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在北京42天的帝王生涯———一派「寇者氣象」
1644年3月19日,闖王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進入北京,建立大順政權,然而他們如摧枯拉朽而來、卻似風卷落葉而去,臨走時,他放了一把大火,他留不住本已屬於自己的江山,也不願意它落到別人手裡。42天,一個王朝以大躍進的步伐走完了由興起到敗亡的全部路程。
三月十九日辰時,李自成頭戴氈笠,身穿縹衣,騎著烏駁馬,自德勝門入城,穿過大明門,一路殺到紫禁城前。天下,就像一個熟透了的果子,落在他李自成的掌心裡了。與曾經征戰的荒山大漠不同,李自成以及他的大順軍都以為自己的造反生涯就此划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生活在明朝暴政之下的民眾,也曾寄希望大順救民於水火。大順軍進京前,京城民眾「每言流賊到門,我即開門請進。不獨私有其意,而且公有其言。」可見民眾起初對大順是何等的期望。據記載,當年闖王的軍隊剛進城時,也是紀律嚴明,規定如果有淫掠民間者,立行凌遲。於是居民臉貼「順民」二字,簟食壺漿焚香夾道迎接闖王進城;商賈營業,街市如常。
對於在荒涼貧脊、餓殍遍野的土地上揭竿而起的農民起義軍來說,厲兵秣馬的歲月結束了,船靠碼頭車到站,現在所需要的是權勢、金錢和美女。
人性一旦墮落,立刻就深不見底。
據史書記載,李自成養軍有百萬,每天至少要消費掉八千盅粟,「軍需匱甚。」為解決後勤保障不足的問題,闖王頒布了《掠金令》籌餉,特在中央設立「比餉鎮撫司」。規定助餉額為「中堂十萬,部院京堂錦衣七萬或五萬三萬,道科吏部五萬三萬,翰林三萬二萬一萬,部屬而下則各以千計」 。為此,闖王還命部下製作了五千具夾棍,這種刑具「木皆生棱,用釘相連,以夾人無不骨碎。」夾棍之下餉資非常可觀。「凡拷夾百官,大抵家資萬金者,過逼二三萬,數稍不滿,再行嚴比,夾打炮烙,備極慘毒,不死不休」,哭號哀鳴之聲響徹街坊。向勛戚官紳追餉也就罷了,畢竟也是民脂民膏。但是,對普通居民也極刑追逼,酷刑之下死者千餘。對不能輸足追贓銀的,則押至前門官店票號,立據借錢,稱為「貸贓」,即使與店主素不相識,也不敢不借。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在北京掠銀近七千萬兩,「古來亡國之俘,誅竄者有之,至於刑拷迫資,予未之聞也」。
如果說,對貪腐成性的明朝官員發泄私憤,還有情可原,那麼,對無辜百姓下手,則徹底暴露了農民軍的「匪氣」。他們開始趁火打劫,所謂「殺人無虛日,大抵兵丁掠搶民財者也」。劫掠還不算,又規定了新政策:「令五家養一賊,大縱淫掠,民不勝毒,縊死相望。」這四十餘萬散居民宅的士卒,不受軍營約束,在居民中為非作歹起來。大順軍將士不僅把宮中女子當作勝利品瓜分,平日里還叫蓮子衚衕里的優伶、孌童各數十,分佐酒,高踞几上,環而歌舞。喜則勞以大錢,怒即殺之。諸伶含淚而歌,或犯闖字,手斬其頭,血流筵上。上之所好,下必效尤。士卒進居民宅,先「曰借鍋,少焉,曰借床眠;頃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藏匿者,押男子遍搜,不得不止。愛則摟置馬上,不從則死,從而不當意者亦死。安福衚衕一夜婦女死者三百七十餘人。降官妻妾俱不能免。」大順士卒在居民家中,「責男子飼馬,婦女執黌、供酒漿,搜索銀錢,髮屋掘地不已。女年十二三、婦年五十皆不免。婦女,三五朋淫,去來無定。在京外大順所佔州縣亦如此,遇賊兵過,先掠民間婦女供應,稍或不足,兵即以刀背亂下,偽官苦不可言。美者擄去,惡者棄下。婦女供役之苦如此。偷生者少,雖死節者亦不得清潔耳。」
這樣的一支隊伍,跟賊匪有什麼區別!
為防止居民逃匿,他們用上了連坐之法。「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者,十家同斬。十家之內有富戶者,闖賊自行點取籍沒,其中下之家,聽各賊分掠。又民間馬騾銅器,俱責令輸營。於是滿城百姓,家家傾竭。」這種大肆劫掠行為,居民稱之為「淘物」!還以長班及市井無賴為嚮導,緝訪官民藏蓄,並予重賞。頓時宵小之徒一時蜂聚,紛紛「告發」,或乘機報復,或持刀索財,京城內外,亂如鼎沸。
前門驅虎,後門進狼,哪知餓狼比虎更貪婪殘暴。大順的殘暴在民眾中產生「今不如昔」的懷舊思想,對大順的期待也瞬間瓦解。此時明朝降官與百姓皆生悔心,無不欲乘機潛遁,繼則伺機作亂。在大順軍失利潰逃時,「順民」們更是乘勢而起,被市民擊殺者數萬。「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古訓再次得以踐履。4月26日,李自成退出北京,「縱其下大肆淫掠,無一家得免者」,並將所掠物資裝載西運,車馬相繼數十里。
得了天下的李自成,還是那個「山大王」,缺少政治謀略和帝王風度,比比可見的則是寇者氣象。
「是夕,(李自成)焚宮殿及九門城樓。」——北京城一片火海,紅光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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