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見別人丟東西熱心提醒 被失主疑為小偷(圖)

男子見別人丟東西熱心提醒 被失主疑為小偷(圖)

2012年09月16日 03:36

來源:華商報 作者:趙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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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警方的協調,唐先生(中)和吳維(右)向馬先生道歉,三方達成互相諒解 本報記者 葉原 攝

9月14日晚,西安的唐先生認為自己很倒霉:在公交車上丟了錢包;

同車的馬先生感覺很生氣:看見別人丟東西了,熱心提醒,卻被誤認為是小偷,而且發生了肢體衝突;

而同車的吳維(化名)覺得很搞笑:自己急著趕路回家,卻莫名其妙地就和本來素不相識的馬先生打了起來。

最後,當事三方都到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六大隊接受民警的調查調解處理,沒了好心情不說,還浪費了一晚上時間。

公交車上三個陌生人吵起來

9月14日晚,唐先生和幾個同事坐601路公交車前往東大街的單位開會。晚上9點半,市民馬先生也上了601路公交車準備回家。而市民吳維陪自己家人逛完大雁塔後,也坐上這一路公交車準備回家。

上車後,坐在公交車最後一排的唐先生突然發現自己的錢包丟了。「錢包里有600多元錢,上車前還在呢!」唐先生說,發現錢包丟了,他就在車裡喊了起來,這時坐在他們前面的一個男的就告訴他,錢包好像是一個小孩偷的,但那小孩得手後就跑了,沒上車。

「這個男的來給我們說話時,還說自己的錢包沒有丟,好像有點幸災樂禍的意思,於是我們就有點懷疑是他偷了錢包。」唐先生說,當時他和幾個同事就與這名男子爭論起來,並提出了自己的懷疑,要打開這個男的單肩包看一下,但對方不願意。於是他們就打了110,接線員讓他們給公交司機說,司機便把車停在路邊,等候民警前來調查。

解決不了三人去了公交分局

當時車上的乘客都坐滿了,還有站著的人。馬先生說,看到有人丟了錢包,自己上去熱心提醒,實在沒想到會被誤認為是小偷,而且還要搜自己的包,他覺得很生氣,認為這是對他的侮辱,於是也報了警。

公交車停在路邊等待民警時,著急趕路回家的吳維坐不住了。等了一會兒後,吳維就跑去問司機啥時間能開車,司機說他也決定不了,得去問後面丟東西的人。於是,吳維又跑到後面去問丟了東西的唐先生怎麼回事,結果沒說幾句話,就和熱心人馬先生發生言語衝突,最後衝突升級,演變成了肢體衝突。衝突中馬先生的臉上和身上挨了幾拳,眼鏡腿被打斷,吳維的臉部左眼位置和脖子後面被抓傷。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當事的三方都沒想到。趕來處理的派出所民警看到這種情況,就讓同車的其他乘客下車換乘其他車,讓當事的三方去公交分局處理。

警察化解矛盾調解糾紛

9月15日零時許,記者趕到公交分局第六大隊,見到了當事的三方。失主唐先生今年26歲,熱心人馬先生今年34歲,吳維年紀最小,22歲。

六大隊的朱警官和同事正在了解事發經過。失主唐先生說,他太倒霉了,丟了錢不說,還耽誤了去公司開會。熱心人馬先生說,他認為他的行為是在學雷鋒做好事,但竟然被認為是小偷,他很生氣。吳維說,這個事太搞笑了,本來和他沒什麼關係,沒想到會發生肢體衝突。

在聽完三方的陳述後,朱警官有了自己的判斷,決定對三人都進行批評教育,化解矛盾,調解糾紛。朱警官說,失主和吳維都很年輕,處理事情時有些簡單急躁,說話時不注意方式,欠考慮,讓對方聽著不舒服,結果就發生言語衝突,繼而衝突升級,發生了打架事件。而這種行為的後果是:身體受傷害,經濟受損失,輕則心裡不痛快,重則人身失去自由。

調解之後三人各回各家

「其實對當事三方來說,這個事情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朱警官說,對失主唐先生來說,丟東西後應該及時報警,懷疑別人可以,但不能擅自去搜查別人的包,而且懷疑別人要有證據,下一步的工作應該由警方進行。這種行為方式欠妥,要提出批評。

對熱心人馬先生來說,在對待小糾紛、小矛盾時不要認死理,作為比對方年長的人來說,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

而對於吳維來說,著急趕路回家,再加上年輕,脾氣太急,說話的方式讓對方聽著不舒服,導致了事件的升級。

朱警官說,現在不少人在處理問題時,都採用了「手電筒方式」,就是只看見了對方身上的不足和缺點,而沒有採取換位思考的方式,沒有反省自身在面對問題時是不是有不妥之處,從而導致小糾紛變成大矛盾。就像發生在公交車上的這件事,本來素不相識的三個人,因為處理方式的不到位,最後都浪費了時間,而且還受了皮肉之苦,實在不值得。

最後,在朱警官和同事的耐心調解之下,唐先生和吳維給馬先生道了歉,凌晨2點多,大家出門各回各家。而這時,陪失主唐先生來的幾個同事,已經在六大隊的沙發上東倒西歪地睡著了。

本報記者趙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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