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1991年版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一九九一年一月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第四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一九九四年四月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第四屆第二次全體會議修訂) 

  中國新聞事業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聞工作者要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努力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報道新聞和傳播信息,反映並引導社會輿論,充分發揮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作用,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實現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新聞工作者要忠誠於社會主義新聞事業,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發揚黨和人民新聞事業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加強職業道德修養。 

  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國新聞工作的根本宗旨。 

  新聞工作者要在黨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發揮黨和政府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橋樑、紐帶作用,堅持對黨與國家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 

  努力使黨和政府的政策主張及時、準確、廣泛地同群眾見面,為人民群眾提供履行主人翁的職責、參加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聞和信息,謳歌他們建設社會主義的創造才能和勞動業績,正確反映他們的願望、呼聲和要求。 

  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確思想和行為,勇於批評、揭露違背人民利益的錯誤言行和消極腐敗現象,積極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滿腔熱情地做好群眾工作,密切聯繫群眾,重視群眾來稿,妥善處理群眾有關建議、批評、申訴和檢舉的來信、來訪,開展多種多樣為群眾服務的活動。 

  二、以社會效益為最高準則 

  新聞工作者要正確處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在這個基本前提下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新聞、言論、圖片和音像要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動員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設祖國、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中來。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對社會負責,對群眾負責,以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於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堅持改革開放,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新聞報道不得宣揚色情、兇殺、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調低劣、有害於人們身心健康的內容,要促進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社會風尚。 

  新聞報道要嚴格遵循國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和促進祖國統一。 

  三、遵守法律和紀律 

  新聞工作者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宣傳紀律。 

  堅定地宣傳、貫徹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得利用自已掌握的輿論工具,宣傳同中央決定相違背的內容。 

  維護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不揭人隱私,不誹謗他人,要通過合法和正當的手段獲取新聞,尊重被採訪者的聲明和正當要求。 

  維護司法尊嚴。對於司法部門審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決之前作定性、定罪或偏袒的報道;公開審理案件的報道,應與司法程序一致。 

  保守黨、國家、軍隊和科技、金融、商情等秘密,注意保護國家的利益和安全。 

  維護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維護包括申訴權在內的應有權利。 

  四、維護新聞的真實性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工作者要堅持實事求是,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加強調查研究,不得捕風捉影,不得想像虛構,不得弄虛作假,不得為追求轟動效應而歪曲事實。 

  力求全面地看問題,防止主觀性、片面性、絕對化,努力做到從總體上、本質上把握事物的真實性。 

  工作要認真負責,避免報道失實。如有失實,應主動承擔責任,採取補救措施。 

  五、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新聞工作者要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反映事物,做到客觀公正。 

  采寫和發表新聞,不得從個人或小團體私利出發,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輿論工具發泄私憤,或作不公正的報道。 

  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尊重科學,尊重實踐,對於有爭議的學術問題,不任意褒貶,不武斷偏袒。 

  六、保持廉潔奉公的作風 

  新聞工作者要堅持和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廉潔自律,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 

  克服行業不正之風。不刊發各種形式的「有償新聞」,不得以新聞或版面作交易,索要錢物,牟取私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被報道地區、單位和個人的禮金或有價證券。 

  新聞活動和經營活動要嚴格分開。記者編輯不得從事廣告或其他經營活動,從中牟利。 

  保持勤儉作風,不得向採訪地區或單位提出生活接待方面的特殊要求。 

  七、發揚團結協作精神 

  團結協作,發揮整體優勢,是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的一大特色。新聞工作者要謙虛好學,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向同行學習。同行之間應建立平等、團結、友愛、互助的關係,提倡正當的業務競爭,反對從個人或小團體私利出發,故意給同行製造困難,敗壞同行聲譽。 

  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權,反對抄襲、剽竊他人的勞動成果。 

  八、增進同各國新聞界的友誼與合作 

  新聞報道應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友誼和合作,尊重各國的主權和民族傳統,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 

  發展同各國新聞界的交流與合作,在相互交往中互尊互重,維護祖國和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尊嚴。 

*註:本篇法規已被修訂,新法規名稱為《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發布日期:1997年1月26日 實施日期:1997年1月26日) (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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