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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的悲劇

秦檜的悲劇

沈淦剛

寫下標題,就得趕緊聲明:筆者絕無替這個大奸賊翻案之意,只是想說明,區區一個秦檜,絕非殺害岳飛、斷送大好抗金形勢的主犯!那麼主犯是誰?自然是那個皇帝老兒趙構啰。

前年遊覽西湖,聽一位導遊小姐介紹那四個跪在岳墳前的鐵人,說到張俊時還特意說明:「這個張俊不是南宋四大名將的張俊,那張俊是另外一個人。」後來筆者悄悄地對導遊小姐說:「這張俊就是那韓張劉岳四大名將之一的張俊;另一個是張浚,是三點水的浚,音同而字異。」導遊小姐點著頭接受了,而我卻在想:主犯與次犯,畢竟大不相同。殺害岳飛的所謂「主犯」秦檜夫婦,人人切齒,誰也不會搞錯;而對於次犯張俊與万俟禼,人們往往是不大注意的。

既然主犯與次犯區別如此之大,秦檜的悲劇就在於:他雖然應該跪在岳墳前,卻不應以主犯的身份,而應像張俊與万俟禼一樣,是人們不大注意的次要人物。如果我們從法律的角度將殺害岳飛作為一種罪行來看,那麼,秦檜有什麼犯罪動機呢?殺不殺岳飛,應該說並不影響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地位。而宋高宗趙構就不同了:如果讓岳飛直搗黃龍府,將自己的哥哥欽宗趙桓迎回來了,自己的皇帝位置還坐得牢嗎?即使坐牢了,又該怎樣安置這位曾經是皇位的法定繼承人、並已做過幾年皇帝的兄長呢?因此,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岳飛再北伐了,得與金國議和!然而,金國的議和條件是:「必殺飛,始可和。」於是,趙構的大方針定下來了:為了保住皇位,一定得與金人議和;只要能保住皇位,金人的什麼條件都可以接受,哪怕當兒皇帝也行,何況殺個把功臣?後來,在那喪權辱國的「紹興和議」中,除了割地賠款外,趙構果然向金國稱臣,還厚顏無恥地發誓要「世世子孫,謹守臣節」———他終於如願以償了。

既然最高領導的大方針已定,剩下的就是由誰來執行了。我趙構是最高領導,擁有無上權威,你秦檜不執行,難道我就不能叫張檜李檜去執行么?你要想保住宰相的位置,能不看我皇帝的臉色么?秦檜才不傻呢,他深知執行不執行最高領導之既定方針的利與害,把趙構的那一套手法玩得溜溜轉:要殺像岳飛這樣有著巨大功勛的元帥,沒有謀反罪可不行,那就先定個「岳飛謀反」的結論,然後再圍繞著這個結論去組織材料。秦檜起初讓御史中丞何鑄審理此案,不料何鑄這個傻冒,竟然不與秦檜保持一致———從根本上說,就是不與趙構保持一致,說岳飛「無辜」。好,那就請你這個書獃子走開,讓「與飛有怨」的諫議大夫万俟禼來吧。万俟禼心領神會,竭盡無中生有、顛倒黑白之能事,凡是說岳飛無罪的,盡被「劾去」;凡替製造「莫須有」冤案出了力的,都上報至宰相府,從而按「功勞」大小獲得升遷。這麼一來,岳飛哪裡還有活命的可能!

其實,從岳飛遇難以來,不少有識之士都一眼看出:真正的罪魁禍首不是秦檜,而是趙構。然而,為什麼這一點一直不能成為大多數國人的共識呢?說到底,還是懾於專制淫威。若果真岳墳前多跪了一個趙構,那不是以君跪臣,大逆不道嗎?岳飛若地下有知,也定會惶恐不安的。有宋一代就別提了,趙構死後被謚為「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用了多少美好崇高神聖的辭彙,簡直是個完美元缺的「好皇帝」了,誰還敢不怕滅族而加以非議?就是到了二百年後,元朝的史臣修《宋史》時,也只是說他「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於來世之誚」———雖然評的是亡宋的皇帝,也只能委婉地點到為止,一個「誚」字也就到頂了,怎敢再罵?萬一惹惱了當今皇帝,說你「借古諷今」,你的腦袋還要不要了!

元朝的英宗皇帝曾經感嘆地說:「當今也有像唐朝魏徵那樣敢於直諫的大臣么?」一個叫拜住的大臣答道:「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有像唐太宗那樣善於納諫的皇帝,就有像魏徵那樣敢於直諫的大臣。」在封建社會,這話真是太對了:君王是「盤」或「盂」,臣下則是水,臣下的形狀,得看君王而定。有了唐太宗,就會有像魏徵、戴胄等一大批敢諫的大臣;有了宋高宗,怎麼會不出現像秦檜、張俊、万俟禼等大批奸臣呢?

都說歷史是一面鏡子,直到近世,我們不是還經歷了一個什麼皇帝也不能罵的歷史時期嗎?不是還有人一聽罵了秦始皇就火冒三丈嗎?不是連「焚書坑儒」也要加以肯定嗎?吳晗寫了個《海瑞罷官》的劇本,罵了明朝的昏君嘉靖皇帝,不就遭了殃?翻翻1999年的新版《辭海》,看到「彭德懷」、「劉少奇」的詞條,說他們是「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誣陷和迫害」而死。唉,幾乎人人心知肚明的事,還不能直說實說,果真如鄧小平所言:有些事情,非得讓下一代的人去評說了。於是我想:什麼時候才能無論什麼都實事求是,還歷史以本來面目呢?什麼時候,趙構才會被作為主犯而跪到岳墳前,秦檜則退居於從犯的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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