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景文:中國法理學如何提升在世界法學研究中的話語權?|中法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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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離不開法學基礎理論的支撐。中國法理學研究應怎樣回應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怎樣更好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怎樣走向國際,為世界法學研究提供中國自己的智力成果?

思享者工作室獨家專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景文教授,請朱教授就這些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朱景文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當前,中國法理學自身還存在哪些問題和困惑?

朱景文

我認為,中國法理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中國問題的關注程度不足,中國法理學的話語體系不健全,對中國問題的解釋缺乏理論自信。

中國法理學理應建立在中國的土壤之中,對中國問題的關注是中國法理學研究者責無旁貸的使命。但是,一個時期以來在一些研究者中,言必稱西方,不僅法理是西方的,法律是西方的,案例也是西方的。雖然近年來這種狀況有所改變,但是在部分法理學作品乃至教材中食洋不化的現象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

您可以舉個例子來說明嗎?

朱景文

一部分學者仍然習慣用西方法理學的話語體系來解釋中國問題,加上對西方法理學的了解程度又有限,思想懶惰、照貓畫虎,想當然地以為中國今天發生的現象只是西方歷史上現象的翻版。以法治理論為例,由於中世紀封建制和資產階級革命的特點,西方法治理論特彆強調不同政治力量之間、不同國家機關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權和制約。

這種歷史軌跡導致西方學者認為,沒有分權制衡就沒有法治,但這是西方法治現實產生出來的理論邏輯。而中國國家建構歷程與西方完全不同,這種理論既解釋不了中國歷史,也解釋不了中國現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學理論研究、法學教育水平方面都有哪些發展?

朱景文

經過近40年發展,我國法理學學科體系已初步形成,體現了法的一般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的結合。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教材《法理學》為代表的法理學教材體系正在受到教學實踐的檢驗,在法學教育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人們越來越意識到構建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為基礎、具有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內涵、吸收外國法律文化滋養的中國法理學體系對提升中國法理學研究水平和地位的重要性。

從學科角度看,法理學進一步發展的方向是什麼?

朱景文

法理學與部門法學、國際法學及其他學科之間關係的研究受到廣泛重視。學者們越來越認識到,法理學研究不能僅停留在抽象理論層面,而必須關聯部門法研究,這樣才能讓法理學更接地氣。

在全球化的條件下,法理學不能只立足於國內法學,還必須與國際法學相結合。法學和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歷史學、文學乃至自然科學相結合的交叉學科研究,開創了新的研究領域,取得越來越多有益的成果。

同國外法理學研究相比,中國法理學的優勢在哪?

朱景文

任何一個國家的法理學都有自己國家的鮮明特色。當代中國法理學仍然受到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比如大局觀、禮法結合、和諧觀念等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標識性概念。這些觀念不僅存在於古代中國,在當代中國,在處理實際問題、解決糾紛時仍然以這種或那種形式發揮著作用。它們不僅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基因,也是世界法律文化中的寶貴資源。

毋庸諱言,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精華與糟粕並存,比如一些特權思想、人治觀念、關係哲學等等,也滲透其中,在當今也可以看到這些觀念的蹤影。需要樹立這樣的觀念,任何一種法治模式都不是完美的,中國古代不是,西方模式也不是。只能立足中國現實,吸取有益因素,來提升國家治理水平。

當代中國法理學在國際法理學界聲音還比較小,還處於有理說不出、說了傳不開的境地,原因是什麼?

朱景文

當然這與我們自己宣傳不夠、宣傳渠道不暢通有關,但是宣傳不可能解決學術本身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從法理學的結構看,中國法理學比較擅長於對法律問題的價值研究和社會研究,而規範研究不足,善於把法律問題政治化,不善於把政治問題法律化。在建設法治國家的今天,如何把政治、經濟、社會問題法律化,通過法治方式解決,用規範方法研究,這恰恰是法理學研究者需要掌握的本領。

從話語體系看,中國法理學的話語受到西方法理學的影響,有的與中國法治實踐脫節,而對於國外法理學中沒有包括的理論和範疇,又缺乏相應的理論表達,缺乏標識性的範疇和概念。特別是涉及法律在社會結構中地位的一些整體性概念,在現有法理學學科體系中沒有應有的提煉,或者被看作是已經過時的東西,缺乏正當性論證。

學會規範分析,構建既反映中國特色又能為國際學界所接受的中國法理學話語體系,是今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中國法理學發展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中國法理學如何提升自己在世界法學研究中的話語權?

朱景文

毋庸置疑,每個國家法理學都具有特殊性。但是,各國法理學除了具有特殊性之外也有普遍性。關鍵在於什麼是普遍性,怎樣使一個特殊性的問題獲得普遍性,獲得國際社會的理解和關注。

比如,法理學的核心範疇法治,就是一個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的概念。所謂普遍性不是制度的普適性,不是一種制度或規則對所有國家都普遍適用,而是問題的普遍性,即法治所針對的問題,比如如何控制濫用權力、如何保障公平正義等是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

但是各國解決這些問題的方式不同,沒有統一的模式。比如對於控制濫用權力,西方法治是通過多黨制、三權分立的制度設計,而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對權力的控制除了國家法律渠道之外,執政黨的黨規黨紀也起著重要作用。

沒有執政黨依法執政、帶頭守法、從嚴治黨,不把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結合起來,在中國實現對權力的控制,特別是對作為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的權力控制,不可能真正奏效,這是中國的現實國情。

中國法理學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它在解決中國問題的基礎上產生,立足中國實踐,但它又具有世界意義。中國人在一個與西方社會制度和文化傳統根本不相同的環境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解決法治問題,為具有類似國情的國家走法治道路提供參考,這必將對世界法治實踐和理論作出自己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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