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張·愛玲畫語(張愛玲逝世十周年祭)(27) 作者: 安意如

現世安穩 歲月靜好「我為顧到日後時局變動不致連累她。沒有舉行儀式,只寫婚書為定: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彼時兩人都知道胡蘭成時時可能亡命天涯,連個婚禮都沒辦,愛玲亦無怨言。每每讀到此處就感觸不已,這十六字在我口中顛來倒去,回味良久,像「嚼著千斤重的橄欖一般」。前兩句是愛玲所擬,是一個女子對男人終身的託付;後兩句為胡蘭成所撰,是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承諾,旁邊寫有炎櫻為媒證。無論愛玲和胡蘭成的「驚世之戀」最後的結局如何。單只這一點作為,她就有資格睥睨天下女子。她要的是「簽定終身,結為夫婦」;她要的是他這個人,而不牽掛其他,甚至時局動蕩,歲月難靜,亦不在念頭之內;她要的是「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她要的是婚姻本真,世俗坦然,敢作敢當,不囿於流俗。而胡蘭成的「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亦是另一種世俗的好,只是不及愛玲的真。或者,他一開始就不及她真。他不夠真,留了一絲空隙,日後便可以抽身離去。她太真,愛得自己啞口無言,這苦只得自己咽。愛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愛玲嫁了,嫁得霽月光明,無牽無礙。尋常女人,沒有愛玲的擔當,有的只有薄如紙的一紙青春時,世事森然逼人就範。這份擔當,畢竟不是尋常人的擔當。女人要學學愛玲這點——自己擔當得住了,別人才可來擔當你。他與她也曾有過幾日安穩靜好的歲月。一日清晨,她與胡蘭成步行同去美麗園,大西路上樹影車聲,商店行人,愛玲心裡喜悅,與他說:「現代的東西縱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們的,與我們親。」這話聽來,讓我心暖如春。又一日午後,天氣晴朗。兩人去附近馬路上走走。愛玲穿著一件桃紅單旗袍,胡蘭成誇她好看,她道:「桃紅的顏色聞得見香氣。」愛玲穿一雙綉有雙鳳的繡花鞋子,是在靜安寺廟會上買的,穿在腳上,線條柔和,胡蘭成看了喜歡。她知道他喜歡,所以每次他從南京回來,在房裡總是穿這雙鞋。愛玲錢財分明,自己稿費高,無須丈夫養活自己,但是依然高興他給自己一些錢,去做了一件自行設計的皮襖。她心裡歡喜,因為世人都是丈夫給妻子錢用,她也要。「能夠愛一個人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胡蘭成似乎通過了這個「試驗」。在生命的某個時刻,我們都是愉悅的,享受著俗世安穩的喜悅。愛玲這個人好靜,但不是孤高到與世隔絕。她好象林黛玉身處賈府,那樣的熱鬧繁華要在身邊,心裡又要有距離,不輕易與人親,她的靜亦是這樣的靜。愛玲對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頭來,仍是乾乾淨淨的自己。這樣一個人偏偏愛上的兩個男人都是外向的。胡蘭成不必說,局勢再亂都能藏身,泥鰍似的兜手滑,順手還能攀紅附綠,由不得人不服。賴雅更是好玩,與其說他是作家,不如說是一名社會活動家,饒是這樣過了氣,才情堵了,還不甘寂寞四處走動。愛情是徹頭徹尾沒道理,說到底四個字——性格互補。胡蘭成對愛玲真是熨貼,細緻到叫人心旌搖曳,他自己愛出風頭卻不強拉著她出風頭。他知道她愛靜,不愛交際,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見,他也能免則免,為之擋駕。在《今生今世》里他寫道:「七月間日本宇恆君來上海,我說起張愛玲,他想要識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見亦還要先問過她;熊劍東幾次說宴請張愛玲,要我陪同去見她,我都給她謝絕了。我惟介紹了池田,每次他與愛玲見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愛玲自他之前,何曾受過這樣的愛寵。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寵得哄得。他這樣寫,小事亦叫人纏綿。他太聰明,摸透了愛玲的七筋八脈,連心也瞧得真真的。所以我信他是愛著愛玲的。因愛是小事亦如承當大事,大事亦能化為小事。彼時,這個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孫悟空七十二變似地可大可小。讀到胡蘭成書上的一句話:「所以我在政治上諸般作為,亦終不想移動她。」想起曾經看過的一個電視劇,那女主角凄凄切切地說:「我想做一棵樹。一輩子只在一個地方。」聽得令我心悸。能一輩子只在一個地方多好?能一輩子只愛一個人多好?且不論胡蘭成真心為何,他或許有自己的私心,為了方便自己攀折別的花柳考慮,可他待愛玲的方式,是最適合愛玲生長的。她不是一捧梔子花,即插即活,她是一棵樹,根不能被移動,還要陽光雨露,男人的愛,才能枝繁葉茂,灼灼其華。然而,他不過是恣意之人,有名士的逍遙,亦是浪子的恣肆,終究無法給她現世的安穩。愛玲餘下的歲月雖靜,卻未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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