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所不能代替的愛情,是什麼?
美滿的愛情必要包含美妙的性,而美滿的性當然要以愛情為前提。因為世上還有一種叫作「友愛」的情感,以及一種叫作「嫖娼」和一種叫作「施暴」的行為。因而大約也就不會有人反對;愛情不等於性,性也不能代替愛情。如同紅燈區里的男人或女人都不能代替愛人。這差不多能算一種常識。問題是:那個不等同於性的愛情是什麼?那個性所不能代替的愛情,是什麼?包含性並且大於性的那個愛情,到底是怎麼一種事?也許愛情,就是友愛加性吸引?就算這機械的加法並不可笑,但是,為什麼你的異性朋友不止十個,而愛人卻只有一個(或同時只有一個)呢?因為只有一個對你產生性吸引?是嗎?也許有人是。可我不是。我不是而且我相信,像我這樣不止從一個異性那兒感受到吸引的人很多,像我這樣不止被一個美麗女人驚呆了眼睛和驚動了心的男人很多,像我這樣公開或暗自讚美過兩個以上美妙異性的人肯定占著人類的多數。證明其實簡單:你還沒有看見你的愛人之時你早已看見了異性的美妙,你被異性驚擾和吸引之後你才開始去尋找愛人。你在尋找一個事先並不確定的異性作你的愛人,這說明你在選擇。你在選擇,這說明對你有性吸引力的異性並不只有一個。那麼,選擇的根據是什麼?
若僅僅是性,便沒有什麼愛情發生,因而那是動物界司空見慣的事件與本文無關。你的根據當然是愛情。 但是愛情是什麼眼下還不知道。 現在只知道了一件事:性吸引從來不是一對一的,從來是多向的,否則物種便要在無競爭中衰亡。是因為愛情,因為必須維護愛情的神聖與純潔,因為專—的愛情才受到讚揚。但是,這就有點奇怪,這就必然引出兩個不能含混過去的問題:一是,愛情既然是一種美好的情感,為什麼要專一?為什麼只能對一個人?為什麼必須如此吝嗇?為什麼這吝嗇或自私倒要受到讚揚,和被譽為神聖與純潔?二是,性吸引既然是多向的,為什麼性行為不應該也是多向的?為什麼性行為要受到限制,而且是以愛情(神聖與純潔)的名義來限制?為什麼對性的態度,竟是對愛情忠貞與否的(一個很重要的)證明?為什麼多向的性吸引可與愛情共存,而多向的性行為便被視為對愛情的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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