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慘案主犯糯康今受審 6名泰國警察將出庭作證

湄公河慘案主犯糯康今受審 6名泰國警察將出庭作證

2012年09月20日 02:31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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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形被告席的鎖鏈。

昨日下午,玉興8號遇難船員親友始終在關注糯康受審的消息。

原標題:糯康今受審 6泰國警察將出庭作證

新京報訊20日上午9點30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將對湄公河「10·5」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糯康等6人進行開庭審理。涉及罪名包括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和劫持船隻罪。

三日審理兩起案件

昨日,有受害人家屬律師介紹,此案預計審理3天,首審糯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在庭審第二天進行。

在這3天的庭審中,除湄公河「10·5」案件,還有2011年「4·02」綁架案。

2011年4月2日,被告人桑康、翁篾、扎西卡、扎波等人,在湄公河上,將中國貨船「渝西3號」船長和寮國「金木棉3號」客船船長劫持。4月3日,上述嫌疑人又將三艘中國貨船劫持,15名船員被綁架。4月6日,貨船出資人被迫出資2500萬泰銖,人員才被解救。糯康到案後,檢察院提前介入,然後派員到現場監督公安偵查,提出補充偵查建議。「4·02」案件得以偵破。

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殷靈稱,檢方此次出庭的公訴人共7名,均是全省、全國優秀公訴人。

據警方稱,昨日下午,泰國警察總署副總警監班西里率領6名警察和10名證人抵達昆明。此次,他們將為「10·5」案件庭審作證。

據了解,寮國也將派出警員來中國,指證糯康犯罪集團的犯罪行為。公安部禁毒局有關負責人稱,這是首次有外國警務人員在中國出庭作證。

「特殊」布置耗時一月

據昆明中院工作人員稱,從8月份,檢察院向法院就此案提起公訴後,法院就已經開始著手布置法庭,一周前布置完畢。

據了解,該法庭在原有基礎上又加裝了6個高清攝像頭、4個音響、2個電子屏幕。除此,法庭設置了6個被告席,配置有方凳和話筒。糯康等6名嫌疑人將在此座位上受審。

在法官席的右手邊,是公訴人、證人席位。另外,這一側還搭建了受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及訴訟代理人席位。法官的左手邊,是糯康等6名嫌疑人的辯護人席位。

據昆明市中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該院第一法庭共有380多個旁聽席。該人員介紹,在法庭鄰近的一個房間內,還設立了同聲傳譯室。分設了拉祜語和傣語翻譯,將承擔為犯罪嫌疑人提供翻譯的任務。

反應

受害者家屬考慮戴白花出庭

湄公河「10·5」慘案中,「玉興8號」和「華平號」13名遇害船員的家屬,已於昨日先後趕到昆明,在昆明市中院附近找酒店住下。

昨日,幾名受害人家屬稱,為了表達對遇難家屬的哀思,死者家屬們正在商議,要為每位到庭旁聽的家屬佩戴白花。

家屬已領取旁聽證

據一名被害人家屬稱,很多受害者家庭都來了兩個以上親屬,每家已經被安排了兩個或更多的旁聽證。目前,他們已經領取了旁聽證。

另一被害人家屬表示,他們已經和各自的代理律師見面。律師提醒他們,法庭上將會發布慘案發生時的部分照片和視頻,希望他們能盡量控制情緒。

「想問問老公臨死有沒有說什麼」

昨日,徐芳一個人先趕到昆明,她是「華平號」被害船長黃勇的妻子。

徐芳說,去年10月4日,他還和丈夫見了一面,還和幾個船員在關累港一起吃飯,有說有笑,每個人的樣子她都記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慘案發生。每當回憶起這一幕,「感覺就像昨天發生的一樣」。

徐芳和丈夫告別離開時,另一名船員邱家海正往碼頭趕。好不容易趕上國慶節放假,他卻只在家裡呆了兩三天。他的妻子田善蓮有些不舍,船員和家人都是聚少離多。但這一次,她的丈夫再沒回來。

說起要在法庭上見到糯康,想起丈夫被殺時的慘狀,田善蓮嘴唇抖動,哭著拉長語調,「我想問問他們,我老公臨死時有沒有說什麼」。

受害者家屬律師家屬希望「嚴懲被告」

昨天,雲南省司法廳律師處處長介紹,45名受害者親屬共委託17名代理律師和一名公民代理人出庭。

其中17名代理律師均為無償的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玉興8號」船長何熙倫的代理律師潘克介紹了受害者家屬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情況。

潘克表示,代理案件後,他主要做的工作,是對受害者家屬的訴訟請求進行明確。由於最開始,不同親屬的訴訟請求會有一些重疊。

隨後,他進行了證據收集工作。因為民事訴訟誰主張誰取證,需要對誤工費、喪葬費等費用進行一個證據清理,製作證據清單。

在最開始,受害者家屬對於法律不了解,會提出一些法律依據不當的請求。比如嚴懲兇手,比如精神賠償等等。潘克根據相關的法律對賠償額做了調整。「幅度不是很大」。

據記者採訪被害者家屬,有些受害者家屬提出賠償額都在百萬以上。

這個賠償是針對糯康集團,但在事實理由中提出了不放棄向泰國非法軍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潘克表示,在和受害者家屬的交流過程中,能夠感受到,對於親屬來說,嚴懲被告才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經過一年的時間,還能夠感受到他們心理所受的傷害。

對話

桑康辯護律師

「要讓當事人有合法權益」

昨日,記者在雲南昆明採訪了糯康犯罪集團二號人物桑康的辯護律師劉和畢。

新京報:明天就要上庭,緊張嗎?今天做了哪些準備?

劉和畢:稍微有點緊張,因為畢竟是受全國關注的案子,但是我做了十多年律師,會努力把這個案子看得和其他案子一樣。上庭前主要是再重新梳理一下辯護詞和證據。

新京報:在開庭前會不會再去見一下被告人桑康?

劉和畢:前幾天我才去會見過他。

新京報:你一共會見過桑康多少次?

劉和畢:三次。

新京報:大概準備了多長時間?

劉和畢:被指定為桑康的辯護律師後,準備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仔細查閱有關糯康集團的37本卷宗資料。

新京報:和他溝通起來方便嗎?他會對中國律師有抵觸情緒嗎?

劉和畢:我們的交流都是通過翻譯來詢問案情。至於是否有抵觸情緒,我能說的是,我第一次去見他,他就同意我來當他的辯護律師。

新京報:你對他印象如何?他有沒有提出過什麼特殊的要求?

劉和畢: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印象,就覺得年齡挺大的。他沒提過什麼特殊要求。

新京報:有沒有桑康的家人聯繫你?

劉和畢:沒有。

新京報:給糯康集團辯護會不會有一些擔心,比如會有人覺得不應該給他辯護?

劉和畢:這個不會,作為一名律師,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這一點對於每一位當事人都是一致的,這也是律師的職業素養。

本版采寫/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張寒孟祥超雲南昆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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