必須把憲法和法律作為行為準則。要坦誠地、全面地、自覺地接受監督,這既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也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坦誠接受監督,就是要在思想深處謀求監督,把監督作為支持;全面接受監督,就是認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使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置於監督之下;自覺接受監督,就是對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主動及時地向權力機關報告工作,與人民政協加強協商,向人民群眾汲取智慧。通過接受監督,推動政府工作依法有序運轉。二、要有敢於承擔責任的帶班能力行政一把手是政府班子的「班長」,要帶好班,首要一條就是敢於承擔責任,這既是對其工作能力的考驗,也是對其人格品德的檢驗。一要講原則,講黨性,一身正氣,明辨大是大非。二要講大度,勇於擔責任。工作中難免出現失誤。要有推功攬過的品德,決不可上推下卸,撂擔子。三要講民主,善於尊重人。要當「班長」,不當「家長」,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長負責制,討論問題時無領導、講民主,決定問題時有組織、講服從。要善於尊重同志,在班子內部形成團結和諧的局面。四要講真誠,樂於寬容人。要學會寬容,以誠待人,能容人之短,不能用自己的長處比別人的短處,更不能只看人家的短處,而要相互包容,取長補短。能容不如己意之事,不能求全責備,動輒訓斥。三、要有不怕困難敢冒風險的心理素質當前,我們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希望與困難同在,機遇與風險並存。如果沒有攻堅克難、敢闖敢冒的心理素質,就難以有所作為。首先,要有不怕困難的勇氣。毛主席曾經說過:「什麼叫工作?工作就是鬥爭。我們是為著解決困難去工作、去鬥爭的,越是困難的地方越是要去,這才是好同志」。地方行政長官就是要做這樣的「好同志」。其次,要有敢闖敢冒的銳氣。我們所從事的事業是前無古人的偉大事業,只能在探索中創新,在創新中超越。為人立業要有一股精氣神,為官創業更要有一股拼闖勁。再次,要有堅忍不拔的意志。這是領導者所具有的讓群眾信服的人格魅力。要有堅忍不拔的恆心和忍辱負重的氣度,既能經得起表揚的考驗,更能經得起批評的考驗。只要是對大局和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有利的事,即使有人暫時不理解,也要咬緊牙關干,迎著困難上,決不可畏首畏尾,踟躇不前。四、要有抓得住重點的領導藝術抓重點,既是工作方法,又是領導藝術。所謂重點,就是在全局中處於主導地位,帶有決定性、關鍵性的問題。抓住了重點,就牽住了「牛鼻子」,往往起到「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怎樣抓重點呢?我認為,首先,要抓全局性重點。「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只有把握全局,才能抓住重點。在現代化事業的偉大進程中,發展是第一要務,是我們必須始終抓住的全局性重點,一切工作都要服從並服務於發展這個中心。其次,要抓階段性重點。圍繞發展主題,不同時期應有不同的側重點,要做到某一時段內突出一、二項主要工作。再次,要抓區域性重點。沒有區別,就沒有特色。不同地域有不同特點,地方行政長官一定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因地制宜,確定重點。株洲市是伴隨共和國成長而崛起的工業城市,過去的優勢在企業,現在的困難在企業,將來的希望還是在企業,而企業的希望在改革。基於這些認識,我市把國有企業改革、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這三件事作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可以說,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成功之日,就是株洲經濟再創輝煌之時。五、要有親民廉潔誠信的人格形象行政長官的形象,關乎地方政府的形象,也是無聲命令。形象好,能增強自身的人格魅力,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一是要樹立親民形象。我長期在基層摸爬滾打,在縣、鄉政府工作了多年,與人民群眾結下了不解之緣,我深知,「執政之道在於安民,安民之要在於察其疾苦」。作為地方行政長官,要深懷愛民之心,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慮,親民之所受,為民之所需。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善待群眾,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以親和形象凝聚民心。二是要樹立廉潔形象。「公生明,廉生威」,要把廉潔作為政府的第一形象。能左右全局者,必先能左右自己。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抵得住誘惑,耐得住清貧,經得起考驗,做到「既要勤政又要廉政,既要幹事又要乾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三是要樹立誠信形象。「信」不僅是一種道德準則,也是一種政治準則,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成,政無信不興。行政長官是政令的制定者和傳導者,如果失去誠信,就會直接導致群眾信心不足、信仰迷茫、信賴殆盡、信念喪失。講誠信,就要做到言行統一,表裡如一,堅持少說多做,說一句是一句,做一件成一件,做不到的寧可不說,說了的必須做到。「金杯銀杯,不如群眾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群眾的誇獎」。行政長官要努力塑造自身形象,追求高尚人格,從而贏得群眾信任,不斷開創工作的新局面。地方行政長官,要肩負起「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責任,據我在鄉、縣、市行政領導崗位上多年實踐中的體會,應該做到「五要」。一、要有準確把握定位的政治覺悟準確把握定位,體現政治覺悟,就是要正確處理和地方黨委、地方權力機關以及協商機關等方面的重大關係,始終堅持一個原則,切實把握一根準繩。「一個原則」,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對黨的領導的信念,不僅要把黨的領導作為政治原則來堅持,而且要把黨的領導落到行政工作的實處。要在明確政治方向上去落實,始終貫徹執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堅定性;要在維護黨委權威上去落實,始終以黨委為領導核心,增強自覺性;要在創新工作上去落實,始終把黨委的決策部署貫徹到政府各項工作的具體實踐中,增強實效性。尤其要以大局和事業為重,說話辦事始終維護黨的利益和形象,工作中做出了成績應歸功於黨的領導,出現了失誤,行政長官要主動扛在肩上,這是應有的政治覺悟。「一根準繩」,就是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地方行政長官必須把憲法和法律作為行為準則。要坦誠地、全面地、自覺地接受監督,這既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也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坦誠接受監督,就是要在思想深處謀求監督,把監督作為支持;全面接受監督,就是認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使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置於監督之下;自覺接受監督,就是對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主動及時地向權力機關報告工作,與人民政協加強協商,向人民群眾汲取智慧。通過接受監督,推動政府工作依法有序運轉。二、要有敢於承擔責任的帶班能力行政一把手是政府班子的「班長」,要帶好班,首要一條就是敢於承擔責任,這既是對其工作能力的考驗,也是對其人格品德的檢驗。一要講原則,講黨性,一身正氣,明辨大是大非。二要講大度,勇於擔責任。工作中難免出現失誤。要有推功攬過的品德,決不可上推下卸,撂擔子。三要講民主,善於尊重人。要當「班長」,不當「家長」,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長負責制,討論問題時無領導、講民主,決定問題時有組織、講服從。要善於尊重同志,在班子內部形成團結和諧的局面。四要講真誠,樂於寬容人。要學會寬容,以誠待人,能容人之短,不能用自己的長處比別人的短處,更不能只看人家的短處,而要相互包容,取長補短。能容不如己意之事,不能求全責備,動輒訓斥。三、要有不怕困難敢冒風險的心理素質當前,我們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希望與困難同在,機遇與風險並存。如果沒有攻堅克難、敢闖敢冒的心理素質,就難以有所作為。首先,要有不怕困難的勇氣。毛主席曾經說過:「什麼叫工作?工作就是鬥爭。我們是為著解決困難去工作、去鬥爭的,越是困難的地方越是要去,這才是好同志」。地方行政長官就是要做這樣的「好同志」。其次,要有敢闖敢冒的銳氣。我們所從事的事業是前無古人的偉大事業,只能在探索中創新,在創新中超越。為人立業要有一股精氣神,為官創業更要有一股拼闖勁。再次,要有堅忍不拔的意志。這是領導者所具有的讓群眾信服的人格魅力。要有堅忍不拔的恆心和忍辱負重的氣度,既能經得起表揚的考驗,更能經得起批評的考驗。只要是對大局和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有利的事,即使有人暫時不理解,也要咬緊牙關干,迎著困難上,決不可畏首畏尾,踟躇不前。四、要有抓得住重點的領導藝術抓重點,既是工作方法,又是領導藝術。所謂重點,就是在全局中處於主導地位,帶有決定性、關鍵性的問題。抓住了重點,就牽住了「牛鼻子」,往往起到「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怎樣抓重點呢?我認為,首先,要抓全局性重點。「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只有把握全局,才能抓住重點。在現代化事業的偉大進程中,發展是第一要務,是我們必須始終抓住的全局性重點,一切工作都要服從並服務於發展這個中心。其次,要抓階段性重點。圍繞發展主題,不同時期應有不同的側重點,要做到某一時段內突出一、二項主要工作。再次,要抓區域性重點。沒有區別,就沒有特色。不同地域有不同特點,地方行政長官一定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因地制宜,確定重點。株洲市是伴隨共和國成長而崛起的工業城市,過去的優勢在企業,現在的困難在企業,將來的希望還是在企業,而企業的希望在改革。基於這些認識,我市把國有企業改革、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這三件事作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可以說,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成功之日,就是株洲經濟再創輝煌之時。五、要有親民廉潔誠信的人格形象行政長官的形象,關乎地方政府的形象,也是無聲命令。形象好,能增強自身的人格魅力,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一是要樹立親民形象。我長期在基層摸爬滾打,在縣、鄉政府工作了多年,與人民群眾結下了不解之緣,我深知,「執政之道在於安民,安民之要在於察其疾苦」。作為地方行政長官,要深懷愛民之心,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慮,親民之所受,為民之所需。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善待群眾,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以親和形象凝聚民心。二是要樹立廉潔形象。「公生明,廉生威」,要把廉潔作為政府的第一形象。能左右全局者,必先能左右自己。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抵得住誘惑,耐得住清貧,經得起考驗,做到「既要勤政又要廉政,既要幹事又要乾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三是要樹立誠信形象。「信」不僅是一種道德準則,也是一種政治準則,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成,政無信不興。行政長官是政令的制定者和傳導者,如果失去誠信,就會直接導致群眾信心不足、信仰迷茫、信賴殆盡、信念喪失。講誠信,就要做到言行統一,表裡如一,堅持少說多做,說一句是一句,做一件成一件,做不到的寧可不說,說了的必須做到。「金杯銀杯,不如群眾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群眾的誇獎」。行政長官要努力塑造自身形象,追求高尚人格,從而贏得群眾信任,不斷開創工作的新局面。鄉鎮幹部的自白鄉鎮幹部,一個極為普通的名字.這個名字,代表著一個平凡的群體,也是一個了不起的群體,是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具體組織者和貫徹執行者.他們長得很黑,因為烈日是他們的伴侶;他們工作很苦,下村入戶,跑田間蹲地頭,出勤表上幾乎沒有休息日;他們生活無規律,很少有時間照顧家庭.提起他們的名字,大多百姓都會點頭:"是的,我們知道,他們是我們家裡的常客,從他們身上,我們知道了很多致富的信息,脫貧的竅門..."其實對於這個群體我有太多的真心話貯藏在心底,因為,我也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員.有人說,鄉鎮幹部算不上是真正的幹部.那穿著,那臉色,猶如田裡耕地的農民.有人說,鄉鎮幹部永遠沒有多大作為,很難有風光的時候.因為他們工作在鄉村,環境清苦;他們處於基層,很多人終生都在"科員"間踏步;"職稱"與他們無...但是你能說,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沒有凝聚鄉鎮幹部的心血?你能說,新農村建設沒有鄉鎮幹部添磚加瓦?你能說,描繪祖國大好河山的美景離得開鄉鎮幹部的妙筆?你能說,農村那坡坡坎坎沒有留下鄉鎮幹部親民\愛民\為民的足跡?昨天,他們才頂著烈日揮汗如雨;今晨,又冒著霧靄行進在田邊地頭;傍晚,才踏著夕陽悄悄歸去.沒有節假日之分,難有上下班制度.一個電話,他們會趕到農戶家中;一份文件,他們會宣傳落實到家家戶戶.功勞簿上沒有他們的名字,新聞電視上難見他們的"鏡頭".他們有以人為本的理念,有默默無聞的追求.有人說,鄉鎮幹部是踐行"三個代表"的孺子牛;有人說,鄉鎮幹部是新農村建設的拓荒者;有人說,鄉鎮幹部既是老百姓的"貼心人",又是老百姓的"出氣筒".老百姓提出的,他們要想方設法,苦口婆心地解答;老百姓所盼的,他們要去努力爭取和訴求.他們不但要有踏實過硬的工作作風,而且要有敏銳睿智的頭腦,既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隨時了解市場信息,指導農民增加收入,又要隨時能在田間地頭進行實用技術指導,還要為農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他們尊重民願,正視民情,一心要為老百姓謀利和解憂.儘管他們中有落伍者,有蛻變者,有的在人生路上摔了跟頭,但昂揚向上,勤政愛民是他們的主流!面對利誘,他們要守住本分;面對親情,他們要堅持原則;面對困難,他們要迎難而上;面對危情,他們要挺身而出.他們沒有城裡人舒適的新居,很少有人能體面地生活.他們也是人啊,也有七情六慾,也有父老親朋.節假日,也想去公園遐思;休閑時,也想到林間漫步;很想同親友拉拉家常,很想陪妻兒歡度春秋.他們是埋頭苦幹的人,是默默奉獻的牛.總書記關於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闡述道出了他們的心聲,"八榮八恥"就是他們實踐人生的標準.他們平凡但很充實;他們位卑,卻很光榮.他們為事業而執著,為人民而謳歌.今天,我為鄉鎮幹部大聲疾呼,我為能作為鄉鎮幹部的一員而驕傲,因為,我們看到了蒸蒸日上的新農村建設風貌,我們見到了充滿希望的宏偉藍圖,我們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鄉鎮幹部隊伍建設面臨的問題與對策鄉鎮幹部是農村工作的骨幹力量,擔負著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及實現農民富裕的歷史重任。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為深入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提供堅強組織保證顯得尤為重要。一、鄉鎮幹部隊伍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一)隊伍整體素質不高,戰鬥力不強鄉鎮幹部隊伍總的狀況是好的,但其中有少數幹部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缺乏理論學習,掌握實用技術少,市場知識貧乏,思想觀念陳舊,擺脫鎮、村集體經濟困境的發展思路狹隘,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技術等全方位的經濟服務、指導和協調能力低。二是作風不夠端正,缺乏宗旨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工作積極性較低,熱衷於應酬、打牌,工作華而不實,深入農村搞調查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少,群眾反映的問題久拖不決,相互推諉、扯皮、敷衍了事。三是依法行政能力弱,不善於運用政策法律、示範引導等綜合手段推動工作,工作中以權代法、不切實際瞎指揮的現象時有發生。以上現象的存在,造成了一些鄉鎮幹部開展工作時阻力重重,在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群、幹群關係。(二)待遇偏低,工作難做,隊伍不穩定一是鄉鎮幹部職務升遷機會少,政治待遇難以理順;經濟收入偏低,收入水平與工作強度、工作環境不匹配;一些正當的福利待遇得不到,如鄉鎮幹部普遍享受不到《公務員法》規定的探親假、工休假。二是農村工作難做,工作強度較大。隨著農業產業結構不斷的調整和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農村工作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矛盾和新問題,都有賴於鄉鎮幹部去及時落實黨的農村政策,解決實際問題。但是,鄉鎮履行職能權力越來越小,責任卻越來越大,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社會維穩樣樣都是中心工作,哪根拽得緊,就跟哪根轉,常常疲於應付各種檢查、考核、達標等,難以集中精力投入到當地經濟發展中來。三是後備幹部資源不足,鄉鎮幹部老齡化、年輕幹部斷層現象相當普遍。鄉鎮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都比較艱苦,許多優秀幹部不願待在鄉鎮工作,都想方設法往城裡「擠」,而縣(市)直機關年輕幹部極少願意到鄉鎮交流任職鍛煉。隨著上級有關部門嚴格控制鄉鎮幹部入口關,近幾年招錄的鎮級公務員非常少,鄉鎮機關缺編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一些地方出現難以找到培養、提拔的對象。(三)體制不健全不完善,保障機制差一是幹部選任機制存在一定缺陷。目前,除鄉鎮黨委書記、鎮長外,多數普通幹部升遷的機會是非常少的,一干就是一輩子,部分副職領導長時間在同一地方摸爬滾打,又一直得不到交流或提拔。二是鄉鎮幹部在處理各種矛盾衝突方面往往只有上下聯繫、左右協調的責任,沒有最終決定權,完全調動不起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使得幹部始終不能保持一種良好的工作精神狀態,致使不能有效地處理問題。三是農村工作千絲萬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見效的,存在經常性、長期性和艱巨性,但是目前只注重結果不管過程的考評機制,使得鄉鎮不得不追求短、平、快的經濟項目、政績工程,缺少持續發展的宏遠目標,結果「投入」與「產出」嚴重失衡,回報率相當低,與「真抓實幹、務求實效」作風背向而行。四是對幹部的監督,很多時候流於形式,收效甚微。幹部之間礙於情面,不去行使監督權;群眾怕幹部報復,不敢行使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不能面面俱到,造成督促力度的欠缺不強,很容易縱容一些鄉鎮幹部養成不健康的生活情趣,進而滋長腐敗。二、解決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對策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利用各種途徑,調動幹部積極性,建立起一支「團結務實、開拓創新、服務於民、高效廉潔」的鄉鎮幹部隊伍,方能有效地擺脫農村貧困落後的困境,快步邁進小康社會。針對幹部隊伍建設存在問題,筆者認為可從三方面著手解決:(一)從轉變和規範幹部的思想意識、行為作風、道德品質著手,加強鄉鎮幹部的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首先,要加強思想教育,塑造勤政為民幹部形象。組織廣大幹部深入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升幹部政治思想覺悟,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增強依法行政和廉潔從政能力,推進法制化進程。目前,農村工作中「增加農民收入是第一要務,維護農村穩定是第一責任」,鄉鎮幹部應圍繞這個目標,與群眾一起學科技、用科技,熟悉市場經濟業務,共同探討發展經濟的路子。鄉鎮幹部要經常深入農戶中,接觸群眾,幫助群眾解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從源頭上維護社會穩定。其次,要加強隊伍管理,推進鄉鎮幹部作風建設。鄉鎮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帶好頭,嚴以律已,盡心盡責管好部門的人和事。加強對鄉鎮幹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艱苦奮鬥傳統和思想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鄉鎮幹部的職業道德素質。鄉鎮幹部要勇於自我剖析,正視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自覺地把它克服掉,並認真地通過嚴格自律加強自我修養,強化宗旨觀念。大力弘揚理論聯繫實際的作風,引導鄉鎮幹部緊密聯繫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深入細緻思考,掌握理論精神實質,善於把基本原理運用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再次,要加大技能培訓力度,提高為農服務能力。通過舉辦各類業務技能培訓班,採取鄉鎮幹部與農戶一起興辦農業推廣基地、科技示範點,幫扶農民發展經濟項目等有效形式,加強對鄉鎮幹部在農、林、牧、副、漁等方面的實用技術培訓,使廣大鄉鎮幹部能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核心,推動農村經濟建設。(二)適當提高鄉鎮幹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條件、優化生活環境,有計劃地注入新鮮「血液」,穩定幹部隊伍結合本地實際,適當提高鄉鎮幹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在生活上、工作中多給予關心和照顧,尤其在幹部人事調整中,盡量體現人性化的要求。對一些能力強、有抱負、群眾基礎好的年輕鄉鎮幹部,要優先提拔任用。對一些在同一崗位或長時間在鄉鎮任職的幹部要相應地給以一些優撫政策,如對表現較優秀、工作有一定年限的中層幹部理順副主任科員待遇,對任副職滿一定年限、工作較突出的副職領導幹部理順主任科員待遇。由縣(市)財政負擔,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不同數額的山區津貼、交通補助、加班費,切實提高鄉鎮幹部的經濟待遇,幫助解除後顧之憂。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鄉鎮機關大院的基礎設施,重視文化娛樂場所建設,努力改善鄉鎮幹部的辦公條件和生活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娛樂活動,組織鄉鎮幹部外出參觀考察,這樣既豐富廣大幹部的業餘生活,又能擴大幹部的視野,增長見識。有計劃地充實一批鄉鎮年輕幹部,逐步改善鄉鎮幹部年齡結構;加大縣(市)鎮之間的交流力度,選派一些年輕幹部到基層掛職鍛煉或任職,充實基層的力量。(三)完善選拔任用、激勵保障、考核評價和監督管理等體制,以制度建設促進幹部隊伍建設完善科學、民主的鄉鎮幹部選拔任用機制。黨委、組織部門要堅持群眾公認、民主推薦,用科學的方法和好的作風選人,憑實實在在的政績用幹部,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加強和改進鄉鎮幹部考察、考核工作,真正把一些有發展潛力的人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建立相應的激勵保障機制。為充分調動鄉鎮幹部工作積極性,應注重鄉鎮幹部的培養使用,造就適應鄉鎮幹部鍛煉成長的環境和條件,鼓勵鄉鎮幹部紮根基層建功立業,對黨員群眾認可、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形象好、政績突出、廉潔自律的幹部優先提拔使用或推薦到縣(市)直機關任職;本著「放心、放權、放手」的原則大力支持鄉鎮幹部依法行使職權,認真負責開展工作;經濟上、生活中多關心幹部,如有經濟能力的鄉鎮政府可對獲得縣級以上先進的幹部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建立合理的考核測評制度。全面衡量幹部的能力、作風和道德品行,既看幹部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場、組織紀律和貫徹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等方面的情況,又看幹部在關鍵時刻和涉及個人切身利益時的具體表現。在年度考核過程中,運用量化指標科學的對鄉鎮幹部進行多角度多層次考核,由全體幹部職工和各自駐點的村支書、村委會主任直接參与測評,同時諮詢相關部門人員的意見,最後才對幹部的德、能、勤、績、廉進行綜合處理。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全民法制觀念,始終把鄉鎮幹部的行為置於廣大人民群眾監督之下。時刻了解鄉鎮幹部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對群眾反映幹部的作風問題,組織、紀檢部門要對鄉鎮幹部提出誡免通知,督促其儘快改正;不定期的對鄉鎮幹部行使事權、財權進行必要的監督和審計,以防止在經濟上犯錯誤,扼制貪污腐敗行為出現。同時通過政務公開、民主評議、工作手冊、述職述廉等手段來對鄉鎮幹部加大監督管理力度。淺談鄉鎮幹部隊伍建設鄉鎮與村級組織屬於基層組織,鄉鎮幹部長期工作在基層一線,生活在群眾當中,是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在農村貫徹落實的具體執行者,肩負著既要管理好群眾又要服務於群眾的重任,既是干好農村工作的組織者、指揮者,又是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鄉鎮幹部隊伍建設如何,直接關係到黨的事業的發展和農村工作的開展。根據鄉鎮普遍存在的問題,就如何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作一下試析探討。一、當前鄉鎮幹部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農村工作是辛苦的,廣大鄉鎮幹部長期工作在農村一線,環境艱苦,任務繁重,幾個「一票否決」壓得氣喘不過來,儘管如此,大家都還是愛崗敬業的,盡職盡責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為農村經濟發展、確保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績是明顯的。但近年來,也有些鄉鎮幹部經不起市場經濟的考驗,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動搖,意志上消沉,行為上消極,缺乏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不重視學習,缺乏政治理論水平。很多鄉鎮幹部認為干農村工作只要能抓好計劃生育,領取工資即可,至於文化知識和政治理論水平,那是次要的。所以在開展工作中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不透,解決問題、處理問題不能以理服人時就容易走極端,作風粗暴,依法行政能力差,影響黨群幹群關係,導致開展農村工作局面不理想。(二)缺乏敬業精神,得過且過。鄉鎮幹部長期在農村工作,條件艱苦,繁重的幾個「一票否決」工作常常使鄉鎮幹部工資領不全,加上生活費用開支,工作往返車旅費等,有的工作月報酬微不足道,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年齡逐漸偏大,對仕途失去了信心,工作平淡,只想平靜地「熬」到退休,算著日子打發時光。能力差的幹部工作推不走,能力稍微強的幹部又認為「干好乾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對待工作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思想上無開拓意識,工作上無創新精神,沒有大局觀念,我行我素。(三)作風漂浮,宗旨觀念淡薄。有的鄉鎮幹部,缺乏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吃苦的精神,沉不下去干工作,不主動適應農村艱苦的工作環境,不安心基層工作,走讀現象嚴重,工作作風漂浮,不去想如何把工作抓好,而是一直想如何才能調進城。工作中拈輕怕重,有利益的事爭著干,遇到矛盾就迴避,遇到責任就推諉,遇到難題就拖皮,脫離群眾,官僚作風,不搞調查,遙控指揮。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調查研究,不及時解決,置群眾冷暖安危於不顧,嚴重影響黨群幹群關係,更不用說與群眾保持魚水深情,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二、原因分析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善和幹部體制改革的實施,鄉鎮工作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幹部隊伍建設也存在諸多原因:一是鄉鎮工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近年來部分鄉鎮直屬單位相繼垂直到縣管理,人員垂直了,可很多工作還是由鄉鎮來抓,增加了鄉鎮工作擔子。二是在鄉鎮幹部隊伍中,年輕有為的提拔走了,有關係的調走了,有水平的考走了,新鮮血液補不進來,剩餘的多是一些年齡偏大、文化素質偏低的中、老年同志,甚至有的鄉鎮包村幹部嚴重不足,開展工作難度較大。三是個人認為在西部欠發達地區提出「以人為本」為時尚早。農村工作不採取一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上級安排的任務就難以完成,不要說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社會維穩、「兩基」任務、禁毒工作、處理農村矛盾等,就是辦理農村公益事業、發展農村經濟、抓科技興農等工作都要採取一定的強令措施。當然,廣大人民群眾素質有待提高,封建思想仍然殘存,觀念有待改變,在農村各項工作中支持配合的自覺性較差,所以不得不採取必要的強制手段和措施,難免惡化黨群幹群關係,幹部就要承擔一定的人身風險和政治風險,導致管理弱化。四是鄉鎮工作中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社會維穩、「兩基」任務、禁毒工作等都要實行「一票否決」,加上上級職能部門安排的工作或業務也要按時完成,鄉鎮幹部縱有三頭六臂,有時也難於應對,無奈時就只有先完成考核工資的工作項目,這無疑就會影響其他工作。在縣直部門,以上每塊工作都有專職部門負責,在鄉鎮則是「上有千條線,下為一根針」,作為鄉鎮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很難做到統籌兼顧謀發展,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常常也心存苦悶惶然不知所措,想有所為卻難作為,有的甚至袖手旁觀靜觀其變,或疲於湊合應付。五是社會資源的不合理分配特別是鄉鎮與縣級以上部門工作的工作環境、工作數量、工作待遇的反差等,給鄉鎮幹部帶來在思想上的不平衡和工作上的不穩定。俗話說:「一分辛勞一分代價」,鄉鎮幹部付出的多,獲得的少,所以認為社會發展對鄉鎮幹部不公,不去很好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甚至發出「人間三大苦,包村挖煤推豆腐」的感嘆,覺得鄉鎮幹部沒奔頭沒出息不實惠,不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宗旨意識淡薄,工作不思進取。六是在鄉鎮工作中,時常翻山越嶺,進村入戶,幹部上了一定的年齡時,思維不敏捷,行動不迅速,對工作的開展還是有局限性。三、解決的辦法及思路針對鄉鎮幹部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為了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把鄉鎮幹部隊伍建設作為當前一項緊迫任務來抓,切實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工作本領強、作風正派、能踐行「三個代表」的鄉鎮幹部隊伍。(一)抓好乾部學習培訓,提高幹部綜合素質。採取多種形式對鄉鎮幹部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理論水平、科學文化水平、業務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培養駕馭全局的能力,必要時開設專題講座培訓,組織幹部外出參觀學習,拓展視野,提高綜合素質,形成「綜合型」幹部。(二)加強幹部管理,遏制不良習氣。俗話說:不依規矩不成方圓。結合鄉鎮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幹部管理制度,用制度規範幹部行為,使幹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三)繼續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結合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加強幹部宗旨教育,轉變工作作風,真正「沉下去,想問題,幹事情」,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與民交友,察民情,解民憂,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四)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打破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平均主義,充分調動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行工作量化與工資掛鉤,制定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嚴格兌現獎懲,同時作為年度考核、評先選優、崗位調整、推薦提拔的依據,增強幹部工作的上進心,促使幹部自我加壓,紮實工作。(五)多交心多溝通,使幹部安心工作。鄉鎮工作面廣量大,情況複雜,困難較多,加上政治體制僵化、城鄉差別過大、利益分配不公等因素,很多鄉鎮幹部在思想上存在對現實狀況的不滿,這些都是不容否認的社會現實。所以,對鄉鎮幹部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體諒他們的難處,從組織的角度關心愛護他們,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讓他們能充分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針對鄉鎮幹部待遇較低,任務較重,工作環境較為艱苦等實際,鄉鎮黨委、政府要從關心愛護幹部的角度多與幹部溝通,主要領導要經常與班子成員談心交心,分管領導要多與分管的幹部談心交心,了解幹部的思想動態,聽取幹部的建議和意見,對一些合理的建議和意見要想方設法儘可能幫助解決,對個別思想偏激的幹部要認真做思想解釋工作,幫助他們提高認識,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一些建議和意見要創造條件爭取在一定時間內解決,使幹部感受到組織的溫暖,避免「身在曹營心在漢」,安安心心工作。(六)必要的幹部交流也是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有效辦法。農村工作不是坐機關、坐辦公室,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爬山涉水,有時甚至是飽一餐餓一餐,生活沒有規律,又易患胃病,且到了一定的年齡就已難適應干好新形勢的農村工作。所以,對幹部實行必要的交流也是切實可行的,從縣直機關抽派中青年幹部到鄉鎮工作,一定時間內工作干好的返回機關,干不好的繼續原地接受組織考驗,鄉鎮幹部工作出色的,到了一定年齡可交流到縣直機關工作。另外,也可鄉鎮交叉異地交流,對於不求上進、工作渙散的,調整到邊遠鄉鎮工作,工作優秀的,除提拔任用外,可交流至中心鄉鎮或縣直機關工作,利於調整幹部心態,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讓鄉鎮幹部感覺到只要把工作干好就有奔頭,干不好則要面臨危機,有壓力就有動力。這樣,可以激勵優秀幹部脫穎而出,干好黨的工作,因為有的幹部在鄉鎮時間長了,認為在仕途上已不具備年齡優勢,沒有發展空間,於是乎心灰意冷,出工不出力,浪費了鄉鎮黨政人才資源。當然,作為共產黨的幹部,要有良好的心態,要有良好的作風,要有奉獻精神,樹立宗旨觀念,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奮鬥一生。(七)提高鄉鎮幹部待遇。從近幾年來看,縣直機關幹部已很少願意到鄉鎮任職,而很多鄉鎮領導幹部往往願改非進城,其原因就是鄉鎮工作艱苦,任務艱巨,且時常還要面臨一定的風險,運氣不好,就地撤職免職。記得在以前,縣直機關年輕幹部踴躍到鄉鎮任職,實現他們為人民服務的抱負,施展他們的畢生所學。可如今,這份情懷哪去了?鄉鎮工作的幾個「一票否決」使他們猶豫而卻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人特有的本能,所以採取從車旅費補助、生活費補助等方面提高鄉鎮幹部待遇來縮小城鄉差距也是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在鄉鎮工作待遇高,在城市工作環境好,熊掌魚翅二者不可兼得。關於當前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思考鄉鎮政權的建設運行能否適合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是關係到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的大事。而鄉鎮幹部隊伍的建設又是關係到鄉鎮政權有效運行的直接因素和有效保障。2004年3月*日,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鄭重宣布「五年取消農業稅」,按照中央精神,我省和吉林、安徽、上海等*省市是率先宣布提前免徵農業稅的省份,這將標誌著「以農養政」時代的即將結束。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農村稅費的改革必將會直接觸及到農村基層政治體制的變革。大家知道,我縣現有**個鄉鎮(場),先後經歷了撤併鄉鎮、免徵農業稅、鄉鎮機構人員精減等一系列的變革,每一次變革都會對鄉鎮體制引起一次「陣痛」,都是對鄉鎮幹部及幹部隊伍建設的一次考驗。有些鄉鎮幹部在「陣痛」之後或惘然不知所措,或意志消沉,鄉鎮工作進入了「休眠期」。過去轟轟烈烈的鄉鎮工作一時變得有些冷清,過去一直被看成大有作為的「廣闊天地」,如今已很少被看做是中青年幹部成長的舞台,今後的鄉鎮政府將向何處去,鄉鎮幹部的職能將如何發揮,鄉鎮幹部隊伍建設將怎樣來搞,正是擺在我們不容忽視的問題。在談到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問題時,就不可能迴避今後鄉鎮政府的去留的問題。簡言之,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為鄉鎮政府應當保留,理由是鄉鎮政府在組織農民、管理農民、推動農村各項事業建設過程中都曾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同時,它是穩定農村、穩定社會的基石。另外,現實的國情決定了農民從農業轉移到工商業,由農村轉移到城市仍是一個十分漫長的過程,特別是我國現行憲法第**條、第**條、第***條分別對鄉鎮政府的建設職能作出了具體規定,如果取消鄉鎮必須修改憲法。因此當前全面撤消鄉鎮政府是不現實的,不可行的。另一種認為應當撤消鄉鎮,理由是鄉鎮一級政府的存在阻礙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基於上述觀點,撤消鄉鎮政府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相當長的過度期。一、當前鄉鎮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問題1、鄉鎮政權體制的變革,引起鄉鎮幹部的強烈思想波動。在撤併鄉鎮、免徵農業稅、精減幹部隊伍的一系列變動中,鄉鎮幹部在思想上引起了很大的波動,特別是將來要撤消鄉鎮的說法,更使現有的鄉鎮幹部產生了動搖,不安心鄉鎮工作,總想著找機會回縣城機關工作,覺得更為穩妥保險,甚至有的個別幹部託人挖門子,想方設法要回縣城工作。甚至出現了人在鄉鎮,心在縣城的現象。工作也不似以前,應付了事,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有的幹部看到別人調回縣裡的部門,很是羨慕,自己產生了自卑心理,工作沒幹勁,思想沒動力,意志變的越來越消沉,三五成群,相邀牌局酒場,在牌桌酒場上打發時光。2、鄉鎮體制改革,使一些鄉鎮幹部找不到自己工作的切入點。一些鄉鎮幹部仍習慣於過去的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動輒以行政來干涉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根本不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而是直接插手企業和農民生產經營具體事務。象過去「五秋」生產、春季的育秧種稻、秋季的「田間博覽」開現場會等多種形式上的東西,既勞民傷財又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特別是徵收農業稅成了每一個鄉鎮的工作重頭戲,每年一進入11月份,催繳農業稅的工作就開始了,一、二把手坐陣指揮,其他所有幹部人人頭上有指標,泱泱七八十人的鄉鎮幹部,這時也顯得人手不夠用,全都下到村上走家串戶征繳農業稅。「鄉官變稅官」,乾的十分起勁,對於完不成,交不上稅的農民,就採取為了完成任務,下村的幹部就想方設法哄騙農民和強迫農民完成,軟的不行就動橫的,農民不配合,就出現了抓豬、搶糧,強行扣除農民的農副產品銷售款的問題,引發了不少惡性事件,造成了群眾與政府的幹部與群眾的對立情緒。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抗糧、抗稅、集體上訪的事件,有的村甚至出現了圍攻村委會、毆打鄉鎮幹部的現象,這種情況不引起重視,將會對社會的穩定,鄉鎮政權建設帶來巨大的衝擊。我縣在鄉鎮體制改革後,不再搞那種「干還干不好,管也管不立了」的行政干預的事,不再插手農民的生產經營,由於沒有了稅收任務,不再搞勞民傷財的「五秋」生產、春季育秧種稻等工作,一時間鄉鎮幹部覺得沒事可做,工作不知道該怎麼幹了。3、鄉鎮幹部只注意對上負責而沒有對下負責的精神。由於鄉鎮財政困難,鄉鎮政府有心為農民辦事都無能為力,直接影響群眾對鄉鎮政府的信任。他們看到鄉鎮政府只知道「要糧、要錢、要命(計劃生育)」,而不能為農民辦實事、辦好事,逐漸產生了對鄉鎮政府的怨恨情緒。而當前,農民的收入主要來自兩塊:一是農牧業,二是務工經商。由於農業外已是夕陽產業,市場上的農產品過剩,價格自然不會太高,農業已基本成了無利潤產業,另一方是外出務工經商,目前農村較為富裕的農戶基本上是外出務工的農民(但也有)比如近幾年來政治的去瀋陽機床廠務工的農民,面上看是很不錯的,但也有走出去一年到頭分文不掙的。總體上看農民生活水平不高,生活質量也較差,但是另一方面,上級政府下達給鄉鎮的各項任務鄉鎮政府都要認真去完成,為可完成任務部分鄉鎮把任務向村一級分解,村一級再分解到村小組,村小組再分解到農戶,農民就會有意見。他們普遍認為鄉鎮幹部、村幹部不為農民著想,只想對上級負責,而不去設身處地為農民的利益想一想。最終農民就不買帳,就難免造成農民與幹部的矛盾。4、與民爭利,造成群眾對鄉鎮幹部的信任危機。「為人民服務」是我們每一名黨員幹部的宗旨,為民謀福、致富一方是我們的職責,而我們的個別鄉鎮、個別幹部在任期間,利用手中的職權,謀一己私利,出現了不應有的與民爭利的現象。比如在新一輪土地發包過程中,個別鄉鎮幹部、村幹部搶先好地塊,村裡幹部幹部手頭上都幾塊機動地,瞅准機會向外發包,中飽私囊。前些年的「五荒拍賣」,一些資源較好的荒地、水面,用不上花幾個錢就能買到手,農民眼瞅著是塊肥肉,卻拿不出錢,結果被有錢、有招的村幹部甚至鄉鎮幹部出錢包去了。農民們根本沒有得到利益,更為有甚的是,個別鄉鎮幹部打著修路、防汛等公共事業的幌子,巧立名目搞攤派,有的名義上是為百姓辦好事,實質上是自己在「辦好事」當中得了好處,到後來農民們任可不要這樣的好事,也不想再讓個別人從中撈好處。我縣東部鄉鎮的一個村,以出產瓜果蔬菜而聞名,可到了雨季眼看果蔬運不出去,眼看著錢卻撿不起來。有的好心幹部就建議修一條通村公路,能為這裡的百姓致富,可農民們說啥也不修,害怕修路當中幹部再從中逗點啥,硬可憋著賣不出去,用農民自己的話說:「我們已經被騙怕了。寧可我們自己受損失,也不願再讓某些人占我們的便宜。」由於個別幹部造成的影響,使老百姓對幹部失去了信任,出現了嚴重的信任危機。5、歷史遺留問題成了難解的「扣兒」(農民至今心存芥蒂),現在仍然無計可施。在三輪土地承包中,出現了土地承包的不合理現象,農民的意見很大,在調研中發現鄉村的農戶前些年外出打工,土地被收回後,又轉包出去,轉包費被村裡收回。現在免徵農業稅後,該戶又回來要種地,發生糾紛,上訪不斷。象此類問題還有很多,成為農民的主要上訪源。主要集中於土地發包、林地佔用、攤派義務工、村裡小食堂等諸多問題上,由於不合理的支出和村幹部的無節制的挪占,使村級財政多陷入癱瘓。據調查走訪的結果看,有相當多的村財政是空殼村,負債纍纍,負債少則幾十萬,多則達百萬元以上,僅過去的小食堂一項,一年就要吃進去**余萬元。儘管1998年曾一度取消了村級小食堂,但小食堂也由此轉入地下,全縣***個行政村中,僅小食堂一年就吃進幾十萬元。「小食堂」也成某些村幹部貪占集體財物的「漏斗」,甚至有的鄉鎮幹部也出現了財經「黑洞」。目前全縣村財政積累好的村寥寥無幾,有的村積累多的好的村,也都是農民最為擁護的村幹部,他們只會過日子,有正事的村領導,是能夠帶領農民致富的領頭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終結果是導致大量的信訪案件的發生。當前鄉鎮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問題關於當前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思考鄉鎮政權的建設運行能否適合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是關係到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的大事。而鄉鎮幹部隊伍的建設又是關係到鄉鎮政權有效運行的直接因素和有效保障。2004年3月*日,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鄭重宣布「五年取消農業稅」,按照中央精神,我省和吉林、安徽、上海等*省市是率先宣布提前免徵農業稅的省份,這將標誌著「以農養政」時代的即將結束。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農村稅費的改革必將會直接觸及到農村基層政治體制的變革。  大家知道,我縣現有**個鄉鎮(場),先後經歷了撤併鄉鎮、免徵農業稅、鄉鎮機構人員精減等一系列的變革,每一次變革都會對鄉鎮體制引起一次「陣痛」,都是對鄉鎮幹部及幹部隊伍建設的一次考驗。有些鄉鎮幹部在「陣痛」之後或惘然不知所措,或意志消沉,鄉鎮工作進入了「休眠期」。過去轟轟烈烈的鄉鎮工作一時變得有些冷清,過去一直被看成大有作為的「廣闊天地」,如今已很少被看做是中青年幹部成長的舞台,今後的鄉鎮政府將向何處去,鄉鎮幹部的職能將如何發揮,鄉鎮幹部隊伍建設將怎樣來搞,正是擺在我們不容忽視的問題。  在談到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問題時,就不可能迴避今後鄉鎮政府的去留的問題。簡言之,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為鄉鎮政府應當保留,理由是鄉鎮政府在組織農民、管理農民、推動農村各項事業建設過程中都曾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同時,它是穩定農村、穩定社會的基石。另外,現實的國情決定了農民從農業轉移到工商業,由農村轉移到城市仍是一個十分漫長的過程,特別是我國現行憲法第**條、第**條、第***條分別對鄉鎮政府的建設職能作出了具體規定,如果取消鄉鎮必須修改憲法。因此當前全面撤消鄉鎮政府是不現實的,不可行的。另一種認為應當撤消鄉鎮,理由是鄉鎮一級政府的存在阻礙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基於上述觀點,撤消鄉鎮政府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相當長的過度期。當前鄉鎮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問題1、鄉鎮政權體制的變革,引起鄉鎮幹部的強烈思想波動。在撤併鄉鎮、免徵農業稅、精減幹部隊伍的一系列變動中,鄉鎮幹部在思想上引起了很大的波動,特別是將來要撤消鄉鎮的說法,更使現有的鄉鎮幹部產生了動搖,不安心鄉鎮工作,總想著找機會回縣城機關工作,覺得更為穩妥保險,甚至有的個別幹部託人挖門子,想方設法要回縣城工作。甚至出現了人在鄉鎮,心在縣城的現象。工作也不似以前,應付了事,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有的幹部看到別人調回縣裡的部門,很是羨慕,自己產生了自卑心理,工作沒幹勁,思想沒動力,意志變的越來越消沉,三五成群,相邀牌局酒場,在牌桌酒場上打發時光。  2、鄉鎮體制改革,使一些鄉鎮幹部找不到自己工作的切入點。一些鄉鎮幹部仍習慣於過去的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動輒以行政來干涉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根本不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而是直接插手企業和農民生產經營具體事務。象過去「五秋」生產、春季的育秧種稻、秋季的「田間博覽」開現場會等多種形式上的東西,既勞民傷財又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特別是徵收農業稅成了每一個鄉鎮的工作重頭戲,每年一進入11月份,催繳農業稅的工作就開始了,一、二把手坐陣指揮,其他所有幹部人人頭上有指標,泱泱七八十人的鄉鎮幹部,這時也顯得人手不夠用,全都下到村上走家串戶征繳農業稅。「鄉官變稅官」,乾的十分起勁,對於完不成,交不上稅的農民,就採取為了完成任務,下村的幹部就想方設法哄騙農民和強迫農民完成,軟的不行就動橫的,農民不配合,就出現了抓豬、搶糧,強行扣除農民的農副產品銷售款的問題,引發了不少惡性事件,造成了群眾與政府的幹部與群眾的對立情緒。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抗糧、抗稅、集體上訪的事件,有的村甚至出現了圍攻村委會、毆打鄉鎮幹部的現象,這種情況不引起重視,將會對社會的穩定,鄉鎮政權建設帶來巨大的衝擊。我縣在鄉鎮體制改革後,不再搞那種「干還干不好,管也管不立了」的行政干預的事,不再插手農民的生產經營,由於沒有了稅收任務,不再搞勞民傷財的「五秋」生產、春季育秧種稻等工作,一時間鄉鎮幹部覺得沒事可做,工作不知道該怎麼幹了。  3、鄉鎮幹部只注意對上負責而沒有對下負責的精神。由於鄉鎮財政困難,鄉鎮政府有心為農民辦事都無能為力,直接影響群眾對鄉鎮政府的信任。他們看到鄉鎮政府只知道「要糧、要錢、要命(計劃生育)」,而不能為農民辦實事、辦好事,逐漸產生了對鄉鎮政府的怨恨情緒。而當前,農民的收入主要來自兩塊:一是農牧業,二是務工經商。由於農業外已是夕陽產業,市場上的農產品過剩,價格自然不會太高,農業已基本成了無利潤產業,另一方是外出務工經商,目前農村較為富裕的農戶基本上是外出務工的農民(但也有)比如近幾年來政治的去瀋陽機床廠務工的農民,面上看是很不錯的,但也有走出去一年到頭分文不掙的。總體上看農民生活水平不高,生活質量也較差,但是另一方面,上級政府下達給鄉鎮的各項任務鄉鎮政府都要認真去完成,為可完成任務部分鄉鎮把任務向村一級分解,村一級再分解到村小組,村小組再分解到農戶,農民就會有意見。他們普遍認為鄉鎮幹部、村幹部不為農民著想,只想對上級負責,而不去設身處地為農民的利益想一想。最終農民就不買帳,就難免造成農民與幹部的矛盾。  4、與民爭利,造成群眾對鄉鎮幹部的信任危機。「為人民服務」是我們每一名黨員幹部的宗旨,為民謀福、致富一方是我們的職責,而我們的個別鄉鎮、個別幹部在任期間,利用手中的職權,謀一己私利,出現了不應有的與民爭利的現象。比如在新一輪土地發包過程中,個別鄉鎮幹部、村幹部搶先好地塊,村裡幹部幹部手頭上都幾塊機動地,瞅准機會向外發包,中飽私囊。前些年的「五荒拍賣」,一些資源較好的荒地、水面,用不上花幾個錢就能買到手,農民眼瞅著是塊肥肉,卻拿不出錢,結果被有錢、有招的村幹部甚至鄉鎮幹部出錢包去了。農民們根本沒有得到利益,更為有甚的是,個別鄉鎮幹部打著修路、防汛等公共事業的幌子,巧立名目搞攤派,有的名義上是為百姓辦好事,實質上是自己在「辦好事」當中得了好處,到後來農民們任可不要這樣的好事,也不想再讓個別人從中撈好處。我縣東部鄉鎮的一個村,以出產瓜果蔬菜而聞名,可到了雨季眼看果蔬運不出去,眼看著錢卻撿不起來。有的好心幹部就建議修一條通村公路,能為這裡的百姓致富,可農民們說啥也不修,害怕修路當中幹部再從中逗點啥,硬可憋著賣不出去,用農民自己的話說:「我們已經被騙怕了。寧可我們自己受損失,也不願再讓某些人占我們的便宜。」由於個別幹部造成的影響,使老百姓對幹部失去了信任,出現了嚴重的信任危機。  5、歷史遺留問題成了難解的「扣兒」(農民至今心存芥蒂),現在仍然無計可施。在三輪土地承包中,出現了土地承包的不合理現象,農民的意見很大,在調研中發現鄉村的農戶前些年外出打工,土地被收回後,又轉包出去,轉包費被村裡收回。現在免徵農業稅後,該戶又回來要種地,發生糾紛,上訪不斷。象此類問題還有很多,成為農民的主要上訪源。主要集中於土地發包、林地佔用、攤派義務工、村裡小食堂等諸多問題上,由於不合理的支出和村幹部的無節制的挪占,使村級財政多陷入癱瘓。據調查走訪的結果看,有相當多的村財政是空殼村,負債纍纍,負債少則幾十萬,多則達百萬元以上,僅過去的小食堂一項,一年就要吃進去**余萬元。儘管1998年曾一度取消了村級小食堂,但小食堂也由此轉入地下,全縣***個行政村中,僅小食堂一年就吃進幾十萬元。「小食堂」也成某些村幹部貪占集體財物的「漏斗」,甚至有的鄉鎮幹部也出現了財經「黑洞」。目前全縣村財政積累好的村寥寥無幾,有的村積累多的好的村,也都是農民最為擁護的村幹部,他們只會過日子,有正事的村領導,是能夠帶領農民致富的領頭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終結果是導致大量的信訪案件的發生當前鄉鎮與村的關係現狀分析與思考內容提要:村民自治進程中鄉鎮政權與村委會的關係(鄉村關係)存在著「偏離」成文法律規範的現象,這種偏離嚴重製約著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和鄉鎮行政職能的有效履行。作者分析了鄉村關係偏離的主要表現及其成因,並提出了將村委會與鄉鎮人大銜接起來;改革鄉鎮政府政績考核指標制定製度,規範鄉鎮政府行為;明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各自的職責許可權;進一步提高鄉村幹部和農民群眾的素質等若干對策建議。關鍵詞:村民自治   鄉村關係   偏離隨著中國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的解體和村民自治的興起,傳統的行政命令─服從型的鄉村關係為新型的「鄉政村治」格局所取代,即在鄉鎮建立基層政權,對本鄉鎮事務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但不直接具體管理基層社會事務;鄉以下的村建立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對本村事務行使自治權。這樣,在基層農村管理體制中並存在著兩個處於不同層面且相對獨立的權力載體:一是代表國家自上而下行使行政管理權的鄉鎮政權,二是代表村民行使基層社區自治權的村民委員會。誠然,包括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組法》)在內的一系列成文法律都已確認了村委會的自治性質,並規定了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工作上的指導與被指導、協助與被協助的關係。這種關係的確認和維持無疑是村民自治正常、規範運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但現實中的鄉鎮政權與村委會的關係(簡稱鄉村關係)又常常與成文法律所規範的存在著種種「偏離」,嚴重製約著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和鄉鎮行政職能的有效履行。本文擬在對若干鄉村實地調查的基礎上,著重分析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關係偏離的主要表現及其成因,並提出若干對策建議。一、鄉村關係偏離的主要表現鄉村關係的偏離,最經常、也最突出地表現在許多鄉鎮仍然把村委會當作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仍然習慣於傳統的命令指揮式的管理方式,對村委會從產生到日常工作進行行政干預。村委會由村民依法直接選舉產生而不受干預,這是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必然要求,它使傳統的鄉村行政隸屬關係喪失其合法依據。也正因為如此,不少鄉鎮政權總是力圖通過種種手段干預、操縱選舉,使他們認為「聽話的」、「有能力」的人當選。當然,不同的地區,鄉鎮施加影響的方式與效果也有所區別。相對說來,實行直選的地區,鄉鎮對選舉一般不定調子,不劃框子。他們主要通過宣傳、說服工作,在候選人資格認定,確定正式候選人等環節上做文章,其影響力依然存在,但不能完全左右選舉結果。而其他地區的一些鄉鎮則存在直接干預甚至操縱選舉的情況。我們在蘇北某縣調查時,就碰到一個鄉的黨委書記(曾任過縣裡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民政局副局長)以農民素質太低、該鄉情況特殊為由,堅決抵制直選,並且直接操縱幾個村的選舉。有關研究資料和我們的調查均顯示,現階段,鄉鎮政權在村委會選舉中大多能實現自己的目標。而且這種干預一般不會激起村民與政府的衝突,在某些情況下,政府干預(如取消賄選產生的村委會)通常被認為是合法的。在平時的村務活動中,鄉鎮對村委會的控制不僅採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還往往運用手中的資源誘使村委會實現自己的意志。由於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較低以及轉型期社會問題複雜多變,村委會在遇到諸多棘手問題(如「釘子戶」拒交公糧、提留款、計劃生育問題等)時,自己實在難以解決,非得依靠鄉鎮幫助。同時,村委會還希望能從鄉鎮多得到一些撥款。因此,許多村委會便盡量地貫徹鄉鎮的意圖,有的甚至有討好鄉鎮的傾向。這樣鄉鎮政權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村委會的權力,實現了對村委會的控制。鄉鎮對村委會強有力的控制還表現在,鄉鎮黨委( 鄉鎮長大都任鄉黨委副書記)通過對村黨支部的有效領導,來間接地「領導」而不僅僅是「指導」村委會。一般來說,在每一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之前,都要先進行村黨支部的換屆選舉,根據《黨章》的規定,村黨支部一般都是通過全村黨員大會選舉產生,但鄉鎮黨委不僅可以推薦村黨支部書記候選人,而且由鄉鎮黨委提名的村支部書記候選人,落選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落選,鄉鎮黨委也可以通過直接任命或通過另外推薦候選人,以保證合乎其意願者當選。這樣村黨支部書記對鄉鎮黨委有著很大的親和力,比較自覺地貫徹鄉鎮黨委的意圖,包括對村委會的領導。筆者接觸過的一些鄉黨委書記曾明白無誤地告訴筆者:「《村組法》所說的鄉鎮政府對村委會的指導關係,實際上是領導關係,因為鄉鎮長同時又是黨委副書記,村委會接受鄉鎮政府領導就是接受黨的領導!」一些鄉鎮還藉助於「村財鄉管」來強化對村委會的控制。據資料調查鄉鎮的顯示,村財鄉管主要有以下幾種具體表現形式:有的是村裡所有的資金、帳目都上交給鄉鎮的農經站和信用社管理,村裡若需花錢,得事先由村委會和村黨支部拿出預算,再報經鄉鎮農經站審核、批准;有的地方實行「三權分立」,即資金的使用權、管理權、審批權分開:村裡用錢但不允許存錢、管錢,村裡存錢過多或不將多餘的錢存交於鄉鎮,將按貪污論處。鄉鎮農經站能管錢、存錢但不能用錢、批錢。鄉鎮政府能批錢但不能管錢;還有的地方將村裡的會計人員統一集中在鄉鎮辦公,用管住會計人員的辦法來管住村裡的資金和其他財產。村財鄉管雖然形式多樣,但其基本特徵是一致的:擴張鄉鎮的權力,通過加大鄉鎮對村級以財務收支為核心的經濟活動監督制約的力度,以此來重新調整鄉村關係。村財鄉管作為一種制度強制推行,有悖於憲法和相關法律的基本原則,有悖於村民自治的基本精神。首先,既然村民自治的目的是為了發展農村基層民主,讓廣大農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即么村級財務就應由村落內部自我管理。即便鄉鎮是本著良好的願望,是為了管好村級財務,防止村幹部不把錢用在刀刃上,防止他們貪污腐敗,以權謀私,也不應採用村財鄉管的方式,而應積極引導村落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通過強化廣大村民對村委會的權力基督來實現。村財鄉管是鄉鎮對村民的一種制度侵權,它以侵蝕村民自治為代價。其次,村財鄉管為鄉鎮侵佔村級財產提供了便利條件。村級財產是交上去了,可用的時候卻往往很難發下來。調查中,不少村幹部向我們抱怨:「村裡要用錢時,還得到鄉里去求爺爺拜奶奶。自己用自己的錢,還要去求人!」「我們的錢有時給鄉里挪用了,我們要用錢時,很難拿到,他們反正是千年不賴,萬年不還!」鄉鎮為監督村裡的經濟活動實行村財鄉管,可鄉鎮掌握了村級財產後,誰又能對其進行監督呢?在一個權力系統內,單向度的監督極易導致監督者因不受制約而濫用權力。再次,推行村財鄉管弱化了鄉鎮同村的新型指導關係,強化了傳統的領導關係,進而不利村幹部改變過去那種對上不對下的工作作風,服務群眾。就村委會而言,對規範化的鄉村關係的偏離則有兩種典型表現形式。一是有些村委會只是一味執行或迎合鄉鎮政府的要求,完全聽命於鄉鎮政府,忙於「收糧、催款、亂官、引產」,而置村民的意見和利益於不顧,從而呈現出「附屬行政化」傾向。二是單純從本社區利益出發,往往不願接受鄉政府指導,甚至力求擺脫鄉政管理。實際上,越來越多的村委會對鄉鎮政府已不再唯命是從,而是採取各種方式弱化、抵制政府的過分干預。應該說,村委會的這種行為在一定範圍內,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因為《村組法》已賦予了村委會自治權,鄉鎮政府不得對村委會隨意發號施令,將其作為下屬組織。但任何合理行為若超出一定限度也可能變得不合理。有學者在調查中發現,有少數村委會為了自己特定的利益,有意識地強化鄉鎮政府與村民之間的矛盾。當村民責怪村委會不能維護村民利益時,村委會就將全部責任推向鄉鎮,而當鄉鎮責怪村委會協助工作不力時,它們又把責任全部推給村民②。還有個別村委會幹部甚至認為:「我是本村群眾選舉出來的,我只對群眾負責」。在他們看來,村民自治就是本村村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而村委會作為村民的合法代言人和代理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內部事務,沒有必要接受鄉鎮政府的指導和監督。於是,他們對承擔的協助鄉鎮政府開展工作的職責,抱著消極、冷淡的態度,甚至與鄉鎮政府明爭暗抗,如對本村村民的超計劃生育不聞不問。從而使村委會呈現出「過度自治化」的傾向二、鄉村關係偏離的成因造成鄉村關係出現上述偏離的原因是非常錯綜複雜的,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有淺層的,也有深層的,述其要者如下:(一)現行的成文法律過於原則化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委會對於作為基層政權的鄉鎮政府,並無行政隸屬關係或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二者只有工作上的指導與被指導、協助與被協助的關係,對此,《村組法》第四條作了如下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應該說,就成文的法律制度而言,村委會與鄉鎮政府的關係是非常粗略和原則化的:既沒有明確規定「指導、支持、幫助」的內容、方式與方法,也沒有明確規定「協助」的範圍和形式③。這就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見仁見智、各取所需提供了過大的制度空隙,由此而衍生出種種偏離現象。當然,在現階段,中國農村經濟社會迅速變遷及其發展的地區不平衡與區域特殊性,決定了國家不可能提供一個細緻的整齊劃一的具可操作性的成文法律,但在現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內,補充有關程序性規定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二)鄉村既得利益群體的阻撓村民自治中偏離現象產生的另一個重要緣由,是一些鄉鎮幹部作為原有鄉村控制模式下既得利益者,不願放棄手中的利益,不願意下放權力。我們知道,國家或政府是由官員組成的,官員是活生生的人,有著自己的特殊利益,並且也有謀求利益最大化的傾向。因此,由他們行使的國家權力除了代表公共利益以外,還有著自身的利益──「公共機構的利益」,包括公共機構的自身利益和機構之中人員自身的利益。這樣,國家機構在執行法律原則時就難免出現背離之處。加之改革前中國「高度組織國家內的低度整合」的社會結構,改革中「放權讓利」的基本思路,使得鄉鎮政權中的「幹部利益群體」④經常利用對政策的變通這一方式對抗中央,截流國家下放給農村社會的權利。改革前,國家壟斷著絕大部分稀缺資源,並且為了執行國家的意志建立了一個嚴密的組織系統,表面上看政治機構有著強大的控制力。但是由於條件的限制(如不具備有效的統計系統、發達的科層系統、完善的組織條件、良好的交通、通訊條件等),就使所設定的集權型體制原則與體制的實際運作條件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張力。因此這種體制在制定政策時,一般只有籠統含糊的原則性目標,而要求各個地方和單位在執行中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加以理解和執行。在運用過程中,經常藉助於黨的文件、工作隊、現場經驗交流會乃至於政治運動等非程序化、非制度化的工作方式。這樣變通便存在於社會生活中的許多領域了。所以看上去國家是高度組織化的,但是由於「政策執行變通化」,科層機構在功能上是互相分割的,在不同的層次和部門之間存在著經常的緊張狀態、討價還價和利益衝突。這就是所謂的「高度組織國家內的低度整合」,或唐尼索恩提出的「蜂窩狀結構」。改革的二十年來,「放權讓利」作為基本思路和核心內容,沿著兩條不同的路線進行:中央向地方放權;國家向社會放權。在這一進程中出現了地方化趨勢、部門化趨勢、單位的法團主義趨勢,導致蜂窩狀結構的加劇。這樣,中央政府就面臨著一系列擁有自主利益的主體。本來上級在「摸著石頭過河」時為了鼓勵下級大膽探索與試驗,默許或示意下級進行變通,但下能的變通則是基於利益實體上的利益驅動。結果原來推動改革的措施,成了對抗中央政府的手段。於是我們便看到許多地方的「放權過程中的截留現象」⑤。具體到村民自治制度上,國家並沒有設計出具體、明細、嚴格的法律框架,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家在地區非均衡的情況下,鼓勵各個地區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制度創新,同時避免其它制度主體的創新積極性被扼殺,社會活力下降⑥。結果這在客觀上造成了有關法律過於相略和原則化,導致規範鄉村關係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給不足和制度空隙過大。而鄉鎮政權又比村民擁有多得多的政治資源、經濟資源、組織資源和文化資源,他們便能較為便利、有效地利用制度空隙,成功地對村民實現制度侵權⑦。於是這種制度的空隙客觀上成了基層的幹部利益群體謀求自己利益的活動空間。在推行村民自治制度時,不少鄉鎮幹部往往從自身利益考慮,總是要大打折扣,甚至以種種手段抵制。有學者尖銳地指出,一部分鄉鎮幹部、村級幹部、鄉村先富起來的「大款」構成了鄉村的權勢階層,這個階層手中的籌碼日益加重,陣容逐漸膨大,形成了獨立的利益集團和社會集團,他們不但與中央利益發生矛盾,更與當地農民利益發生衝突。在中央目前對農村的五大政策上,這個階層採取了公開的抵制甚至對抗的態度⑧,成為農村政策在執行中的一大梗阻。(三)國家的農村發展戰略及其矛盾鄉村關係偏離的成因,既不能簡單歸之於一些鄉鎮領導對既得利益的維護,也不能完全歸因於上面所說的有關法律規定的過於原則化。更關鍵的原因還是應該從國家的農村發展戰略及其矛盾中探尋。在中國這樣一個後發現代化國家和比較落後的農業大國,經濟社會的超常規發展或現代化目標的儘快實現,需要國家開發農村社會的創造力,培育社會自組織力量。而現代化進程又要求國家對農村社會進行有效的控制,維護社會穩定,合理地抽取資源。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逐步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了農戶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者地位,「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開始瓦解,國家通過改變對農村的控制方式,「讓渡」給農民自主謀生空間,並在組織方式、政策及宣傳上寬容和鼓勵鄉村自行發展鄉鎮企業,自行積累財富。這種「放權讓利」的做法,一方面使農村經濟體制產生深刻的變更,形成新的經濟關係格局,使農村社會的潛在能量被空前地釋放出來,使農村社會財富急劇增長,國家也因此從中抽取到更多的資源。另一方面也導致農村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導致農村政治結構、政治關係產生了脫胎換骨式的改造。農村權力和利益日趨分化,農民處於高度分散狀態:政府權力相對從農村收縮,農村正式組織也因此漸趨衰落,這使得國家的方針、路線政策難以在農村貫徹,從而影響了國家對農村社會的控制。同時,新時期農村也出現了諸多新的社會問題,諸如社會治安紊亂,干群矛盾突出,農民防範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低下等。這些都影響了農村的發展和穩定。而當前國家仍需要讓農村繼續為城市和整個國家的現代化提供糧食作物,部分工業品和工業原料,以及限量的廉價勞動力。國家因此極其重視糧食作物生產和控制鄉村人口流動問題,並且仍然通過下達計劃而不是主要依靠市場價格來保證農業在農村產業結構中的比重,保障糧食生產和供應的基礎,同時通過戶籍制度來限制農民從職業身份改變走向擺脫區域附屬關係和戶籍身份。為了達到這些目的,國家必須加強在農村的影響、加強對農村的控制。那麼,如何保持國家對農村社會的控制?如何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原來的「政社合一」的體制已失去基礎;把正式的政府延伸至村一級,顯然又是不可能的,國家實在不堪重負。剩下的可行性選擇便是實行村民自治。國家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把村民組織起來,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同時,國家仍需要通過正式的政權組織渠道,特別是鄉鎮政權來引導和規約村民自治及其組織形式──村委會的活動。因此,村民自治是國家在新的歷史時期,為了維護農村乃至全社會的穩定,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能較順利地從農村社會抽取資源,在政治上採用的一種新的控制方法。從某種意義上講,村民自治進程中鄉村關係上出現的矛盾,正是在這種控? 品絞較鹿 壹枘訓匱扒蟆胺湃ā庇搿翱刂啤綳秸咂膠獾耐庠詒硐幀?/P>(四)鄉鎮政權的特殊功能與上一點密切相關,鄉村關係偏離的另一個深層原因,是鄉鎮政府在國家權力結構中的地位及其所擔負的職能。眾所周知,鄉鎮政府在國家政權體系中居於基礎和末梢地位,這決定了國家在農村的各項發展目標、計劃和任務,最終都要鄉鎮政府加以貫徹、落實,即人們通常所說的「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這些目標、計劃和任務是國家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由各級政府層層下達的,其完成情況是衡量鄉鎮領導「工作實績」、決定其升降去留的一項主要指標。特別是目前縣對鄉鎮領導的工作考核普遍實行「三個一票否決制」,即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信訪社會治安一票否決制,發展經濟一票否決制。這3項工作都被量化為一些具體指標。這些指標是自上而下制定的,指標制訂後逐級分解並落實任務和責任到人,鄉鎮領導只能完成或超額完成,否則不僅升遷無望,還可能「烏紗」難保。這迫使鄉鎮領導及機關幹部想盡一切辦法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任務指標,特別是那些直接由村民負擔的任務,如計劃生育、徵兵、糧棉種植和訂購、稅款負擔等等。為此,鄉鎮政府必然會加強對村級組織特別是村委會的滲透、影響和控制,包括強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以保證上級各項任務的貫徹落實。這其中的確有少數鄉鎮領導幹部出於自身利益而假公濟私或工作方法上粗暴、簡單等方面的原因,但根本上還是鄉鎮政府所擔負的特殊角色使然。我們所走訪的幾十位鄉鎮領導在談及對一問題的看法時,都不同程度地表示有不得已的苦衷,他們都聲稱並不是不支持村民自治,也不是不知道村民自治長遠來說所具有的重大意義,但上面交付的硬性任務難以完成,因此不得不干預甚至操縱村委會的工作。有的鄉鎮幹部坦承他們做的許多事情違反了《村組法》,但又補充道:「我們是奉上級命令行事,是奉命違法」。理由很簡單,若僅僅依靠《村組法》所規定的那種指導或協商方式,是很難支配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委會的,更無力通過村委會對村民汲取實現目標和完成計劃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應該說,這種看法在目前的鄉鎮幹部中有相當的普遍性。在理論界也不乏回應者。如有學者曾提出「村委會准政權化」的設想,試圖在保持村民自治性質不變的基礎上,給予村委會一定程度的政權性質和地位,以為政府提供一個合乎法理,可靈活使用的組織形式,既保持政權的控制能力,又為村民自治留下空間⑨。而由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和湖北省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課題組 1995年提交的一份權威報告,甚至主張將村民委員會下沉到小範圍的自然村,在自然村之上設立村公所,作為鄉政府派出機構,以進一步強化國家對農村基層社會的行政管理⑩。這種似乎不合時宜的主張並非空穴來風,更非? 藁 浮?/P>(五)村委會雙重角色的失衡上述兩點決定了村委會實際上扮演著雙重角色,而這雙重角色的相互衝突和失衡恰恰是鄉村關係偏離的又一深層根源。村委會無疑是法定的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希望通過由自己選舉產生的村委會來控制社區資源,體現和維護他們的利益,而村委會由村民產生和罷免,也決定了村委會必須代表村民意願,以為村民服務來換取村民的支持和信任。但是,這只是村委會性質和功能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鄉鎮的許多工作都要通過村委會在村民中得到貫徹實施,因此,村委會實際上又承擔著某些行政職能,具有準政權組織的意味。許多調查顯示,村委會除了完成屬於自治範圍的工作外,它的另一方面的工作(約佔其全部工作的2/3) 就是貫徹上級的方針、政策⑾。因此,村委會便居於鄉鎮和村民之間,扮演著既要代表鄉鎮政府,又要代表本村群眾的「雙重角色」⑿。這兩種角色的最終歸屬應該是一致的(這是由國家政權的人民性質決定的),但在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中國現代化迅速推進的背景下,這兩種角色所分別體現的村民意志與鄉鎮行政意志的衝突則是大量的,經常的。這是因為中國所要實現的後發外生型現代化本質上是一種強制的現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較短的時間內即適應並接受原生型現代化國家在很長一段? 逼諛謁 ⑸ 鬧種直浠 虼耍 諂浣 討校 厝換嵊寫罅坎皇艽迕窕隊 墓 胰撾窈鴕 螅 ü 緔遄櫓 デ恐浦蔥校 獾比瘓突岱⑸ 迕褚庵居胱魑乙庵敬 碚叩南繒蛞庵鏡某逋弧?/P>對這種衝突,村委會「海選」模式的首創地吉林省梨樹縣的一些民選的村幹部可謂深有體會,他們說,「當選」比「任命」的壓力更重,因為原來只有一個責任方向(上級——鄉鎮),現在至少變成兩個;原來對他們只有一種要求,現在變成多種要求⒀。村委會要做到兩者兼顧,有一定難度。但若偏重於某一角色,就勢必引發糾紛。三、理順鄉鎮政府與村委會關係的若干對策上述可見,鄉村關係的偏離,或者說村委會與鄉鎮政府的矛盾和衝突來自於村委會(代表村民)和鄉鎮政府(代表國家)兩方面,各有其合理性和依據,也各有其偏激之處。從總體上看,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鄉鎮政府,也就是說,擁有基層政權的行政權力、高度組織化的鄉鎮政府對村委會合法權益的侵蝕,是造成矛盾和衝突的主要原因。但緩解和克服矛盾的辦法卻不能僅僅從鄉鎮政府本身入手。筆者這裡無意提出系統、成熟的對策,只想談幾點初步的設想。一是將村委會與鄉鎮人大銜接起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鄉鎮一級的國家權力機關,是本鄉鎮人民群眾(主要是農民)行使當家作主民主權利的主要形式。它在性質上雖不同於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委會,但在功能上二者又有相通之處。筆者設想,是否可以考慮從組織上將二者銜接起來,即規定:村委會委員原則上應是鄉鎮人大的代表,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則是其當然代表,從而將村委會「巧妙」地納入國家權力系統內,使之由完全的「體制外」力量變為一定程度上的「體制內」力量:一方面,作為鄉鎮人大代表的村委會成員可以通過制度化的渠道在鄉鎮一級國家權力機關表達和體現村民的願望和要求,使鄉鎮人大通過的各項決定更充分地反映廣大村民的意願;另一方面,鄉鎮人大對作為人大代表的村委會成員又有一定的組織上的約束力,使之更主動、自覺、積極地協助鄉鎮人大的執行機關——鄉鎮政府開展工作,由此實現村委會與鄉鎮人大、政府的良性互動關係。而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會只是以個人身份參加鄉鎮人大,這並不會改變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性質。二是改革鄉鎮政府政績考核指標制定製度,規範鄉鎮政府行為。特別是要改革那種單純由上級制定的數字化指標考核鄉鎮領導的做法。上級政府在制定鄉鎮發展指標時,既要符合中央政策精神,又要真正做到從鄉鎮實際出發,充分考慮鄉鎮的意見和要求。由於這些考核指標,大都要落實到每個村民,因此事先應與村民委員會進行協商,廣泛徵求村民意見。這樣制定的考核指標才易於羸得村委會和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也才切實可行。同時規範鄉鎮政府行為。在實際生活中,鄉鎮政府往往將為謀求自身利益而作出的鄉鎮指令也以國家任務的名義下達給村委會,要求村委會完成。這一部分指令大都與中央政策精神相違背,諸如屢減不輕的農民負擔,屢禁不止的達標升級以及鄉鎮主要負責人為個人目標而樂此不疲的「政績」工程等等,它們恰恰是村民最激烈反對的,是造成鄉村關係衝突的重要根源,因此,應通過制度化手段將其從正常、合理的政府行為中剝離出來。三是明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在中國農村處於急劇社會變遷且經濟社會發展地區不平衡的背景下,鄉鎮與村之間的利益邊界及許可權範圍往往是模糊的,變動著的,通過國家層面的法律制度(如《村組法》)是無法清楚界定的,而只能由各地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建章立制,制定出上合國家大法,下合社情民意、簡單明了、便於操作的制度,對鄉政府和村委會的職責許可權作明確具定的規定。近年來,一些地方在貫徹《村組法》過程中,已經制定了有關鄉鎮政府指導村委會工作、村委會協助鄉政府的規則,使鄉鎮行政管理與村民自治在制度規範基礎上有機地銜接起來,也就使村委會的雙重角色能達到大體上的平衡。在此基礎上,還可以考慮「增加、補充有關法律後果的條款,明確規定無正當理由拒不完成鄉鎮布置的國家任務和非法干涉村內事務的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防止村委會「過度自治化」和「附屬行政化」的兩種不良村治傾向⒁。需要說明的是,鄉鎮政府與村委會、鄉政與村治之間並非簡單的零和博弈,二者並不一定是此消彼長的關係。從理論上講,二者之間形成一種優勢互補的良性互動關係並非不可能,在實踐中這樣的成例案例也並不少見。一些地區的村委會負責人注意平衡鄉鎮行政與村民群體兩方面的意志,有意識地利用自己的智慧來減少鄉鎮行政與村民群體對抗的強度,從而使村委會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平衡兩方面的利益,照顧到兩種功能。四是進一步提高鄉村幹部和農民群眾的素質。雖然近20年中國農村基層幹部群眾政治素質的迅速提高已是不爭的事實,但中國農村社會發展極不平衡,在一些地區,村委會與鄉鎮政府之間的不協調,同鄉村幹部和農民群眾素質較低存在著某種內在的聯繫。表現在鄉村幹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眾、官僚主義、人治觀念、以權謀私等,表現在村民群眾中,則是文化水平低,缺乏契約和合作意識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放任主義傾向。要改變這一狀況,提高鄉村幹部和群眾的素質,使之形成比較成熟的現代民主觀念、法制意識和契約精神,加強對鄉村干群的教育、培訓固然是一個有效手段,但從根本上說,則是要在市場經濟發展基礎上實現鄉鎮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動,從而為鄉村干群政治素質的提高提供製度實踐的課堂。鄉鎮幹部的的困擾與期盼鄉鎮幹部是黨和政府在農村工作的基石。肩負著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頂樑柱。然而,在這洶湧而來的時代大潮面前卻難以挺直脊樑.闊步向前了。中國的農民難當,中國的鄉鎮幹部更難當了!在這裡我把我心中的感慨說出來與同在鄉鎮工作的同行們作一交流。鄉鎮幹部身處最基層,工作最辛苦!上面千條線,下面一針穿,平時無閑日,身上百事纏;嘗盡千般味,苦樂酸甜咸,幾人能理解,顧影惟自憐!鄉鎮幹部之苦有目共睹。不管是炎炎夏日酷暑嚴寒,還是春暖花開秋高氣爽,總是天亮出門,深夜歸家,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奔走於鄉間小道和千家萬戶之間。一年到頭苦熬苦為,忙裡忙外,只是苦中求盡責之樂,忙中尋奉獻之樂而已。鄉鎮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常常顧此失彼,丟東忘西,項項工作令人望而卻步,件件事情讓人應接不暇,使得鄉鎮幹部負重前行氣喘噓噓,有時磨破了嘴,跑斷了腿,還難湊效。哪裡出了點事,大到天災人禍,小到鄰里口角,都得親自到場。不光費費口舌,還要受氣挨罵,個中味兒誰人能知,何人能曉。一些難以預計的突發事件,常讓人措手不及,焦頭爛額,忙的天昏地暗,此時也只能唉聲嘆氣:誰叫我們是鄉鎮幹部呢!現在的鄉鎮幹部外在形象並不怎麼好,這到不是我們說我們的自身素質差。一些媒體抓住農村工作中鄉鎮幹部的一些不足,也跟風炒作,電視劇中多的也是鄉鎮幹部的反面形象。在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以來,生產變成了單門獨戶的事了,集體主義觀念受到了嚴重的衝擊,部分群眾存在「有吃有穿不靠你,不犯大錯不怕你」的心裡,給農村兩個文明建設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不要說沒有明文規定的公益事業,就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被當作兒戲了。上面的一些宣傳和口號,不強調群眾作為一名公民應盡的義務,只強調鄉鎮幹部要轉變作風,不強調維護鄉鎮幹部的權利和形象。現在的鄉鎮幹部兩頭受氣,上面永遠是正確的,農民永遠是無辜的,鄉鎮幹部永遠在犯錯誤。鄉鎮幹部成了世人挖苦諷刺的對象。人們總認為,「經是好的,都是鄉鎮幹部這個歪嘴和尚把經給念歪了」殊不知有些問題出現在鄉鎮,根源卻在上頭。我真的希望在強調鄉鎮幹部轉變作風,為民服務的同時,要加強對群眾的教育,讓他們知道,農民並不是享有「司法豁免權」。也要看到,正是這些備受指責的鄉鎮幹部,在維護著農村的穩定,為我們的改革保駕護航。他們用實際行動印證著鄉鎮幹部實踐「三個代表」的諾言!鄉鎮幹部同樣是工作,加班加點,別的部門能有補助,餓了上飯店,累了可以回家休息。鄉鎮幹部卻沒有固定的星期天,加班無數,有時通宵達旦,卻是清水一杯,速食麵一袋,第二天還要照常上班。別人有優雅的環境,豐厚的福利,寬敞的住放,而鄉鎮幹部卻囊中羞澀,蝸居陋室,甘守清貧。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常常是一臉疲憊,一身倦怠,在寂寞枯燥勞碌和無奈中度過苦樂年華。如今,社會上談起大吃大喝,濫用職權,貪污腐敗等現象,矛頭都直指鄉鎮幹部,好像都是我們的專利。實際上我們都非常清楚,我們是雜事做不完,實權無一點,好處沾不上。很多事情是「啞巴吃黃連,有苦無處說」。鄉鎮幹部一年到頭,走東跑西,忙上忙下,把家當成了寄宿的旅社,不能為妻子分擔家務,難得陪老人聊聊家常,很少過問孩子的學習和成長。很多的家屬下了崗或在農村,生活拮据,家境清平,無職無權,不能為家屬和子女解決就業和其它實際問題,鄉鎮幹部也知才疏學淺,升遷困難,所以比起別人自慚形穢,自覺矮了三分。鄉鎮工作雖然辛苦,但更多的是從完成繁重任務中體驗到快樂,從個人取得的進步中享受到快樂,從領導的鼓勵鞭策中感受到快樂,從群眾的褒揚口碑中獲得快樂。苦的是體力,甜的是心境。每當工作取得一點成績,受到表揚和獎勵,內心便興奮不已,倍感慰藉,任何勞累,委屈,非議,苦的,辣的,酸的,頃刻間煙消雲散,化為烏有。精神上的愉悅是金錢買不到的,那是激勵我們甘於奉獻,勤於耕耘的動力!所以我建議我們的上級在強調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時,在加強對鄉鎮管理監督的同時,也要「抽空」對鄉鎮幹部的政治經濟生活各方面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農村幹部工作十大方法 淺談村幹部工作十大方法工作方法與工作藝術是村幹部開展為民服務、帶領群眾完成各項任務的手段。它是村幹部綜合能力的表現,它與個人政治素質、文化素養、工作思路、工作經歷、工作經驗緊密相關。工作方法與藝術是我們執政黨的工作體系,它事關民心向背,事業成敗。不同的社會制度有不同的工作方法與藝術;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工作方法與藝術;不同的工作場所和服務對象有不同的工作方法與藝術。那麼,作為「村官」,身體力行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應當遵循哪些規則?講究哪些方法?注重哪些藝術?才能做到制定目標與完成階段性任務的統一,農村發展與農村穩定的統一,對上負責與群眾滿意的統一。在矛盾中構建和諧,在和諧中解決矛盾,建立良性循環的工作機制。我的體會主要有以下十大方法:一、講民主、重調查、遇事同群眾商量的方法毛澤東同志曾經教導我們:「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密切聯繫群眾是我黨的優良傳統、政治優勢和本質特徵。村幹部工作在農村,服務於三農,是黨的政策的宣傳員,是為民辦事的服務員,是執行決策的指揮員,又是身先士卒的戰鬥員。因此,尊重群眾、團結群眾、遇事同群眾商量,群眾才能信任和支持你。一切工作只要有了群眾的支持與擁護,就沒有解不開的疙瘩,翻不過的坎。西小堤村地處偏僻,土地貧瘠,是一個純農業、經濟欠發達的村。多年來積弱積貧,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多,經濟債務多,貧困戶多。由於我們在工作中堅持群眾至上以人為本的原則,工作中走訪群眾,堅持民情日記,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分類梳理匯總,村裡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作好解釋與彙報;對比較複雜的問題,組織村民代表集體商議後解決,最後把解決的結果交給群眾來評議。近年來,正是憑著對農民的深厚感情,理順了一樁樁、一件件疑難問題,村民從中得到了實惠,村幹部也逐步贏得了群眾的信任。二、學法律、講原則,堅持依法辦事的方法。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和經濟關係的調整,群眾經濟利益的磨擦、思想觀念的碰撞等引發的矛盾變得複雜多樣,如果處理不及時,方法不得當,就有可能引起群眾的不滿情緒,影響幹群關係的融洽,造成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做好農村工作,既需要學法、懂法,把黨的政策交給農民,維護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同時,又要求我們講原則,講立場,不迴避矛盾,敢於同歪風邪氣作鬥爭。近年來,我們村鋪築村級道路10多公里,澆築水泥路5公里,還有建食用菌基地、土地復墾、空心村改造、建設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國家、集體建設用地、創建、「新三清」等工作。這些事表面看起來都是為村民增收,為全村發展、為民造福的大好事,但真正做起來,如果方法不當,好事不但做不成,還會惹出麻煩來。因此我們始終堅持一點,講法律、講原則,堅持依法辦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白於沒說通晚上繼續去做工作,不厭其煩,「有理、有利、有節」,心與心終有靠擾的時候。這幾年黃金村集體經濟穩定增長和社會公益事業快速發展,群眾收入大幅增長,都緣於社會穩定的良好局面。三、重品行、講誠信,塑造人格魅力與形象的方法。「村官」是黨組織的化身,戲稱為黨和國家最低的領導者。自身的學歷、經歷、品行修養、工作能力和工作風格、領導藝術等會對下屬和村民產生巨大的感召力。沒有好的品行,就無法聚人心,人心散了就無法攏班子,班子散了,村級組級就亂了,什麼率先發展、實現小康,一切都無從談起。所以,必須具有優良的素質,端正的思想品行,才能將人格的力量融入到事業中去,起到無形的感召作用。我們要帶頭學習李雲龍、吳仁寶同志的精神,不怨天尤人,不居功自傲,吃得了苦,吃得了虧,樹立戰勝困難、開拓進取的勇氣和信心,始終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昂揚向上的精神面貌。只要我們帶著責任、帶著感情去工作,就會鼓舞幹部群眾的士氣,凝聚全村男女老少的人心,點燃起大家的信念之火和希望之光,就會從容面對困難,把壓力變成動力,形成萬眾一心迎難而上促發展的態勢,引領全村群眾走富民強村之路。四、克難點、破重點,推動全面的方法。村一級是黨在農村各項工作的落腳點和支撐點,村兩委肩負的責任十分重大。要當好一名組織信賴、工作稱職、群眾擁護的「村官」,除了應具備良好的領導藝術、注意研究掌握基層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外,更重要的是要爭當群眾的貼心人,傾情傾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認真有效地解決好突出問題。有些工作之所會亂,關鍵是是出現的難點、焦點問題得不到及時和徹底解決。我們村1000多人口,地域面積達4平方公里,居住散,群眾注目的焦點問題是:因地處偏遠,行路困難,而村集體又無力解決這一問題,致使村民意見大。針對這一突出問題,村班子一起出謀劃策,靠艱苦奮鬥的作風和創新的思路多方籌集資金,建設了村組道路10.5公里,機動車可直達96%農戶的家門口。解決了突出的問題,贏得了全體村民的極力擁護,各項工作也得以順利開展。五、高強度、快節奏,提高辦事效率的方法。農村工作涉及面廣,頭緒繁雜。如何開展優質服務與管理?必須是快節奏、高效率,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到第一線,才能確保任務的完成。要想實現這一目標:一是要認真學習,解決好服務發展中的「知識瓶頸」和「本領危機」問題,提高為民服務能力;二是要有群眾觀念,群眾要求辦的事,要積極辦,加快辦,認真辦,盡量減少中間環節,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使高效益、優服務落實在想做事、會辦事、能幹事、不出事的過程中。三是要有創新精神,不但樂於辦事,還要善於辦事、拚命做事。對一些長期困擾組織工作的重點、難點,以及在新形勢下又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要善於換一個角度去思考,換一個途徑去探索,換一種思路去解決。我們運用工作計劃公示制,上午的事不拖到下午辦,當天的事不拖到隔日辦,做到以日工作量保周工作計劃,以周工作量保月工作計劃,以月工作量保年度工作計劃,做到事事有人辦,件件有成效,集中精力抓好每件事的分工落實工作。六、搶機遇、快發展,從發展中堅持富民優先的理念與進俱進如何貫徹和體現?關鍵在堅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工作幾年山河依舊,沒有改觀,不算好「村官」,「帶領群眾富,才是好乾部」。做好農村工作,僅有好的作風、好的願望還不夠,還有一個本領和成效問題。「三個代表」和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喚醒我們的發展意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是時代賦予我們莊嚴使命,也是人民寄予我們殷切期望。要完成這項使命和重託,村幹部肩上的責任很重大,要做的事也很多,有四個方面要堅持做好:一是要腳踏實地,埋頭苦幹。干,才能有發展。艱苦奮鬥干,帶頭干,帶領干,運用科技干,闖市場經濟干。要將吃苦融於實幹之中,以個人的苦換來集體的發展;以自己的苦換來大家的實惠;以一個班子的苦換來一個地方面貌的大變。二是要堅持勇挑重擔,甘於吃虧。吃虧是一種精神,在落後的、貧困的村裡工作,特別需要吃虧,需要耐受委曲,才能服從大局,穩定一片;三是要堅持雷厲風行,一呼百應,做好群眾的引路人;四是要堅持務實誠信,才能始終保持蓬勃的朝氣、昂揚的銳氣和浩然的正氣,將實事辦好,好事辦實;才能在落實富民項目中堅持做給群眾看,帶著群眾干,幫助群眾賣,保證群眾有得賺,以實際行動不負眾望,取信於民。七、輕重緩、分工辦,團結協作的方法。合力合力,合起來才能有力。作為村兩「一班人」,人少責任大,每個人發揮的作用都很關鍵。因此,建設一支團結的、上進的村級幹部隊伍,是做好農村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決定性因素。在一個單位里,如果支部書記、副書記能做到團結合作,講原則、講黨性;各班子成員能做到盡職不瀆權,到位不越位;講民主,不搞「一言堂」;講團結,不搞幫派之分;講原則,不搞一團和氣;講風格,嚴律已,寬待人;講方法,求同存異。工作講規矩,決策講程序,處處講團結,那麼,村班子的戰鬥力就強,就能形成堅強的領導核心。八、村組務、見陽光,管理中自我完善的方法。如今農村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比較突出的是村幹部感到工作越來越不好乾,群眾越來越不好帶。而一些農民卻認為,幹部辦事不符合農民意願,不符合程序,群眾富裕了卻怨聲不斷,幹部努力了卻罵聲不斷。總的原因很多,歸根結底是沒有建立一套有效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模式,或者說雖然建立起了卻不健全或執行不力。作為基層黨支部,應把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機製作為農村的關鍵工作:一是村務公開要及時,內容要真實。二是民主評議幹部要管用,以制度來規範約束幹部行為。三是要在擴大農村基層民主上求實效,要規範「村民代表會」、「民主理財小組」、「村務監督小組」、「民主聽證會」的設置,切實發揮作用,不僅在敏感問題上讓群眾有監督權,而且在重大決策上,讓群眾有發言權,不利於群眾的事不辦,群眾不滿意的事不辦,使「三自我、四民主」真正落到實處。九、立黨為公、政通人和增強親和力的方法。我的體會是:村幹部的形象是日積月累起來的,不是靠一紙任命和一場選舉就有威信,也不是靠權力、靠威力就服你,而是靠服務、靠辦實事、靠勤、靠廉,才能信任你,才有親和力。古人訓導我們:「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而行」。一個班子不管人多人少,職務是高是低,作為「村官」,把握著前進的方向和發展的節奏。能否樹立正氣,事關一個村的穩定與發展。要在一個團隊樹立正氣,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敢於喊響「向我看齊」,做到正人先正已,這是當好村官,服務群眾的重要條件。二是無論任何職何地,都要以黨的事業為重,以富一方百姓為已任,艱苦創業,這樣才能業有所成。三是要持高度的警覺,與人不能有親疏之分。如果拉幫結派,必然助長不正風氣。要以事業看人,以人品看人,以實績看人。為此,平時要做學習、團結、廉潔、務實的表率,處處以身作則,使兩委班子同心協力,分工不分家,補台不拆台,確保一個聲音喊到底。政通是促進人和的基礎,我們在服務中堅持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聽罵聲無怨聲。幾年來,為村民化解了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大力推進公益性基礎建設和農業結構化調整,千方百計維護群眾利益,從而調動全村人民一心一意謀發展的積極性。十、勤學習,善積累,勇於創新的方法。學習是固本之舉,學習是最大的一項福利。學習才能使人站得高一些,看得遠一些,想得深一些,才敢走新路、做新事,才能取得新成果。要有針對地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及政策法規,學習農業實用技術、文化知識……,確立科學發展觀念、農業商品化觀念、經濟效益觀念、敢拼競爭觀念。堅持市場經濟規律辦事;一頭要堅持走村入戶,知民情,解民意,幫辦不包辦。另一頭努力去闖市場、找市場,找項目,廣引資金,成為市場經濟弄潮的「好手」。要善於總結和勇於創新,創新的能力來源於勤奮不斷的學習,善於從紛繁複雜的事情中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農村工作千頭萬緒,百姓之眾參差不齊。村幹部的工作方法和藝術說到底是一個與農民群眾的感情問題,是一個自身服務工作的認識問題……,只有努力學習,做一名學習型的村幹部,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在學習、實踐的循環中融會貫通,增長才幹,真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戰鬥員、指揮員。區域調整行政村合併後,以村為單位的地域大了,人口增加了,事情多了,村幹部在減人不減事的工作要求下,培養和鍛煉村幹部的獨立工作能力,做到一兵多用,用者多能,堅定忠於黨的立場,凡事以村民滿意為標準,提高為民服務的藝術,增強致富人民的本領。這是時代對村幹部的要求,又是廣大農民群眾對村幹部的殷切希望,也是村幹部本人在履職中成為能辦事、會辦事、辦成事的必備本領。土地糾紛調查取證答錄關於    本人所佔土地情況及與    所爭議土地 糾紛的調查取證答錄。調查時間:年 月 日;調查取證地點:           調查取證人:   ;被調查取證人:      調查取證的問題:一、問:①你是哪個村人?②戶主是誰?      ③家庭成員?答:二、問:①你承包地面積多少?       ②什麼時間承包?         ③多少塊?  ④具體方位(四至)?                        ⑤有無承包證?          ⑥編號是多少?        ⑦是否有土地承包空數(社會面積-實際面積)?答:三、問:①你是否承包村閑散土地?        ②什麼時間承包?         ③具體方位(四至)?④承包年限?        ⑤發包方?       ⑥承包費?       ⑦經辦人?      ⑧原始合同(證據、協議、證明)?答:四、問:①你本人有幾片宅基?       ②是否有宅基地使用證?        ③方位(四至)?④發放時間?         ⑤交款多少?       ⑥經辦人(丈量人  員)?     ⑦原始交款手續?          ⑧按《土地法》有關規定,你認為取得的宅基合法嗎?答:五、問:①你與爭議土地糾紛在什麼時間?        ②具體方位(四至)?         ③處理部門、時間、結果?                     ④原始合同(證據、協議、證明)?                ⑤交款時間、經手人?答:六、①上述所問內容屬實嗎?若出現虛假或偽證、偽言是要負  責任的!若屬實請本人簽名按指印或蓋章?答:所答當事人簽字:       蓋章(按指印)關於做好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意見今年下半年,我鄉農村「兩委」將同步進行新一輪換屆選舉。為積極穩妥、紮實有效的搞好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為全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現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時間安排全鄉共分三個批次進行。月上旬開始,先選擇蒲家泊村進行試點,月下旬和月上旬分別啟動第二、三批村,到月上旬基本完成「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二、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為依據,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切實把那些素質好、威信高、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人才選進村「兩委」班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農村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這次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要突出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構建和諧社會、突出建設新農村、突出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突出加強先進性長效機制建設五項總體要求,通過換屆選舉,使村幹部整體素質明顯提高,班子結構更加優化,戰鬥力得到增強,進一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具體要達到以下目標:(1)村「兩委」按期換屆率達到96%以上,一次換屆成功率達到95%以上;(2)力爭「一人兼」和交叉任職的比例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3)60%以上的村黨組織書記和40%以上的村「兩委」幹部達到「雙高雙強」標準,「五個好」村黨組織達到75%以上;(4)「兩委」幹部平均年齡力爭降低到45歲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力爭達到55%以上,「兩委」成員中一般要有一名婦女幹部;(5)全面推行運用目標選人機制,不斷規範「兩委」換屆競爭秩序,凡是兩人以上參加同一職位競選的,要採取提前繳納承諾保證金的方式進行;(6)做好黨員和群眾的思想工作,落實村幹部迴避制度,村「兩委」成員中一般不宜有直系親屬同時任職;(7)壓縮幹部職數,減少享受固定補貼人數,村均幹部職數控制在2.5人左右。三、明確標準條件,保證人選素質選准選好村「兩委」班子,直接關係到新農村建設的進程,關係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要堅持「雙高雙強」標準,從政治素質高、群眾威信高和帶頭致富能力強、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的「雙高雙強」人才中推選產生候選人,積極鼓勵和大力提倡民營企業主、個體工商從業人員、複員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和機關企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有志農村工作的優秀分子,到農村任職或掛職,切實保證候選人的整體水平和綜合素質。村「兩委」成員候選人應該具備以下標準條件:(1)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上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自覺接受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指導;(2)有較強的工作能力,想幹事、會幹事,懂經營、會管理,能夠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3)有較強的法制觀念,能夠尊重民意,依法施政,照章辦事,有較強的民主意識,善於用民主協商、示範引導和說服教育的方式開展工作;(4)有較好的基本素質,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熱愛農村工作,熱心為民服務,清正廉潔,甘於奉獻;(5)有較高的群眾威信,社會公德和思想品德好,善於團結群眾,家庭和睦,尊老愛幼,能得到多數黨員群眾的支持和認可;(6)有較好的身體條件和較高的文化水平,年富力強,身體健康,新進「兩委」班子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推薦為黨組織成員候選人,一般也不宜推選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1)不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不按《黨章》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的;(2)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不按規定繳納各種稅費以及嚴重違反村規民約,造成惡劣影響的;(3)觸犯法律法規被立案偵察或因重大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以及近期受到黨內、刑事處分的;(4)信仰宗教、參與邪教組織和封建迷信活動的;(5)惡意聚眾上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三、運用目標管理,規範換屆秩序2004年起,我鎮結合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在全鎮農村廣泛推行了任期目標管理,通過用目標選人,用制度管人,有效地調動起了農村幹部的積極性,推動了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實踐證明,推行目標管理,符合新形勢下農村發展的需要,符合廣大黨員群眾的意願,應該長期堅持下去。在今年的換屆選舉工作中,要進一步細化目標管理措施,堅持目標承諾與落實責任的有機統一,堅決杜絕少數人選前亂承諾、選後不作為的現象。具體操作分八個步驟進行。第一步,提出三年任期目標。各駐農村片幹部組織村現職幹部和部分黨員群眾代表,在綜合各村前幾年發展情況、工作基礎和今後發展方向的基礎上,於正式選舉20日前,逐村提出今後三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特別對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公益事業、平安村莊、黨的建設、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重點內容,要逐一提出具有前瞻性、可量化的目標要求。目標制定後,由駐農村片幹部主持召開村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審議完善並表決通過。第二步,設定職位。鑒於我鎮農村幹部財政補貼範圍為村黨支部書記、分設的村委主任、會計及婦女主任,為了最大限度減輕村集體經濟負擔,進一步壓縮享受誤工補貼人數,初步確定,村委會設3職的經濟薄弱村,原則上設主任一名,主持村委會全面工作,其餘兩名委員,提倡一名兼任財務管理及其他工作,一名兼任婦女、計生等工作,也可根據實際另行確定職位。設5職的村,可根據村裡的現實需要確定具體的職位。若確定一名委員兼任婦女、計生工作,在徵得70%以上農戶同意的前提下,如果沒有婦女人選進入候選人,正式選舉時村委會職數自動減少一職。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將根據實際情況,因村設定職位,提出具體意見,提請全體村民討論表決。第三步,公開目標、職位和候選人標準條件。各村要通過廣播、發放明白紙、印發宣傳材料、上欄上牆等形式,將制定的三年任期目標、職位設定情況和候選人的標準條件向村民公開,讓群眾明確今後三年村裡應該幹什麼事情、干到什麼程度以及由什麼樣的人來乾等,做到心中有數。第四步,公開報名。凡是具備條件的村,要積極鼓勵黨員群眾根據自身年齡、文化、能力素質等,對照候選人標準條件和職位設定情況,在正式選舉日5天前,向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或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書面競職申請,寫明本人基本情況和競選崗位等。凡是符合標準條件的現任班子成員都應主動報名。黨員群眾報名情況要通過適當形式及時進行公開。第五步,資格審查。對競選村黨組織成員的,由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對照候選人標準條件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標準條件的,不予推薦;對競選村委會職位的,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派員主持召開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組織黨員群眾對照候選人標準條件,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報名參選者進行公開評議。黨員和村民代表與會人數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方可開會,不同意票超過應到會總人數半數以上,動員其退出競選。第六步,制定具體落實措施。競選者通過資格審查後,要對照鎮村確定的目標框架,制定出具體的措施打算,形成書面材料,對當選後幹什麼、怎麼干、干到什麼程度及資金、物資來源渠道等都要細化、量化,既要目標明確,措施具體,又要杜絕亂承諾、亂許願現象,不得出現分錢、分物及其他與上級政策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內容。落實措施要於正式選舉前提交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和村民選舉委員會共同審查,經審核同意後,要通過適當形式公開。第七步,繳納承諾保證金。候選人依法推選產生後,凡兩人以上競爭同一職位的,必須繳納一定數量的承諾保證金,否則不予安排競選演說。承諾保證金具體數額,由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參照上年度村幹部工資補貼收入情況或村集體經濟狀況確定。鎮財政所將設立專戶,做好承諾保證金的收繳和管理工作。對當選村幹部的,按照3:3:4的比例,根據每年目標承諾完成情況和考核得分,逐年退還相應的承諾保證金;對沒有當選的,於選舉結束後全額退還。第八步,公開發表競選演說。繳納承諾保證金後,候選人要嚴格按照制定的落實措施,發表競選演說。對未公開報名而被推選為候選人的,其演說內容也要形成文字材料,並經大會主持人和村民選舉委員會審查同意。發表競選演說過程中,不得隨意發揮、更改演說內容,更不能發表具有蠱惑性、煽動性或其他攻擊、誹謗他人的言論。否則,要終止其演說並扣除其承諾保證金。四、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有序進行農村「兩委」換屆選舉,是農村政治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強,上級黨委政府高度關注,黨員群眾普遍關心。各村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上級的部署,精心準備、嚴密組織,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一要抓緊成立機構。為加強對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鎮上已經成立由黨委、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名單附後),負責對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全程指導和督導。各村要按照規定程序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在鎮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指導下,主持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二要認真搞好摸底調查工作。鎮黨委、政府將組織專門力量、統籌安排時間,採取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和民主測評等形式,深入各村搞好摸底調查工作,對村風民情好、班子堅強有力的一類村和村風民情較好、班子有一定戰鬥力的二類村,走訪戶數不少於總戶數的80%;對情況複雜、班子軟弱渙散的三類村,要逐戶走訪,重點摸清農村「雙高雙強」人才和後備力量的具體情況,了解幹部群眾的真實思想動態和現實要求。要認真搞好農村財務審計,對實行財務託管的村,鎮託管中心要抓緊理清三年的財務往來,拿出明確的結算報告,對沒有實行託管的,要組成專門班子進行任期審計,摸清每個村的「家底」。三要切實搞好骨幹培訓。鎮黨委將採取專家輔導、集中講座、模擬選舉等形式,對參與組織換屆選舉的機關幹部、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和掌握選舉的政策法規和操作規程,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確保換屆選舉有序進行。四要把握正確輿論導向。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的宣傳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選人標準、選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驟;宣傳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一人兼」、「兩委」成員交叉任職和選拔「雙高雙強」幹部的積極意義;宣傳三年任期目標責任制和有關選舉的工作紀律等,進一步提高廣大黨員群眾參與選舉、支持選舉、依法選舉的積極性與自覺性,正確行使民主權利,認真履行應盡義務,真正選准人,選好人,選能人。五要密切關注基層動向。各村要密切注視、全面控制基層動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要及時交流情況、溝通信息。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耐心做好解釋答覆工作,決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對於苗頭性的、傾向性的問題要提前介入,力爭化解在萌芽狀態。對於妨害黨員、選民自由行使民主權利或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對暴力、威脅、賄賂或者利用宗族勢力甚至惡勢力,操縱、干擾選舉的各種違法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六要紮實做好後續工作。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要幫助、監督新老班子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建立健全選舉檔案。要認真做好退出本屆班子人員的思想工作,要注意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教育引導他們發揚傳統,顧大局,講團結,帶頭支持和維護新班子的工作。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章程,進一步充實完善黨支部和村委會三年任期目標責任制。要對新當選的村「兩委」成員進行教育培訓,努力達到統一思想、開闊視野、增進團結、增長才幹的目的,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組織保障。預防和減少農村涉地信訪要有新思維涉地信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採取一定形式就土地問題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或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是農民維護權利的一種重要渠道,也是農村諸多社會矛盾的綜合反映,據我縣信訪部門的統計,200 年全縣共受理信訪    件次,其中,涉農信訪    件次,而涉及農村土地問題的就有207件次,約佔全縣信訪總量的17%,超過涉農信訪總數的70%,涉地信訪正成為影響農村乃至社會不穩定的一個突出問題,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對此務必引起足夠重視。一、當前農村涉地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據對我縣2 007年農村信訪調查統計分析,農村涉地信訪主要反映以下幾個問題:(一)拆遷補償。給被徵用地農民的土地補償費不落實,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標準太低。不管是公益性徵地,還是商業性用地,大多按公益性徵地補償農民,且補償標準的制定很少有被征地農民的真正話語權;二是發放不及時。少則三五個月,多則拖到兩三個年頭;三是兌現不足額。少數幹部隨意剋扣,任憑主觀臆斷辦事,如,村民(化名)來信反映,其家廚房因擴建鄉村公路被徵用,按當時跟政府簽訂的協議,政府應給貨幣補助3500元,但當公路修完之後,村委會就告訴他,只能先給補助500元,等其領完這500元補助後,餘額沒有一人認帳。(二)權屬爭議。一是林權糾紛。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由於生產隊社員對發放林權證的作用意義認識不足,當地人民公社對林權證的發證也不徹底,在劃分責任林時,林權證只發到生產隊,農戶進行承包經營沒有辦理使用權證;而且,當時林權證也大多由大隊、生產隊各自填寫,沒有統一管理,林權證重發現象較普遍,存在同一林多證現象;二是宅基地糾紛。主要表現為侵犯、影響相鄰關係人利益和爭占宅基地以外的集體空閑地。如,  村民  (化名)早年購買了生產隊原有的倉庫地基用以建房,因受經濟條件制約,購買五六年後一直沒能動工,2    年  月,村民  (化名)在建房時以原生產隊的倉庫佔用了他祖先的土地為由,佔用了陳亮普購買的生產隊倉庫地基,致使   把   砌好的牆掀倒,  則用鋤頭挖毀   的老屋屋沿,由此雙方發生鬥毆;三是承包經營糾紛。有的土地經營權流轉主體不合法、不規範,承包、流轉、解除合同的程序不合法。有的村委會在土地承包、流轉、解除合同的過程中不依法辦事,不注重程序,甚至違反民主議事原則和承包人自願原則,以少數人的意志侵害土地承包人利益。(三)違法佔地。主要是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取土等,有的甚至引發治安刑事案件,如2006年12月11日上村組發生一起傷害案件,就是犯罪嫌疑人未批先建,不滿他人阻止而實施暴力,致使他人重傷。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是涉地信訪的重點,約佔重複訪的50%。(四)擅權批地。個別鄉鎮、村組織和幹部非法租地和變相買賣土地、從中牟利,尤以亂批宅基地為突出。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有關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後,報縣(市)審批。宅基地經依法批准後,相關職能部門要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後,要到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但現在不少地方都是一省了事,村民只要到村委會交足每平方米30至120元不等的土地使用費,鄉村領導就會批准建房。(五)流失耕地。一是在大興「形象工程」、招商引資等方面工作中,政府決策失責,決策脫離實際,缺乏科學性,擅自占良田辦產業,如搞花木基地、養殖基地,產業沒辦成,耕地卻永遠無法耕植;二是企業排放廢氣、廢水,導致環境污染,土地作物枯死,良地變成廢地,如新寨組35名村民聯名反映,由於政府批准某個體老闆在該組區域興辦   化工廠,幾年來,廢氣侵襲,廢水侵蝕,導致耕地作物大量死亡。三是破壞生態,導致水土流失,如下油槽48名村民多次聯名上訪,由於某企業,導致  前後數畝良田荒蕪。二、農村涉地信訪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土地是由土壤、地貌、植被等各種因素構成的自然綜合體,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體,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是社會經濟活動中實現所有生產所必須的物質條件。[1](P22土地信訪量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土地效益提升。近年來,我國對農業和農民問題重視度達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水平,對農業發展的支持也是空前的。2004年中央一號文著重於讓農民減負增收,明確堅持「兩減免、三補貼」政策,國家惠農措施發生歷史性轉變;2005年中央一號文則立足於使農業強身健體,以農業綜合生產力建設為手段,強力打造農業的核心競爭力;2006年中央一號文核心要求多予少取,並從八個方面,提出了32條支農、惠農的具體措施,有力促進了農民持續增收,使我國農業發展再上一個新台階。正是在這種大環境下,土地效益明顯增加,農民群眾對土地的關注力度越來越強烈。(二)政府以地牟利。自中央全面取消農業稅以後,相當部分鄉鎮政府幾乎失去了所有財政支柱,為此,不少基層政府就把眼睛盯到土地上,在轄區土地做歪文章,如「放水養魚」、「養蛀畜患」,首先,讓部分幹部先去默許慫恿群眾違法,然後又讓部分幹部去執行法律,並實行協議罰款,讓政府和違法群眾皆大歡喜。而且,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農民無房戶在荒地建房一般只需向國土部門交納5元工本費,但現在不少地方都把農民批地建房看作是「唐僧肉」,你挖一塊,他切一塊,根本無視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如,2006年12月26日村民   (化名)反映其在自己荒地建房,政府有關部門存在故意刁難現象。後經信訪核查,在該案中,村委會收費4800元,鎮規劃所罰款780元,林業站收育林基金700元和縣國土資源局收工本費20元等都屬違法行為,就是縣國土資源局收取的罰款800元,也存在程序不合法問題。(三)監督管理不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第二條)「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第五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八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第十一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第六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第六十六條)通過上述部分法律條文的羅列,應該說,政府對土地管理和監督的職能已再明確不過了。而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確指出:「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八條)鄉(鎮)人民政府對農村土地發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發包享有批准權,通過批准行為來監督和指導農村發包土地的有序展開。同時,對於農村承包戶依法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戶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該證是確定承包戶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但事實上,土地向外發包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的幾乎不多,大多承包戶根本不會主動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四)法律自身缺陷。如《土地管理法》與《農村土地承包法》、《村委會組織法》在征地程序上就存在衝突。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這一規定並未明確規定國家在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必須召開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村委會按照國家規定簽定相關協議本是法律義務之所在,然而,按照《村委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在徵收土地問題上,村委會就必須在簽定相關協議、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前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此外,《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還有耕地承包期為三十年的明確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具有三十年不變的法定強制效力,從該法的角度來看,即使國家徵收也必須徵得每個農村承包戶的同意。由於不同法律之間的不銜接或衝突造成了不少農民上訪事件。[2]三、遏制農村涉地上訪的若干建議「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靠的社會保障」。[3](P213)土地作為農民生活的主要來源和基本保障,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與農民利益密切相關,農民對土地的渴望是基於其樸素的生存和發展權利。[4]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基層黨委政府,必須從「三個代表」高度認識農村涉地上訪問題,並創新地做好各項工作,當前,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一要強化民本意識。思想是行動的指南。解決農村涉地信訪問題,首先要有一個端正的認識態度,即心中裝有農民群眾,否則,國家出台再好的政策,出台再完善的法律,土地信訪都不能得到應有解決,農民利益都不能得到應有保障。目前一些地方出現土地信訪,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就是這些地方沒有認真貫徹落實好黨的農村政策的具體反映,是我們領導幹部缺乏為民著想、為民服務思想作風的真實反映。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牢固樹立 「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的榮辱觀、「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政治觀和「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群眾觀,強化「為農民群眾排憂解難」的主體意識,懷著一顆真心、帶著一片真情,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關心、服務和聯繫群眾。二要樹立大局觀念。土地信訪問題,看似平凡小事,實際上反映著方方面面工作,往往涉及多個部門,如國土資源部門、林業部門、安監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等等。哪一個部門越權,哪一個部門懈怠,都有可能引起群眾不滿,如群眾反映礦管部門批准在林地與耕地連接處辦磚廠侵犯村民利益問題,就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協調處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作為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信訪條例》第六條之規定精神,主要履行「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等職能,縣級信訪行政部門要主動履行協調職能,協調相關涉地部門共同做好信訪工作,相關涉地部門也要自我強化大局觀念,積極配合信訪部門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三要依法依政策辦事。無論是土地承包、流轉,還是土地徵收徵用,我們都已經有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法規。要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管好土地,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要嚴格執行中央減負政策,要堅決取消對農民建房的不合理收費,對農民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自用住房,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費,除農民自願領取土地證可收取每份5元工本費外,一律不得再向農民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也不得向建房收取建築營業稅,堅決取消各地擅自設立的亂收費項目。對中央和省市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農民建房收費項目,如《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工本費、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村鎮規劃管理費、土地登記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征地管理費、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費、《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工本費、土地使用證費和建設用地許可證費等,各地不準再行收取。四要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要明確政府領導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發生群眾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政府領導同志要靠前指揮、親自調度,及時控制現場,迅速查明原因,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要認真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積極主動與信訪人溝通、交流、協商,切忌採取簡單粗暴的辦法壓制群眾,對因征地而引發的群眾越級上訪,按有關通知要求及時派出負責同志和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做好勸導工作。對問題較多、群眾越級重複上訪較多的地方,信訪主管部門要將其列作重點加強督辦,對每一起集體上訪都要明確有關領導包案處理,堅決遏制因土地問題導致群眾越級集體上訪上升勢頭;要賦予政府信訪主管部門涉訪瀆職處置的處分建議權,對推諉、敷衍、拖延信訪事項辦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結信訪事項,以及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紀檢監察部門要依法及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以維護國家信訪法規的應有權威。減少農村信訪問題的幾點對策農村信訪工作,是我們紀檢監察信訪具保工作的重點。當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之一,就是發生在農村的信訪問題大量湧向上級機關,這樣,既增加了上級機關的壓力,又不利於基層組織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如果能使農村信訪量得到較大幅度的下降,就可以為整個信訪工作取得主動打下良好的基礎,為加強信訪工作創造有利條件,針對此問題,如何減少農村信訪問題的發生,著重從以下幾方面談談本人的一些看法。一、嚴格理財,減少農村財務不清引發的信訪問題大量實踐證明,農村的大量信訪問題是由於農村財務管理不規範、有漏洞,群眾有疑慮,有意見造成的,只有切實解決因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引起的農村幹部不廉潔問題,才能減少農村信訪問題的發生,為此,必須從改革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入手,理順農村的財務關係,建立一些與之配套的規章制度和監督保障措施,有效地堵住農村財務管理方面的漏洞,遏止和防止村幹部違紀問題的發生。二、轉變作風,主動深入化解群眾矛盾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農村問題千頭萬緒,幹部的作風如何與農村信訪量的升降有較大關係,要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信訪工作,必須改進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變「上訪」為「下訪」,深入群眾、察民情、辦實事。及時發現和處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只有這樣,才能推測農村黨群、干群之間的「隔心牆」,架起黨與群眾之間的「連心橋」,減少和避免農村信訪問題的發生。三、明確責任,強化基層組織的作用,使信訪問題就地得到解決農村信訪問題如何能夠及時就地得到解決,就會大大減少重複信訪和越級信訪的現象發生,而解決此問題,基層組織責無旁貸,有著直接的責任,只有大大加強基層組織解決信訪問題的責任心和主動性,使其發揮有效作用,才能使農村信訪問題有所下降。四、依法處理,制約群眾信訪行為,遏止集體上訪的發生正常的上訪是群眾的民主權利,但這種權利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行使,否則會對信訪工作秩序起干擾作用,而在現實中,確有少數人,只知道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不履行維護秩序的義務,群眾無理糾纏或要求過高得不到滿足而重複、越級煽動群眾集體上訪,對這種現象,必須依法治理,嚴肅處理,才能有效遏止集體上訪的發生,維護信訪工作的正常秩序,減少信訪工作量。鄉鎮幹部如何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當前,我縣的經濟社會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但是隨著改革進入攻堅階段,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的出現,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需求大量的通過信訪渠道來表達,做好信訪工作成為保障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而我縣是一個農業縣,土地徵用、計劃生育、退耕還林等80%的信訪問題發生在農村,要做好我縣的信訪工作,首先要做好農村的信訪工作。如何做好新時期的農村信訪工作,這已經成為擺在廣大鄉鎮幹部面前的一個值得深思和研究的重大課題。面對新情況、新問題,鄉鎮幹部應從以下5個方面處理信訪問題,開展信訪工作:一、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信訪工作。信訪問題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但從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和國際國內的實踐看,信訪問題處理的好壞也是社會是否安定的重要因素。從世界範圍內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看,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時是社會矛盾最大的時期,如處理不當,極易出現社會不穩定的局面。我國近年來因農村信訪問題處理不當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也時有發生。鄉鎮幹部要認識到信訪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要有政治敏銳性,要把基層的信訪工作放在農村社會穩定的高度看待。二、要牢固樹立依法按政策辦事的意識。鄉鎮工作千頭萬緒,「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要把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貫徹在基層,必須要堅決依法按政策辦事。一是在鄉鎮的中心工作中要依法按政策辦事,當前的農村工作大部分關係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如土地徵用、計劃生育、合作醫療、退耕還林等,只有在工作中嚴格的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才能使群眾的利益得到保障,減少基層信訪問題的發生,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二是在辦理信訪事項時要依法按政策辦事。國務院《信訪條例》、省《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了「雙向規範」、「三級終結」等制度,在辦理信訪事項時,必須要嚴格遵守。只有嚴格的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時限,才能引導信訪群眾依法有序信訪,維護好正常的信訪秩序,達到暢通信訪渠道,維護信訪秩序的目的。依法按政策辦事是做好新時期農村信訪工作的關鍵。三、要熟練掌握信訪業務知識和工作藝術。國務院《信訪條例》2005年5月1日頒布實施以來,信訪工作已進入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信訪條例》明確了辦理信訪事項的程序、時限等制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做好信訪工作,就要具備一定的業務素質。鄉鎮幹部往往是農村信訪問題的「第一道防線」,其工作水平的高低通常是矛盾糾紛能否化解在萌芽狀態、處理在基層的關鍵,所以熟練掌握信訪業務知識和工作藝術是農村信訪工作對鄉鎮幹部提出的要求,是鄉鎮幹部必備的基本素質。鄉鎮幹部應通過培訓、自學等方式學習信訪政策法律規定等知識,為做好信訪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具備一定的業務素質是做好新時期農村信訪工作的基礎。四、要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繫的「橋樑」和「紐帶」,鄉鎮幹部在農村廣大群眾心目中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干群之間建立起「魚水情」,才能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從而有助於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和解決信訪問題。對群眾有感情是做好新時期農村信訪工作的前提。五、要具備運用綜合手段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要做到將矛盾糾紛處理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鄉鎮幹部要充分的運用我市已建立的基層司法、信訪、綜治「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把信訪辦理和司法調解、綜合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把鄉鎮信訪工作向村級延伸,及時掌握村情民意,做理順群眾情緒、化解矛盾的調解員,體察民情、為民謀利的服務員,講解政策、輔導法律的宣傳員,促進發展、幫民致富的指導員。要善於整合農村各種信訪資源,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民調等多種手段,及時化解新產生的矛盾糾紛,解決信訪問題,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具有運用綜合手段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是做好新時期農村信訪工作的要求。農村支部書記如何處理信訪工作當前農村穩定問題已經縣鄉兩級黨委政府的一件重要工作,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農村信訪問題發表以下我的個人見解。一、信訪的類型:從農村信訪反映的問題看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信訪:民告官,民告民,個人或群體訴求。在這三類案件中,民告官案件是大頭也是難點、重點。民告民案件因為大部分屬於民間糾紛和涉法案件,如果辦案人依法和依據有關政策細緻耐心的工作,大部分也會很好解決。個人訴求和群體訴求案件中,群體訴求只要高度重視,解決的快,處理的到位,也會較好的解決。二、信訪產生的原因:民告官案件 1、幹部自身原因:主要是一些幹部特別是村街支部書記和村主任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個人生活不檢點,甚至存在貪污受賄、侵佔集體利益等違法違紀問題,在群眾中失去民心,老百姓認為這樣的幹部不稱職而上訪;2信訪人自身原因:村街工作雖然很公平合理,也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和擁護。但是由於這些工作觸犯了個別人的利益,這些人為了個人利益不受損失而上訪。3工作原因:主要是重大決策不民主,村務財務不公開,工作程序不規範,工作執行過程缺乏透明度,造成有的事情群眾對決策不同意,對財務支出有懷疑,對工作執行過程有看法,為了弄個明白或者討個說法而上訪。4班子不團結原因。由於班子內部矛盾突出,班子成員之間意見相左,戰鬥堡壘不牢固,各項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有的甚至隨意調整幹部分工或上下人,使台上幹部為了爭奪班子內部權利,在下邊撥弄是非鼓動上訪,下台幹部為了發泄私慾早日翻身上台帶頭上訪。5其他原因、如由於歷史積怨或者家族、派性的利益,認為當權者不稱心,為了爭奪村街權利,發泄沒有當權的怨恨,只要達不到目的,誰干都讓你干不好,不管事情做的對和錯干就找茬,小問題說成大問題,有的甚至無事生非而上訪民告民案件;這類案件主要因為村民和村民之間發生糾紛後,由於解決不及時,一方或雙方對處理結果有異議,請求各級政府給予及時公正的解決而發生的信訪。個人或集體訴求案件:是因為個人或集體為了達到某種自身要求或目的而引起的信訪。三、村街幹部如何處理信訪村街一旦出現民告官的信訪問題或隱患,村街幹部特別是支部書記,一定要做到穩定情緒不激化,立即上報不隱瞞,主動工作不迴避,抓緊解決不拖延,,儘快糾正不頂撞。首先要穩定情緒不激化,一旦得知村街已經出現或者正在醞釀有人針對自己的信訪事情,大部分村街幹部都會出現情緒激動,心情複雜的情況,這很正常。但是切記不要衝動,要及時冷靜調整心態,正確對待反映問題,認真反思自己是非,切不要頭腦一熱,找上門去或者站在大街上,甚至打開高音喇叭大罵,有的還大打出手,這樣勢必造成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容易解決的問題困難加大,將信訪人逼上不把你告倒不罷休的上訪路,也有可能把個體訪激化成集體訪;第二要做到立即上報不隱瞞,村街幹部在詳細了解此類信訪發生的原由,參與人員的情況,反映問題的實質後,要第一時間報告鄉鎮黨委政府,鎮村合力分析問題想辦法,把握好政策找突破口,因為畢竟鎮黨委政府懂得政策,處理問題有豐富的經驗積累,這樣對信訪問題能夠及時合理徹底的解決至關重要;第三要主動工作不迴避。一些村街幹部總認為既然反映的問題針對的是自己,自己還是迴避好,其實不盡然,我認為信訪問題由村幹部親自解決利大於弊。俗話說,解鈴還需系鈴人,既然針對的是你,也就是只有你才能把問題解釋清楚,只有和你把事情說開才能把矛盾徹底化解,所以村街幹部對大部分信訪問題還是應該親自解決好;第四要儘快解決不拖延。信訪問題解決的越早越快越容易,越拖問題越複雜,解決難度越大。實踐證明,大部分民告官集體訪都是因為解決不及時拖出來的,可見解決信訪問題必須快;最後要儘快糾正不頂撞。針對反映自己的問題村街幹部必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反思,客觀查找自己存在的問題,能夠立即糾正的必須立即糾正,不能立即糾正的要拿出解決方案和措施與信訪人溝通協調,對他們反映錯的問題要用確鑿的事實予以澄清,從而取得信訪人的理解和支持。在處理民告官信訪問題上,最忌諱村街幹部耍牛氣,對自己存在的問題不但不糾正,而且頂著干,越反越干,越錯越做,擺出一幅看你把我到底怎麼樣的毫不在乎的架勢,這樣很容易引發群體訪,把解決信訪的途徑幾乎堵死,困難重重。可見,針對村街出現的民告官信訪,村街幹部特別是支部書記一定要沉著應對,方法得當,切不要亂了陣腳,這樣就會把很多民告官案件解決在萌芽解決在村街,保住自己的政權,維護了村街穩定。對民告民信訪案件,村街幹部只要主動參與,積極協調,作好引導,穩控到位就可以。也就是說,村街幹部不能袖手旁觀,要主動幫助他們積極協調解決,村街切實解決不了的要引導他們到相關部門依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予以解決,引導他們放棄信訪路,走依法解決路。對個人或集體訴求的信訪案件,村街幹部要積極幫助他們到有關部門協調,對反映的訴求符合政策和有關規定的,要協調相關部門抓緊解決,對不符合政策的也要幫助他們協調有關部門解釋明白,最終達到他們息訴罷訪的目的。農村土地信訪案件的分析與措施隨著土地閘門的收緊和經濟發展對土地需求,土地的需求與供給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從而形成了大量的土地信訪,土地信訪已經成為影響地方發展的不穩定因素,雖然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有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但土地信訪工作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處理的難度也是相當大的,應引起各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一、目前土地信訪的現狀。當前農村土地的信訪都能夠按照信訪的程序逐級上訪,有序的上訪有效的維護了社會的穩定,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基礎。但用些地方的土地信訪呈上升趨勢,主要表現為:1、土地信訪由少到多。2、由零星小面積地塊到大面積的成片成塊。3、由一般土地到普通耕地或者基本農田。4、由過去季節性的信訪到現在常年的土地信訪。5、由近期的土地信訪到追溯到歷史用地的信訪。二、土地信訪的種類。土地信訪主要的根源是利益之爭,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1、歷史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糾紛。2、鎮、村、組、戶的界址的糾紛。3、單位撤併或者分開後的土地使用權的糾紛。4、土地的各種補償費用的糾紛。5土地開發、復墾後的土地權屬的糾紛。6、違法用地造成的土地糾紛。三、形成土地信訪的原因。導致農村土地信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主觀方面來講,主要是人的因素,有對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同,有人們對利益的追求不同。從客觀方面來講,有關土地的政策宣傳不夠,發生土地的矛盾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理,有關政策補償安置沒有兌現到位,引發土地信訪的癥結沒有找准,信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但主要原因概括為:(一)土地的供給與需求的不平衡。(二)土地的政策法規宣傳不夠、理解不透。(三)土地各種補償費用、補貼標準的提升(四)中心村建設進行土地置換。四、減少土地信訪的對策對策一,認真宣傳土地的政策法規和《土地信訪規定》。土地政策與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關,只有深入地把政策法規宣傳到位,讓老百姓真正了解和理解政策法規的全部內容,吃透其精神實質,土地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土地政策規定,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利。教育和引導土地信訪者按照《土地信訪規定》的程序一層一級地上訪,不要越級上訪,更不得無理取鬧。對策二,健全土地信訪網路和暢通的信訪渠道。當前我們土地信訪網路自上而下是健全的,各級土地管理部門都有專人負責接待和處理土地信訪,從而保證信訪渠道的暢通。在具體工作中,首先是領導重視土地信訪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設立局長、所長接待日制度,對一些重大和疑難土地信訪要親自過問,了解和掌握真實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負責到底,要把土地信訪放在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之中。其次是土地信訪要有專職人員負責,要配備政治素質高,政策理論業務水平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的人擔任,要有應對和處理各種矛盾的能力,要不怕吃苦,堅持原則,敢於較真。第三是暢通的信訪渠道,常言說得好:「堵則塞,疏則通」,土地信訪和水渠一樣,要保持暢通就必須經常去疏通它,要多渠道保持土地信訪渠道暢通,設立土地信訪意見箱,開通網上土地信訪信箱,公布土地信訪接待熱線電話,建立土地信訪登記預約制度,土地信訪交辦負責制度,完善土地信訪處理反饋信息制度,使土地信訪在陽光下操作。對策三,科學的土地信訪處理方式方法。隨著構建和諧社會氛圍的增強,人性化的接待方式方法顯得十分重要,土地信訪接待人員的一舉一動影響著上訪者,因此,在接待上訪者時可採取多種方法,一是「五心」接待法,熱心接待,耐心傾聽,專心記錄,細心解釋,盡心疏導,從細微之處感動上訪者,通過心與心的交流,拉近了與上訪者的距離,可以鈍化矛盾。二是政策破解法,把與上訪者有關的法律法規逐字逐句地破解給上訪者聽,讓他們吃透精神內容,真正地理解其法律意義,切不可斷章取義,增加工作難度。三是換位思考法,從不同角度去做上訪者的思想工作,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要多為上訪者考慮,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保護他們的利益,不符合規定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取得他們的理解。四是深入了解法,土地信訪工作者要深入實際,走進矛盾的中心,進行調查走訪,掌握第一手資料,才能拿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五是案例借鑒法,通過平時工作中已經發生的典型案例,用類似的案例來教育和啟迪上訪者,用事實引導和疏導上訪者,用合情合理合法的處理結果轉變上訪者,從而杜絕和減少農村的土地信訪。對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新途徑的探討當前,隨著改革的深化、體制的轉換、利益關係的調整、人們思想觀念的更新,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能不能妥善處理好群眾的信訪問題,化解信訪矛盾,理順群眾情緒,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與群眾的血肉聯繫,關係到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也直接關係到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大局。因此,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顯得尤為重要。一、當前農村信訪的特點當前,農村信訪形勢逐漸凸顯出五個特性:一是越級性。部分上訪人員片面的認為,只有級別高、權力大的領導人和行政機關干預,問題才能得到解決。一方面,認為只有黨政主要領導才能拍板解決問題,要解決問題,非得找黨政主要領導。於是出現了一到上訪機關,就直奔黨政主要領導辦公室,圍住主要領導要求解決問題的現象。遇到主要領導不在的情況,也不講明上訪原因,聽不進一般工作人員甚至是副職領導的勸阻,或靜坐等待,或隔三坌五的前來問尋,一但碰上便纏住不放,要其馬上解決問題,給予答覆。另一方面,部分上訪人員片面的認為,要解決問題就要找上級,級別越高權力越大,越能解決問題,通過上級部門給下級部門施壓,以求迅速解決問題。因此出現了村民直接到鎮、縣、市、省等相關部門上訪,到縣、鎮上訪的多,到村級反映問題的少,造成越級上訪現象嚴重。導致鎮村工作異常被動,得到上級相關部門通知以後,方才獲知有群眾上訪。二是群體性。部分上訪人員為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誤認為人數越多,隊伍越大,越能造成影響,越能引起領導重視,解決的越快,於是便通過串聯等手段,糾集幾十上百人,通過較大規模集體訪形式向各級黨委、政府施壓。三是棄法性。在法制建設仍在進行完善,政府正在積極推行依法行政,未完全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法治環境的今天,公民學法守法意識還不是很強,因此,群眾上訪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棄法性,許多本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一些上訪群眾寧訪「人」不訪「法」,寧願上訪,不願上法庭。四是纏訪性。部分上訪群眾因自己的上訪要求在政策範圍內未得到完全滿足,便認為自己反映的問題沒有引起領導重視,於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層層上訪,或是到黨政機關,反覆找到黨政領導,纏住黨政領導,要求解決問題,甚至出現以跳樓、喝農藥和自殘等手段相威協,要求按其要求解決問題的現象。五是非法性。在上訪過程中,除人數趨多外,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上訪群眾迫切要求解決問題的心理,鼓惑上訪人員採用打標語、圍堵行政機關辦公駐地、主要領導工作車輛等非法手段,嚴重影響行政機關正常辦公和領導日常工作,有的甚至採取非法手段阻止礦山企業、工廠企業生產,給企業造成相當經濟損失,更有甚者,出現推搡、打罵工作人員等非法現象。二、出現新特點的原因分析一是法律知識缺乏。雖然經過10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學法守法意識普遍增強,但與市場經濟形勢下的法制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加之一些地方的普法工作由於種種原因不注重實效,圖形式、走過場,農民受法制教育的機會很少,致使一些農民沒有受到真正的法制教育。因而,廣大農村仍然有不少農民不懂法,或者是不很懂法,存在錯誤認識,不知道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二是用法成本較高。打一場官司,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這樣的費用,對相當一部分還不富裕的農民來說,無疑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且法律手續對於農民來說,又顯得比較繁雜。一些農民認為,走上法庭支付大,又麻煩,而上訪一般花費較少,而且「操作」方便,有時「上訪」到一位領導人,一個「批示」就解決了問題。這樣,既經濟又實惠,因而不少農民也就選擇上訪。三是少數幹部畏訪。一些基層幹部,對農民的越級上訪有畏懼心理。處理信訪時,原則性不強,隨意性較大。少數基層領導幹部為了自身形象不受影響,採取頭病醫頭、腳病醫腳的辦法,或簡單地花錢「買」平安,堵上訪者的嘴,以達到「息訪」目的。有的上訪者正是抓住這種畏訪心理而屢屢越級上訪。四是部門存在推諉現象。少數部門和單位在接待群眾上訪過程中,還存在態度蠻橫,拖延、推諉和踢皮球現象,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的解決和認真的對待,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和解決問題的途徑也不是很通暢,導致上訪群眾認為自己反映的問題沒有受到重視,反覆數次,便產生敵對情緒,從而通過越級上訪和聚眾上訪等各種形式向黨委、政府施壓。五是接處辦法乏力。上級信訪部門在接待基層群眾上訪的過程中,往往是一接到上訪即電告上訪者當地政府或組織,要求黨政領導前往接人,並予以責任督辦,限期當地黨委政府儘快解決問題。而在基層,有些矛盾糾紛是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現行政策範圍內一時無法解決,基層在處理上訪問題和接待上訪人員時,只能反覆講解相關法律政策,想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的辦法來解決問題,除此以外,別無他法。導致部分上訪人員認為基層是在推脫敷衍,於是便採取越級上訪的手段,通過上級黨委政府給下級黨委政府施壓,使下級黨委政府儘快解決其問題。三、對策當前,農村社會正處於深刻的變革之中,矛盾和問題比較多,有大量問題需要我們及時解決。面對複雜的農村信訪形勢,隨著政府職能的逐步轉變和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民主意識的逐步增強,筆者認為,要解決好農村基層上訪問題,就必須以積極的態度,主動應對,與時俱進,大力構築「五大體系」,積極探索農村信訪工作的新途徑。一是構築黨政領導真情信訪體系。事實證明,信訪群眾中的絕大部分人不是無理取鬧,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是因為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又沒有得到及時解決,才走上信訪路和做出非法舉動的。如果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主要領導都能以群眾利益為重,將群眾面臨的問題解決於基層,則群眾的逐級或越級上訪就會逐漸減少,甚至是完全消失。只有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把信訪工作放到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認識、去落實;做到補台不拆台,多做化解的工作,多做和風細雨的工作,正確對待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對他們反映的問題認真加以解決,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投入真情地做好信訪工作,上至領導班子成員,下至一般幹部、職工,對群眾的來信信訪,要做到有感情,有熱度,耐心細緻地傾聽他們的陳述,並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及時向有部門和領導反映,同時把群眾的信訪問題當成自己的問題,轉換立場,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給信訪群眾一個明確的負責任的答覆。二是構築信訪信息預測預警體系。一是要暢開信訪渠道,及時掌握信訪動態。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通過村級治保、調解機構,及時排查各種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矛盾隱患,並做出準確判斷,及時採取措施,儘早化解矛盾,把群體性上訪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要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領導接訪、約訪、回訪群眾活動,建立健全信訪工作機制,與上訪人員搞好溝通,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切實為群眾解決問題。二是要抓好信訪信息的預測防範,建立健全信訪信息報送制度。在村和企業設立信訪信息員,及時收集信訪信息,掌握信訪動態,並定時向信訪部門報送,信訪部門及時向領導反映,做到信訪信息暢通。三是構築依法信訪教育體系。一是要依法行政,減少信訪。各級各部門要建立有效的依法行政機制,加大依法行政相關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質,自覺實行依法行政,從源頭上減少因行政違法引發的信訪。同時,在處理信訪問題的過程中,要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問題,依法保護群眾正當權益。二是要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信訪。以「四五」普法為契機,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台、報刊、黑板報、宣傳車等有效載體,進行積極廣泛的宣傳,將《信訪條例》等信訪法律法規切實宣傳到群眾中去,使群眾自覺自愿接受教育,達到增強群眾依法信訪自覺性的目的。三是加強法制建設,使群眾走出信「訪」不信「法」誤區。要切實使廣大農民由信「訪」轉入信「法」,就要從依法治訪入手,重視農民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對要求合理,符合政策,有條件解決的,一定要及時予以解決;因條件限制不能立即解決的,要耐心說明情況,做好上訪者的思想工作;對屬於司法機關處理的,要引導來信來訪者向司法機關反映,按法律程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無理糾纏、違法上訪、屢教不改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同時,要切實加大農村的法制宣傳力度,注重普法效果,著力提高農民知法、用法能力。同時,要嚴肅懲治司法腐敗,全力提高司法人員業務素質和道德素質,確保司法公正,樹立法律權威,讓農民相信法律。四是構築規範的信訪工作體系。一是要進一步改善接待環境,做到國務院《信訪條例》牆上掛,接待人員熱情服務,依法依規解答信訪人提出的信訪問題,並認真做好記錄,及時予以研究解決,並做好反饋回訪工作,使信訪人感受到黨和政府送給的溫暖,充分相信信訪部門,從而自覺規範自己的信訪行為,明白如何上訪才合法,才能得到有效解決,為依法信訪創造必要的外部環境。二是要切實改進機關作風,增強公僕意識,提高服務水平。依據《信訪條例》規定,依法辦信接訪,及時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杜絕「推、拖、磨、卡、壓」的錯誤做法,做到言而有信。要變上訪為下訪。行政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定時定期進行下訪,聯合基層信訪和調解機構,及時發現矛盾隱患,及時制定措施,儘快儘早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三是要切實形成部門聯動機制。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涉及到多個部門的,要及時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統一認識,在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基礎上,該那個部門解決落實的,那個部門就要不折不扣的予以解決落實。基層政府或組織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上級政府在接到報告或接到越級上訪的過程中,在與下級政府及時聯繫溝通的基礎上,要適時予以研究解決,嚴禁將矛盾壓到基層。五是構築村級預防工作體系。一是發揮好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的作用,築牢基層信訪第一道防線。實踐證明,凡是組織健全、班子團結、辦事公開,能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的村,村班子就有凝聚力、號召力,就會得到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就很少有或沒有群眾上訪。反之,村班子內部鬧矛盾、議事不民主、財務不公開,這樣的村往往容易引起群眾上訪,有時會引發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因此,選好配強村「兩委」班子,把素質高、能力強、辦事公道的人充實到班子中,使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及時、公正、妥善的解決,是構築第一道防線的關鍵。二是建立健全黨員聯繫戶制度,充分發揮黨員在農村的先鋒模範作用和理論宣講員作用,通過他們宣講政策、法規,與群眾進行真情溝通,及時掌握信訪動態和矛盾萌芽,引導群眾通過正常的渠道和方式,依法有序反映問題。三是積極探索建立基層調解組織的好做法、好經驗。在深入提高現有村班子中治保和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一些德高望眾的老黨員、老幹部和老村民的教育引導力度,利用他們在群眾中的威性,有效化解一些基層萌芽矛盾和糾紛,防止矛盾和糾紛升級。淺談如何做好農村信訪工作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在農村也隨之凸顯出來,受經濟發展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類社會群體的不同利益訴求難以得到完全滿足,不斷形成新的矛盾和問題。應該說,這些問題都是發展中產生的問題,隨著各項改革的深化,都可以得到逐步解決。而解決這些問題既是基層信訪部門的職責所在,也是發揮信訪工作積極作用的主戰場。農村相對自然條件差,經濟總量不大,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社會事業整體發展較慢,市場化程度也比較低,這就大大增加了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的難度,給信訪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鄉村新增勞動力和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安置轉移的難度增大,就業和再就業的矛盾十分突出;因農村征地、退耕還林、交通建設、電站建設等問題引發的上訪事件總量增加了,參與人數也增加了。新的形勢加劇了信訪工作的難度,也給做好信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群眾最直接的一項工作,幫助群眾排憂解難,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是黨和政府應盡的職責。這樣,才能夯實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因此,要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必須認真學習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基層信訪工作應立足於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為出發點目前越級上訪、重複上訪、仍時有發生,其中越級上訪、重複上訪、之所以不斷發生,根本原因就在於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從當前信訪涉及的內容看,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仍然是農村土地徵用、退耕還林、交通建設、電站建設等方面的遺留問題。這些問題,通過領導包案、實行信訪責任制、變上訪為下訪,已經解決了一大批,但仍有一些難啃的老大難問題得不到完全解決。這既有政策方面的限制,也有條件方面的阻礙,但主要還是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方法方面的問題。基層信訪部門,應充分發揮我們黨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遇事先想想:群眾為什麼會這樣?假如我是個上訪戶該如何?如果上訪人員中有自己的父母姐妹該如何對待?從而真正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深入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努力完善政策規定,從而使問題解決得有理有據。對群眾要求合理但由於客觀條件限制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設身處地地為他們著想,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說服工作,並積極創造條件,爭取使問題早日得到解決。我們應該看到,隨著法治社會的建立,絕大多數上訪群眾是懂政策、懂法律、講道理的。只要我們的工作對路,群眾是可以理解可以等待的。要堅持標本兼治,既要妥善解決現實問題,又要注意從政策措施上查找問題。在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時,一定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群眾可承受的程度要結合起來,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利益關係,防止因決策不當引發新的矛盾,損群眾的根本利益。問題處理結束後,還應當總結經驗教訓,做好跟蹤回訪。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根本保證。首先,各村、各單位要暢通信訪渠道,使上訪群眾有專人接待,上訪信件有專人辦理。要在基層和單位全面推行信訪首長責任制和公開承諾制,切實提高初次信訪的一次辦結率和就地穩定率,採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尤其是群眾赴省進京上訪事件的發生。現在之所以重複上訪多、越級上訪多,還有一個問題是初次信訪得不到重視,一時解決不了就慢慢往後拖,有的甚至乾脆放棄自己的責任。信訪工作是衡量一個地方是否和諧穩定的最好體現。要建立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及時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尤其是可能引發群眾上訪的苗頭,做到早發現、早調解。各村、各單位要和基層信訪部門之間加強溝通協調,定期開展不穩定因素大排查、大調處工作。要變被動為主動,改上訪為下訪,加大對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力度,防止矛盾層層上交,群眾越級上訪,確保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及時妥善解決。鄉鎮信訪辦要進一步發揮協調、催辦、督查作用做好農村的信訪工作,信訪辦肩負著非常重要的責任。要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新特點著眼,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經常開展信訪工作專題調研,在維護信訪秩序、開展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化解和處理越級上訪等方面,完善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抓好信訪工作,鄉鎮領導是關鍵。對重點信訪案件,特別是赴省進京上訪案件,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黨政領導包案,通過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切實把信訪工作作為關係全局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限期解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對違反信訪行政條例規定辦理信訪事項的行為,要加大監督力度,限期予以糾正。對因工作失職、激化矛盾,造成群眾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或不良影響的,要及時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責任,使信訪工作真正成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工作,真正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工作。新形勢農村信訪工作的突出問題與對策近日組織縣、鄉部分人大代表對農村信訪工作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信訪是社會各種矛盾的客觀集中反映,信訪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信訪問題伴隨著農村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化而滋生,黨委、政府對群眾信訪問題處理得好與否,不僅直接影響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和聲譽,而且直接關乎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命運,影響黨群幹群關係,影響社會穩定。如何利用信訪渠道把握和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對於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一、   加強新時期農村信訪工作的重大意義和作用做好新時期的信訪工作,實際上是黨委、政府關注民生問題,解決民生問題,是聚全社會之力,更多地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更多地辦好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更多地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發展生產、改善生活。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信訪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始終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把穩定作為第一責任,把構建和諧社會作為奮鬥目標,深刻認識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把信訪工作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好。二、   當前農村信訪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干群矛盾因素:農村最重要的不穩定因素不是群眾寫信上訪,而是干群矛盾。個別基層幹部作風粗暴、方法簡單,把自己和群眾對立起來,忽視群眾最基本的政治、經濟權益,對敢於提出意見、建議的群眾進行壓制甚至是打擊,都在很大程度上激化了矛盾;二是群眾思想因素:一方面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增強,不再敢怒而不敢言,不再任人擺布,勇於向政府申訴求決、陳情建言,表達不滿甚至抗議;另一方面清官情結誤導群眾通過信訪來達到目的,信奉「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不鬧白不鬧,鬧了不白鬧」等;第三個原因是通過信訪施加壓力謀取個人利益。有的群眾曾經在上訪中嘗到甜頭,認為政府怕群眾上訪,就會為上訪群眾開綠燈,因而刻意抓住一些事由,不斷上訪,給政府施加壓力,試圖給自己找到更多的好處;三是司法體制因素:一些應該經過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群眾寧可放棄法律支持而選擇信訪,主要原因之一是「打不起官司、拖不起時間」。實際生活中,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上訪除了交通費用外,支付的其他費用很少,尤其是司法程序既有嚴格複雜的程序規定,也需要經過一段法定的時間,大多數群眾只想在最短時間內付出最少的成本解決問題;四是人為組織因素:少數群眾藉助信訪群眾的合理要求,人為組織、煽動信訪群眾擴大事態,造成影響,施加壓力,從而達到目的,也使一些信訪案件要求的合理性與行為的違規性並存,組織性、對抗性增強。這種情況在農村更為明顯,有些群眾不明真相、或者貪圖蠅頭小利,很容易就被個別人調唆和利用,在這裡,群眾上訪就可能成為個別人達到不正當目的的工具,也有很多案件都是披著「為民請願」的合法外衣,其實是為了達到個人目的;五是政策因素:近年來,農村群眾上訪有多數是反映「兩委」班子換屆選舉、殯葬執法、土地承包和機動地使用、分配方面的內容。如有的群眾反映「兩委」班子不按期換屆以及村民選舉身份認定和換屆選舉程序等問題,有的群眾反映預留機動地超標、機動地使用分配不規範等問題,有的群眾家裡老人死後不願意火化,民政局執法大隊要求火化等問題。這些涉及到國家政策方面的問題,很容易引起群眾共鳴、支持,處理不好,就會激化矛盾,或者成為個別別有用心的人組織上訪、向政府施加壓力、從而達到個人目的的理由。三、加強新時期農村信訪工作的建議(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信訪工作的領導鄉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必須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完成肩負的歷史使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依法行政立足點出發,堅持以穩定促發展,以發展促和諧,進一步提升「平安」創建水平。切實做好信訪和人民調解工作,暢通訴求渠道,創新矛盾排查和調處機制,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化解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有效預防和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1、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是信訪問題發生的源頭,控制信訪源頭是減少信訪問題的關鍵。要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就必須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切實加強村級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村小組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建設,積極引導農村有志青年向黨組織靠攏,不斷擴大農村黨員隊伍。公開、民主地選人用人,讓一批有知識、有能力、有公心的青年充實到村「兩委」任職,並集中開展「發展觀、政績觀、群眾觀、法紀觀」為主要內容的學習教育活動,提高村級班子的整體素質,提高執政為民水平,增強活力。從而帶領廣大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2、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當務之急,要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從改水、改廁、改灶、改電、改路等農民最關心、最期盼的事情抓起,加大農田水利以及鄉村公路建設,加大農村公路建設投入力度,深化鄉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儘快改變村容髒亂差、房屋破舊散和農村交通不便,飲水困難的落後狀況,努力改變村容村貌。全面推進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建設,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3、加大產業培植力度。近年來,鄉黨委政府在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團結和帶領廣大黨員、群眾,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沿著符合本地區實際的發展戰略思路,艱苦創業,奮力拚搏。農村相應得到了回報,經濟有了新的增長,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經驗。實踐證明,我們要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的自然條件,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長增收潛力。在大力發展傳統產業的同時,積極培植新產業,大力發展壯大農業專合組織,促進農民增產增收,同時還要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培植龍頭企業,壯大區域經濟,形成農業內部增產增收合力。(三)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和諧信訪建立和諧信訪是新時期發展階段的內在要求,是黨和政府加強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的迫切需要,是推進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徑,是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首要任務。《信訪條例》總則第一條規定,「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明確指出了信訪工作活動的出發點、歸宿點和落腳點。信訪部門與群眾聯繫最緊,反饋的民意最真,調處矛盾最多。為履行好工作職責,在暢通信訪渠道的基礎上,必須建立完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領導接待日制度》、《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重大矛盾糾紛掛牌督辦制度》、《勸返工作責任制》、《法律法規宣傳實效機制》。在工作中,以情感人,把好接待關、以理服人,把好受理關、以法約束人,把好處理關、以黨性溫暖人,把好善後關,自覺用熱心、愛心、公心,架起黨和人民群眾之間的「連心橋」。(四)加強法律法規和中央以及地方政策學習和宣傳信訪工作是政策性相當強的工作,政策作為鄉黨委、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處理信訪問題必須具備過硬的政策理論和群眾基礎,才能在工作中以理服人,以政策服人,才能有針對性開展工作,確保在工作中不放「黃腔」、不說胡話,讓群眾心服口服。因此,加強對中央和地方常用政策的學習和宣傳,是現階段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手段。在辦信接訪中充分利用法律知識為群眾提供有理有據的解答和諮詢,同時也要對部分過高的無理要求者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五)講求實效,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既是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並迫切需要黨和政府去解決他們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些群眾所反映的問題是屬實的,合理的,需要我們去幫助化解,但有的部門和單位,由於種種原因而相互推諉,拖著不辦,沒有及時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而導致群體性上訪,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對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現階段,黨委、政府要徹底清理轄區內的各類矛盾糾紛,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突出工作重點在農村,在基層,做到問題不查清不罷休,矛盾不解決不罷休。積極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全面開展政務公開、村務公開、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接受群眾監督;對歷史遺留問題,有條件解決的要盡量解決,解決不了的,要耐心細緻的解釋。信訪工作任務艱巨而繁重,牽一髮而動全局,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積極化解各種不安定因素,關鍵是要為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解決問題,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當前,我國正處於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信訪工作越來越重要,猶如和諧社會的一面鏡子,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鄉黨委政府要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來重視、加強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為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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