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象授時——中國古代的曆法(三)

3.節氣

由於中國農曆是一種「陰陽合曆」,綜合考慮了太陽和月亮的運行規律,因而不能完全反映太陽的運行周期。同時,我們的先民又是以農耕為主,農業生產更多地與太陽的運行有關。因而人們在曆法中增加了根據太陽運行周期來制定的「節氣」。節氣共有二十四個,因而也被稱為二十四節氣。二十四節氣分別對應地球在黃道運行十五度的位置,他們分別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二十四節氣名稱的制定是以黃河中游中原地區的節候為標準制定的。

人們最早確定的節氣是兩分兩至,也就是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到了秦漢時期,二十四節氣就已經成型。二十四節氣最早見於《淮南子·天文訓》之中。而在漢武帝時所完成的太初曆中正式把二十四節氣應用於曆法之中。在上半年,節氣一般在公曆每月的六號、二十一號前後,下半年節氣一般在公曆每月的八號、二十三號左右。

後來人們又將每個節氣劃分為三個候,這樣一年共七十二候。關於七十二候最早的記載見於《逸周書·時訓解》,大體以五日為一候,三候一氣,六氣一時,四時成歲。每一候均以一種物候現象作相應,叫「候應」。比如:「立春之日東風解凍,又五日蟄蟲始振,又五日魚上冰;雨水之日獺祭魚,又五日鴻雁來,又五日草木萌動。」七十二候也是以黃河中游中原地區為準的。

4.紀日

農曆一月有二十九或三十天,每月頭十天在稱呼時要加個「初」字,比如每月第一天稱初一,第二天稱初二。同時人們也把干支應用於紀日。也是從甲子日開始,六十天一個輪迴。從魯隱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開始,一直到民國廢除舊曆為止,干支紀日被連續使用了兩千六百多年。由於其間不曾發生中斷,所以歷史上任何一年的具體日期都可以實現與公曆之間的換算。

時至今日干支紀日依然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比如人們往往把一年中最熱的一段時間稱為三伏天,而三伏天的起止就是根據農曆的干支紀日。夏至後第三個庚日開始為頭伏(初伏),第四個庚日為中伏(二伏),立秋後第一個庚日為末伏(三伏),每伏十天共三十天。有的年份「中伏」為二十天,則共有四十天。

5.紀時

傳統的中國曆法將一天劃分為十二個時辰。在漢代以後,十二時辰的紀時方法就被廣泛使用。人們也將干支應用於紀時,十二時辰的地支是固定的,從子時開始到亥時結束。子時對應今天二十四小時製為23時到1時。其他時辰依此類推。時的天干由該天的天干來求得。若該日是甲或已,則子時為甲子。若該日為乙或庚,則子時為丙子。若該日為丙或辛,子時為戊子。若該日為丁或壬,子時為庚子。若該日為戊或癸,子時為壬子。

干支紀時與古人的生活關係密切,比如所謂生辰八字就是人們出生年月日時的干支。

除去時辰之外,古人還進行了更詳細的劃分。從漢武帝太初改歷以後,人們就將漏刻應用於一天時刻的劃分。漢代一天被劃分為一百刻。夏至白天六十刻,夜晚四十刻。冬至白天四十刻,夜晚六十刻。春、秋分白天夜晚相等各五十刻。古人一般用水漏來測量時刻。後來人們還將漏刻與十二時辰進行了結合,使紀時更為精確。

在中國古代夜晚還有更點制度。在西漢的時候人們已經將一夜劃分為五個階段,分別稱之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東漢就明確有了五更的名稱。比如《孔雀東南飛》中就有「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的詩句。一更,又被稱為初更,在戌時,即今19時至21時。二更,又稱入定,在亥時,即今21時至23時。三更,又稱夜半,在子時,即今23時至次日1時。四更,在丑時,即今1時至3時。五更,又稱平旦,在寅時,即今3時至5時。相應地還會有鐘鼓報時制度,所以古代的城市中一般都建有鐘樓和鼓樓。蔡邕《獨斷》記述漢代鐘鼓報時制度時說道:「鼓以動眾,鍾以止眾。夜漏盡,鼓鳴,則起;晝漏盡,鐘鳴,則息也。」後代則改為晨鐘暮鼓。杜甫《院中晚晴懷西郭茅舍》詩就提到唐代的鐘鼓報時:「復有樓台銜暮景,不勞鐘鼓報新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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