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讀《御定子平》筆記5、傷官食神
P19.傷官論
故《舉要歌》云:「傷官用財反為福,財絕官衰凶亦來」。《涯泉》云:「傷官生旺若逢財,身到鳳凰台。」明乎傷官不可不用財也。
《淵源集說》云:「傷官若見印綬,貴不可言。」明乎傷官不可不用印也。
至於傷官宜傷盡,古人既詳言之矣。然所謂盡者,四柱雖有官星,煢煢孤子,絕無根蒂倚賴,不能入局破局,即可謂之傷盡,而非究無官星之謂也。
P20.以火土傷官,土金傷官,皆不宜見官;金水傷官,水木傷官,皆宜見官;木火傷官,則又喜其官旺。
晰而言之,金水傷官喜官而復喜印,水木傷官喜官而復喜財。二者若無官星,未為大器。至於木火傷官,尤喜見財,財多則見官而益發,無財則見官而益凶。若夫火土太燥,亦宜見水而濡;土金太頑,亦宜見木而秀。格局固期於真確,而五行總在中和。
居士:總結,傷官用財和印,忌官。火土傷官宜傷盡,金水傷官要見官,木火見官官有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食神論
P21.由是論之,食神身旺固佳。而身衰亦所不忌。蓋所忌者,只有梟神而已。
《撮要歌》云:「食神最喜偏財臨」,者是也。
食神所最喜者,又有比劫,比劫旺則能助我而生食神,貪生忘克,可無劫財之患。《碧淵賦》所謂「食神最喜劫財鄉」,《歌訣》所謂「食神原是壽星名,最愛財扶喜兄弟」者是也。
《歌訣》所謂「劫忌食神逼近煞,塵寰奔走枉徒勞」者是也。總之,用食神之法,如用正官正財,喜清純,不喜駁雜;喜扶助,不喜損傷。所忌者官印,而偏印為甚,所喜者財比,而用財為急。
居士:總結食神用財和比劫,忌梟神、傷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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