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員:撤限帶奶粉令需符合4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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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4日06:44南方網據新華社電 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23日表示,限帶嬰幼兒奶粉出境的措施是要確保香港本地父母能為嬰幼兒購得足夠的配方奶粉,有關方面在適當時候才會考慮是否撤銷該措施。高永文表示,當符合4個條件時,包括香港整體奶粉供應充足、訂購熱線完善、零售點有效補貨及可以接受訂貨,特區政府才會考慮撤銷限帶奶粉出境的措施。他相信這並非簡單的工作,要通過與零售商及供應商的緊密合作才能達致目標,現階段不能也不適合提出具體的時間。他還表示,特區政府會接受和檢視這項措施在執行上或立法過程中的批評。從3月1日開始,限制奶粉出口條例在香港正式生效,年滿15歲的離港人士每人可攜帶凈重不超過1.8公斤(約兩罐)的嬰兒配方奶粉,違例者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截至目前已有多人因違反條例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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